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兩首歌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會發光的風字數:4295更新時間:24/07/04 23:58:07
對於許諾的改口,譚越不屑的掃了一眼,繼續向房子走去。
許諾小跑着跟在後面,像是一個沒見過世面的土包子,東瞅瞅西望望。
“老譚,你這兒跟電影裏似的,有一說一,我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進這麼大的別墅,也太壯觀了。”
“嚯,您這房子,得有十幾米高了吧?裏面幾層啊?”
“呵,這還是指紋的呢?高科技啊。”
“哇塞,這空調自己就打開了?又是高科技,人工智能嗎?”
“老譚,老實交代,你這房子怎麼來的?我不信這是你買的。”
許諾嘴巴就沒有聽過。
也是,譚越突然住進了這麼大一棟別墅,給他的衝擊還是有些大了。
旁邊,一直在默默打量沒有說話的陳曄開口問道:“譚總,這房子,得有九位數吧?”
譚越帶着兩人,來到沙發前坐下。
還沒等譚越開口回答陳曄,許諾就驚叫起來,“老譚,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這一定是被京城的富婆包養了!”
說着,許諾一臉痛心疾首,一副羞於之爲伍的模樣。
“老譚啊老譚,你可真是丟了咱們東山省的人啊!咱們東山省幾千萬老爺們,怎麼能原諒你?不可能原諒你!”
“這種事情,太過分了!”
“對了,你還知道其他富婆有這種想法嗎?給我介紹一個唄?實在不行,你問問你那富婆,還能不能再包一個?包養一個是包,多包我一個,也不廢什麼,我很好養活的。”
許諾話鋒一轉,滿臉期待的看着譚越,渴望也向譚越一樣,過上被富婆包養的無憂無慮的日子。
旁邊的陳曄忍不住捂臉,許總真的是.......與衆不同啊。
譚越狠狠瞪了一眼許諾,然後坐在沙發上,看向陳曄,道:“應該是有九位數的,具體多少,我也不太清楚。”
接着,譚越給陳曄和許諾說了一下這別墅的來歷。
兩人聽了後,都是不由一驚。
“臥槽,老譚,這是陳總的房子?她獎勵給你的?”許諾瞪大眼睛,滿臉震撼。
爲陳子瑜的這大手筆震撼,也爲譚越的幸運震撼。
現在,他倒是不懷疑譚越是被包養的了,開玩笑,這房子是陳總的,難不成還是陳總要包養譚越?
不是看不起老譚,是在許諾眼裏,陳子瑜應該是那種高高在上的人物,譚越雖然這兩年也很優秀,但和陳子瑜比,那可真的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陳總應該是天上的人,而譚越和他以及陳曄都是屬於凡間的人,天上的人怎麼可能看得上凡間的人。
不是許諾妄自菲薄,而是陳子瑜給人的感覺,就是這麼一種印象。
高高在上,公司掌舵人,高冷,遙不可及。
也或許是譚越和他關係親近,讓許諾有種錯覺,譚越和自己是一類人......
不過,得知這別墅是陳子瑜送給譚越之後,許諾就打消了搬來和譚越蹭房子住的想法。
開玩笑,他在公司裏看到陳總,都是兩條腿打顫兒,怎麼敢搬進她的房子裏。
這是許諾多年以來的老毛病了。
以前在濟水市電視臺做鹹魚做習慣了,最怕的就是開會,向領導匯報工作,因爲每次匯報工作,都是成績爛的厲害,然後被領導訓斥。
慢慢的,就有了這個害怕見領導的習慣,當然,譚越是例外。
雖然現在許諾做的節目,成績都是相當出色了,但這個習慣還是沒有改掉。
“老譚,搬家我還幫你搬,但這房子,我是不住了,有點不自在。”
許諾搖了搖頭,對譚越說道。
譚越點了點頭。
另一邊的陳曄,也同樣咋舌不已。
從小到大,他見過不少巨商大賈,但是像陳子瑜這麼大手筆的還是第一次見。
這棟別墅,估計不是剛剛達到九位數那麼簡單。
把這麼大的一棟別墅送給了譚總,她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不過,陳曄猜測着,陳總既然大方的送給譚總這麼一棟別墅,那很有可能譚總給陳總創造的價值在這棟別墅的十倍以上。
想一想譚總這兩年交出來的業績,陳曄心裏就越發肯定了。
《嚮往的生活》、《吐槽大會》、《歡樂喜劇人》還有許多歌曲,還有新媒體部門,這些加在一起,陳曄估計最少也要值二十個小目標吧。
陳曄去泡了三杯茶,譚越一邊喝着茶,一邊和許諾說着搬家的事情。
其實譚越要搬的東西不多,家居用品別墅裏都有,陳子瑜留下來的,肯定都不差。
其他的一些東西,譚越直接網購外賣就可以,主要是他的那些書,必須是要搬過來的。
許諾點了點頭,道:“老譚,你那些書可真的不少,我上次去你家的時候,就看到書房裏書架上都堆滿了,然後放不下,窗臺上還放着好幾摞,你這傢伙太不懂得享受生活了,每天看書......書有什麼好看的?你說是吧?小陳。”
許諾說着,還跟旁邊的陳曄問了一下,謀求認同感。
只是陳曄卻搖了搖頭,道:“我覺得多讀書挺好的,我也喜歡沒事兒的時候安靜下來看書。”
許諾翻了一個白眼,“嚯,那你們可真是兩口子。”
譚越擡腿一腳就要踹過去,許諾嚇了一跳。
陳曄則是愣了一下,然後漂亮的臉蛋瞬間紅了一片。
陳曄感覺耳根發燙,有些羞澀的悄悄看了一眼譚越。
她真的覺得,譚越在很多方面,很符合自己的擇偶觀。
但是有一點,她不能接受,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混跡娛樂圈,她曾聽母親說過,天底下最不穩定的夫妻關係,就是娛樂圈的夫妻關係。
陳曄心中喟嘆,如果他不是娛樂圈的人該有多好。
如果他能願意爲了自己退出這個娛樂圈又有多好。
......
譚越站在別墅大黑鐵門前,目送許諾載着陳曄離去。
譚越皺了皺眉,他剛纔,彷彿看到陳曄心事重重的樣子,應該沒有看錯。
搖了搖頭,不知道這丫頭在想什麼。
接下來的幾天,譚越每天開着自己的大奔,早上去接了陳曄去劇組。晚上拍完戲再帶着陳曄回來,當然不是把陳曄帶到自己家裏,而是先把她送回去,自己再回家。
這一天,譚越在別墅二樓書房裏,思索着事情。
今天下午,林清野找到他,商量《寶蓮燈》片頭曲和片尾曲的事情。
璀璨娛樂公司有自己的曲庫,都是購買自一些音樂人的歌曲,這些歌曲可以給公司旗下的藝人唱,也可以給電視劇做片頭片尾曲,作用很多。
林清野翻遍了璀璨娛樂公司的曲庫,卻沒有找到適合《寶蓮燈》的歌曲。
他打算面向音樂圈,向優秀的音樂人定製歌曲。
只是對於音樂圈的事情,林清野知道譚越也很有發言權,當然,不管譚越有沒有發言權,他的地位在這裏擺着,林清野都要找譚越商量。
林清野心中還有着一些想法,他知道譚越在音樂方面天賦很高,寫出了許多首優秀歌曲。
如果譚越能寫出適合《寶蓮燈》的歌曲,那真的是皆大歡喜了,既解決了《寶蓮燈》片頭片尾曲的問題,還能給劇組省下一筆不小的開支,這筆錢以後完全可以用在宣傳上,這才是刀刃。
譚越坐在椅子上,手裏捏着筆,腦海中,回憶歌曲。
兩年前,他剛剛穿越來的時候,就發現一個問題,自己的記憶力,貌似很驚人。
前世他所親眼看到過東西,居然都很清楚的記得,是真的很清楚,一個字都不帶差那種。而很奇葩的是,前世的他,並沒有這種出色的記憶力。
在底層摸爬滾打十年的譚越,那一刻很清楚,這出色的記憶力,記憶中的那些文娛作品,都是自己這輩子安身立命的根本。
雖然記憶很深刻,似乎難以忘卻,但譚越太重視這些前世精粹,容不得出現一絲絲的意外,萬一遺忘怎麼辦?
爲了保證不會忘掉,譚越使用艾賓浩斯記憶法,反覆記憶,最終達到十年乃至更長時間不會遺忘的效果後,才停了下來。
他本身記憶就極爲出衆,而後更是對那些寶貝反覆記憶,現在一旦回憶,那些前世精粹簡直就像是刻在了他的骨子裏一樣,一個個的在他腦海中浮現。
這一次,譚越不需要費心挑選,而是有目標。
前世,《寶蓮燈》的片頭曲和片尾曲,可都是家喻戶曉的。
論質量,這兩首歌能不能稱爲經典,可能會引起一些爭議,但肯定是難得的精品之作。
尤其是配上《寶蓮燈》這部劇,那簡直是神了,只要看過《寶蓮燈》,那一定會將這兩首歌視爲經典,甚至神曲。
因爲,這兩首歌就是爲《寶蓮燈》而特意定製的。
音樂最大的魅力,就是感染力。
一首好的音樂,能夠把人帶入到它的意境中,或者有的歌曲在聽之前,會先告訴你,這首歌的創作背景。
之所以要這樣,就是要把聽衆帶入到歌曲中。
心裏帶着故事聽歌,和盲目的聽歌,感覺是有很大不同的。
很快,兩首歌曲在譚越腦海中清晰出現。
他一手摁着紙,一手拿着筆,開始寫了起來。
這是他的習慣,寫歌或者寫劇本,從來都是自己手寫,不使用電腦或者其他的電子工具。
第一首歌,是《寶蓮燈》的片頭曲《不滅的心》。
譚越在寫的時候,腦海中也在響着這首歌的旋律,最終跟着輕輕的哼了起來。
“哪裏去找愛的法門,哪裏去尋情的慧根。
風吹走浮沉,吹走浮沉,不滅的心給我指引。
.......
你離我越遠,痛離我越近。
思念沒有聲音,卻能顛倒乾坤,
卻能顛倒乾坤。
......”
譚越越寫,越是感覺到一股力量,在身體裏遊走,像是火山噴發。
如果不知道這首歌的背景,或許聽着沒有太大的感觸。
但是譚越知道,他不僅是知道,還很清楚,甚至親手把《寶蓮燈》的劇本都給寫了出來。
《寶蓮燈》還有一個很大的魅力,那就是這部劇不管是主線還是暗線,都是一個正能量的故事,都是給人傳遞的正能量。
這也是譚越很喜歡這部電視劇的一個重要原因。
“日月星辰,只是陪襯。
有你的地方,溫暖如春。
歲月無痕,不改我心。
你愛的力量,用之不盡......”
譚越在寫歌的時候,心中也有想法。
前世,這兩首歌都是找的音樂圈裏唱功很強的歌手演唱,而且兩人的聲音,和歌曲都很配,一首柔和,一首輕快。
找歌手,也要挑仔細一些。
不能給歌曲拉後腿。
《不滅的心》寫完,譚越喝了一杯茶水,又開始馬不停蹄的寫《我的全部》。
《我的全部》這首歌,歌名似乎普普通通。
在譚越前世,他和好幾個朋友說起這個歌的時候,朋友們都不知道這是哪首歌。
但是如果譚越哼上幾句,一個個都會恍然,原來是這首。
換了一張嶄新的A4紙,譚越手隨心動,開始把這首歌寫下來。
“天上下凡三聖母,生下沉香和爹住。
沉香日夜哭着要尋母,
哮天犬追二郎神堵,四大天王常攔路。
砸煉丹爐,改生死簿。背天書,修法術,應付自如。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不食人家五穀......”
相比《不滅的心》的沉穩厚重,《我的全部》這首歌就偏輕快一些。
譚越嘴角噙着笑,把這首歌寫完。
寫歌的過程,一點也不累,他伏在桌子上一動不動,寫完兩首歌之後,還感覺到心情舒暢。
音樂,果然是陶醉人的藝術。
拿起這兩張紙,輕輕拍了拍。
接下來,他打開電腦,在文化總局官網上,按照流程,把這兩首歌的版權註冊了下來。
如果是平常,這些註冊版權的事情,直接交給版權部門的同事就可以,但現在他在劇組,回公司的時間比較少,而且註冊版權也不麻煩,就索性自己在文化總局上註冊了。
......
第二天,一早。
譚越拿着兩首歌,找到林清野,將兩首歌交給他。
林清野接過兩張紙,愣了一下,還沒明白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