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自由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跑盤字數:3753更新時間:24/07/05 04:58:44
    “史密斯夫人,你和丈夫的關係怎麼樣?”

    “挺好的。”

    盧克拿出雪莉的照片,“你見過她嗎?”

    佐伊.史密斯瞅了一眼,“上次做筆錄,我好像看過這個女人的照片?”

    “沒錯,你見過照片本人嗎?”

    “沒有。”

    盧克不在隱瞞,“你老公死的那天晚上,她也在案發現場。”

    “你到底想說什麼?”

    “你知道自己老公爲什麼去卡波爾山嗎?”

    “我不知道,這不是應該你們警方去調查嗎?”

    “是的,調查結果已經出來了,你想知道嗎?”

    “當然。”佐伊.史密斯表情依舊是淡淡的。

    “那天晚上你丈夫去卡波爾山就是爲了和照片上的女人車震,兩人在車震時遭遇了搶劫,你的丈夫死的時候身上只穿了一雙襪子。”

    佐伊.史密斯微微皺眉,“盧克副隊,雖然很感謝你告訴我事情真像,但你這種描述很殘忍,讓我感覺很不友善。”

    “sorry,但我只是說,你丈夫實實在在的做了,你知道這件事嗎?”

    “No。”

    “假設,你知道這件事會怎麼樣?”

    “你懷疑是我殺了巴倫?”

    “我不是懷疑,而是已經查到了證據,這也是我們請你來警局的原因。”

    “什麼證據?就憑那張在酒店拍攝的只能看到帽子的照片?你準備用一張臉都沒拍到的照片給我定罪?”

    “史密斯夫人,警方對你的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我們不光發現你離開了酒店,還發現你在Herez公司有過兩次租車記錄。

    第一次租車記錄,是在6月25日早上八點到6月26日早上八點

    取車地點,洛杉磯市區。

    車型,黑色的奧迪A6

    第二次租車。

    租車時間,6月28日早上八點到6月29日早上八點

    取車地點,長灘市。

    車型,灰色的寶馬5系。

    兩次的租車時間,與兩起車震搶劫殺人案的作案時間吻合,你怎麼解釋?”

    佐伊.史密斯沉默了片刻,做了個深呼吸,“我是租過車,這也不能代表我就是搶劫案的嫌犯。

    我租車的原因是我的寶馬X6壞了,我要用車,就這麼簡單。”

    盧克喝了一口咖啡,不緊不慢的說,“租車公司爲了避免車輛被騙、被偷或發生其他意外,都會在汽車上安裝定位跟蹤裝置。

    我們調查了兩個汽車的行車軌跡,發現兩輛車在作案時間段都去過案發現場,這你怎麼解釋?”

    佐伊雙手抿了抿嘴脣,“就算我去過現場,也不代表我就是兇手。”

    盧克繼續說道,“6月28號,你駕駛着灰色的寶馬車,從長灘市趕到了卡波爾山作案,在殺死你的丈夫巴倫後,繞路返回了長灘市。

    我們在調查行車軌跡的時候,發現你在回程途中停留了十幾分鍾。

    我根據行車軌跡找到了現場,發現那是一片荒地,我們在停車地點周圍搜索,在距離停車地點一百多米的地方,發現了一片有挖掘痕跡的地方。

    我們挖開後發現了一個黑色塑料袋,裏面放着一把左輪手槍、塑料手銬、面具、假羊具等。”

    說話間,盧克走到審訊椅旁,拿出幾張照片給佐伊看,後者的臉色立刻大變。

    盧克繼續說道,“你是醫生應該很清楚,只要接觸過必留下痕跡,即便你擦拭了表面的指紋,也可能留下其他的生物檢材,比如說皮屑、毛髮、分泌物等。

    這些物品已經送到技術司鑑定了,而你的DNA樣本也被送去比對了,你還覺得自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嗎?”

    “呼……”

    佐伊長嘆一聲,摘下眼鏡,擦了擦鏡片,沉默良久,

    “沒錯,巴倫是我殺的。

    我覺得已經夠完美了,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查到了。既然如此,再抵賴也沒什麼意思。”

    盧克追問,“6月25日車震搶劫殺人案也是你做的?”

    “沒錯。”

    盧克拿出兩名受害人阿巴爾和瑪克辛的照片,“是不是他們兩個?”

    “是的,我搶了那個男的,從車裏找到了一把左輪手槍,也是我用來殺害巴倫的工具。”

    盧克指着瑪克辛的照片,“你是不是還強健了她?”

    “沒錯,我爲了避免警方懷疑,就想到用這種方式讓警察誤以爲嫌犯是個男人。

    我自認爲應該沒露出什麼馬腳,你們是怎麼發現的?”

    “只能怪你運氣不好,遇到專家了。”盧克繼續問道,“你爲什麼要搶劫他們?”

    “這只是一次嘗試,我和他們無冤無仇,也不認識他們,警方很難查到我的身上。就算這次嘗試失敗了,警方也很難查到我。

    如果這種作案方式成功了,我就會用來對付我丈夫。”

    “你早就知道巴倫出軌的事了?”

    “是的,他以爲自己能騙過我,簡直可笑。想當一名醫生可不光是努力就行的,智商和天賦也很重要。

    我敢說在智商方面,我超過了大部分人,包括我那個白癡老公。”

    小黑好奇道,“你爲什麼殺他?是因爲還深愛着他嗎?”

    “我的確還愛着他,但這並不是我殺他的理由。如果非要問我爲什麼殺人,我只能說是加州的法律促使我這麼做的。

    加州的法律體系是有問題的,很噁心人。”佐伊露出厭惡的神色。

    小黑問道,,“你是因爲贍養費才殺了你丈夫?”

    “沒錯,加州屬於無過錯離婚州。只要一方提出離婚,不需要說明理由。

    這條法律的初衷是幫助那些受到婚姻破害的女性重新獲得幸福,但越來越左了。

    出軌也屬於無過錯,甚至都不能在法庭上提,還要你去大度的理解,去包容對方的真愛。

    我一直不理解,明明加州建立了完善的誠信系統,難道出軌不算是違反誠信嗎?

    這不是對婚姻的不負責任和背叛嗎?

    爲什麼不需要受到任何懲罰?

    fuck!”

    佐伊.史密斯露出憤怒的神色,“如果我不殺了巴倫,你們知道會出現什麼情況嗎?

    第一種,我默認了巴倫出軌,我每天辛苦在醫院上班,面對各種病人,而他可以拿着我的錢到處瀟灑,去找更多的女人,讓那些女人一起花我的錢。

    第二種,我和巴倫大吵一架,巴倫向我提出離婚,我只能被迫同意。

    更可氣的是,我還要支付給他贍養費。

    我的年薪超過百萬美元,每年至少要給他超過三十萬美元的贍養費,稅後。

    以保證他離婚後能過上與離婚前相當的物質生活。

    狗屁的法律。

    他出軌了,我還要每年支付三十萬美元贍養費,直到他結婚。

    你知道結果會是什麼嗎?

    他根本不用結婚,也不用工作,我給他的三十萬美元贍養費足夠他在全世界到處瀟灑,找各種各樣的女人。

    這是不公平的。

    他就像是一個噁心的吸血鬼。

    我不想養他一輩子,那樣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傻X。

    所以,最好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幹掉他。

    沒有背叛,沒有贍養費,沒有恥辱,我自由了。

    真正的自由!”

    這個殺人的理由很充分,讓盧克和小黑都無話可說。

    加州確實有些左。

    說到贍養費,盧克沒來洛杉磯之前,也聽說過美利堅離婚要支付贍養費,但那時候大多是聽說男人給女人贍養費。

    來到洛杉磯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是收入高的一方給收入低的一方贍養費。

    如果夫妻結婚超過十年,除非收入低的一方再婚,否則就要支付一輩子的贍養費。

    這也是盧克不大想結婚的原因之一。

    結婚涉及到的東西太多了,很麻煩。

    結婚很快樂,但兩口子總有吵架的時候,美利堅的女人也比較獨立,說離就離。

    一旦離婚了,就得給人家贍養費。

    人家不再婚,只是跟男友同居,你還得支付贍養費,沒準房租就是用你的贍養費支付的。

    你說噁心不?

    盧克說道,“其實第一次見你,我就懷疑過你的作案動機,那時候也一直在觀察你的反應,但是我並沒有發現你有撒謊的跡象。

    能說一下原因嗎?”

    佐伊緩緩的說道,“大多數人撒謊被識破,並不是因爲內疚,而是因爲緊張。

    如果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你不放在心上,對方也不放在心上,即便撒謊也無所謂,不會有心理負擔,也不會緊張。

    在作案前,我就想到警方會盤問我。

    我殺了人,一旦警方詢問我相關的案情,我很有可能會緊張,一緊張就會出錯,甚至被經驗豐富的警察識破。

    爲了避免這種情況,我事先做了一些研究。

    方法有一些,比如說增強心理素質,有一顆強大的內心,當你不在乎殺人這件事,也就不會過於緊張。

    這個方法短時間內普通人做不到。

    我只能選擇另一種方法,將警方可能詢問的問題記錄下來,然後,對着鏡子一遍一遍的模擬練習,將所有的問題和回答倒背如流,就能將緊張感降到最低。

    再加上,我老公死了,我有一些情緒波動很正常。

    看來效果還不錯,我成功了。”

    聽到對方的解釋,盧克明白了之前詢問的兩個問題爲何會前後矛盾了。

    第一個問題,盧克詢問她案發當晚是否離開過龍米蘭酒店?

    她說沒有。

    盧克沒有發現撒謊跡象。

    之後,盧克又拿出一張她戴着圓頂遮陽帽離開酒店的照片,詢問是不是她。

    她說不是。

    這次盧克明顯發現了撒謊跡象。

    其實,她兩次都撒謊了。只是第一次盧克沒有看出來。

    因爲第一個問題佐伊早就想到了,而且練習過很多遍,回答的時候也不會緊張。

    但看到盧克拿出她離開酒店的監控照片,她緊張了,露出了馬腳,才會被盧克看出撒謊。

    一旁的小黑,冷不丁的問道,“佐伊,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你還會和巴倫結婚嗎?”

    “No,絕對不會。”佐伊回答的很乾脆,“我年輕時也幻想過愛情,巴倫那時候很帥,談吐幽默,很招女孩子喜歡。

    其實跟錢比起來,大部分女人更容易被男色迷惑。

    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父母是反對的,我是個前途無量的實習醫生,而他那時連正經工作都沒有。

    但……他真的很帥,嘴很甜,很會哄女人。

    我以爲那就是愛情、浪漫,比錢要高尚的多,最終……不過是一地雞毛。

    結婚,並不適合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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