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八章 戀愛之日(上)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杏子與梨字數:4342更新時間:24/06/30 23:24:56
    顧爲經腦海回憶着蔻蔻的古怪舉動的時候。

    他正抱着書包,坐在民宿的大堂裏,盯着牆上的“藝術畫”發呆。

    說是民宿,但千萬別誤會。

    它絕不是那種你能夠在Airbnb或者攜程的官網上預定客房時,所看到的那種照片上帶有宜家傢俱、紫砂茶壺、插花藝術花瓶,玻璃畫框裏仿製的印象派油畫,以及旁邊金黃色的粉刷牆上,掛滿着天南地北而來的背包客用世界各地的語言寫着打卡祝福語的那種。

    它是本地城中村化的“民宿”。

    也就是房間裏的絕大多數空地,都被一張雙人牀所佔據,地面裸露着開裂的水泥,窗外的所有風景都被幾十釐米以外,狹窄的僅容一人通過的後巷小道對面的建築外牆所佔據(如果運氣好,有窗戶的話)的那種。

    是擔心蟎蟲過敏或者皮膚瘙癢,睡覺時最好在牀上鋪一層隔髒墊的那類。

    而這裏的牆面唯一能被顧爲經充當藝術插畫和祝福語的東西。

    大約就是某些上一任的那些房客留下的用來消遣寂寞的裸女和疑似生殖器外形的塗鴉,還有牆面各種各樣借錢,賭場信息和“找樂子”的小廣告和電話號碼。

    蔻蔻小姐的媽媽能把在二手衣服堆裏淘貨,當成逛曼谷的奧特萊斯品牌中心。

    那麼。

    顧爲經覺得充分發揮藝術想象力和幽默感的話。

    把對面牆上的那些東西,當成班克斯在地下街區的牆體上所做的那些顛覆性的玩世不恭的噴繪塗鴉,也可以馬馬虎虎了。

    好消息的是。

    在這種地方住上一晚,只要3000緬幣。

    小時房減半。

    一根飯店裏炸大油條的價格,你還能要求它什麼,人家甚至還給你提供了燃氣熱水器呢不是?

    這種房價下,想要空調的行爲都屬於恬不知恥了。

    蔻蔻要了一間鍾店房,去洗澡吹頭髮換衣服。

    顧爲經和阿萊大叔坐在民宿大廳裏等。

    昏黃閃爍的燈光,受潮開裂的牆面,陰沉沉的大沙發,基座生了鏽的大電扇,沒有前臺,只有門房。

    門房是一位穿着花花綠綠襯衫的大娘。

    桌子邊擺放着一臺後腦上長着蟑螂須一樣的兩根金屬天線的老式大磚頭電視,它正在用極低極低的音量,播放着某部古老的電視劇。

    再被吵醒,簡單收了個錢,在登記本上寫了幾行入住記錄以後。

    大媽從櫃子裏取出拖鞋,水壺,晾曬好的毛巾,連帶着一串鑰匙,都裝在一個大鐵盆裏遞給他們。

    她又回去堅持盯了電視機幾分鐘,然後又盯着顧爲經幾分鐘,再困惑的盯着蔻蔻離去的樓道幾分鐘。

    嘴裏嘟囔了幾句。

    就放棄了思考這一奇怪的場景,又很乾脆的重新睡着了。

    此刻大媽正趴在門房桌子上,打着的鼾聲比電視裏沙沙作響的臺詞聲,還要更加嘹亮一些。

    不難猜測。

    顧爲經很容易能想到大媽爲什麼會覺得不解。

    深耕半夜。

    一個滄桑的中年大叔,一個穿着皮鞋和襯衫,手裏掛着正裝外套的年輕人和一個穿着紅色酒吧長裙的女孩子,會跑來這種廉價民宿裏開房。

    實在是少見到詭異的組合。

    蔻蔻這樣的女孩子。

    縱然是穿着一條綴着奇怪羽毛的花裙子,也天生不像是會跑來這種地方住宿的人。

    就彷彿一隻蝴蝶停在了乾裂的土坷垃上。

    尤其是兩個大男人開完房間後也不上樓。

    就在大廳裏傻傻的跟只呆頭鵝一樣坐着,就顯得更加奇怪了。

    好吧。

    實際上傻傻的跟只呆頭鵝一樣坐着的,只有顧爲經一個人。

    阿萊大叔才不是呆頭鵝呢。

    阿萊人家就似變色龍一樣。

    無論是在酒吧裏手拿一瓶紅酒,在老教堂的大槐樹下,手拿一本康拉德寫的嚴肅,還是在破民宿的爛沙發上,拿着一本邊角翻卷畫着凹凸女人畫像的書籍。

    它都能和四周的環境巧妙的融爲一體。

    只是——

    “《把妹達人,那些想當壞小子的人們所必要學會的事情(PS:聽聽尼爾斯特勞斯怎麼說!只要方法對,天底下就沒有你把不到的妞!)》,阿萊在研究這個,認真的?”

    顧爲經把目光從牆上的貸款公司廣告移開,落在助理的身上。

    他在心裏默讀着滄桑硬漢大叔手裏書籍上用金漆寫着的書名和封面宣傳語。

    然後再觀察了一下對方看的津津有味,翻頁間頻頻點頭,絲毫不像是拿來裝裝樣子的模樣。

    心頭感到一陣惡寒。

    “別看名字有點花,但這書寫的蠻正經的,我當年在海外駐紮受訓時,教官就曾向我推薦過這個,他說這就相當於是戀愛書裏的斯波克。沒想在這裏看到了。翻起來,充滿了回憶的味道。”

    阿萊大叔眼觀六路,耳聽八方。

    明明正在那裏專心研究着“把妹”呢,但他還是發現了顧爲經的目光。

    順便連顧爲經在想什麼都猜到了,就像顧爲經猜測門房大媽在想什麼一般的輕鬆。

    “誰?斯波克,星際迷航裏的那個瓦肯人麼。”

    顧爲經不解。

    “本傑明·斯波克博士,哥倫比亞大學的醫學系教授,西方世界裏最有名的兒科專家。他寫的《斯波克育兒經》就是教人怎麼應付小孩子各種常見家庭兒科問題的,在歐美市場賣了幾千萬本,是頂級暢銷書和社會名流。”

    “從哮喘吸入器的使用,到健康心理的養成,反正就是教一個小孩子如何從懵懂嬰兒變成成年人的過程。”

    阿萊大叔指尖彈了一下書頁。

    “而這本書,作者說,他與其是在指點飢渴的美國高中生如何上牀,不如說是戀愛心理學分析,教一個人在戀愛上,從邯鄲學步的嬰兒逐漸變成成年人,看到另一面的人生。”阿萊大叔解釋了一句。

    “你們還學過這個?”

    顧爲經震驚了。

    “美人計,色誘,燕子……都是套取情報時,最經久不衰的好用戲碼。”

    阿萊大叔露出微笑,“通常來說,這種事情的鑑別都是由專業的軍情間諜部門來負責的,和要員保護的工作範圍不一樣。不過嘛,多瞭解一些知識總沒有壞處,我們的拓展課程裏,有心理學方面的內容的安排,算是通識課程吧。至少,在別人想通過你接近目標的時候,你要能分辨出來。”

    今天的阿萊大叔,不知道爲什麼看上去就是和以往不太一樣了。

    他似乎難得的心情好,也難得的話多了起來。

    “你以爲我們的教材是什麼呢?”

    “就是讀些心理學指南?”顧爲經懷疑。

    “不。當然是催眠術,是噴在伱的衣領上,5秒鐘內,就能讓異性對你發生好感你的戀愛香水,某種基於美國人體基因研究的最新科技。”

    阿萊大叔看了看介於震驚和疑惑之間的顧爲經,竟然笑了下,聳了下肩膀。

    “拜託,顧先生,你以爲這些東西難道真正會存在麼?別開玩笑了,只有電影裏才會這麼拍,而哪怕你是詹姆斯·邦德,如今的電影編劇們都厭煩了寫上世紀那種接觸5分鐘,就把東歐的滑雪運動員,或者某個要員的情婦,像買充氣娃娃一樣勾搭上牀的古早橋段了。”

    “沒有靈魂的愛,是不會讓人捨生忘死,或者做出不理智的危險舉動的。”

    “而什麼是愛,永遠不是你讀一兩本書,或者上幾節特訓課就能搞懂的。所以,課程的內容也就不會太複雜。”

    “能做的也就是讀讀推薦書目嘛,畢竟這並非我們的主業。訓練基地會定期採購一些《紐約時報》暢銷榜上的戀愛書籍,放到宿舍裏,順便還可以當成非英語國家學員的語言學教材。這種課程比起戶外體能課什麼的,可受人喜愛多了。我的一位舍友就認爲就算工作上沒用,至少下班去酒吧有用也好。而且,說白了,類似的課程遠比你想象的簡單,也遠遠的要比你想象的複雜。”

    看門人指了一下手裏書本的封面。

    “這本書的作者在後來的自序裏說,他風流倜儻,自信強大,手段高超,號稱是戀愛教父,黃金單身漢,夜店達人,掌握了把妹的所有技巧,自認爲瞭解女生的所有心理。”

    “但當他真正的遇上真命天女的那一個黃昏,他又變回了拙劣、蒼白、小心翼翼的青澀男人,所有學會的一切技巧都失去了作用,也失去了意義。”

    “他說女孩子是這個世界上最複雜的生物,任你勾心鬥角,機關算盡,如果她對你心裏沒有愛,那麼一切就都沒有用。如果她真的愛你,那麼一切技巧,有沒有也都差不多。”

    顧爲經記起,樹懶先生其實也和自己說過差不多的話。

    樹懶先生說,愛永遠無法量化。

    它是驚豔,善良,心有靈犀以好感爲泥土催生出的鮮花。

    世界上不存在愛情課程這一說。

    因爲每一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靈魂。

    不同的波動,不同的頻率,不同的鑰匙。

    只能看她對你有沒有愛,看你不能不心有靈犀的猜出可以萌發出真愛的密碼。

    然後。

    芝麻開門。

    愛情就誕生了。

    顧爲經驚訝於阿萊大叔竟然還有這麼不爲人知的情感專家的一面。

    他猶豫想着和對方請教一下蔻蔻的狀態是怎麼回事。

    不過。

    和魁梧強壯,傷痕累累的阿萊大叔討論這種問題。

    總讓顧爲經感到有一絲難言的古怪。

    就像周公瑾羽扇綸巾,雄姿英發,坐在一葉孤舟上小喬同學彈琴賦詩,那是風雅之事。

    某一天。

    慣常武槍弄棒的猛張飛,把丈八蛇矛佇在地上,對劉備一聲長嘆:“嘶,哥哥,你說這情到底爲何物啊,怎能讓人生死相許。”

    未免就過於反差萌了。

    當顧爲經和一個五十多歲,一米九高,懷裏還揣着一把巨大的銀色沙漠之鷹的男人,在討論戀愛心理的時候,就有這樣的感覺。

    想到這裏。

    “手槍?您隨身還攜帶着手槍麼?”顧爲經說。

    豪哥的手下有槍不奇怪。

    他還真不知道,阿萊大叔從哪裏搞到的槍支。

    “哦,顧先生,你說這個。”

    看門人從懷裏抽出了那把大手槍。

    “是打火機了。”

    阿萊扣動扳機。

    噠的一聲電打火的脆響。

    槍口處沒有子彈射出,倒是噴出不到一尺長的幽藍色的火焰。

    他鬆開扳機,火焰熄滅,把槍遞過來展示給顧爲經看它槍身上的紅金色的曼聯俱樂部的隊徽。

    “我沒有立刻去找你,就是看到有人開槍了以後,跑過去把隔壁那家球迷俱樂部點牛排碳火的打火噴槍,給順了過來。”

    在酒吧裏,阿萊大叔之所以一直手握着槍身,像拿榔頭一樣拿着手槍,展示了兩下後,又把手槍收了回去。

    就是擔心吳琴萊會注意到槍柄上的曼聯足球俱樂部的隊徽。

    “假槍,一直以來,你都在虛張聲勢的唬人?”

    顧爲經差點害怕的驚出了一身冷汗。

    虧他還在阿萊大叔也掏出了槍後,就覺得一顆心落到了肚子裏,很有安全感呢。

    “是的,你和吳琴萊都被我唬住了,倒是那位蔻蔻小姐,她大概看出了點什麼,所以她一直比較緊張。沒有訓練有素的軍人會喜歡使用沙漠之鷹,或者柯爾特蟒蛇這種東西。它們在遊戲裏很威風,但其實是運動狩獵手槍。射速慢後座力大,不好打到人,射程遠也沒用,30米距離以上的活,那完全就步槍工作的領域了。”

    “那……要是你走過去的時候,他開槍了麼?他一定打不中你,你說的是真的,對麼。”

    “開槍?他要開槍,我就只要用手裏的酒瓶去砸他了,再藉機衝過去。”

    阿萊大叔無所謂的說道:“我端着紅酒瓶走過去,難道顧先生你以爲我是真的想請他喝杯酒麼?兩手準備。”

    “至於命中率什麼的,也沒有那麼玄。找機會打上兩槍,你就知道了。尤其是格洛克確實是一種後座力很低的槍型,緊急情況下女人孩子都能用的那種。15米外他不好打,兩米內他也不好打。但是只要5,6米的距離,只要是正常人,肯定一打一個準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