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演唱會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會發光的風字數:4304更新時間:24/07/04 23:58:07
    嘩啦!

    譚越拉開窗簾,陽光透過玻璃窗,照射進臥室中。

    強烈的陽光,讓譚越眯了眯眼睛。

    臥室中,顯得有些凌亂,很多東西,已經被他打包好了。

    只需要等待陳老板的一聲令下,他就可以扛着大包小包,搬進那棟他這幾天頗爲日思夜想的大別墅。

    其實,譚越後來真的想拒絕的,但陳子瑜給的太多了,而且她的態度也很堅決,搞的譚越如果不要,就是不給她面子一樣。

    換了一身乾淨休閒衣服,譚越站在鏡子前,打量了一下,沒有什麼問題,才走出家門。

    今天要去體育館看張文華的演唱會。

    和譚越一起去的,有許諾、沫沫、陳曄還有秦桃。

    五個人約好在公司碰面。

    譚越拿了車鑰匙下樓,開着自己的大奔,直接去了公司。

    到了公司,幾個人在總裁辦大廳見了面。

    “譚總。”秦桃給譚越打招呼,然後又與許諾點了點頭。

    秦桃、沫沫、陳曄,三個女人來的早。

    譚越則是和許諾在樓下碰上了。

    “秦總。”譚越也說了一聲。

    “老大,喝杯水。”沫沫拿着一個茶杯,走了上來,把茶杯遞給了譚越。

    旁邊,陳曄微微挑了挑眉。

    譚越也下意識的掃了一眼陳曄,然後接過茶杯,還是沫沫貼心,他確實渴了。

    咕嚕嚕的喝了一大口,譚越才把杯子遞還給沫沫,看向幾人,道:“怎麼樣?都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準備好了。”

    “我也準備好了。”

    幾個人點頭說道。

    譚越看向許諾,許諾攤了攤手,道:“我沒什麼好準備的。”

    譚越點了點頭,道:“那我們就出發吧,胖子,你開車。”

    秦桃看向許諾,說實話,對於許諾,秦桃還是蠻羨慕的。

    跟了譚越這麼一個大神,升職加薪簡直像男主角一樣,短短一年的時間,就從公司普通工作人員,成爲了一個部門的副總監。

    有譚越在,秦桃不懷疑,有朝一日,許諾會追趕上自己。

    想到這裏,秦桃又將目光轉向譚越。

    許諾能夠抱緊譚越的大腿,她爲什麼不可以?

    譚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錯了,剛纔秦桃好像是對自己露出了嫵媚一笑?

    ......

    沒有開譚越的大奔去演唱會現場,畢竟譚越的大奔還是有些顯眼的。

    不是說譚越的車很招搖,在京城這個華夏首都,大奔不說隨處可見,同價位的車也是頗多的,其他豪車更是數不勝數。

    之所以不開譚越的車,主要還是因爲譚越這輛車曾被一些娛樂記者給拍到過。

    如果這麼開出去,被記者跟拍就不太好了。

    張文華演唱會的地點,定在了京城第二工人體育中心的體育館中。

    一路上,魏宇給陳曄打了好幾個電話,詢問譚越幾人的行程。

    車子剛剛在體育館門口停下,就被工作人員引到了後門,開到了工作人員專用的停車場。

    大門那邊,剛纔路過,譚越幾人都看得到,可以說是人山人海了。

    張文華是國內一線明星,號召力這方面,還是很強的。

    而且不像其他的鮮肉明星,隨着年齡的增加,人氣也在不斷地滑落,從巔峯跌下。張文華本來已經開始走下坡路了,但是被譚越給注入了一支新鮮的血液,重新煥發起了青春。

    剛剛從車上下來,工作人員就引着幾人,從vip通道進了體育館中。

    一行人跟着工作人員,從通道裏出來,距離幾人的位置就不遠了。

    之前爲了給譚越提供最好的安排,演唱會價格最高的第一排位置的票,硬生生的被延遲了一天開售。

    直到譚越把來聽演唱會的名額定下來之後,魏宇才讓人開始賣第一排位置的票。

    此時,演唱會中,已經來了許多人,而且還有大批的聽衆從體育館外陸續的往裏進。

    譚越等人在工作人員的引領下,找到了幾人的位置。

    幾個人的位置緊緊挨在一起,是第一排中間的位置,也是全場最好的位置。

    “嚯,人還挺多呢,估計差不多會座無虛席。”許諾向後面看了看,然後開口說道。

    秦桃點了點頭,道:“是啊,張文華現在是我們公司的門面之一,號召力和吸金力都是很強的。”

    說着,秦桃看了一眼譚越,道:“不過也幸虧有譚總,不然張文華可能就沒落下去了,畢竟他也是走鮮肉路線的。”

    譚越呵呵一笑,道:“秦總過譽了,張老師能有現在的成績,最重要的還是他自己足夠努力。”

    看着譚越要謙虛,秦桃也跟着笑了笑,沒有說話。

    演唱會還沒有開始,身邊已經有不少觀衆落座。

    他們在議論着,聲音或大或小。

    “演唱會快開始了吧?”

    “還得等會兒,時間上是上午八點半,還得半個小時。”

    “我覺得張文華的歌沒什麼意思,但我想聽他唱《stronger》。”

    “對了,我聽說這次有個神祕的助唱嘉賓,你們知道是誰嗎?”

    “是的,海報上說了,但沒有具體說是誰。”

    “哈哈哈,這個我知道,我大哥的小舅子就在璀璨娛樂公司,這次張文華舉辦演唱會,他就在裏面幫忙呢。”

    “哦?兄弟你知道這個助唱嘉賓是誰?”

    “哈哈,是李志。”

    “李志?哪個李志?酒鬼李志?”

    “對,是他,搖滾老炮兒。”

    ......

    此時,一個穿着黑色西裝,帶着金絲眼鏡的青年走了過來,身邊還跟着兩個脖子上掛着藍牌牌的工作人員。

    第一排偏右側位置,一對情侶依偎在一起。

    注意到這個青年,小情侶小聲的說起話來。

    “應該是個領導吧?”

    “我覺得也是,長得還挺帥,蠻有氣質的。”

    “呸,小白臉一個,你信不信,我一拳能打爆他的腦袋。”

    “我看人家也就比你大幾歲,你過幾年要是能有人家的成績,我就謝天謝地了。”

    “呵呵。”

    “這個帥哥是幹嘛去?”

    “誰知道幹嘛去,說不定是趕着去投胎呢。”

    “會說話你就多說點。”

    被情侶嘀咕的魏宇,徑直來到譚越面前。

    “譚總,後臺事情有些多,我剛纔在後面處理,現在才過來。”魏宇對譚越說道。

    譚越笑着道:“你先忙你的,我今天是個閒人,就來聽張老師的演唱會。”

    魏宇笑道:“譚總,您過來一趟吧,張老師也在後臺呢。”

    譚越聞言,點頭道:“那好,我過去看看,和張老師打個招呼。”

    譚越說完,就衝旁邊的幾人說了一聲,便跟着魏宇一起去了後臺。

    沿途,譚越感覺到有人打量自己,轉頭看了一下,路過的位置,一對像是情侶的年輕人正看着自己,小聲的嘀咕什麼。

    沒有多想,譚越便走了過去。

    後邊,那對小情侶聊着。

    “嚯,這個也是個大人物啊。”

    “對啊,你看剛纔那個領導模樣的青年對他多尊重。”

    “看着年紀好像也不大,就是帶着口罩,看不真切。”

    “我猜測不到三十歲,而且長得肯定也很帥,你看人家腰背挺得多直啊。”

    “我瞅着也就那樣,或許摘了口罩,醜的一批呢。”

    “你就酸吧。”

    “呵呵,我才不酸呢。”

    “喂,你說他會不會是一個明星啊?你看一直帶着墨鏡、口罩,而且看樣子,還去了後臺,說不定是張文華的明星朋友呢。”

    “明星?看不出來,估計不是什麼明星,就算是明星,八成也沒什麼名氣。”

    被兩人嘀咕的譚越,這個時候已經進了後臺。

    沿途,有人認出了譚越。

    這都是璀璨娛樂公司的工作人員,經常和譚越接觸,對於譚越的身影是比較瞭解的,所以一眼就認了出來。

    “譚總。”

    “譚總好。”

    “譚總,您來了呀。”

    “哇,譚總來了,嘿嘿。”

    沿途,一些認出譚越的工作人員和他打招呼,譚越笑着點頭,一一迴應。

    有一些演唱會工作人員,但不是璀璨娛樂公司的人,好奇的打量着譚越,向身邊知道譚越身份的人打聽這是誰。

    當得知這居然是譚越以後,一個個都瞪大眼睛,盯着譚越。

    譚越現在在娛樂圈的名氣和聲望,可是不比一線大明星差了。

    在魏宇的帶領下,譚越一直來到了後臺最大的一間化妝間。

    還沒進門,譚越就聽到裏面傳來張文華的聲音,聽聲音有些催促、焦躁的意思。

    譚越挑了挑眉,擡頭看了魏宇一眼。

    魏宇也是詫異,對譚越搖了搖頭,示意他也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魏宇擡手,在門上敲了敲,然後等了三秒,給裏面人準備的時間,便推門走了進去。

    譚越也跟着魏宇走了進來。

    化妝間裏,張文華正一手叉腰,一手拿着電話放在耳邊,此刻臉上一臉的鬱悶,兩條英挺的眉毛皺成了一個大大的川字。

    張文華本來滿臉愁悶,臉色有些不善的盯着化妝間門口,但當看到進門的是魏宇和譚越後,臉色瞬間一變,衝着譚越真誠的笑了笑,然後伸手指了一下自己耳邊的手機,示意譚越和魏宇稍等。

    接下來,張文華明顯加快了打電話的速度。

    不到一分鐘,就把電話掛斷了。

    “譚總。”張文華把手機放在桌上,來到譚越面前,笑着說道。

    譚越點了點頭,道:“我也是剛到,等着聽你唱歌呢,哈哈。”

    旁邊,魏宇也是笑道:“今天外面可是人滿爲患了,張老師今天這場演唱會真的是要爆棚了。”

    張文華聞言,忍不住哈哈笑了起來。

    他以前也舉辦過不少次演唱會,但是今天這場演唱會,卻是讓他最滿意的,起碼到場人數是讓他最滿意的。

    他的歷次演唱會,還沒有這麼多人來聽過,雖然以前來聽的人也不少,但卻不像現在這樣多,一票難求。

    究其原因,張文華知道,這都多虧了譚越和魏宇。

    張文華道:“之前我一直都盯着網上呢,之所以能有這麼多人,就是因爲今天是雙十一,咱們公司給我做的這個雙十一標語,簡單上口而且易記。這個標語,我還要多謝譚總和魏總呢。”

    魏宇笑着連忙擺手,道:“這個和我關係可不大,都是譚總指點的好,現在我聽說圈裏有公司要給歌手搞什麼雙十二演唱會呢。”

    譚越哈哈笑了笑,道:“我當時也就是隨口一說,沒想到魏宇就用了,效果也出乎意料的好,沒有魏宇,我說了也就忘了,根本起不到作用。”

    譚越說完,看向張文華,問道:“張老師,剛纔你打電話,是有什麼事嗎?”

    魏宇也看向張文華,剛纔張文華打電話的時候,表情不是很好,好像出了什麼問題。

    張文華搖了搖頭,表情有些無奈,道:“給李志打電話呢,這傢伙居然纔剛睡醒,這特麼......離演唱會開始還有半個小時。”

    魏宇同樣也是眉頭一皺,道:“來得及嗎?”

    張文華道:“來得及,畢竟他是演唱會中間才上場,只是這傢伙辦事,也太不靠譜了。”

    譚越疑惑,問道:“李志是怎麼回事?”

    張文華道:“這次演唱會唱的歌有點多,時間跨度比較長,我就邀請了李志來給我做助唱嘉賓。”

    譚越點了點頭。

    李志不是璀璨娛樂公司的人,張文華邀請李志來做助唱嘉賓,估計是和李志的私人關系不錯。

    李志,華語樂壇小有名氣的歌手,擅長唱搖滾歌曲,爲人豪爽灑脫,還有就是愛喝酒,經常被狗仔們拍到在京城某個小酒館、小巷子裏喝酒。

    對於李志,譚越並不熟悉,只要不耽誤事,那就行。

    和張文華說了一會兒話,譚越就離開了。

    今天張文華是主角,工作量最大,要做的事情挺多,還有一些準備工作沒有做,譚越不好在這裏打擾。

    從後臺出來,沿途經過第一排那一對小情侶的時候,小情侶還在打量着自己。

    譚越對着兩人笑了笑,然後便走回了自己的位置。

    譚越回來,正聽到許諾和沫沫在說話。

    兩人不知從哪知道張文華邀請了助唱嘉賓,在猜測助唱嘉賓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