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寫個小說而已,他又成壞人了?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年代錨字數:2553更新時間:24/07/01 20:36:17
    朱晽走到桌前,準備拿筆。

    不對?

    她霍然醒悟,臉色微紅。

    林愛民行動無礙,而且要到桌前寫文章。

    她給他拿什麼筆啊?

    他自己就行的!

    喜好文藝的朱晽,想起一個詞。

    先聲奪人!

    林愛民剛剛的豪邁氣勢,震懾她的心神,讓她不由自主想爲他做事。

    可惡!

    她轉過頭來,冷冷瞪視林愛民:“要不要我替你寫啊?”

    “也行。”

    林愛民嘿嘿笑着迴應。

    “想得美!”

    朱晽轉身走開:“我去打飯。”

    她的步伐略顯慌亂,出病房才放緩。

    看着朱晽急匆匆離開,林愛民臉上露出意味深長的笑容。

    離開飯時間早着呢,她怕了,怕看清自己的內心。

    慢慢來!

    逼緊了,說不得會適得其反。

    林愛民暗暗告誡自己。

    當務之急,還是儘快寫出文章來。

    選哪個呢?

    78年最有名的小說,應該是《傷痕》,標題能命名爲流派,可見其影響深遠。

    現在是2月份,即便他投給《文輝報》,內部還需要論證。

    和《鑿井記勞》一樣,短時間無法刊登。

    不能寫爭論太大的,林愛民想了想,選了《被愛情遺忘的角落》。

    《被愛情遺忘的角落》和《傷痕》歸爲同類型的文學作品,實際上還是有差別的。

    前者矛盾集中在婦女問題上,過稿可能性很大。

    小說塑造了三位命運多舛、個性迥異的女性形象,她們的不幸遭遇,能緊緊攫住讀者的心。

    女主人公存妮勤勞,能幹,潑辣,熱情,由於無知和愚昧,與同村青年小豹子發生了原始性的愛情。

    還是由於愚昧和無知,在人們的嘲笑和父母的斥罵中,她含羞自盡。

    她的悲劇,既是因爲外部舊道德習俗的強大壓力,也源於她頭腦中的封建傳統觀念。

    存妮的自戕,不是以示抗議,而是爲了解脫。

    第二個女性人物是菱花,她是存妮的母親。

    菱花是個性格複雜的女性,年輕時曾勇敢地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十年後在貧窮的煎熬和舊意識影響下,竟以‘五百元加十六套衣服’的‘價格’,要葬送女兒荒妹的愛情。

    菱花的性格矛盾和思想變化,反襯出三十年的歷史曲折與變遷。

    第三個女性人物荒妹,是菱花的二女兒,與姐姐存妮相反,走出又一條人生道路。

    她默默地背負着因襲的重擔,卻堅韌不拔地尋求幸福和愛情,義無反顧地抗拒包辦婚姻,走向光明的未來。

    ……

    對!

    就是這個。

    與同期其他小說相比,《被愛情遺忘的角落》內容溫和,容易接受。

    林愛民提筆寫文。

    【儘管已經跨入了1978年,在天堂公社的青年們心目中,愛情還是個陌生的、神祕的、羞於出口的字眼】

    ……

    這個小說拍過同名電影,林愛民曾經看過,閱讀過原文。

    提筆復原它,輕而易舉。

    不用慢慢思考,他寫得很快。

    筆尖落在紙上的沙沙音,讓林愛民沉醉。

    他沉醉在書寫節奏中,不知不覺過去兩個多小時。

    回到病房的朱晽,故意加重腳步聲,依舊無法驚擾到林愛民。

    飯都不吃了?

    她撇撇嘴,起了好奇心。

    看起來像模像樣,還是鑿井挖泥那些內容吧?

    朱晽輕輕放下鋁製飯盒,躡手躡腳來到他身後,閱讀林愛民正書寫的稿子。

    此時林愛民已經寫完小說的第一部分,沒有停筆,開始寫第二部分。

    【突然,姐姐一頭衝進門來,衣衫不整、披頭散髮,撲倒在牀上,嚎啕大哭】

    ……

    【嚇得發抖的荒妹終於明白,姐姐做了一件人世間最醜最醜的醜事!】

    ……

    【啊!姐姐,已經被大夥兒七手八腳撈了上來,直挺挺躺在那裏。這麼快,這麼輕易地死了!】

    ……

    不知不覺,朱晽眼中有了淚水。

    她同情自殺的存妮。

    未曾看小說前面的內容,並不影響她共鳴。

    嗯?

    奮筆疾書的林愛民,肚子咕咕叫了兩聲。

    到飯點兒了。

    他從小說世界回返現實,感受到異樣。

    背後有人!

    是朱晽?

    淡淡的清香在鼻間環繞,那是她身體散發出來的?

    身爲醫學科學院的學生,是不允許有過多打扮的。

    朱晽沒灑花露水,她是先天香氣聖體?

    他有福了。

    女兒國國王+香香公主,肚子還可以再餓一陣子。

    林愛民假裝沒覺察,繼續提筆寫。

    朱晽蕙心蘭質。

    剛剛林愛民停筆,她早就看在眼裏。

    此時再瞅瞅自己,彎腰躬身,都快觸碰到他身上,頓覺羞澀。

    壞傢伙!

    “飯都涼了。”

    她站直身體,往後退幾步,提醒林愛民:“吃完再寫吧。”

    不知不覺,她的語調比平素溫和,不復往日的故作淡漠。

    “哦?”

    林愛民轉過頭來,‘恍然醒悟’:“你回來了?”

    瞥下離他三步遠的朱晽,鼻間的淡香消失,他頓覺惆悵。

    “什麼菜?”

    林愛民隨口問道。

    此時的78年,物資雖不豐富,醫學科學院的伙食還是不錯的。

    每天都有葷腥,甚至有硬菜。

    最早他吃過紅燒肉,再接着是回鍋肉、四喜丸子,……

    說實在的,如果朱晽一直陪着他,林愛民恨不能在這裏安家。

    救孩童的知青英雄,吃飯不用給錢,糧票、肉票都不用拿。

    再有美人相伴,生活甜如蜜啊!

    當然,若是朱晽再近點兒,那就更完美了。

    “魚香肉絲、鍋塌豆腐和熬洋白菜!”

    朱晽一邊迴應林愛民,一邊打開鋁製飯盒:“啊,涼了!”

    可不涼嘛?

    她看他寫稿,看了足足有半個小時,鋁製飯盒哪能保溫這麼久。

    “我去熱。”

    朱晽急匆匆走開。

    “我……”

    林愛民伸出手,想要阻止,人已經出了門。

    好歹要他啃口饅頭啊!

    “給你!”

    五分鐘後,朱晽重新回來,遞來鋁製飯盒。

    她是在食堂吃的,此時見林愛民狼吞虎嚥,心裏隱隱有些佩服。

    寫稿寫到忘我,他還是有優點的。

    想到稿子,朱晽來了興致,指着桌子上的小說問林愛民:“我能看嗎?”

    又不是沒看過?

    林愛民暗暗吐槽,擺擺手:“當然可以。”

    “以後你永遠是我的第一個讀者。”

    他隨後意味深長補了一句。

    預料中的呵斥沒有出現,林愛民擡頭看去,感慨萬分。

    人不如文啊!

    朱晽早就沉浸在小說世界裏,根本沒聽他說什麼。

    “壞人!”

    他剛剛吃完飯菜,朱晽突然轉頭,面紅耳赤瞪視林愛民:“你的小說……”

    嗯?

    寫個小說而已,他又成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