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團伙作案!一塊肉!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青衫仗劍行天涯字數:2550更新時間:24/07/01 03:56:09
是吃人嗎......
說實話,在知曉受害者內臟消失,再加上系統的名稱提示,‘吃人’這兩個字就沒在許生腦海中抹除掉!
那爲何不說出來?
怎麼說!?
爲什麼吃人?吃人做什麼?爲什麼要吃這麼多人?怎麼聯想到吃人的.......
一系列問題,有哪個是能回答上的?
再者說,狗日的系統跟沒上過學一樣,每次介紹任務的文字,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到的。
剔除掉雜念。
許生突然擡頭看向李勝,思索片刻,從旁邊的臨時助理手裏,掏出幾張剛找好的照片。
照片是小康相機照的,這牌子被別人稱爲照不了人像,只不過是他人不會用罷了。
人死的時候,這玩意照的可清楚了!
而照的內容,則是許生剖開肚皮後,對空殼內部的畫面所拍。
“你看這些劃痕。”
許生指着上面,刀子切割過的地方。
“劃痕怎麼了?”
李勝皺眉看去。
照片拍攝點,應對應受害者的肝部部位,不過肝臟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血洞,肝周圍的血肉宛若餃子餡一般。
“劃痕不一樣。”
說着,他指了指腎臟部位的劃痕。
相比,這地方的手法要很輕很多,並且從傷口大小來看,明顯要大於剖出心臟部分的刀子。
之後是肺部,與腎臟,肝部同樣不同!
簡而言之,便是一具身體出現多種受力不同,傷口不同的痕跡!
這代表什麼?
李勝一愣,猛地反應過來。
“你意思是......”
“懷疑,兇手並非爲一人,而是整個團伙!?”
一個人所做下的案子,和一個團伙所做下的案子,這可是兩個性質!
不是說是否惡劣。
而是對於後面,採取制定破案計劃,以及抓捕計劃!
單人的抓捕,和團伙的抓捕,以及偵破的計劃制定,完全不是一碼事。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着,他一頓,隨即又道:
“李隊,你再看這些照片。”
說着,許生再次掏出幾張照片。
每具屍體,他都拍了四張對應各內臟的照片。
這是第二具解剖的屍體。
屍體的臟器也消失不見。
而裏面的劃痕......
起初,李勝看照片的時候,倒是沒怎麼覺得。
但當他看完第二具屍體的照片,看第三具屍體時。
他瞳孔猛地一縮。
看到什麼了?
沒什麼,三個屍體的照片相同而已。
沒錯,就是......相同!
包括臟器消失的地方,劃痕處,雖然不至於每一刀都完全復刻,但用力點,和所使用的刀子,與前兩份照片是相同的!
這代表什麼?
代表劃痕不同並非兇手殺人逐漸力竭產生的不同。
代表,兇手並非個人,而是一整個團伙!
這個團伙中,每個人都對應一個臟器,而這個臟器就是對方的目標。
比如許生和李勝,分別對應心臟和腎臟,那麼,他們以後殺人,許生就只會剖出心臟,李勝只要腎臟,多餘的那些他們看都不會看。
如此,兩個人下手的痕跡便會像此案一樣。
這三具屍體,許生拍的照片,透露出兩個線索。
一,是兇手至少三人。
二是......
“兇手的目標是臟器!?”
李勝再次重複一遍之前的話。
雖說話一樣,但意思全然不同。
這次,所說的則是兇手當中,每個人對臟器,都有獨特的執着!
爲什麼執着獨特的臟器?
“我不知道。”
許生搖搖頭,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過......”
稍加思索,許生便擡起頭,看着李勝的眼睛。
“李隊你應該知道,在不包含情緒在內,有目標,有預謀,並且兇手年齡成熟的案子中......”
“兇手所得,和兇手所犯下的罪責往往都是對等的!”
舉個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飯,難道會花上百萬東國幣去吃?
不會,最多也就十塊二十塊。
同理。
那些搶了小錢的同時也殺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歲的那種兇手,在有預謀,有規劃的殺人時,他們所獲得的至少也要與風險對等!
比如搶劫銀行,搶成功了就是百萬乃至是千萬富豪,搶失敗了吃花生米。
沒聽說過,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搶十塊錢的時候會殺人。
當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緒在內。
像是因爲一碗五塊的面而殺人,又或是搶劫過程中產生爭鬥,一怒之下殺人,這種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兇手爲了一堆臟器而殺人,必然也是有與殺人後要承擔的後果所對等的理由!
“換句話說,這起案子中,兇手想要臟器,有一個支持他們殺人的理由!”
“李隊,你覺得會是什麼理由?”
許生將話題拋向李勝。
理由?
自己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勝搖搖頭,“不過伱之前說過,慾望促使人犯罪,而慾望的產生,往往和環境相關。”
“環境引出慾望,而慾望,決定對方的目標,而目標又能改變環境。”
“也就是說,對於兇手來說,臟器很有可能是改變自身處境的決定因素!”
沒錢的時候,慾望是有錢,而錢,便是改變環境的因素。
這是在人頭狗一案,許生偵查時說的,李勝特意記下的。
至於這起案子......
什麼環境才會讓人萌發出,將臟器挖出,隨即帶走的慾望!?
爲何要帶走臟器!?
並且,理由還和代價對等!
代價是什麼?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話。
“兇手身處的環境,所面臨的事情,是寧願要面臨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險,也要將受害者的臟器剖出,隨後帶走!”
許生沉聲說道。
不給李勝思索的時間,他突然又道:
“並且,還必須是人的臟器!”
臟器,只要是哺乳動物都會有。
心臟,肺部,腎臟,想要搞到很簡單。
比如燒烤店,到處都是羊腰子,豬腰子。
但對方偏偏的,放着廉價的動物內臟不去買,非得面臨死亡風險,殺人剖出內臟!
這爲什麼?
好玩嗎!?
所以,這很明顯,對方的‘慾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標,非人體臟器不可!
但臟器又能做什麼?
“李隊,臟器離了身,還能做什麼?”
能做什麼?
說實話,李勝第一時間,聯想到了燒烤攤。
離了身就是一塊肉!
就像燒烤店,到處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麼都做不了。”
李勝說着,突然沉默了,他想到一種可能。
還是那句話。
臟器離身,就不是臟器了,而是......
一塊肉。
一塊肉......能有幾種吃法?
吃這塊肉,是爲了果腹,還是.......
爲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