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年少有爲》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會發光的風字數:2328更新時間:24/07/01 00:20:10
    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面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伸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捱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裏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處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挺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望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餘水平,只是對樂器不熟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爲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爲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於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藉着醉意,譚越笑着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着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裏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成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歷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衆樂樂。”

    “這帥哥長得挺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裏只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動,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後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臺上放着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具身體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着譚越不着五六的彈着吉他,臺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根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着實不怎麼樣。

    暗暗爲譚越捏了一把汗,許諾已經在想,是現在衝上去把譚越拉下來,還是等會兒再拉。

    看着周圍一些人對着譚越指指點點,許諾都有些汗顏,得,這次丟人丟大了。

    臺上,

    譚越輕吸一口氣,目光在下面衆人臉上掃過,最後落在許諾那邊,看到許諾在向他招手,應該是在支持他。

    譚越笑了笑,然後緩緩閉上眼睛。

    腦海中開始浮現上輩子的點點滴滴,然後點點滴滴又如煙花般散去,最後只剩下關於一個女孩子的記憶如潮水般涌來。

    想到有一天,關於女孩的記憶終將被這個世界新的生活所磨滅,譚越心裏便有些發堵。

    手指在吉他上開始彈了起來,簡單的伴奏響起。

    雖然彈得依然並不算好,但起碼順耳了許多。

    譚越也不知道自己彈錯了幾根弦,便藉着胸口堵着的一口氣,開始唱起了歌。

    “電視一直閃,

    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你待我的好,

    我卻錯手毀掉。”

    譚越談不上有唱功,只能算是業餘,比普通人稍強。

    但他低沉的聲音唱着在其他人聽來不知名的歌曲,卻彷彿有一股奇特的魅力。

    酒吧中漸漸安靜下來,一雙雙目光看向臺上唱歌的譚越。

    “也曾一起想,

    有個地方睡覺吃飯。

    可怎麼去熬,

    日夜顛倒連頭款也湊不到。

    牆板,被我砸爛,到現在還沒修。

    一碗熱的粥,

    你怕我沒夠,

    都留一半帶走,

    給你形容,美好今後你常常眼睛會紅。

    原來心疼我,

    我那時候不懂。”

    譚越上輩子也算混跡娛樂圈,會唱的歌不少,但就在剛剛,他突然想唱這首《年少有爲》,唱給那個叫佳佳的女孩。

    她那麼漂亮,家庭優越,工作也得體。

    可他呢?

    工作上一事無成,哪怕明知道她也喜歡着自己,因爲自卑,卻不敢做出迴應。

    假如,假如他年少有爲。

    “假如我年少有爲不自卑,

    懂得什麼是珍貴。

    那些美夢,

    沒給你,我一生有愧。

    假如我年少有爲,知進退。

    才不會讓你替我受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聽到譚越唱歌,許諾捏在手裏的酒杯差點沒摔在地上。

    尼瑪?

    這還是那個死黨嗎?

    唱的居然還蠻好聽!

    不過,這首歌好特麼傷感啊。

    其他人不瞭解譚越,但許諾知道譚越的情況,自己這哥們對他老婆可真的是愛到骨子裏了,可是許諾也看的明白。

    譚越和齊雪,長久不了。

    單方面的愛,從來都是最傷人。

    許諾一向大大咧咧、沒心沒肺,這一刻都開始心疼起來自己這兄弟了。

    酒吧中,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動作,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臺上唱歌的醉鬼。

    “假如我年少有爲不自卑,

    嘗過後悔的滋味,金錢地位。

    搏到了卻好想退回,

    假如我年少有爲,知進退。

    才不會讓你替我受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在婚禮上,多喝幾杯。

    祝我年少有爲。”

    譚越唱完歌,剛纔有些用力,幾分鐘下來,出了不少汗,酒倒是醒過來不少。

    頭腦稍微清楚之後,譚越就有些懵了,看着臺下一個個瞪大眼睛盯着自己的男男女女,頭皮忍不住有些發麻。

    臥槽!

    丟人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