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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法學院新生字數:4167更新時間:24/07/02 14:10:57
    “所以你的意見是,不管接下來我們怎麼應對,先發個小作文再說?”

    程盈盈啞然失笑。

    這種方式,不禁讓原本期待專業法律服務的娛樂圈一姐有些失望。

    發小作文,誰不會發?

    這方面,我們才是專業的好吧?

    混跡圈內這麼長時間,程盈盈見過的撕逼數不勝數。

    即使沒什麼咖位的小練習生,因爲資源不均的事情也時有分歧。

    能年紀輕輕就放棄讀書,跑來追夢娛樂圈的少男少女們,誰還沒幾個粉絲了?

    所以在公開社交平臺上發微博或者朋友圈,撕逼的事情,程盈盈不但親眼見過,還不得不出手調解過幾次。

    看過的小作文多了,面對這種事情也就習以爲常了。

    怎麼律師也來這一套?

    “是的,在幫助公司起草聲明這方面,我們樂盈律所是專業的。”

    鍾樂怡點了點頭,笑眯眯地望向一臉疑惑的程盈盈,目光中滿是自信。

    “那我們就來討論下,該怎麼發吧。”

    程盈盈把打印好的兩份材料分別遞給了鐘樂怡和王曉紅,等待更加專業的措辭出現。

    三天後的星期一早上十點。

    大多數職場人剛剛上班不久,正是工作了一陣,準備起身摸魚或者倒水,帶薪上廁所的時間。

    “我操!”

    “你們快看樂園雲音樂在微博上發的聲明!”

    “app上也發了!好長,好專業的長文啊.”

    公衆傳播的力量不可小覷,樂園雲音樂發出的一則重磅聲明,像是在平靜的湖面上,猛地丟下一顆大石頭。

    “即便我們都承認不正當競爭在商業中時有發生,但也少有領域能像國內在線音樂一樣,因不正當競爭而寸草不生的。

    長久以來,企鵝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全民K歌等產品)通過非法盜播偷放無授權歌曲、批量化冒名洗歌、跟隨式抄襲我方產品創新、逃避甚至對抗監管等方式侵犯我方著作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其主要行爲包括:

    一、惡意侵犯著作權,並涉嫌對抗整改

    1. QQ音樂通過“分區域播放”功能盜播我方作品

    一直以來,企鵝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QQ音樂屢次在未獲授權情況下,上架我方熱門作品。

    我方提起維權後,QQ音樂針對性地只在我方日常監測區京城、滬城、杭城、花城等地區下架相關作品。

    但在其他我方監測、維權能力弱的地區仍繼續盜播、偷放,蓄意規避我方維權。

    從不同省級區域來說,QQ音樂在京城、浙省杭城等地無法播放樂園雲音樂享有權益的歌曲。

    但在上述地區以外的省市,如津冀地區、魯省泉城、陝北長安等省市均可播放。

    從同一省級區域來說,以浙省爲例,QQ音樂在杭城不能播放樂園雲音樂享有權益歌曲的情況下,在浙省內其他所有十個地級市,如紹興、湖州、嘉興、寧波、舟山等等,均存在區域偷放涉案歌曲的不正當行爲。

    同一歌曲QQ音樂在杭城下線,但其他浙省城市仍可播放下載。

    QQ音樂分區域盜播的侵權作品,數量巨大且均爲樂園雲音樂平臺的爆款歌曲,如《南山南》(馬由頁)、《易燃易爆炸》(陳粒)、《下一站茶山劉》房東的貓等。

    QQ音樂相關行爲侵犯著作權,嚴重違反商業道德、誠信原則及行業準則;還涉嫌通過技術手段針對不同地區進行差異化整改,規避和對抗監管。

    相關行爲無視法律法規與商業道德,主觀惡意明顯。

    2. QQ音樂通過“導入外部歌單”功能偷放我方作品

    針對無授權歌曲,QQ音樂開發複製其平臺歌單鏈接再導入的功能,即可實現原歌單中置灰不能播放歌曲的重新播放和下載。

    以熱門歌曲《南山南》(馬由頁)爲例,QQ音樂站內搜索顯示“無音源”。

    但複製歌單鏈接並導入後,即可實現該歌曲的播放和下載。

    QQ音樂通過“導入外部歌單”盜播無版權作品

    如此零碎的偷摸之舉,不僅損害音樂人權益、侵犯我方著作權,還破壞了行業間的脆弱互信。

    3.企鵝音樂批量化對無授權熱門歌曲冒名洗歌,惡意截流

    長期以來,企鵝音樂旗下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針對無授權作品製作大量冒名、洗歌作品,誤導用戶播放。

    僅自2013年以來,企鵝音樂針對我方熱門歌曲,就先後推出大量假冒同名歌曲,其中近千首歌曲的副歌部分與原歌曲相同或近似。

    如由樂園雲音樂雲上工作室與樂園娛樂有限公司推出的《易燃易爆炸》大火後,在QQ音樂、酷狗音樂出現大量同名不同詞曲歌曲。

    如《易燃易爆炸》(正式版)、《易燃易爆炸》(DJ版)、《煙花易爆炸》(原唱)和《易燃易爆小心火燭》(抖樂熱搜煙嗓版)等,並登上後者官方榜單。

    僅馬由頁、陳粒、房東的貓等獨立音樂人名下的歌曲,就涉及數千首同名假冒、洗歌抄襲歌曲。

    甚至,部分冒名歌曲的演唱者姓名都“高仿”原作歌手。

    如在企鵝音樂娛樂集團旗下某產品以“橋北的貓”冒名音樂人組合“房東的貓”,並違規上架相關作品。

    以此誤導用戶點擊收聽,蹭熱度騙流量。

    如果用戶要聽“房東的貓”,那就讓他們聽到“房東的貓”,而不是“房門的貓”、“房檐的貓”、“橋北的貓”……請貴司不要把聽個歌的事情,都弄的宛如做形近字辨析題。

    更有甚者,企鵝音樂娛樂集團旗下的一些公司,更是有目的、有組織地下場參與洗歌產業鏈。

    年中以來,只要樂園雲音樂一有爆款歌曲發佈,企鵝音樂旗下三個產品不僅直接盜播原版歌曲,還會變本加厲地在一兩天內,上線大量粗製濫造的同名歌曲。

    如我方於2013年10月1日《湄公河行動》首播發行的“We Can Be Heroes”特別企劃專輯,爲首部主旋律系列曲目。

    在發行當天就被企鵝音樂非法上線了全部內容,QQ音樂隨之出現類似音源、MV及錄屏視頻。

    企鵝音樂非法上傳樂園雲音樂企劃作品,在洗歌、冒名傳播無授權作品方面的日益猖獗,如“牛皮癬”式緊跟我方內容製作,性質極其惡劣。

    此外,企鵝音樂娛樂集團還通過投資相關公司,對熱門歌曲跟隨式、批量化地冒名洗歌,並給予流量傾斜,加深行業惡性抄襲、助推洗歌產業規模化。

    二、長期對樂園雲音樂的視覺設計、產品功能、創新機制等進行抄襲

    1. 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抄襲樂園雲音樂黑膠播放頁設計

    自2012年正式上線起,獨特的黑膠播放界面,就是樂園雲音樂產品的核心設計,並已註冊相關設計專利,在公衆中形成了極高的知名度、辨識度和影響力。

    2013年年初,企鵝音樂相關產品更新了播放界面,新增黑膠界面設計,與樂園雲音樂黑膠播放界面極度相似。

    附圖:樂園雲音樂App(左)與QQ音樂HD(右)界面對比。

    2.酷狗音樂、QQ音樂抄襲樂園雲音樂“一起聽”功能

    2013年2月,樂園雲音樂在情人節當天,爲方便廣大情侶更好運用和享受雲音樂,正式上線“一起聽”功能。

    得益於雲村社區氛圍和獨特的互動體驗,“一起聽”迅速成爲廣受行業好評和備受用戶歡迎的獨特功能。

    2013年7月,酷狗音樂上線的“跟聽”功能,其功能設定與頁面交互設計,堪稱像素級抄襲樂園雲音樂“一起聽”。

    附圖:樂園雲音樂“一起聽”與酷狗音樂“跟聽”對比。

    2013年8月,QQ音樂更新“音樂房間·一起聽”功能,功能名蹭上樂園雲音樂“一起聽”。

    而在同年9月,QQ音樂最新版本將“音樂房間”直接更名爲“一起聽”功能,並且在邀請、聽歌等UI設計上也更加相似,一舉完成從名字到功能的全跟隨,全抄襲。

    3.酷狗音樂抄襲樂園雲音樂“雲貝推歌”功能設定及界面設計

    2013年4月,樂園雲音樂在當時的新版本上線了“雲貝推歌”功能,支持用戶推廣自己喜歡的歌曲。

    三個月後,酷狗音樂也完成了跟隨,上線了“音樂推”功能,再次從功能設定及界面設計上對我方進行像素級抄襲。

    證據:酷狗音樂“音樂推”功能抄襲網易雲音樂“雲貝推歌”

    總而言之,多年以來,企鵝音樂娛樂集團對樂園雲音樂及整個在線音樂行業,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時間久、範圍廣、手段多樣、後果慘烈,並在近兩年呈現出愈演愈烈的態勢。

    若非被這種長期以來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侵擾至忍無可忍,傷害至退無可退,我方也斷不會貿然將本行業中的腌臢醜態公之於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規,樂園雲音樂已就企鵝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等產品)針對我方的部分不正當競爭行爲正式提起訴訟。

    我方敦促企鵝音樂娛樂集團立即對旗下產品和業務進行整改,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爲:

    1.立即停止侵權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下架侵權作品,停止冒名洗歌行爲,整改相關侵權功能;

    2.立即停止不擇手段的不正當競爭行爲,從加強內容創作和用戶體驗的角度進行良性競爭;

    3.立即排查各業務違法違規情況,並建議進行面向全員的商業道德培訓,強化自律意識,及時進行道德糾偏。

    在此,我們再一次呼籲行業內從業者尊重他人成果,把精力更多放在對行業服務、用戶體驗和產品創新的提高上。

    國內在線音樂行業屍橫遍地、艱難至此之際,就不要把功夫下在邪道上了。”

    樂園雲音樂

    2013年10月25日

    一石激起千層浪。

    這份字字珠璣,輸出爆表的長文,直接在互聯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除了當年硬到底的360周紅衣老闆,再也沒有人正面和企鵝做對抗,更不用說發這麼長的長文,有理有據,令人不得不信服。

    旁觀者第一件事是紛紛轉發給自己的好朋友,過來先吃瓜,再站隊。

    “版權之爭,其實是用戶之爭。不過,對於大多數消費者而言,他們關心的不是誰模仿了誰,而是哪首歌曲真正好聽,以及哪種付費模式比較合理。”

    “企鵝畢竟是行業龍頭老大,會抄襲一家小音樂軟件的功能?我勸網友們先別着急下結論站隊吧,看看企鵝的回覆再說。”

    “企鵝還有人用?怕不是音樂遺老吧?如果你是樂園雲音樂用戶,就不會說出來企鵝不抄襲的話了。”

    “同意樓上的觀點,企鵝根本就沒什麼優質原創內容,除了歌曲音質還湊合以外,各種小服務基本都是照抄樂園雲音樂的。”

    “但是樂園雲音樂也有不好的地方,平臺單曲支付價格過高、會員包月後還要爲某些專輯另外付費,操。”

    “一看就是真用過的兄弟,我也是這麼想的。”

    關於企鵝和樂園雲音樂打仗的討論甚囂塵上,什麼觀點都有,五花八門,千奇百怪。

    一整個上午過去了,企鵝方還是沒有迴應,轉發和瀏覽量不斷發酵,這次樂園雲音樂的正面對剛,讓無數網友回憶起了那個360和企鵝二選一的時代。

    音樂App之間吵得不可開交,那然後呢?

    不會到最後,又要二選一了吧?

    有你沒我,有我沒你?

    很早之前有人做過一項統計,在音樂發燒友中,統計他們的手機裏都下了幾個音樂App。

    毫無懸念,很多人會選擇在兩三個音樂App之間反覆橫跳。

    企鵝音樂的幾大產品和樂園雲音樂,穩坐前幾名寶座。

    版權爭議持續多年,聽衆們爲了心愛的歌手,只好妥協着,要麼兩個平臺的會員都充值。

    “要麼合體吧,吵來吵去,實在不想App來回切換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