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令人頭皮發麻的一首歌曲!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會發光的風字數:4236更新時間:24/07/04 23:58:07
譚越說完,很多人瞬間就瞪大了眼睛。
衆人沒有想到,譚越居然要唱原創新歌!
譚越所寫的每一首歌,無一例外均是精品以上歌曲,這也讓很多音樂愛好者都對譚越的新歌有種極強的期待。
但是譚越出歌的速度並不快,很多人等到望眼欲穿,也沒有能夠等到。
而今天,譚越站在舞臺上,居然說他要唱新歌了。
臺下,很多觀衆們都瘋狂了,畢竟能來這裏花錢聽演唱會的,都是比較喜愛音樂的。
“我的天吶!譚越老師要唱新歌?”
“哈哈哈哈哈,來值了,這次來的太值了!”
“本來譚老師上臺已經很驚喜了,沒想到他居然還要唱原創新歌啊,這......這也太幸運了,居然能碰上這種事。”
“《夜空中最亮的星》?這是什麼類型的歌?歌唱星星的歌曲嗎?”
“期待中!沒有想到,居然有幸能聽到譚越老師的新歌!”
譚越人氣不差,甚至堪比一線大明星。
但他的出鏡率畢竟不能和真正的一線大明星相比,所以還是有些人不認識他的。畢竟就算是真正的一線大明星,也可能會有人不認識。
當有人看到舞臺上出現的人引發全場的轟動後,對舞臺上那人的身份表示了疑惑,然後就被身邊人給科普了一下臺上那人以往的成績。
當聽到那麼多如雷貫耳的歌曲、節目都是出自臺上年輕人之手後,不知道譚越身份的人,瞬間就驚了。
人生贏家,也不過如此吧。
第一排處,許諾掃了一眼沫沫,然後看向陳曄,問道:“小陳,你知道老譚的這首新歌嗎?”
許諾還不知道陳曄的身份,只以爲她是一個比較幸運的女孩,得以擔任譚越的祕書。本來他想問一下沫沫,但是心裏猜測沫沫大概率是不知道的,所以便直接問了陳曄。
陳曄搖了搖頭,道:“許總,我不知道啊。”
沫沫看了一眼許諾,然後開口道:“老大寫歌,看的是靈感,有時候靈感來了,直接幾分鐘就能把歌寫出來,然後隨手記在一張紙上,不知道很正常。”
秦桃一直沒有說話,她緊緊盯着臺上,臺上的譚越,舞臺燈光照耀下,璀璨生輝。
她認真傾聽,聽譚越這首歌。
......
後臺處。
一羣人都在看着大屏幕,大屏幕中,同步着前臺發生的事情。
聽到譚越要唱新歌,許多工作人員議論紛紛。
張文華雙手環抱胸前,心裏擔憂自己這次演唱會會不會被玩砸,但也很好奇譚越這首新歌,他對譚越寫歌作曲能力,那是相當有信心的,畢竟當初譚越的一首歌,可是差點救了他的命啊。
張文華吞嚥了一口口水,看着屏幕上的譚越,他在想,說不定,李志的缺席,譚總的填補,會給他帶來意外的驚喜呢。
而在張文華旁邊,魏宇同樣瞪着眼睛,瞧着大屏幕,如果不是捨不得移開幾秒鐘的目光,他現在早就跑到前臺,去看譚越唱歌了。
他對譚越的新歌,更加期待。
魏宇日常的工作,就是辦公室批文件,開會,找譚越邀歌被拒,下班。每一天,周而復始,魏宇就是對譚越的創作能力太有信心了,所以才會不斷地去想要向譚越邀歌,但總是邀不到,譚越的歌,太難得到了。
“文華,你信不信,今天的事情,大概率是一件好事。”魏宇開口說道。
張文華對魏宇這冷不丁的一句話給刺激的挑了挑眉,轉頭看向魏宇,“哦?”
魏宇淡淡道:“十個李志綁一塊,也比不上臺上這一位,你且看看吧。”
張文華聞言,心裏對譚越以及譚越的新歌,越發的期待起來,“《夜空中最亮的星》,這歌名,貌似有些意思。”
......
舞臺上,隨着譚越和觀衆們互動結束,他也要正式開始唱歌了。
伴奏,開始在演唱會現場響起,這是現場樂隊伴奏,隨着話筒,傳遍了整個演唱會現場。
《夜空中最亮的星》這首歌,伴奏並不複雜,而且相當一部分伴奏重量,還是在吉他上。
譚越用着熟悉的姿勢,抱着吉他,手指揮舞間,細密的吉他聲響起,其中間雜這電吉他、鋼琴、小提琴等等樂器的聲音。
在伴奏聲中,譚越眼睛輕輕眯了一下,然後開始唱起來。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聽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獨和嘆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記起,
曾與我同行,消失在風裏的身影。”
譚越一邊彈着吉他,一邊唱着這首歌。
他明明就站在舞臺上,距離觀衆並不遠,甚至距離第一排觀衆只有十幾米乃至幾米的距離。
但在現場觀衆們的眼中,譚越的身影,卻是彷彿在極遙遠極遙遠的地方,就像是在......高高的夜空中,和一閃一閃的星星爲伍,那麼的遙不可及。
譚越的聲音,略帶一絲沙啞,和歌的已經很配,有種憂鬱,有種孤獨,有種讓人哭泣的魔力。
到現在爲止,還沒有人聽出,這是一首勵志歌曲。
因爲很多人,從這首歌裏,聽出了一種悲傷。
“臥槽,我居然感覺,我渾身發麻!這首歌,擊中我了!”
“我能說,我被譚老師這幾句歌詞,唱的要哭嗎?”
“不愧是譚越老師,真好聽啊!我敢說,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肯定又是一首精品好歌!”
“這首歌目前看來很好聽,但是作爲研究天文學的本人,我覺得我有義務要補充一下,晚上時,天空中最亮的恆星是天狼星,最亮的行星是金星;而到了白天,最亮的恆星是太陽。如果不按照種類加以區分,金星就是夜空中最亮的惡那一顆星。金星在我們國家也叫作啓明星或者太白星,是星系內唯一逆向自轉的大行星。”
“兄弟,剛纔挺亂,你說了一大串什麼玩意兒?”
“我想要抱抱,誰能給我一個抱抱,這首歌,真的是唱進我心坎裏了啊,不愧是譚越老師,每一首歌都寫的這麼好,他肚子裏是有東西的。”
“那不是廢話嘛,他肚子裏要是有人的話,那不是得完犢子啊。”
“譚越老師的聲音真好聽,這首歌也真好聽,我喜歡!”
臺下,《夜空中最亮的星》只唱了四句,就很受臺下觀衆的喜歡,掌聲、加油聲絡繹不絕。
第一排,陳曄單手託腮,好看的眼睛,緊緊盯着臺上的譚越。
她來給譚越做祕書,是徵的家裏長輩同意的,這讓她很意外,因爲她深知母親一向眼光很高,一般人根本瞧不上,讓自己去給人做祕書,這種事根本難以想象。
但當自己說,那人是譚越後,母親立刻就同意了,母親說讓自己跟在譚越身邊,學習一些東西。
陳曄常常思考,自己要在譚越身上學習什麼呢?
隨着接觸的時間越來越長,陳曄就發現,譚越身上的優點太多了,也太亮眼吸引人,難怪那個叫沫沫的女孩那般喜歡他,這樣的男人,誰能不喜歡呢?
每天跟在譚越身邊,把眼光養的刁刁的,這樣以後,還能結婚嗎?還能看得上其他男人嗎?
就像這首歌,陳曄本身也是音樂愛好者,她對音樂也有自己的理解和認識,聽了剛纔譚越唱的那幾句,就知道這首歌,差不了。
有句話說,專注的男人,最具有魅力,也最吸引人。
這句話說的不差,現在在臺上專注唱歌的譚越,在陳曄眼中,真的是猶如一個黑洞,充滿了吸引力。
不知不覺間,陳曄竟然看得癡了。
如果這個時候,沫沫看到陳曄的反應,一定會心裏吃味的厲害,甚至忍不住出言相譏,但是這時候的沫沫,同樣是呆呆的看着譚越。
這時候的譚越很有魅力,但是在沫沫眼中,每一時每一刻的沫沫,都是充滿了吸引力。
.......
後臺,
張文華一邊喝着水,調整着呼吸,爲自己即將上臺做準備,另一邊則是在全神貫注的盯着舞臺,以至於手裏的水瓶,都被他捏的有些變形。
譚越的這首新歌,委實出乎他的意料。
他之前已經猜測,這首歌會很好聽,但是卻沒有想到,比他所想的,要更加好聽!
張文華轉頭看了一眼身邊聚精會神看着屏幕的魏宇,心中暗暗點頭,或許,魏宇說對了。
李志的缺席,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是個李志綁在一起,也不如臺上這一位。
魏宇不知道從哪裏弄到了口香糖,因爲看譚越唱歌太投入,以至於都忘了嘴裏還有口香糖,當想起來的時候,口香糖已經因爲太長時間沒有嚼動,而化在了嘴裏。
魏宇感受到了旁邊張文華的目光,張了張嘴,沒想到嘴裏還有口香糖,一下子居然沒有張開,用舌頭把口香糖團成一個球,才口舌之間有些含糊不清道:“怎麼樣,張老師,我沒騙你吧,今晚,譚總就是你的驚喜。”
張文華聞言,呵呵笑了笑。
他現在的心,算是真正開始慢慢放下了。
.......
同樣感到震撼的是譚越身後的這支樂隊。
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這首歌,居然這麼好聽,伴奏彈出來之後,也這麼優美。
這麼好聽的一首歌,萬萬不能在自己手裏出了差錯。
這一刻,他們越發用心的給譚越做着伴奏。
而在舞臺最前方,譚越繼續唱道:
“我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靈,
和會流淚的眼睛,
給我再去相信的勇氣,
越過謊言去擁抱你。
每當我找不到存在的意義,
每當我迷失在黑夜裏,
夜空中最亮的星,
請指引我靠近你。”
這一刻,當聽到譚越吶喊聲音的時候,即使是再挑剔的音樂人,也必須要承認,這是一首極優秀的作品,無論從詞還是曲來說!
而在場的數千名觀衆,無一不是感受到心臟被注入了強大力量的感覺。
似乎感覺到夜空下,自己再孤獨,也變得有力!
這就是這首歌的神奇力量!
譚越在臺上,一段唱完,臺下掌聲如雷如瀑,觀衆們都陷入了瘋狂。
“難以想象,這麼好聽到炸裂的一首歌,到底是怎麼樣被寫出來的啊!”
“是啊,太好聽了,大概是被上帝眷顧了吧,只有被上帝眷顧了,才能創作出這樣的一首歌。”
“對比了一下我腦海中所有的同類型勵志歌曲,我居然發現,似乎沒有歌曲,能夠和這首歌相比啊。”
“這首歌,僅僅是一聽前奏,就能讓我着迷,聽了歌之後,徹底讓我瘋狂!”
“歌詞寫的真好啊,每當我找不到存在的意義,每當我迷失在黑夜裏,就像是哲學一樣,一顆心靈的嘆息,能比一城喧囂道出更多的東西。”
舞臺下,第一排,這裏距離舞臺最近,被歌曲影響的最深。
如果不是還有最後的理智支撐,陳曄很懷疑,自己會不會站起來,大聲的給譚越吶喊,這個男人太迷人了!
而此刻在舞臺後方許多排,已經有觀衆震撼到起立,一致給譚越揮手了。
舞臺上的譚越,硬生生把救場的助唱嘉賓,給唱成了自己的演唱會主場。
第一排的那對小情侶,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女人頭皮發麻,肉肉的小拳頭握成了白色的大肉丸,舉起來放在胸前,給譚越加油助威,“譚越老師唱的真好啊,我都差點被他唱哭了,不愧是我的偶像。”
旁邊,男人盯着臺上的譚越看了幾秒,然後才緩緩點頭,道:“是啊,他唱的確實好,歌也好,我覺得這首歌有一種魔力,它能激起人最傷心的祕密,同時也讓人鼓起勇氣去面對。”
女人猛地轉頭,看向男人。
她激動地抱起男人的脖子,在男人的嘴脣上狠狠的印了一口。
這是少有的,她和他意見達成一致。
要知道,自己這個未婚夫,可是一向很吝嗇於誇讚別人的,尤其是其他男性。
他甚至吝嗇到,在朋友圈裏都不會給人一個贊。
而今天,他居然給了譚越這麼高的評價,可見,譚越是真的讓他心生佩服了。
不然的話,這個嘴硬的男人,可不會這麼夸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