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大神,給個章推吧!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李遠哲字數:2156更新時間:24/06/29 22:39:05
    很快,入羣申請就通過了。

    李哲在羣裏找到番茄的QQ,給對方發了一條消息。

    “大神,我是你的粉絲,很喜歡你寫的《寸芒》,還有新開的這本《星辰變》……我也試着寫了一本書……能麻煩你給個章推嗎?”

    然後又把全訂截圖發了過去。

    李哲說的也並不是假話,他最早接觸網文是在大一的時候,當時特別喜歡《星辰變》,那會兒也可以說是番茄的粉絲,只不過看的是盜版。

    現在全訂了《寸芒》和《星峯傳說》,也算把的當年看盜版的錢補上了。

    等了一小會兒,見沒有回覆,猜測對方應該是沒有在線,或是在忙。

    李哲也就不再等了,新建了一個文檔,開始寫書。

    寫了一個多小時,碼出來有半章內容,這時QQ提示音響了。

    意識到很可能是番茄回覆了,他立刻點開QQ,果然是番茄回覆了。

    “行,你把書名和章推語發我。”

    大神還是蠻好說話的嘛!

    李哲笑了笑。

    ……

    晚上8點多了,趙新梅才和李立朝一起回來了。

    普通人做生意就是賺個辛苦錢,爲了經營業好水果批發市場的那個小門面,趙新梅每天早出晚歸。

    趕上水果批發銷售的旺季,更是凌晨3、4點就要出門,晚上10、11點才能回家。

    趙新梅一打開門,就聞到一股飯菜的香味,廚房裏還有炒菜的聲音。

    “這是誰在做飯?”

    “還能有誰,小哲唄!”李立朝說。

    “他哪會做飯。”趙新梅有點不信。

    這時,李哲從廚房探出頭來,“媽,你們回來了?還一個菜,我炒完了就可以吃飯了。”

    “小哲,你怎麼突然會做飯了,跟誰學的?”趙新梅又是驚喜又是意外。

    “做飯這事還用學嗎?誰都會做吧。”

    “你可說錯了,做飯可不是誰都會的,你爸就不會。”趙新梅說着,看了李立朝一眼。

    李哲也看了便宜父親一眼,心說媽是你說錯了,他不是不會做飯,只是不願意給你做飯,人家可會給小寡婦做飯了。

    飯桌上,李哲做的菜得到了趙新梅、李立朝兩人的一致好評。

    “小哲這菜炒的還真不錯!”

    “味道確實可以。”李立朝笑着附和說。

    “對了,小哲你今天不是去學校估分了,預計能考多少分?”趙新梅轉而說。

    “570分左右。”李哲少說了50分,把成績卡在了一本線。

    “應該能過一本線吧?”

    “嗯,基本穩了。”

    “那就好。”趙新梅放下心來,笑着說。

    等吃完飯後,李哲就回房間繼續碼字了,一下午時間他只碼出來一章半,也就是3000多字,主要是晚上做飯耽誤了不少時間。

    今晚他準備熬夜碼字,多寫兩章。

    接下來的幾天,他會很忙,就沒有多少時間碼字了。

    不過,李哲才碼了不到一千字,狀態就又被打斷了。

    趙新梅敲了敲門,端着一杯牛奶走了進來。

    “喝杯牛奶吧。”

    她把牛奶放在了桌子上,探頭看了一眼電腦屏幕,“你這是在忙什麼呢?”

    “我想利用假期時間在網上寫點東西,賺點錢。”李哲輕描淡寫的說。

    “在網上寫東西還能賺錢?”趙麗梅明顯不太信。

    “你小心點,別被人騙了。”

    “還有,我給你的那張傳單,免費學電腦那個,明天你去看看,反正是免費的,多學點東西總歸是好事。”

    “好!”李哲笑着點了點頭。

    這事不用趙新梅說,他也會去的,能不能拿到那筆25萬的獎金,就全看明天的了。

    “還有一件事,我想問問你的想法。”

    趙新梅頓了頓,接着說:“現在水果批發不好做了,辛辛苦苦一年,到頭來也賺不了幾個錢。

    我就琢磨轉行乾點別的,你爸說想買一輛大車跑長途拉貨。

    他一個人幹,我肯定不放心,但現在你高考完了,上大學以後也就不用我管了,我就可以和你爸一起跑車,可以看着他。

    你覺得怎麼樣?”

    買大車拉貨?他那是要卷錢和小寡婦跑路!

    李哲心裏這麼想着,卻沒有說出來。

    這幾天他一直忍着,沒有揭穿李立朝出軌的事,就是不想打草驚蛇。

    趙新梅是那種藏不住事兒的性格,她要是知道了,肯定會在臉上表露出來,或是直接去找李立朝質問。

    “媽,你要是想幹就幹吧。”李哲笑了笑說。

    人對自己的決定信心不足的時候,就會下意識向他人徵求意見,不是真心想聽到不同意見,只是需要他人的認可來增加自己的底氣。

    上一世,趙新梅也詢問過李哲的想法,當時李哲是不太支持的。

    他倒不是有什麼先見之明,猜到便宜父親要卷錢跑路,而是深知李立朝性格比較懶散,又貪圖享受,不太相信他能吃得了開大貨跑長途的苦。

    可是,並沒能改變趙新梅的決定。

    等趙新梅離開了,李哲從電腦前站起身來,走近窗戶邊,眺望着窗外遠處的燈火霓虹,若有所思。

    家裏的財政大權一直都掌握在趙新梅手裏。

    爲了能拿到錢,好帶着小寡婦捲款跑路,李立朝就編造了一個理由,說想要買大貨跑運輸,並且說他一個大學同學有路子,40萬的大貨車,36、7萬就能買得到。

    家裏的存款加上現金一共只有26、7萬,又從親戚朋友那裏借了近10萬,這才湊夠了37萬。

    李立朝以買車的名義,帶着錢和小寡婦一起跑去了南方,買房、開店,逍遙快活了好一陣子。

    還有,水果批發生意會越做越差,除了市場的原因外,也是李立朝在損家肥私,一直在貪錢補貼小寡婦的水果攤。

    這些事情都是多年以後,李立朝被小寡婦長大的兒子趕出家門,想找李哲這個親兒子養老時,主動交代出來的。

    這一次李哲肯定不會再讓他那便宜父得逞了。想當冤大頭,去幫人家小寡婦養孩子可以,前提是要淨身出戶。

    還有從家裏貪的錢,他也會讓他們都吐出來。

    想到這裏,李哲的眼神漸漸變得有些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