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兩條線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志鳥村字數:2839更新時間:24/07/01 06:15:49
    坐在前進區刑警大隊的辦公室裏,江遠將白躍羣的足跡拓印,跟犯罪現場的血腳印仔細對比,反覆驗看。

    足跡也就是這一點不好,它是不能一對一的確定嫌疑人的。可以無限趨近,但就是不能確定。

    否則,若是如指紋一樣,直接就可以作爲鐵證去起訴了。

    裸足的足印,倒是可以看做是指紋一樣,可惜大部分時候,都是沒有的。

    兇手一般不會赤腳殺人。

    儘管不能百分百的確定,但從江遠的角度來看,這個重合度,基本能夠證實白躍羣的疑犯身份了。

    如果趨近到這個程度了,還不是兇手,那這只是又增加了一重巧合。

    考慮到老三袁語堂也只有二十幾歲,金剛杵磨成的丁丁,也幹不出多少個情人和情敵,騷斷腿的嘴,得罪的人也該有限,那從概率上來說,有殺人動機的人,又得有類似的足跡,概率得多低?

    所以,當前進區的刑警大隊長雷鑫說有不在場證人的時候,江遠第一時間質疑證人。

    物證說謊很難,證人說謊就太容易了。

    不過,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也是有點疑慮。

    萬一呢?

    就在江遠皺着眉頭,研究足跡的時候,黃強民笑着走了過來。

    “想不通嗎?”黃強民看着江遠。

    “也不至於想不通,不過……”江遠不知道該如何給黃強民表述。

    “我不太懂技術,更不懂足跡。不過,看你的意思,白躍羣的足跡,很符合現場的足跡?”黃強民問。

    “對。”江遠裝着一肚子的話,源源不斷的道:“身高是一致的,穿增高鞋也是,鞋碼也是一致的,穿大鞋也是;還有體重、年齡;我還看了監控視頻裏,他的步幅步態,基本都是一致的,如果是陌生人……”

    黃強民笑着壓住江遠揮舞的胳膊,小聲道:“不用如果,就是他。”

    “啊?”江遠有點意外,說實話,他還都不敢這麼篤定。

    “之前還是你給我講的CSI效應,我看你現在就有一點了。”黃強民笑笑,道:“就一定要有DNA和指紋才能確定兇手?就一定要百分百的確定才能起訴?要這樣子,我們20年前的時候,還怎麼搞案子?”

    江遠道:“所以那時候重口供?”

    “口供也不是百分百的,誘供又不是美國人的專利。”黃強民擺擺手,道:“線索已經夠多了。”

    “那雷隊長……”

    “他是剛接觸案件,對案情瞭解的還不多。而且,案子是在他的轄區裏發生的,他考慮的肯定多一點。現在不用理他。”

    “那……”

    黃強民道:“伱現在就不要盯着足跡看了。”

    “那看什麼?”

    黃強民道:“看什麼都行。咱們刑偵有句話,孤證不立。用我的解釋,那就是案子做下來,肯定不止一個證據。現在,最難的部分,咱們其實已經做完了,那就是找出了兇手,現在要證明這件事。”

    黃強民掰着手指頭,繼續道:“假設人是白躍羣殺的,就假設他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關鍵是,咱們能不能證明?能不能用物證給他鎖定了。”

    江遠立即從牛角尖裏拔出來了。

    的確,這個案子的兇手,留下的證據其實是非常多的,只要能將這些證據聯繫到白躍羣,那案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兇手,然後證明他是兇手這件事,也是刑偵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實上,大部分案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話,經驗豐富的刑警,搭眼看過去,就能將第一次殺人的兇手給提溜出來。

    所以入室盜竊,經常比入室殺人都難破——好破的入室盜竊,都是嫌犯不認真,準備不充分導致的。還有些專業的小賊,太久沒被抓了,就容易麻痹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業務強度大了,就容易犯錯了。

    杭州的殺妻案,還有許許多多的殺妻案,殺夫案,都是差不多的情況。

    警方大部分的時間精力,都是用來論證的。

    袁語堂被殺案,說起來也沒什麼複雜的。

    假設白躍羣是兇手的話,他無非就是做了些故布疑陣的事。

    他換了不常穿的鞋,現場還沒受傷,還有不在場證據,但做這些本身,其實就牽扯着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錯。

    越容易被鎖定證據。

    江遠不由回想起數小時前的屍檢畫面。

    袁語堂和他的前現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雙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長,起碼有30公分左右,刃面鋒利,最厲害的是,總計30多刀下來,匕首的鋒利程度並無削減。

    這麼好的質量,放到古代就是絕對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現代,也是價格不菲的軍用匕首才行。

    而在國內的環境下,這樣的匕首說好買也好買,說不好買也不好買,還是比較容易留下蛛絲馬跡的。

    兇器:軍用匕首。

    江遠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劃線。

    黃強民點點頭,也沒說什麼。

    他也看到了屍檢報告。軍用匕首也解釋了,爲什麼兇手以一殺二,連刺數十道而自己未受傷。

    許多新手殺人犯,在殺人之前,可能連雞都沒殺過,至少沒有宰殺過中大型的哺乳動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組織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類的東西,跟長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對的時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壓力。

    大刀長矛給新手練習一會,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揮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幾次就沒那麼鋒利了,用的力氣過大,還容易傷到自己。

    另外,殺人還是非常累的事。

    更準確一點的說,捅人刀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村裏殺豬,都要好幾個大漢按着,捆綁着,還會掙扎。

    ……

    一刀,兩刀,三刀還好,三十多刀可不是那麼輕鬆的。後面的動作變形了,失誤或者傷到自己的概率都會升高的。

    軍用匕首的鋒利可以部分解決此問題。

    再加上白躍羣一手的老繭,明顯練過的樣子……江遠甚至懷疑他是早有準備。

    鑰匙!

    江遠又在本子上寫下這兩個字,並再次劃線。

    袁語堂的門鎖沒有被破壞,也沒有技術開鎖的痕跡,所以,兇手是用鑰匙打開的門,趁着袁語堂和男友昏睡,先戳死了他的男友,再多次戳中袁語堂,使其死亡。

    這也是嫌疑人列表,以情人和情敵關係爲主的原因之一。

    袁語堂的工作對象再多,也是拿不到他家裏的鑰匙的。

    只有情人或者情敵,比較好配到鑰匙。

    血衣。

    江遠緊接着想到兇手的殺人過程。

    兇手對犯罪現場的後續處理還是比較糙的,興許是趕時間的緣故,血腳印根本就沒管,消除痕跡的方式就是一盆水潑過去。

    但就現場那樣的出血量,兇手的衣服肯定是沾滿了血的。他本人可以在衛生間裏洗澡,換衣服,但換下來的衣服,一天的時間,很難處理乾淨的。

    一般人要麼是拋,要麼是焚燒,要麼就用埋的。

    但不管哪一樣,都是需要時間的。

    白躍羣還住在市中心,有的是監控。

    所以,他能放置血衣的地方很有限,也許就在酒吧或辦公室。

    放映廳監控!

    江遠忍不住又將這裏寫了進去。

    影院放映廳的監控還是比較重要的,不可能長時間壞掉,恰巧壞在白躍羣看電影的時間,概率是很低的,值得查一查。

    這麼一番寫下來,江遠的信心又來了,道:“我覺得可以從血衣找起,調一隻警犬過來,在白躍羣的酒吧裏搜索。”

    黃強民道:“那裏味太重了,而且,大壯調給柳景輝用了,還是用人吧。”

    “那就是兩條線,找兇器和血衣,查影院放映廳的監控。”江遠總結起來,然後再問:“要跟雷隊長溝通一下嗎?”

    “我跟他聊一下,這會兒,他應該也回過味來了。”黃強民笑笑,自去安排人手了。

    江遠看着自己面前的筆記,陷入了沉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