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果轉機
類別:
女生頻道
作者:
藍天白雲文玉字數:15131更新時間:24/07/02 12:40:17
第九章
檢委會討論無果證人出現現轉機
再說檢察院拘留甄如煙後,檢察官們審訊了這麼長時間也沒有結果,也就不去看守所提訊了,在提訊也是浪費時間,可是大家在北方物流中心等了幾天,也不見範挫勝董事長的身影,打手機不是佔線,就是關機,要不就是不再服務區,眼看着拘留十天的期限就要到了,沒有辦法董科長只好找吳局長商量如何辦理此案,正好宋檢察長又去省裏開會了,打電話宋檢察長之說先偵查取證,實在不行可以先報批捕,讓批捕科的人看看卷在說。但從再次找虎子覈實和找範挫勝的司機小李證實,甄如煙好像知道是虎子送了錢,要不不會把虎子的麪包車給放回去,另外菸草李局長證實,在放虎子麪包車時是甄科長一手操持的,當時李局長的意見是等虎子交完罰款後在放車,但甄科長認爲從虎子自己承認和其司機證實說車是租來的,而且車手續的主人確實不是虎子的名字,所以才放回去的,要不一旦扣錯了得給人家賠償的,但對甄科長是不是受賄了他表示懷疑,其深信甄科長不會做出那樣的事情,而且確實向他說過虎子給她送煙這事,確實說讓她過完年在上交紀檢部門就好了。另外米副局長也證實甄科長找他說過虎子麪包車的事情,而且範董事長爲虎子販賣假煙的事情也找過他,好像聽範董事長說先找過甄科長後才又找到的米副局長,希望二人同李局長好好說說先把車放了再說。而且米副局長證實在是不是放虎子的麪包車的問題上,甄科長是非常主動積極地。這樣也就更加堅定了董科長堅持提請批捕的決心,通過和吳局長溝通案情,吳局長也同意先提請決定逮捕,無論甄如煙是否承認知道是誰送的,是否利用了職務之便,但不可以否認的是虎子送的錢確實是從其家中搜查出來的,是不是其自己說的錢在那裏防着不重要,錢是在其家裏是不可以否認的事實,而且其也承認是範挫勝董事長送去的,只是現在和範挫勝聯繫不上取不到證據證實,但從現有的證據看完全符合逮捕的條件,自從刑事訴訟法修改後,現在的逮捕條件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就可以逮捕,並不要求有充分的證據了,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完全符合逮捕的條件,另外主要是現在拘留的時間不允許了,難道範挫勝在有幾天找不到,就不甄如煙放回去嗎,所以只能先決定逮捕後,在進一步偵查了。
甄如煙的受賄案很快轉到了偵查監督科,孫科長考慮是本院辦理的決定批捕案件,不是公安提請逮捕的,這主要關係到檢察院各科之間內部關係的問題,雖說法律賦予了偵查監督科監督的職權,但還是要考慮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精誠團結,共同幹好檢察事業,爲了慎重起見,特意將此案件交給曾經在反貪局工作過五年後升爲偵查監督科副科長的田科長審查此案。田科長看了一天的案卷,並去看守所提訊了甄如煙後認爲此案件不應決定逮捕,理由是缺乏主要證據證明甄如煙是否是利用了職務之便故意接受賄賂,如果找到範挫勝證實其確實沒有對甄如煙說明是虎子把錢藏在捲菸裏,就不能證明是其受賄,因爲其沒有受賄的故意,而且虎子證實只送了五千,但搜查出來的確實是一萬,事實也不清,最後經全科同志集體討論,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同意田副科長的意見,不同意決定逮捕。
這麼一審查可是讓孫科長爲難了,主辦人的意見是不批準逮捕,而且科裏大多數也同意主辦人的意見,自己也沒有什麼好說的,只能同意辦案人的意見,從田科長彙報的案情,自己又反覆看了案卷,從批捕的角度來看確實不符合逮捕條件,但自己如何向吳局長和反貪局的人解釋呢,現在也不像原先不符合逮捕條件可以退回反貪局補充偵查,現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符合逮捕條件就決定逮捕不符合就決定不予逮捕,沒有迴旋的餘地了。但發愁也不行,總得把案件解決,要不決定逮捕的時間不允許,現在是第十天了,最多只能延長四天,
在檢察院決定逮捕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孫科長找到吳局長把案件情況一講,吳局當時也沒有說什麼,只是說他個人的意見最好是批捕,最好你們科裏在仔細研究研究,反貪局好不容易辦個案子,辦到這個程度非常不錯了,一旦不批捕辦理取保候審放回去,這案子就前功盡棄了,白辦了,也知道現在想辦一個大案多麼不容易,多爲檢察院考慮考慮,爲爲難,多做作主辦人和科裏人的工作,最好是先逮捕了以後,在由反貪局偵查補充證據。
孫科長看吳局長的態度非常堅決,也就沒有多爭執。等孫科長回來對田科長說出吳局長的意見是想批捕了再說時,田科長說:“如果是領導們決定了,我只能保留我的意見,從我辦案的角度來說,雖然有些證據證明受賄事實存在,但從犯罪的角度來說確實不符合逮捕的條件,如果決定逮捕,我放棄我的主辦人,另請高明。在說咱們科裏也已經研究過了,一致都同意不批準逮捕,不能說變就便呀,不能因爲吳局長一說就否認我們主辦人的意見,我這個人就是鑿死理的人,要不反貪局不願意要我了呢,我這個人就是太耿直了,你也看過案卷了,你從心裏說是不是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的批捕條件,一旦批捕錯了誰來承擔錯的責任,錯案追究制還在起作用呢,你作爲科長應該爲科裏擔負起責任,不要因爲是局長說了就想聽領導的,最起碼的我還是個主辦檢察官吧,我也有這個權力吧。”
“這個案卷我從頭到尾看了,也仔細研究過了,這個案子我看在批捕與不批捕之間,批也可以,不批捕也有道理,當然這我不是爲當和稀泥的才這麼說的,要說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可以證明有受賄的事實了,主要缺乏的是最主要的證據,事實也有些不清,到底是送了五千,還是一萬,如果是五千就不夠立案條件,從你辦反貪局案件的角度來說構成受賄最還牽強些,但也可以先批捕後在偵查,你既然這麼堅持我也不說什麼了,爲了辦案工作何必傷了和氣,我看我這個科長也只能硬着頭皮頂着了,誰讓我灘上這麼一幫弟兄呢,實在不行就只能找宋檢察長商議了”。其實孫科長也明白,田科長只所以這麼固執己見,也可能對反貪局有些意見有關,其原本在反貪局幹的很不錯,起早貪黑連續辦案,也辦了不少大案,小有名氣。可是因爲在辦理一起外人夥同銀行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案件時,連續看守那吸毒的外人三十多天,但在那外人把毒品戒掉的時候,找機會逃走了,給辦案造成了許多麻煩,經過很長時間才把那人由抓住了,爲此自己承擔了責任,但還不錯,領導照顧情緒,不久就從反貪局調到原先叫批捕科現在叫偵查監督科當副科長了,這些年了始終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的工作,但因爲自己太過與耿直,在加上會溜鬚拍馬,不會見風使舵,更不會給領導們送禮,眼看着就到了四十不提拔的年齡,也始終沒有得到提拔當上正科長,所以可能有些怨氣,難得有此機會還不撒撒氣,但自己也不能強硬的說就決定逮捕,那樣太傷辦案人的心了,那以後工作還怎麼幹,案子那不都成了科長說算了,那還要主辦檢察官幹什麼,主辦檢察官有決定不批捕的權力。再說明天宋檢察長就開會回來了,等一天明天和宋檢察長彙報後等領導決定。
第二天一大早,孫科長急急忙忙送完女兒上學,不到七點就到了檢察院,看看離八點半上班還有一個多小時,便又找到甄如煙涉嫌受賄的案卷又仔細地看了一邊,從批捕的條件來看也算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但說構成受賄罪還缺乏主要證據,也就是缺少範挫勝的證言,他的證言對此案起到了關鍵作用,一但其證實其在送錢的時候確實說過是虎子送的,那甄如煙在不承認,該案也是鐵案了,完全構成受賄罪,如果其一口咬定沒有對甄如煙說過是誰送的錢,雖然自己知道煙裏面有錢,沒有對甄如煙說明,甄如煙還就不構成受賄罪,因爲其沒有受賄的故意,也就沒有利用職務便利,這確實是個兩難的案件。
還沒有到八點,宋檢察長就打來電話叫他到檢察長辦公室,孫科長進檢察長辦公室時,宋檢察長和吳局長已經坐在沙發上等後多時了。
“我早上七點就到了,剛纔看看了案卷,宋檢剛開完會回來也還沒有休息吧”孫科長問候道。
“我昨天從省裏開完會吃完飯都十點了,本想休息一晚上,明天再回來,可是你們這個案子鬧的,我連夜就趕回來了,到家時都深夜兩點了,一覺睡到天亮,剛纔吳局長已經簡單地把辦案以及案情都給我介紹了,這件案子看來有些棘手,我也不瞞着你們了,有什麼話我就直說了,我也是這樣的性格,不會瞞着藏着,有話直說的人,昨天在省會開會時,政府辦李真祕書長就給我打手機,說甄是他中專時候的同學,這些年關係一直都不錯,通過這些年的瞭解,其相信甄不會做出受賄這樣的事情,請求檢察機關明查。而且其和咱們找的證人範挫勝董事長也是中專時候的同學,現在他也着急找範挫勝也聯繫不上,雖然他和範挫勝關係相當不錯,但其懷疑其人品,是不是有人有意故意整甄也不得而知,而且其明擺着是在說範挫勝是故意躲着檢察院不願意見面做證,因爲過去辦理範挫勝挪用公款就是檢察院辦的案件,他本來就對檢察院懷恨在心呢,要不是檢察院他也不會淪爲階下囚,做三年的牢,說不定現在也成了煙草專賣局局長了,不過他經受了那次打擊也未必是壞事,要不現在也沒有他今天的事業,現在其早已成爲億萬富翁了,可有這麼個機會了,他還不抓住這個機會報復檢察院一次,我這麼說的目的就是說,即使以後找到他取證,恐怕也不容易取道有利於辦案的證據,但咱們的案子還得辦理,因爲時間不允許拖着,明天拘留十五天就到期了吧,如在不能做出決定就得變更強制措施了,你們看這樣吧,反貪局堅持是先批捕後在偵查,因爲現在該案件完全符合決定逮捕的條件,而你們偵查監督科的意見是涉嫌構成受賄罪缺乏主要證據,決定不予逮捕,如果你們雙方繼續堅持,讓我也沒有辦法拿出意見,所以我決定把此案件提交檢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你們看如何?”
孫科長明白,聽宋檢察長剛纔的話,宋檢察長意思也不想把甄如煙逮捕了,但吳局長在那裏頂着她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既然李真祕書長跟她說了,剛纔雖然沒有說給甄如煙求情,但從她的話裏明顯可以聽出,請求從寬處理甄如煙的案子,宋檢察長也不能不給李真祕書長面子,但案子擺到這裏,讓她說同意批捕科的意見,她到不好開口了,開口好像是在照顧李真祕書長,還是領導說了算,如果開個檢察委員會,不論批捕也好,不批捕也吧,她都有個說詞,對李真祕書長也好有個交待,一旦檢察委員會通過決定逮捕,其可以對李真祕書長說集體討論的,自己也無能爲力,沒有什麼辦法,如果少數服從多數不決定逮捕那就更好了,自己可以作個順水人情,和樂而不爲呢,再說一旦案子辦錯了,出了錯案,決定逮捕也是檢察委員會全體人員集體負責,檢察長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了,一旦是集體負責,也就沒有辦法追究個人的責任了,領導只能承擔領導責任了,這也叫法不責衆。
孫科長想到這裏就說:“我完全同意宋檢察長的意見,既然大家對該案有不同的看法,把它提交給監察委員會討論不失爲良策,讓衆位科長們都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案子就會更加明朗,人多力量大,人多主意多嗎”。
吳局長也明白,宋檢察長也不過想了一個脫身之計,此舉實在是太高明了,即不傷和氣,也給領導留了活動的餘地,不愧爲在官場渾了多年的老江湖了。現在反貪局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舉報貪污受賄的案件線索越來越少,案子也越來越難辦,眼見着開春了一個案子也沒有立,其心裏是非常的着急,不着急那時假的,要不市裏下發全年的辦案指標怎麼完成,所以他一直盯着這個案子,不論如何,先批捕了算一個大案,所以自己才這麼抗着,如果換了年底完成了辦案的任務,早就不這麼辦了。其心裏非常明白,一旦不批捕改變強制措施,這案子更不可能辦成了,最後只能撤案算了。
“我看也未必,人多瞎搗亂,雞多不下蛋,咱們開了幾會檢察委員會都沒有什麼好的效果,人多嘴雜,說什麼都有,最後做決定的還是我們這些領導。但是既然宋檢察長說了,我也沒有什麼意見,那就照宋檢察長說的辦吧,那我馬上同志辦公室馬上同志檢察委員會委員九點準時開會,如何?”
“好的,就這麼辦吧”。
檢察委員會在九點如期開會,冀渤市檢察院共有檢察委員會委員13人,因兩位科長去市院開會沒有到,只有檢察委員會委員11人,但符合法定人數。大部分都是副檢察長,副局長,科長,可見僅有幹警60人的檢察院當官的有多少可見一斑,算起來一個科長領導三個兵,辦公室派人出席會議記錄,偵查監督科副科長因爲是辦理批捕的主辦檢察官也出席了會議。會議首先由田副科長彙報了反貪局辦理的甄如煙涉嫌受賄案件的案情,並說明了經科裏研究不予決定逮捕的理由。其彙報完後由反貪局董科長把反貪局辦甄如煙案件的經過也詳細的講了一下,其中包括如何找虎子取證,虎子證實是送了五千,但從甄如煙家裏搜出一萬元錢的事情和找菸草局長們取證的情況也詳細地做了進一步的說明。
最後董科長說了其提請決定逮捕的理由:“我剛纔把科偵查甄如煙涉嫌受賄案的詳細情況做了說明,這個案子是在吳局長的親自指揮下由我和小張親自辦理的,我對案情也比較熟悉,剛纔田副科長彙報的也比較詳細,我現在把我作爲檢察委員會委員同意決定逮捕的理由講一下,我認爲甄如煙的行爲涉嫌構成受賄罪,理由有以下幾點: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所謂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務,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務併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從犯罪構成要件來說,先從犯罪主體來說,甄如煙作爲冀波市煙草專賣局的科長完全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即使是菸草公司的人,因菸草公司是國有企業也具備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第二,從犯罪客體來看,其行爲侵犯了國家機關工作的職務廉潔性。第三,其作爲煙草專賣科科長,在查處販賣假煙的行爲過程中收受了被處罰人虎子的錢人民幣一萬元,在處罰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將菸草扣押的虎子的麪包車放回去,其行爲完全利用了其職務之便利。第四,我要說的,也是最主要的就是犯罪事實的問題,從目前我科取到的證據來看,其行爲完全有受賄的事實,我們取得了行賄人虎子的證言,其證實在其販賣十五件假煙被菸草當場截獲後,爲了免收罰款和及早將自己的麪包車放回,通過北方物流中心董事長範挫勝的司機小李找到範挫勝,想通過關係疏通疏通,雖然虎子自己供述是五千元錢裝到中華捲菸的盒子裏面,在農曆小年二十三的那天晚上,虎子,小李和範挫勝三人去的,但虎子和小李沒有進屋,只範挫勝自己進去的,虎子和小李都出具了證言證實此事,但範挫勝進屋後怎麼說的,因爲目前找不到範挫勝沒有辦法取到證據,但經過我們審訊,甄如煙供認那天晚上範挫勝確實去了她家,並給她放了兩條中華煙,其把煙放到了大衣櫃上,經過搜查當場查獲了中華煙,在一條煙裏面搜出一萬元現金,這完全證實有受賄事實的存在,這是不可以否認的,也是不可以爭辯的事實。我說的第四個理由,也就是在主觀方面是否存在受賄的故意的問題,也就是剛纔偵查監督科不同意批準逮捕的理由,田副科長的理由就是甄如煙不存在主觀故意,其理由一就是甄如煙不承認知道有人給她這一萬元錢,第二個理由就是缺乏最主要的也就是範挫勝的證言,如果其證實跟甄如煙說過是誰給她送了一萬元錢,那就是鐵打得案子,永世不得反案了,我也明白這個道理。但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今天研究的案子是提請決定逮捕,不是到了起訴階段,起訴到法院請求判處徒刑,要求證據必須充分,完全證實有犯罪事實的存在。也不像在前幾年刑訴法要求的那樣批捕階段證據充分,現在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要求逮捕的條件就是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存在就可以決定逮捕,從以上事實證明完全有證據證明甄如煙有涉嫌受賄的嫌疑,至於是否存在主觀故意還有待於進一步偵查,從現有的證據來分析,我認爲也可以認定其有受賄的故意,雖然經過審訊其據不承認知道是誰送的這一萬元錢,但其確實把兩條中華煙收下了,即使其不知道煙裏面有幾萬元錢,但也構成受賄事實的存在,也可以證明其有受賄的故意,只不過是沒有受賄一萬元的故意,但也有受賄的故意,並不要求非得知道送了多少,其二從輔助證據來看,菸草的李局長和米局長都證實甄如煙確實參與了放虎子麪包車的行爲,也就是說完全利用了職務的便利,爲虎子謀取了放車的利益,雖然最終還是罰款了,那也是甄如煙左右不了說不算的事情,因爲得局長說了算,另外米副局長也證實範挫勝找過其求情,請求把虎子的麪包車給放了,也說過範挫勝找過甄如煙,從側面上說也證明其有受賄的故意。因此我的意見就是應該決定逮捕。我的發言完了。”
董科長不虧是政法大學畢業的高才生,把案情講述的非常詳細,案件也分析的特別透徹,讓不瞭解案情的其他人一聽就聽明白了,理由更是有理有據,分析地也非常充分,讓人一聽就非常信服,其他人也就沒有什麼好問的了。
孫科長一看董科長一說,大家都信服了,看來對自己科非常不利,恐怕都會同意批捕的,因此有必要自己說明一下,以免陷入被動,於是便說道:“我先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剛纔董科長分析的是特別詳細,理由說的也非常充分,董科長是該案主辦人,當然對該案非常瞭解。但我想說明的是,檢察院辦理的受賄案不能和公安的刑事案件相提並論,此案有其特殊性,受賄案件有其自身的特點,如果批捕階段證據不是特別充分,在批捕後在取得受賄的主要證據就非常難了,因爲大多受賄案件大都是一對一的證據,一般都是行賄者和受賄的口供證實,其他輔助證據取得微乎其微,受賄案件主要在偵查階段主要證據一般都取全了,一旦以後在取,證據變化的可能性太大了,其可信性也就太小了,該案我也承認行賄一方的證據取道了,可信度也非常大,錢確實是送出去了,但只承認送了五千元,通過甄如煙供述,通過檢察機關搜查也從甄如煙家中查獲了一萬元錢,但我想提醒的是,該一萬元錢是甄如煙主動說出來在大衣櫃上面放着的,而且藏匿該一萬元錢的整條中華煙沒有被動,煙還在包裝裏面紋絲未動的防着呢,而且都經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甄如煙供述只知道該煙是範挫勝過年給她的待客煙,當時範挫勝沒有說什麼別的,更沒有說這煙是虎子送的,也沒有說關於虎子案件的事情,因爲範挫勝現在在廣州出差,手機也聯繫不上,也不排除其故意躲着我們檢察機關取證的可能性,因爲和其聯繫不上,取不到範挫勝的證言,所以範挫勝和甄如煙怎麼說的沒有證據證明,而一旦範搓勝出具證言沒有對甄如煙說過該煙是虎子送的,根本不知道包裝裏面有一萬元錢,該案因爲沒有受賄的故意就不構成受賄罪,現在範挫勝的證言成爲了最主要的證據了,不過從虎子和範挫勝的司機小李證言來看,範挫勝知道這一萬元錢的事情,雖然不是他主使送的,是其司機小李提出來的,但也知道錢的事情。但因爲範挫勝是因爲犯挪用公款賭博曾經被我院偵查,並被法院判了徒刑,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並且現在也算我市的大腕了,要想取證有一定的難度,當然我並不懷疑反貪局幹警的辦案能力,但確實有一定的難度。當然這也是體外話,不影響批捕的條件,但也不能不考慮,一旦取不到證據,該案不構成犯罪,只能撤案了,那也就是錯案了,而且該案社會影響也會很大的,現在的小攤販們對菸草查處捲菸的意見還是不小的,把菸草化爲兩大害之一了,叫冀發市兩大害,綜合執法,煙草專賣,我說這個的意思就是百姓們也都關注着呢,一旦辦雜了,社會影響不好,大家都發表發表自己的看法。”
孫科長這麼一說,大家七嘴八舌就議論開了,有的說應該追究虎子的行賄責任,也有的說也要追究範挫勝介紹賄賂的責任,也有的說是需要取得範挫勝的證言後在對該案決定,意見也始終統一不了,真像吳局長所說的人多瞎搗亂,雞多不下蛋了,宋檢察長一看這麼討論下去,什麼時間是頭了,連忙制止大家不要在雞一嘴,鴨一嘴的說了,並說到:“大家靜一靜,先不要議論了,我看議論到明天也不會有什麼結果,你說一句,他說一句,這也沒有時間限制了,今天召集大家開檢察委員會就是請大家拿出自己的見解,不是讓大家來吵吵來的,最主要的討論出決定,要不我自己做主不就行了嗎?現在主要是時間不允許咱們長時間討論,刑訴法規定,對檢察機關建議提請逮捕的案件十天內要做出決定的,我剛纔聽了大家的意見,我總結一下就是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就是同意反貪局的意見決定逮捕,現逮捕後在進一步偵查後在定該案怎麼辦,理由剛纔董科長已經講的非常明白了。第二種意見就是偵查監督科的意見,不批准決定逮捕,理由就是缺乏範挫勝的證言,這也是最最重要的證據,但目前還是和範挫勝聯繫不上,取到他的證言,該案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但面對現時這幾天是沒有什麼良策。第三種意見是在等兩天,反正還可以延長四天,在找找看能不能找到範挫勝取到證言。我的意見是沒有必要在等四天了,如果範挫勝現身早就出現了,咱們找了他好幾天了,我相信他已經知道消息了,可能是在故意躲着檢察機關取證,不過我相信他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早晚會現身的,第三種意見就不要考慮了。我看這樣,監察委員會實行的就是集體討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我看大家進行表決吧”。
在下面進行的表決中,雖然宋檢察長也投了反對票,不同意批準逮捕,但最後還是以九票贊成逮捕,八票反對的結果,決定逮捕。
最後宋檢察長說道::“通過今天的表決,既然大多數都同意逮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該案做出批準逮捕的決定,這樣我對上級也有個交待,是檢察委員會集體討論通過的,你看宋科長還有什麼意見嗎?”
孫科長一看全體表決做出決定,但宋檢察長的不同意的意見逮捕都沒有阻止全體表決決定逮捕,顯然都宋檢察長的權威有些蔑視,爲了給宋檢察長緣面子,故意說道:“宋檢察長,你看今天雖然表決了,但還有兩位檢察委員會委員沒有出席會議,是不是下午等二位回來在重開一次檢察委員會。”
宋檢察長說道:“不用了,既然檢察委員會做出了決定,就按照該決定執行吧,我沒有什麼意見,散會。”
孫科長垂頭喪氣的回到科裏,不論如何是自己科裏做出不同意逮捕的,但偏偏監察委員會多數人都同意逮捕,自己感覺臉上無光,別的科長們都爲所謂,即使逮捕錯了,雖說是檢察委員會做出的決定,但承擔責任的還是科裏,最起碼的年終評比還是會受影響的,但檢察委員會的決定不可以被否定必須執行,在最後心想做最後一次努力,希望在聯繫未到會的二位科長重開一次否決批準逮捕的決定,既然宋檢察長投了不同意逮捕的票,相信而人會和宋檢察長一致,重開檢察委員會那就明擺着要通過宋檢察長的意見,但宋檢察長拒絕了,讓他也沒有辦法。
下午一上班,孫科長便讓田副科長辦理甄如煙的批捕決定書,並儘快給反貪局。田副科長因爲是自己提出的不逮捕,感覺好像打敗了仗似的,也無精打采,但意見還是不小,但孫科長的吩咐也不敢違背,只是嘟囔着說:“那我得把檢察委員會的記錄整理好了,放在卷裏,這可是檢察委員會做的決定,我可不負什麼責任。”
“誰讓你負什麼責任了,天塌下來有個高的頂着,再說有我科長在前面呢,你還有什麼意見,我都沒有什麼說的了,你還叨咕什麼,快點辦就行了。”孫科長沒好氣的說道。
田科長乖乖地去填寫批捕決定書了,剛準備填寫時,這時科裏的電話鈴聲響了,孫科長拿起電話,電話是宋檢察長打來的,通知批捕科先停止辦理批捕手續,剛纔有人打來電話說範挫勝董事長已經從廣州回來了,說一會就到檢察院,立即通知反貪局董科長你們兩部門密切配合加緊取範挫勝的證言。按說現在案子在偵查監督科,應該由偵查監督科先找範挫勝取證,但考慮到一旦取到不利於該案的證據,對反貪局不好交待,好像是有意作對是的,所以宋檢察長才要求和反貪局聯合取得證言,也讓對方沒有什麼好說的,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部費功夫,這叫柳暗花明又一村,正發愁找不到呢,自己送上門來了。
田科長急忙準備好筆錄紙和印尼,找到董科長一起等範挫勝的到來。不一會,就見政府辦的李真祕書長帶着一爲帶金絲眼睛個頭不高長得文質彬彬的人一起到了檢察院,因爲以前檢察院辦理過範挫勝挪用公款案,在加上現在範挫勝也是大腕了,檢察院的人一般都認識,二人先上了二樓,估計是直接去宋檢察長辦公室了,不一會範挫勝自己下來直接到了偵查監督科找田科長了。田科長忙把董科長叫來一起做範挫勝的筆錄。
果不出田副科長所料,範挫勝一口否認給甄如煙送煙的過程中說過什麼,就說是給甄如煙過年待客用的,給甄如煙送煙時根本沒有說關於虎子的事情,其根本就不知道煙裏面藏有一萬元人民幣的事情,另外自己也沒有讓虎子拿一萬元錢,是虎子自作主張幹的,自己確實不知道,拿兩條中華煙也是虎子和其司機小李除的主意,其把責任推的一乾二淨。
董科長一看範挫勝這麼說,早就氣的火冒三丈,但現在是偵查監督科取證,只能強忍着等田科長做完筆錄。等範挫勝在筆錄上簽完字,按了手印,董科長才說道:“範董事長,請允許我現在稱呼你,但有可能變稱呼的可能,剛纔詢問你的是偵查監督科的檢察官,你可能還不知道我的身份,我告訴你我是代表反貪局來參加這次詢問的,我也聽說你也曾經和反貪局打過交道,知道反貪局的職責是幹什麼的,你也知道檢察機關怎麼回事,說句不好聽的,你也曾經是反貪局的犯罪嫌疑人,你也明白檢察機關今天找你什麼事情,你肯定有一定的思想準備,我毫不懷疑地說你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知道如何對付檢察機關,這也許誇大了,你也不要不耐聽,我們也沒有別的要求,就是希望你如實地把你知道的關於甄如煙是否受賄的事情詳細講清楚,我們也知道你和甄如煙的關係,你也知道該案的利害關係,其實你心裏是明鏡是的,知道事情該如何辦,如何作證,事實就是事實,真理永遠就是真理,事實是更改不了的,你不說她說,不要以爲,兩人幹的事情,就你們兩人知道,還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也就是說沒有不透風的牆,我們只所以對甄如煙採取了拘留的強制措施,並且現在馬上就要決定逮捕,你也知道檢察機關辦案是講究證據的,否則不會履行逮捕的強制措施,也就是說完全有證據證明甄如煙涉嫌受賄罪了,至於你現在作不作證言,也是考慮你態度的時候了,你現在說也這樣,不說也要這樣辦理的,你也不要報有任何幻想,因爲你現在也是大腕級別的人物,感覺檢察機關也不會把你怎麼樣,也許還有一種感覺,後面有人給你撐腰,檢察機關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檢察院也得聽政府的,這沒有錯,檢察機關是服從黨的領導,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想提醒你的是,現在是法制社會,權力在大,還是大不過法去,就是現在的大款們在有錢,他犯了罪也得經受法律的制裁,多少億萬富翁不也被判了死刑嗎,我想告訴你的是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裏,想逃避過關,我和你說這麼多,就是想讓你說出真情,我想問問,你剛纔做的筆錄屬實嗎?”
“你是反貪局的董科長,我原以爲你還是批捕科的人呢,你一說是反貪局的我就想起你是了,剛纔在檢察長辦公室說了有反貪局的科長,我來時早就聽說了甄如煙的案子是你偵查的,董科長年輕有爲,正是大好年華,有所作爲的時候,你剛纔把話講的非常明白,透徹了,我心裏也非常明白這個道理,我盡和政法機關打交道了,還不知道怎麼回事,你想想,菸草給我了什麼好處,我巴不得菸草出事呢,我怎麼會幫菸草呢,我好壞原先也曾經當過煙草專賣局副局長,是菸草把我送進監獄,斷送了我的美好前程,我早就對之恨之入骨了,我不會幫菸草任何忙的。但我還要對我的人格負責,甄如煙不論如何還是我的非常要好的朋友,也曾經是我的親密戰友,我也不怕你們隱瞞你們,也可能已經知道了,曾經也做過戀人,可以說沒有她也沒有我的今天,但是這時候不是講良心的時候,現在面對的是法律,要求實事求是地作證言,不要說假話,否則要負法律責任的,這是你們檢察機關做筆錄時必須要交待的我以我的人格保證上面說的話句句屬實,絕無半局假話,如果有半局假話天打五雷轟頂。”
“你說的這些話你敢負責嗎?會說的不跟會聽的,你說你以上說的話誰會相信,作爲我們辦案的人能相信你說的是實話嗎?你說煙也送去了,一萬元錢也藏在煙包裝裏了,這叫做捉賊捉雙,這也叫人髒具獲,這是想抵賴都抵賴不了的事實,現在你倒過來說送錢的事情你一點也不知情,難道送錢的都是傻瓜,送了錢還不告訴你,那他是怎麼求你辦事的,所以說你的話經不住分析,這也就不供自破了,還用我們說你說假話要負法律責任,你自己就很難自圓其說,還用我們施加壓力嗎?事實就是事實,來不得半局謊言,你也知道,誰的孩子誰抱着,誰的責任誰負責,你又何必替別人承擔罪過,你認爲你把事情自己攬過去,就可以不追究她的責任嗎?你要明白,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難道你也要我們追究你介紹賄賂的法律責任嗎?”
董科長原以爲拿介紹賄賂罪嚇唬一下範挫勝,也許會起道意想不到的效果,迫使其實事求是的講明甄如煙收錢的情節。但範挫勝是何等的人物,早已久經考驗,社會的老油條,也深知道檢察機關辦案的底細,其實上面說的還確實是實話,他知道裏面藏一萬元錢不假,這也是他司機小李事後對他說的藏了錢,但他確實沒有對甄如煙說煙包裝裏面有一萬元錢,其實他心裏明鏡似得,知道虎子只包了五千,另外五千是自己藏進去的,如果說了,他知道甄如煙的爲人,必定不會收下的,即使當時收下,第二天也會把錢如數送還給當事人,或者上交給菸草局長,其實他心裏明白自己現在對甄如煙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人物,他一句話就把甄如煙留在看守所,葬送了其前程,毀了甄如煙,但他目前還不想那麼作,他現在需要的是把甄如煙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其實他心裏明白,舉報就是他自己舉報的,目的就是要先殺她,爲此,自己故意外出躲除去了,等到關鍵時刻自己在出現,讓其把自己當成救世主,使她一輩子也別想逃出自己的手掌心,自己先把她救出去,一旦其有調歪的時候,自己隨時可以改變證言把她在送進監獄,這就是他的如一算盤,也是自己精心謀劃了好長時間的結果。
他一聽董科長嚇唬自己說要追究自己的介紹賄賂罪,當時就故意急了:“我告訴你董科長,我是作爲一位證人主動來檢察機關作證來的,目的是爲了你們辦案,你少拿介紹賄賂來嚇唬我,我是長大的不是嚇大的,你要是說這個,我沒有時間伺候你們,我伺候不找你,時間對我來說就是金錢,每分每秒我的大腦都在想賺錢,我好心好意的來作證,你們就這麼對待證人嗎?我是如實地出具證言,目的也是防備你們出現錯案,那我的好心當驢肝肺,我筆錄也做完了,信也好,不信也罷,我沒有時間伺候了,拜拜。”
董科長也急了,自從到反貪局以來,還沒有發現有人這麼對反貪局的人說話,這簡直就是對反貪局的蔑視,原先淨訓斥別人了,面對犯罪嫌疑人跟你說軟話還來不及呢,誰會和你頂嘴呢,倒過來讓別人嚷,心裏肯定不是滋味,便也高聲嚷到:“你不要以爲你是誰,你不是現在有兩個臭錢嗎?有什麼了不起的,你在別人那好用,在我這裏此路不通,另外,你也不要以爲有人給你撐腰,你現在是在檢察院,你是一名我們要詢問的證人,法律規定你有義務作證,檢察機關不是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這好賴也是個政法機關,你原先也曾經是我們的犯罪嫌疑人,現在你還有可能成爲犯罪嫌疑人。”
“我當過犯罪嫌疑人怎麼了,我承認那是我的污點,但那也不是你用來侮辱我的理由,那都是你們檢察院辦的好事,要不我早就當了煙草專賣局局長了,現在你們需要我作證,用着我了,我願意作證就作證,法律是規定了公民有作證的義務,但在我這裏不好用,現在是市場經濟,不給錢誰也不幹活,不是時代講奉獻的時候了,作證浪費時間政法機關給錢嗎?你不就是穿着檢察院的這身皮嗎,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沒準什麼時間拔光了還不如我呢?我沒有時間在這裏和你們爭吵,我還要去忙我的業務呢。”說完擡腿就要往外走。
董科長也不含糊,上前一把就抓住範挫勝,一把就把他拽了回來,眼看着兩人就要扭打起來。田副科長等人連忙把雙方拉開,把雙方勸住,雙方都被勸到另外的屋子裏去了。
孫科長連忙把爭吵的情況向宋檢察長做了彙報,宋檢察長指示,既然筆錄已經做完了,檢察機關對待證人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也比不了對待犯罪嫌疑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目前對待證人法律規定不能採取什麼強制措施,也沒有規定拒絕作證罪,你只好先讓人家回去,等以後有證據在說。其實孫科長明白宋檢察長的苦衷,政府辦的李真祕書長就在檢察長辦公室等着人呢,你讓檢察長也沒有好的辦法,不論如何你的給李真祕書長面子,不能把領導絕了,不論如何,檢察院還在政府領導之下,主要是還需要政府給你經費,給幹警開工資,那各衙門也不好惹,各種關係都的走,如果只顧辦案,什麼事情也辦不成了。
沒有辦法,孫科長只好讓範挫勝回去了,董科長氣的七竅生煙,幹跺腳也沒有辦法,既然宋檢察長表態了,再說現在案子是偵查監督科,反貪局只能在請示領導傳訊範挫勝了,主要是對待證人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打不得,罵不得,大聲說話人家都不伺候你,如果是主要證據,人家不出證你案子就不能辦了,有時還得連朦再烘,即使是詢問也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也不能向公安那樣你是流氓我比你更流氓,公安的刑事案件大多數都是這麼辦出來的。
既然範挫勝除了有利於甄如煙的證言,明確證實沒有對她說過誰給送的那一萬元錢,雖然錢已經到了甄如煙家裏,可以說受賄已經成了事實,但因爲其還沒有動用此款,並不知道有人給她送了錢,按法律規定就是沒有受賄的故意,因此也就不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了,當然就不能再批捕了,應該儘快的把人從看守所放出來,但因爲該案已經經過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逮捕了的,現如今證據出現重大變化,還得在請示宋檢察長,是領導們決定,還是重新開檢察委員會討論。
孫科長在此和宋檢察長和吳局長一起商量該案時,宋檢察長當即表態,既然證據出現重大變化,那就應該儘快放人,也不用在上檢察委員會討論了,討論半天也是雞一嘴,鴉一嘴,瞎吵吵不會有什麼結果,最後做決定的還得是領導排版。爲了慎重起見,主要該案提請批捕雖然是以涉嫌受賄提請的,但在開始立案傳訊時是以瀆職侵權檢察科的名義傳訊的,還的徵求瀆職侵權檢察科的意見,如果該案件構成犯罪,也可以以此提請逮捕。宋檢察長連忙命人把瀆職侵權檢察科的高科長叫來。
高科長來到宋檢察長辦公室坐到沙發上,宋檢察長就說道:“高科長,你也可能知道了,上午咱們開檢察委員會討論的甄如煙涉嫌受賄案子,在檢察委員會上經過舉手表決同意決定逮捕,現如今證據發生了重大變化,該案重要證人範挫勝突然主動找到檢察院,經過調查範挫勝出具證言證實甄如煙不知道那一萬元錢是誰送去的,她根本就不知道此事,也就是說沒有受賄的故意。既然現在沒有證據證實甄如煙有受賄故意,那受賄的案子就泡湯了,也就不能在批準逮捕了。剛纔我已經和吳局長商量過了,不過該案開始辦時就留了一手,咱們以你們科的名義涉嫌瀆職傳訊的,而且你們科早就調查過此事,你看涉嫌瀆職的案子能不能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的話,那就不用費事了,要不該案還得先辦理取保候審,完了再撤案,這對檢察院來說太被動了,這不是你想看到的,也不是我們想辦的,你先談談對該案的見解。”
“對甄如煙是否涉嫌受賄我也不發表自己的看法,我在檢察委員會上已經表態了我不同意逮捕不想多說了,因爲在檢察委員會上也沒有提出討論甄如煙是否涉嫌瀆職,我也就沒有說,當然我們也非常希望儘快立案,增加一個案子好儘快完成上級交給完成辦案指標的任務,即使撤了也算我們辦了個案件,省了別的科說我們整天閒着沒有案件辦,但我從法律規定出發而論。甄如煙在正月十五晚上違反上級不允許設卡的規定設卡截車致使該科副科長老付因公犧牲就說其涉嫌瀆職有些牽強附會,其是在高速路出口設卡了,也違反了上級三令五申不允許設卡的規定,也造成了老付死亡的嚴重後果,但其不是私自設卡的,是因爲接到了舉報有人販運假煙,是有目標的去截煙的,另外是組織的全體稽查隊員堵截的,雖然其副局長不承認向其做過彙報,但我分析也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說不是私自組織的,瀆職罪只是總的罪名,具體罪名就是玩忽職守罪,其沒有濫用職權也就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所以我認爲不構成犯罪,要不我們上一次調查時就立案了,還會等到現在,是這次和反貪局聯合才有提起此事的,我的意見就是這樣,這只代表我的意見,如果領導們有不同的想法,我也可以重新偵查辦理此案,也可以提請逮捕。”
高科長在檢察院工作時間久了,即在反貪局工作過,也在起訴科幹過,說話很有分寸,雖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但還給領導留有餘地,不把話說絕,絕對是領導讓幹什麼就幹什麼,讓他打狗不去打雞,不會想董科長那樣死認理,認爲自己正確的,誰說也堅持自己的真理,領導們還是喜歡聽話的,誰不願意用聽話的人呢。
宋檢察長聽了高科長這麼一說,分析的確實有道理,既然這樣那也沒有必要在走逮捕手續了,免得出現錯案,國家賠償,那樣太丟檢察機關面子了。雖然拘留了,只要沒有逮捕還不算錯案,最後和吳局長商定,先辦理取保候審,等過斷時間在撤案就行了。
就在要通知反貪局辦理取保候審手續時,起訴檢察科崔科長找到宋檢察長。崔科長對宋檢察長說:“宋檢察長,關於甄如煙涉嫌受賄一案,我聽說馬上要辦理取保候審了?”
“是呀,難道你還有什麼不同的想法嗎”?宋檢察長以爲崔科長是因爲該案才找的呢。
“沒有,我對該案沒有什麼意見,今天我找你不是因爲該案的事情,我是想請示領導能不能晚辦兩天,反正拘留還沒有超期,還可以延長一到四天。”
“那爲什麼,你們有事嗎?既然不構成犯罪,辦錯了,就應該儘快糾正,我們的意見是早出去一天是一天,省得人家在看守所裏面受罪,你也知道那裏面不是人呆的地方,如果有什麼需要可以考慮,可以晚放兩天在出去。”
“我們科正在審查的公安局起訴的李小陽涉嫌交通肇事一案,該案就是大家都知道的,菸草在前一段時間截運假煙的車煙草專賣科付科長被撞死的那個案件,我們在審查時發現該案有許多疑點,不應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訴,應該定性爲故意殺人。我們在提訊其他犯人時,也曾經有犯人向我們舉報過此事,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的人也向我們反應過此事。該案剛開始公安局調查的筆錄,該車上的三人中,其中司機李小陽證實旁邊坐在副駕駛上的老闆老四曾經說過讓他直接撞,但他沒有直接向前衝,而是一打方向盤躲開,但老四把方向盤給強行打回去了,才造成老付死亡的後果,但老四沒有承認,一同坐車的那個女人曹陽也曾經證實過老四說過此話,但在進了看守所後,三人一起翻供,都不再承認說過此話,因此公安局就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我們在提訊時也曾訊問過此事,三人都不承認了,而那女的和老四公安局是以涉嫌假冒商標起訴的,我們懷疑該案有些疑點,但現在也找不到證據證實,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起訴階段,起訴科也有權進行偵查,我想安排辦案人對此案進一步偵查,徹底查清此案,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縱一個壞人。而想辦理該案,因爲當時也沒有別人在現場,只有他們三人,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加大審訊力度,但我們審訊了兩次沒有什麼效果。最近兩天咱們院正在辦理甄如煙涉嫌受賄案,我也參加了檢察委員會,知道此事,我今天聽說要把甄如煙不構成犯罪,想先辦理取保候審,我的想法是先等幾天,反正也沒有到拘留期限,我們這兩天提訊一下甄如煙,爭取做作她的工作,看看能不能協助起訴科辦理該案,因爲她當時就在現場,親眼目睹了現場發生的一切,她一定對該犯人恨之入骨,很想把他們都繩之以法,替老付報仇,我想她應該會密切配合工作的,主要就是利用她現在在看守所的機會,把她安排到和曹陽一個監號,能不能在裏面取得曹陽的一些證言,比如可以讓她帶一個微型錄音機可以把曹陽的話錄音,你看咱們審訊犯人不招供,因爲咱們沒有什麼辦法好用,只能做其心裏工作,突破其心裏防線,就是說白了是不能刑訊逼供,但在監號裏就不同了,她們什麼辦法都可以用,在監號裏面不怕你說假話,什麼真話都可以套出來,也可以審訊出來,這樣就可以爲起訴科提供一些證據,爲審訊提供突破曹陽的口供籌碼,一旦突破了曹陽的口供,該案件就可以迎刃而解,取得重大突破了,也算起訴科辦了一件大案,也給檢察院臉上貼光了,當然起訴科的榮譽就是檢察院的榮譽。”
“剛纔聽了你的彙報,這是一件非常緊迫的好事,如果該案件破了將是起訴科的榮譽,也給檢察院爭了光,我代表院黨組對你們感謝你們,只要把案件偵破了,我給你們科和有關人員記大功,你們就放手去幹吧,有什麼事情我給你們做主。崔科長你看能不能這樣,你們和監所檢察科的人結合一下,能不能聯合辦理此案,你們單獨提訊什麼的也不方便,可以讓駐看守所的檢察幹警協助你們辦理,但主要以你們科辦理爲主,監所科協助,主要是你們科比較瞭解案情,所以以你們科爲主。那我就通知偵查監督科不要辦不批捕手續,等兩天把案卷退回反貪局,反貪局等兩天,等拘留到期在辦理取保候審。但給你們的時間也就四天,四天後就必須把甄如煙放出去了。”
“一兩天就行,一兩天有結果就有結果了,沒有也就完蛋了,那我們今天就去提訊甄如煙,爭取先把她的思想做通,如果實在不行,也可以動用監所檢察幹警在安排動員和曹陽一個監號的人行動,那宋檢察長你先忙,我們馬上去安排行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