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章 沈寶蘭和周書桓離婚2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七女王字數:2546更新時間:24/07/01 20:30:31
    “我可以把財產分你一半,周富的撫養權也給你。”

    聽到周書桓的話,沈寶蘭回以冷笑,“周書桓,老虎不發威,你當老孃是病貓是吧?老孃辛辛苦苦給你生兒子,伺候你全家老小,你可倒好,發達了就翻臉不認人,還找外人來陷害老孃,你良心是被狗吃了嗎?”

    “我告訴你,給你留兩成已經是老孃仁至義盡了,你別不知好歹逼老孃去告你!”

    沈寶蘭對周書桓恨之入骨,周書桓對她又何嘗不是滿腔的忿怒和埋怨。

    “是,我無情無義,可那也是被你逼的!沈寶蘭,咱倆結婚這麼多年,你惹了多少禍,恐怕你自己都數不清楚了吧?”

    “我好不容易翻身,掙了點錢,可你呢?放着好日子不過,作天作地,要不是喬雅幫我,電子廠早就倒閉了!你以爲你還有機會坐在這跟我分財產嗎?”

    沈寶蘭向來是無理也要爭三分的人,自然不會承認自己有錯。

    “你自己管不住褲襠,少賴老孃頭上!當初我就懷疑你跟她有一腿,你當是要是痛快承認了,也就沒今天這事了。”

    “你不就貪圖她年輕漂亮,行,我成全你們,兩百萬,外加電子廠30%的股份,車房我要一半,一分都不能少,否則咱們就上法庭,讓法官判!不過你得想好了,真上了法庭,你跟賤貨的那點事可就瞞不住了。”

    這段時間裏,高華良表面穩住喬雅,暗地裏卻幫着沈寶蘭找律師調查周書桓的個人財產狀況,又找私家偵探收集周書桓出軌的證據。

    而周書桓之所以陷入這麼被動的局面,一方面是他小瞧了沈寶蘭,認爲對方一個農村女人,掀不起什麼浪花,另一方面則是低估了高華良的貪婪。

    說到底,還是他自身不正,如果一開始就願意平分財產,沈寶蘭未必不會同意離婚。

    從頭到尾,沈寶蘭捨不得的只是錢,而不是他這個人。

    見硬的不行,周書桓又示弱,“沈寶蘭,是我對不起你,但你也毀了我。如果當初不是你一心算計,我根本不會娶你。”

    “我如果沒有娶你,我早就發達了,過得不知道多幸福。我的一生,都被你的自私自利給毀掉了,這筆帳又怎麼算?”

    其他人聽到這番話,還以爲周書桓是後悔跟沈寶蘭結婚。

    但沈寶蘭卻聽懂了,她震驚的看着周書桓:“你都知道了?”

    “是,我早就知道了。你恨我背叛你,我又何嘗不恨你的從中作梗,破壞我原本的婚姻!”

    沈寶蘭並不爲自己的行爲有分毫內疚或者心虛。

    一如當年,她將沈明珠推給短命的裴颺時,同樣不覺得自己有錯。

    人不爲已天誅地滅。

    老天爺給她託了夢,她就該利用起來過好日子,別人的死活,關她什麼事?

    要怪就怪她們自己倒黴。

    “周書桓,你別跟我扯東扯西的,要麼痛快給錢,要麼咱們上法庭,你看着辦吧。”

    眼見沈寶蘭不講情面,周書桓也不再多說,將一切交給律師去辦。

    經過雙方長達數個小時的協商、談判。

    最終約定,沈寶蘭放棄電子廠的股份,周書桓一次性支付她五百萬現金,外加奉城的別墅、影像店的鋪子和家屬院的房子。

    高華良經營的那家新潮影像店,並不是租的,而是周書桓花二十萬買下來的。

    除此外,小兒子周富的撫養權,周書桓也沒要。

    周富跟沈寶蘭長得很像。

    他厭惡沈寶蘭,連帶對這個兒子也喜歡不起來。

    五百萬對周書桓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他需要時間籌備,雙方約定一個星期後在奉城民政局門口見。

    這個年代沒有離婚冷靜期,只要雙方簽妥離婚協議,當天就能辦離婚手續。

    “什麼?五百萬?她怎麼不去搶?”

    當從電話裏聽到沈寶蘭獅子大開口要走了五百萬,還有奉城的別墅和鋪子,喬雅肺都要氣炸了。

    電子廠雖然估值過千萬,可那畢竟只是一個虛擬數值,看不見花不着的。

    而沈寶蘭拿走的卻是真金白銀,直接將周書桓的家底掏空了,她怎能不氣!

    “小雅,別生氣,有電子廠在,咱們很快就能把這些錢賺回來的。到時給你買個大別墅,按你的喜好裝修,我這次準備把爸媽也接到佛城住,以後就在那邊安家了,我們一家人好好的過。”

    在周書桓的畫餅下,喬雅怒氣慢慢消減。

    她跟沈寶蘭恰恰相反,她一開始看中的就是周書桓這個人,他的能力,她堅信在她的輔助下,周書桓將來的成就絕不會低。

    這麼一想,對於沈寶蘭拿走五百萬和別墅鋪子,喬雅也不心痛了,反而積極幫周書桓籌錢。

    ……

    另一頭,沈寶蘭和高華良已經在爲即將到手的鉅額財富提前慶祝上了。

    地方是高華良選的,奉城非常有格調的一家西餐廳。

    有帥哥相伴,吃着最頂級的牛排和紅酒,聽着現場彈奏的鋼琴樂,如此極樂享受之下,沈寶蘭腦子裏想的卻是沈明珠。

    比她能幹漂亮又怎麼樣,累死累活這麼多年,還不如她呢,她馬上就是百萬富婆了!

    吃完飯,高華良拉着沈寶蘭去公園散步。

    走到一處花壇時,花壇忽然明亮起來。

    定睛一看,原來是花壇裏的花花草草被纏滿了五顏六色的星星燈,一閃一閃的,好看極了。

    “寶蘭。”

    沈寶蘭正看得起勁,就聽到高華良叫她。

    扭頭,高華良不知從哪拿出一大束紅玫瑰,當着她的面緩緩單膝跪地。

    “寶蘭,從見你的第一面我就深深愛上了你……”

    一千字告白說完,高華良從兜裏拿出戒指盒,打開,一枚閃閃發光的鑽石戒指。

    “寶蘭,嫁給我!”

    周圍很快圍滿了看熱門的“路人”。

    “聽說鑽石老貴了,綠豆那麼大點就要好幾千,這顆有豌豆大,怕不得一兩萬?”

    “想我結婚的時候,就一個金戒指,還是拿舊首飾打的,再看看人家對象,長得帥不說,還送她這麼大的鑽戒,人比人,氣死人啊。”

    “真羨慕她啊,遇到這麼帥氣又深情專一的好男人。”

    “妹子,人都當衆向你下跪了,看來是真心實意的想娶你,你趕緊答應吧。”

    “答應他!答應他!”

    在“路人”的攻助下,沈寶蘭歡喜的答應了高華良的求婚。

    曖昧這麼久,兩人除了最後一道防線,其他的都做了。

    每次到最後一步,高華良就以“要把兩人的第一次留到新婚夜”爲由停下來,每每吊得沈寶蘭不上不下,難受得不行。

    回去路上,看着已經是自己未婚夫的高華良,沈寶蘭再也控制不住心裏的慾望和渴求:“小高,今晚我去你那住吧。”

    “沈姐,現在還不行。”

    沈寶蘭惱了,“咱們都訂婚了,你馬上就是我男人了,有啥不行的,你是不是嫌棄我?”

    “怎麼會!”

    高華良抱着她柔聲哄道:“沈姐,我知道你對我的心思,我對你也是一樣,但你現在還沒有離婚,萬一被周老闆抓到了把柄,咱們可就前功盡棄了。”

    被這麼一說,沈寶蘭倒也冷靜了下來。

    這筆錢可是她下輩子的依仗,絕對不能弄丟了。

    轉眼就到了約定辦離婚手續的這天。(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