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初出茅廬的導演(附瓜的結束)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粟米酒字數:2561更新時間:24/06/29 20:15:36
“還有這種事?這可是滬上啊!光天化日就有人敢當街行兇啊?”
“警察已經把這些人都抓了,彤彤問過警察了,警察說他們就是一羣小混混,經常惹事生非......”
“咚~”陳俊苗賞了陳思楚一個腦瓜崩:“說你笨,你就是不聰明,小混混怎麼可能平白無故打你朋友?你們就沒想想原因?”
陳思楚聞言一愣,病牀上的女孩也愣了一下。
陳俊苗捂着臉長嘆了一口氣,她算是知道了這兩人怎麼能成爲朋友了。
“所以,你們都沒想過小混混是受人指使的嗎?”
“彤彤,我姐說的對,你快想想最近有沒有得罪人?”陳思楚朝病牀上躺着的女孩說道。
女孩低頭沉思片刻後突然擡起了頭,明顯是想起了什麼。
“我...我最近是得罪過人,大...大概一個月前,我在當羣演時被一個導演看中說想邀請我拍攝一部微電影。
當...當時我和秦樂是一起的,秦樂因此還生了好幾天的悶氣,他說這個導演明明一開始是看她的,是我故意往前走了一步,搶了她的機會。”
“秦樂?你有她聯繫方式嗎?”陳俊苗問道。
“有,她就是那個小混混們一進來就跑了的模特。”
聽到這兒陳俊苗就都明白了。
現在的年輕人,心智怎麼會這麼不成熟嗎?爲了一個莫須有的機會僱兇傷人?這可是要擔法律責任的。
此時洛明也是一個想法,這人也離譜了,不說那個導演是不是先看上的她了,就算是人家最後也沒選她,明顯是因爲她有什麼不足的地方。
她居然因爲這個就僱兇傷人?太離譜了吧!
“楚楚你朋友打算怎麼辦?”洛明問道。
“肯定是走法律程序了,僱兇傷人屬於故意傷害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但公安部門可能進行治安處罰,即拘留或者罰款。另外,還得承擔被傷者的經濟賠償。”
聽完陳思楚的話,洛明微微一笑說道:“還會背法律條款,看來還沒太傻,警察知道這件事了嗎?”
“知道了,我讓周秋彤給警察打電話說明了情況。”陳俊苗說道。
“那驗過傷了嗎?”
“驗過了,屬於輕傷,如果我們走法律程序的話,僱兇者應該會被判處1年到2年的有期徒刑,只是有可能會被緩期執行。”
“緩期?對方都不用坐牢啊!與其這樣不如多要點錢呢!”洛明眉頭一皺說道。
“雯姐你不能這麼想,坐不坐牢無所謂,關鍵是她的檔案上就有了這個污點,這個污點會跟她一輩子,對她的孩子都會有很大影響的。”陳俊苗面無表情的說道。
“也是,那還有什麼事是我能幫上忙的呢?苗苗你應該已經安排好剩下的事情了吧?是讓我幫忙請律師嗎?”
“不是,雯姐您這邊聯繫律師這類事情一直都是我在做的,沾了您的光,這方面的人脈我自己就有的。”
“那是什麼事?”
“我們想請閃姐幫忙,聯繫一下這位導演,看看能不能讓他等一下彤彤,這個機會對彤彤來說真的很重要,她17歲就來滬上打拼了。
當過好多年的模特,羣演,好不容易有這個機會,她真的不想錯過。
她的右臂不是骨折,只是骨裂,不用修養太長時間的。”
“楚楚,你先別急,這件事兒,還是別讓閃姐知道了,以閃姐的性格,她是不喜歡你們把私事帶入到工作中的。”
“這個我們想過了,雯姐只要您幫忙說句話,我有把握說服閃姐幫忙。”陳俊苗語氣堅定的說道。
“我沒說不幫忙,你們先聽我說,你們想想,哪個大導演會找一個羣演當電影的女主角呢?哪怕是微電影,也不會吧?”
陳家姐妹對視了一眼後,同時點了點頭。
“所以這個導演十有八九初出茅廬的新人,或者是沒什麼名氣的小導演,這個你們也同意吧?”
兩人又點了點頭。
“這類導演有一個通病,那就是缺錢,這個時候與其讓閃姐出面,不如換個公司的老闆來。”
“閃姐你是說你投資的那個公司老闆?”陳俊苗試探着問道。
“對!”
“如果是洛總的話,一定可以!”陳思楚一臉激動的說道。
陳俊苗撇了陳思楚一眼心想:“你不是就見過人家兩面嗎?你知道個屁!不過雯姐都對他這麼信任,那應該是可以的。”
而此時洛明在想的是:“陳家姐妹的事兒,他怎麼做主?還是把鍋甩給她們的老闆好了。”
就這樣兩邊達成了共識,洛明直接撥通了林淑雯的電話。
林淑雯接起電話剛要開口洛明就先一步說道:“苗苗,楚楚,你們自己和洛總說一下這件事吧!”
林淑雯聞言一愣,然後才反應過來應該是陳家姐妹有什麼事求她幫忙,洛明不想替她做主,所以才來了這一手。
可洛明能等兩人走後再給她打電話啊!現在當着兩人的面把電話打過來是事情很着急嗎?
還是說事情比較棘手,最後由“洛明”來拒絕,才不會傷到“林淑雯”和陳家姐妹的感情?
想歸想,林淑雯嘴上可沒有一點猶豫,直接問道:“是有什麼事要我幫忙嗎?”
“是的洛總,事情是這樣的......”
聽完陳家姐妹的描述,電話那頭的林淑雯翻了個白眼。
洛明這狗東西,虧她剛剛想了那麼多,結果這傢伙只是想甩鍋!
“洛總您方便幫忙嗎?”
“可以啊!只是以公司老總的身份給導演打電話,導演會下意識以爲我是投資人的,如果真想讓導演同意的話,可能要花點錢,雯雯你是公司的投資人,你看呢?”
皮球又回到了洛明的腳邊,這女人還挺記仇。
“能幫上忙的話,花點錢也是可......”
“雯姐,這個錢我可以出的。”陳思楚打斷了洛明的話:“雯姐都願意幫忙了,總不能讓雯姐你再掏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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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朋友的事兒結束了,找了個比較有名的律師,我朋友寫了自願贈與10萬元的書面文件去公證處公證了一下,把錢和書面文件交給了律師,然後空降兵去打胎,打完胎拿了錢和文件就走了。
律師說這人一開始不答應,十有八九是怕我朋友最後告她敲詐,到時候她就得進去了。
現在這些程序都走完了,這人也就放心了,這才同意了。
事情到此結束了,我這個朋友是和我從小一起長大的,從幼兒園到小學畢業都是一個班,初中還是一個學校,高中我去了五中,他上了個普通中學這才分開,他爸和我爸還在一個醫院工作,她妹妹和我妹妹還一起去的首爾大學留學。
我自認是一個心挺硬的人,不會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氾濫,但對他是我真做不到坐視不理,這事兒我也是一直在幫着處理。
越是幫忙,就越感覺到了對面這人心機手段都很厲害,我朋友就是被人家牽着走的。
可話又說回來,要不是他自己亂搞也不會這樣,我和他說了讓他引以爲戒,他也和我各種保證說絕對沒有下次了,希望他說到做到吧!也希望大家能記住他這個反面教材,引以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