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網紅經濟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粟米酒字數:2105更新時間:24/08/14 15:56:48
    “洛總,您有沒有在抖音開闢直播通道的想法?”陳俊苗開門見山的問道。

    “怎麼突然問這個?”

    “洛總,是這樣的,我們灼光娛樂培養練習生其實投入很多的資源,但有些練習生因爲各種各樣的原因最終不能出道,在這部分練習生身上花的錢就浪費了,所以我想能不能讓他們在其他領域給公司創造價值呢?

    最近直播平臺不是挺火的嘛!隨着4g網絡的普及,市面上最大的兩家直播平臺鯊魚和貓牙,都賺的盆滿鉢滿。

    除去這兩個行業龍頭的直播公司以外,還有不少其他的中小型直播平臺都賺到了錢。

    洛總我覺得目前直播行業還處於混沌之中,上頭沒有合理的法規限制直播行業,人們又普遍對直播行業產生了一些好奇,再加上現在直播的硬件已經達標了,所以正是進入直播行業的好機會。

    咱們的抖音已經有了相當大的觀衆基礎,完全可以開通自己的直播渠道,讓這些沒辦法出道的練習生成爲咱們自己的主播。”

    洛明聞言搖了搖頭道:“苗苗你想的太簡單了。”

    “啊?洛總我的方案不行嗎?”

    ”不是不行,相反我覺得還不錯,但你搞錯了直播行業的重點,你的還不錯的廢物利用方案,反而會有可能因此撲街。”

    “搞錯了直播行業的重點?”

    “沒錯,苗苗你覺得做直播平臺什麼是最重要的?”洛明問道。

    “應該是內容吧?只有內容足夠有趣,豐富,才能吸引更多人來直播平臺。”陳俊苗想了想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洛明聽到陳俊苗的回答搖了搖頭道:“錯了,而且是大錯特錯!直播平臺最重要的不是內容,而是直播的人。

    內容這種東西不是苗苗你該操心的,而是直播的人需要想盡一切辦法去留住自己的觀衆,苗苗你要做的只是留住直播的人。”

    聽完洛明的話,陳俊苗一臉的迷茫顯然是不能完全理解洛明的話。

    “洛總,我不太明白。”

    “苗苗你聽過娛樂至死這個詞嗎?”

    陳俊苗點了點頭,這是上個世紀80年代,媒體文化研究者和批評家尼爾·波茲曼,提出的概念。

    他認爲現在社會是一個娛樂的時代,一切公衆話語都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並成爲一種文化精神。

    我們的政治、宗教、新聞、體育、教育和商業都心甘情願地成爲娛樂的附庸,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

    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這種情況越來越明顯了,如今明星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就是最好的證明。

    “苗苗你知道的話,就好說了,在我看來,直播平臺最重要就是要抓住這股娛樂至死的精神。

    同時將這股精神輻射到個人身上,創造出屬於直播平臺的明星,也就是所謂的網紅。”

    陳俊苗眼前一亮,好像已經有些明白了。

    “洛總伱的意思是直播平臺,就是要靠網紅經濟才能迅速發展嗎?”

    “對,尼爾·波茲曼的《娛樂至死》在我看來就是預言了網紅經濟的到來。”

    洛明的這番話讓陳俊苗好長時間都沒回過神來,娛樂至死她知道,但是網紅經濟這個概念他之前都沒有聽說過。

    其實網紅經濟的誕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必然的。

    因爲互聯網技術的進步勢必會帶來跨地域,跨文化的廣泛連接,同時也會催生出網紅經濟。

    前世國內人們對網紅的普遍關注最早始於2012年。

    這一年誕生了很多網紅,比如說東哥的老婆奶茶妹妹,犀利哥,還有現在在米國修腳的鳳姐等。

    不過那時候的網紅還只是起步,真正網紅扎堆出現的時候,就是在2014到2016年。

    而在2016年以後上頭對網絡直播進行了嚴格內容限制後,2017年網紅經濟有所沉寂,2018年因爲短視頻再次興起。

    移動互聯網的普及迎來了網紅經濟的爆發式增長,促成了MCN機構的壯大,推動了網紅的產業化發展,網紅屬性呈現出職業化、擬人化、虛擬化等特徵,並朝着多平臺方向發展。

    隨着直播平臺開始飛速發展,網紅經濟逐漸進入產業化發展階段,說是信息技術的進步催生了網紅經濟也不爲過。

    奶茶妹妹,犀利哥火的時候,網紅傳播只是最基本的文字+圖文的形式。

    而直播行業興起後,網紅就變成了視頻形式。

    再過幾年短視頻+直播帶貨興起後就會變成移動視頻+音頻模式,總的來說,網紅經濟的發展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是一致的。

    而網紅想紅從最初的只需要文字創作話題炒作變成了需要知識段子創作、內容創作。

    網紅經濟的變現模式也一樣,起初是版權收入後來就變成了商業廣告收入,最後說電商廣告收入,以及內容付費、獨立品牌發展等。

    洛明把這些都說給了陳俊苗聽,過了好一會兒,陳俊苗才說道:“洛總,你說的網紅經濟我大概明白了只是我不太清楚火到什麼程度算是網紅了,能帶來經濟收益?”

    “網紅其實和明星是一個概念,看網紅的價值可以像評估明星的價值那樣展開。”洛明說道。

    “洛總的意思是,只要能對粉絲某些行爲產生影響力,同時具有較強傳播力就算網紅了?”

    “差不多吧!只不過相較而言網紅比明星的門檻更低,壽命也更短,

    畢竟網紅經濟是依託互聯網特別是移動互聯網傳播及其社交平臺推廣,通過大量聚集社會關注度,形成龐大的粉絲和定向營銷市場。

    這就註定了網紅火的快,衰落的也很快。

    而判斷網紅能帶來多少經濟效益,能不能讓公司賺到錢,就是要看營銷市場做的怎麼樣。”

    洛明說到這兒陳俊苗就懂了,因爲接下來就是她擅長的領域了。

    這不就和判斷明星有多少活粉是一個概念嘛!陳俊苗在娛樂圈摸爬滾打這麼多年了,對這方面還是很擅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