第四百零六章 老鱉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葉公好龍A字數:3811更新時間:24/07/06 00:38:01
    這個想法和老丈人一說,老頭倒是沒說啥,讓他想弄就弄,主要以前女婿的很多有些想法看起來很不靠譜,但最後事實證明,他想一出是一出的想法,反倒有種種的神奇效果。

    不過現在,就是不知道這裏的泉眼穩定不穩定,別興沖沖的搞個水塔,以後不出水了,那不是白費力氣嗎?

    “嗯,我也是擔心這個,那就先看看這邊的泉眼是啥情況吧,水塔現在也不慌着搞,要是穩定的話再弄。”

    陳凌這也是看這泉眼流出來的水冰冰涼涼的,突發奇想而已,要是不行那也沒啥,再買臺電冰箱得了。

    趙大海給他在農莊附近的山上山下都栽了電線杆,最近在忙着架線了,只要架好,電力絕對比以前穩定,搞個電冰箱不成問題。

    王存業點點頭:“你心裏有數就好,村口水庫邊上還堆了那麼些青石,也沒人要了,以後要弄個小水塔,綽綽有餘。”

    “昂,我知道,對了爹,咱們果園的杏子快熟了,現在就能吃了,脆甜脆甜的,沒一點酸澀了,我打算先摘兩筐去賣一下。”

    “哎喲,杏子要熟了啊,我忘了這茬,可別趕上麥熟了,那家夥碰到一塊,不得把人忙死。”

    “沒事的爹,我先摘點熟的,讓小綿羊往市裏送兩筐杏子,讓劉建成他們賣着試一試,賣得好的話那最好,不行就再找下家,最不濟還有闖子家罐頭廠嘛,哈哈哈。”

    “你這話說的,能好好賣,幹啥往罐頭廠送?”

    陳凌嘿嘿一笑,提着小桶放到一邊,然後又喊二黑回家拿了把鐵鍬,把泉眼這邊先挖條小溝,不然水亂流,溼漉漉的泥濘一大片。

    翁婿倆人忙活了一陣,中間高秀蘭回來見他們幹活,就回家把晌午飯做上了,等王素素抱着孩子從村裏回來,一家人吃過飯,陳凌就抱上娃去村裏陳永勝家找小綿羊。

    今天是輪到他們那邊的幾家賣魚了。

    高秀蘭消息靈通得很,知道小綿羊中午就留在陳永勝家吃飯呢。

    近來陳王莊的遊人陸續走完了,水庫上也不擺攤了,小綿羊也不用再像之前那樣專門挑早晨和晚上過來。

    “四爺爺,吃過飯沒有?”

    到了陳永勝家,看到陳趕年在門外半拉磨盤上坐着拿着鐮刀頭削甜瓜吃,陳凌隨口問了一句。

    “是富貴啊,俺吃過了,就是這人老了不能多吃正經飯,吃了半碗麪條還是餓,再吃個甜瓜墊吧墊吧。”

    “這甜瓜是立獻家那女婿給的幾個,俺去給你拿,伱嚐嚐,讓娃娃也嚐嚐。”

    疤臉老漢站起來笑呵呵的說了一句,就要回去拿東西。

    “別拿了四爺爺,我吃過飯了,我就是來找小方說點事。”

    陳凌抱着娃走進家裏,小綿羊正捧着碗蹲在院裏的樹下吸溜麪條呢,挽着褲腿,拿筷子的手上還捏着兩瓣蒜,一口面一口蒜,吃得滿頭大汗。

    身上穿着也是髒兮兮的,褪色嚴重的舊衣服,腳上踩着綠膠鞋。

    這模樣簡直活脫脫的一個鄉下青年,跟初次見他那非主流的模樣簡直是判若兩人。

    “吃着呢博明,村裏的魚快拉完了吧。”

    陳凌笑着走過去,順便和院子牆根處蹲着吃麪的陳永勝兩口子打過招呼。

    “嗯,快拉完了,富貴叔,你從市裏回來了啊,我都大半個月不見你了。”

    小綿羊看到陳凌過來,趕緊站起身,同時快速扒完碗裏剩下的麪條,把碗筷放到一旁。

    然後就摸出來煙,遞給陳凌一根,又去給陳永勝父子倆散煙。

    這小子最近別看模樣不修邊幅起來,但是這一趟接一趟的往外運魚,運費掙得那可真是不少,腰包很快就鼓起來了。

    “哎呀,忘了富貴叔你不愛抽菸,那你吃個甜瓜吧,這是我半路上從路邊農田摘的,那狗日的擺石頭擋路不讓過車,我就趁半夜,下車偷了他兩大袋子甜瓜……”

    這小子憨憨的一笑,轉身拿了兩個甜瓜塞給陳凌。

    “好傢伙,你小子,現在咋學這麼賊。”

    陳凌笑着打趣一句。

    陳永勝這時搬過來個小馬紮:“富貴,別站着了,坐下吧。”

    陳趕年也遞過來一把切菜刀,讓他把甜瓜上邊磕碰的地方削掉。

    正好這時陳玉強和幾個堂兄弟也走進院子裏,看到這一幕就笑道:“哈哈哈,這還是富貴叔面子大啊,一上門就跟孃家客來走親戚一樣。”

    陳永勝的婆娘王秀華就跟着笑道:“玉強,你家啥時候再抱個娃娃,你上家來,俺跟永勝叔爺也圍着你轉,給你端茶倒水。”

    “得了吧,俺沒有富貴叔財大氣粗,可不敢再生了。”

    一夥人大笑,然後都在院子裏找地方坐下。

    他們是一起湊一塊賣魚的。

    “富貴叔,你家魚又該賣了?不會這麼快吧?”

    陳玉彬問道。

    “沒,是果園的杏子快熟了,讓博明幫忙送兩筐到市裏賣賣看看怎麼樣?”

    小綿羊一聽這話,頓時會意道:“還是給劉建成送吧富貴叔?”

    “對,給他送,你去了讓他試着賣賣,不行再找別人。”

    “那行,我知道了,現在市裏杏子有賣的了,就是還不太多。劉建成那邊不行的話,我就打電話讓小靜來跟你說,富貴叔你再拿主意。”

    小綿羊現在辦事利落得很,也難怪王立獻對他大爲改觀,村裏現在也是對三妮兒還有議論,但是對小綿羊幾乎沒什麼閒話在背後說了。

    陳凌剛從市裏回來沒幾天,自然知道現在賣杏子的不多,所以這時就又囑咐小綿羊,杏子帶過去後,讓劉建成先按照市面上的價格賣就行了。

    聊完這事,在陳永勝家逗留了一會兒,就抱着娃往村裏自己家走去。

    現在睿睿早已經分清楚農莊和家裏兩個地方了,剛拐到家附近的小巷子外,他就伸出小手,嘴裏叫着“媽媽”往那邊指,意思是媽媽在那兒。

    如果沒有特別的事,王素素是每天帶他過來的,把他放到學步車,讓他自己在院子裏和黑娃玩耍。

    近來還加上了小金,兩個大家夥圍着一個小家夥打轉,在家幫着帶娃。

    王素素也能安心給人看病抓藥。

    “走,爸爸帶你回家找媽媽。”

    陳凌笑着親他臉蛋一口,輕輕吹了一聲口哨,果然很快就有一黑一黃兩條大狗的身影出現在眼前。

    這是早早就趕到這邊來等着他們了。

    走到門前,往院子一看,王素素也來了,正在院子裏晾曬那些草藥。

    很多草藥晾曬過後,還要切片,這些事全靠平時自己在家裏鼓搗,好在王素素喜歡做這個,不覺得枯燥乏味。

    陳凌把兒子往學步車裏一放,小兩口就一塊蹲在院子中央的竹圃前炮製那些藥材。

    兩人曬着午後的陽光炮製藥材,咔嚓咔嚓的用鍘刀切成小段或者小薄片,細心的忙碌着,享受着歲月靜好。

    就是睿睿這臭小子仍然不老實,沒辦法,這個年齡段的小娃娃很少能安分下來。

    喜歡在地上來回跑動,不願意再讓大人抱着。

    睿睿現在呢,雖然自己走路不太利索,但是在學步車上那真是早就來去自如了,有學步車固定着身子,兩個小短腿邁起來跑得飛快,大人不看緊一點,他跑起來就跟一條撒歡的小狗似的,駕着學步車,追着兩條大狗滿院子亂跑。

    還一趟又一趟的在陳凌和王素素身前和身後呼嘯而過,留下一串串清脆的咯咯笑聲。

    “爸爸~”

    不一會兒,他突然又停在東屋牆角下的竹籠跟前,小手指着竹籠裏邊的兩隻小鳥,喊起了陳凌。

    那是王真真養的小烏鴉和小杜鵑,現在羽翼豐滿,羽毛全都長全了,模樣與大鳥沒什麼區別,就是還不會飛。

    “怎麼了?又想幹嘛?”

    陳凌轉頭看了一眼,這小東西事情多得很,好奇心也強,看見啥玩意兒都想去跟前探個究竟。

    王素素也往那邊瞧了一眼,頓時咦了一聲:“阿凌你快看,籠子裏鳥的不見了,別是咱們吃晌午飯的時候,讓啥東西來家裏給吃了吧。”

    “嗯?不會吧。”

    陳凌一瞧,籠子裏確實空空如也。

    但看自家兩狗都沒啥反應,起身過去在竹籠前後看了看。

    這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這兩隻小鳥不知怎麼搞的從籠子裏跑了出來,正躲在牆根的陰涼處睡覺呢。

    “你個臭小子,眼挺尖啊。”

    陳凌捏了捏兒子小臉蛋,抓住兩隻小鳥,衝王素素道:“這兩個小東西也不知道怎麼跑出來的,應該是這兩天太陽有點火辣,它們有點受不了,跑出來躲陰涼地裏去了。”

    “那給它們換個地方吧。”

    王素素走過來一看,覺得妹妹放這地方確實是大半天都讓太陽照着,現在天氣熱起來了,鳥可不是受不了麼。

    隨後蹲下來,兩手揪着兒子臉蛋搓了搓:“臭睿睿,你還挺能管事,你看到鳥跑出來了?”

    “嘿嘿,媽媽~”

    臭小子得意的咧着嘴笑,然後掙脫開王素素的手,繼續駕着學步車滿院子狂奔。

    陳凌和王素素也不管他了,繼續坐下來炮製藥材。

    忙活了大半個小時,王素素把處理好的分門別類放到藥櫃裏。

    這時,一輛自行車霹靂哐當的聲音從院門口傳來,下一刻就見王聚勝推着自行車走了進來。

    “富貴,今晚有事沒?到俺家喝酒去啊,今天逮了兩樣稀罕東西,包你滿意。”

    “喲,聚勝哥,這腰包鼓了,敢說大話了啊,是啥好東西。”

    陳凌笑道,這兩天找他喝酒的人可不少,弄得下酒菜也是五花八門,不過比起以往,搞得都挺大方,也都很捨得。

    莊稼人沒什麼文化,也不會變着花樣去玩,賺了錢高興了,也沒別的事,就愛整幾個硬實的肉菜,喝兩口小酒。

    “誰說大話了,真好東西,昨天俺家大頭從老河灣撿了一窩老鱉蛋,今天俺知道那裏老鱉多,就趁着晌午吃飯的工夫沒人,去那兒找了找,還真逮了只老鱉,不只老鱉,還用彈弓敲了兩隻老黃鵪哩……”

    王聚勝嘿嘿笑着,挺着胸脯道:“咋樣?你就說俺這收穫咋樣吧?是不是好東西吧?”

    “我滴個乖乖,你這真可以啊,老鱉就不說了,老黃鵪都能打到。”

    陳凌真的驚訝了,老黃鵪這玩意兒可少啊,老黃鵪其實也是野鵪鶉的一種,但是身體羽毛是微微發黃色的,脖子花裏胡哨像是鷓鴣一樣,那肉極其美味,比野鵪鶉和野雞都要好吃得多,沒半點泥腥味。

    “那可不是,今年老黃鵪多啊,野鵪鶉也多,俺看秧雞子也多起來了,再過二十來天,也就在水邊下蛋了,到時候去撿秧雞蛋吧。”

    王聚勝咧着嘴樂呵道。

    秧雞子在他們這邊是春末夏初開始出現,比野鵪鶉之類要晚得多,但是肉的味道並不好,但是秧雞蛋還可以,和老鱉一樣,雖然也腥氣,但山裏人以前嘴上窮,吃不了正經肉,時間長了,吃蛋就有一手,自然有法子處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