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我去接女兒嘍~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雪芙娘字數:2265更新時間:24/07/01 05:19:35
太太對於‘寫上林賦,得心上人’這種事十分迷信。
誰想一天天的去打怪升級去偷家,無非就是想爭取自己的愛情。
太太要的不多,自始至終要的只是一份簡簡單單的愛情。
越簡單,往往越難得。
愛情?呵、樑燦文覺得狗都嫌棄,實際上太太一直相信愛情。
太太一張張的拾起上林賦手抄本,發現少了一頁。
“去哪兒了?”太太趴在地板上四處尋找,發現缺少的那一頁在前方地上。
不湊齊上林賦,怎得心上人?
太太撲上去。
風一吹,捲起上林賦最後一頁,飛出窗外。
太太爬起來,撲到窗邊,伸手去抓,可惜紙短情長,被風吹走到了小院裏。
“莎士比亞說愛情不是花蔭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語,不是輕綿的眼淚,更不是死硬的強迫,愛情是建立在共同語言的基礎上的。”
“達爾文說研愛情大多是指愛情激素苯基乙胺和多巴胺,這兩種化學物質在戀愛過程中會發揮強大作用,導致血管舒張,讓人感到興奮,產生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臉紅、出汗等“熱戀”現象,是人和動物交配的決定因素,達到繁衍後代的目的。”
文學家葉爸對他的生物學家老婆無語至極。
在文學世界裏多麼浪漫的愛情,在她生物學世界裏,就是一個目的——交配。
聊不到一塊。
文學是感性。
生物學是理性。
“哼!不懂浪漫。”
葉爸拂袖,推開門進屋。
“呵呵呵~”葉媽在後面笑了笑,平時兩口子誰下班,會去對方工作單位等着,一起回家。
結婚到現在,四十年年如一日。
他們真的結婚四十年了,現在都到了退休年齡了。
因爲葉繁枝上面還有個哥哥,死了,後來人到中年才生了這個女兒,寵愛得很。
如此寵愛,可想而知,知道王城那樣傷她,這對老夫妻是有多心痛。
一張宣紙飛來蓋住葉爸的臉。
“爸把上林賦給我抓住,我下來拿。”
葉繁枝在三樓窗邊喊了聲,轉身,提着裙襬,光着腳跑下樓。
“小祖宗你把鞋穿上。”
理性的生物學家,在女兒這裏從來都是感性的。
葉繁枝沒管,跑到葉爸身邊,伸出手。
葉爸看了看宣紙上的《上林賦》,遞給女兒,笑道:“女兒雅興不錯,你比你媽強,懂浪漫,寫得不錯,書法有長進,爲何寫上林賦?”
“因爲寫上林賦,得心……”
“好了,不用說了。”
葉爸及時打斷,聽不得那些女兒瓊瑤式的狗血愛情。
葉爸是個傳統的男人,呃……就算不是傳統男人,也受不了這種愛情故事吧?
他對樑燦文沒什麼意見,也知道一切了,只是覺得沒離就好上,實在是不太妥。
葉繁枝“哼~”了聲,拿着上林賦上樓了。
“女兒,晚上想吃什麼,媽媽去買。”
“買點你孫女喜歡吃的就行了。”
葉媽:“我孫女?”
“她男朋友的女兒。”葉爸拍拍老婆的肩膀,放下公文包,出去了。
葉媽:“你去哪兒?”
葉爸:“給你孫女買菜。”
葉媽呵呵笑了笑。
葉爸表面嚴厲,心裏柔情,對女兒很好,而且妍妍經常來家裏,他也挺喜歡的,這個歲數了很想抱孫子了。
實話實說,葉爸一開始覺得蘇景和自己女兒很般配,因爲父母都是同學,都知根知底,學歷各方面都匹配,只是蘇景不交女朋友,唉……
樑燦文學歷也不差,魔都交大畢業的。
樑燦文也沒來找他們老兩口談過。
他們搞不懂這個野生女婿到底怎麼看待自己女兒的。
是玩玩而已,下一個王城,再狠狠傷我女兒一遍?
還是認真的?
反正女兒現在是被樑燦文迷住了。
巴心巴肝的那種,都開始當保姆給他帶孩子了。
他鬼樣子都見不到一個。
不是你野生女婿不來,而是你女兒不要他來。
……
很快。
葉繁枝從樓上下來了,換了套運動裝,在門口換鞋。
“媽,我去接妍妍了。”
“騎車慢點。”
“好~”
葉繁枝戴上頭盔,騎上粉紅色電動車走了。
和樑燦文開視頻,是古風柔情,純欲出場,那是對男朋友,該有的表現。
去接妍妍,是得體大方居家表現,是對男朋友女兒該有的母親樣。
不同的人,不同對待,太太拿捏得死死的。
卡宴賣了,怒髮衝冠爲紅顏,買腕錶,太太很有魄力的,她這種女人一生都在賭。
斯賓特保姆車也賣了,王城前兩天賣了想續命搏一搏。
葉繁枝沒聯繫過王城,不知道他什麼情況,反正聽說也在找律師諮詢,權衡利弊,貌似想鬆口離婚?
王城怕坐牢,蘇景一回來,直接給了他致命一擊——不離婚,就進去。
三天時間,自己掂量。
太太目前什麼都沒了,孑然一身,全身上下除了樑燦文送的情侶表,最值錢的就是這臺2999元的電動車了。
她不要樑燦文看到她現狀,她這個人很倔,要保持在樑燦文面前,一直都是高貴典雅的樣子,而不是現在這樣生活一團糟,普普通通的樣子。
甚至,詩詩要來找她,她都懟回去“找什麼找,沒空,別來,來了都不給伱開門”。
加上她演出來的‘樂觀積極’一面,騙過了所有人,包括父母、樑燦文、詩詩。
這些人想着葉繁枝是個“拿得起放得下”的大女人,所以沒擔心她,更不知道她現在是這個樣子了。
皇冠已落,仙子入凡塵。
歷練。
她到現在唯一精神支柱——樑燦文和樑妍妍。
一個是愛的人,一個是叫她媽媽的人。
所以這段時間她過得很充實,精神上得到了滿足。
此時。
騎着粉色愛瑪的葉繁枝穿梭在大街上。
今天,葉繁枝第一次騎車去那個最愛攀比的幼兒園接妍妍。
前兩天沒去接,因爲熟練度不夠。
太太這兩天苦練電動車,溜得飛起。
倘若……樑燦文開着千萬級別的蘭博基尼大牛,偶遇這位穿着網上買的便宜貨穿在身上,揹着夜市上買的包包,騎着2999的愛瑪電動車的女人,不知是何感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