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四章 打算投資多少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解剖老師字數:2217更新時間:24/06/29 13:59:46
十多年後,賽格電子市場將以鵬城特區爲中心,在滬海、蓉城、山城、西城和江城等地設立了三十多家連鎖經營市場,形成覆蓋全國中心城市的電子信息產品交易網絡,生意興隆。
前世,華強北電子市場與中關村電子市場一樣,被水貨、假貨和盜版敗壞了名聲,被電商打敗了!
孫健這麼早就到鵬城特區投入巨資,除了享受這裏優惠的國家政策,還看上了李浩這位改革者和明白人!
歷屆的市高官和市長中,除了許市長在職期間,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外;於市長利用職務之便,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公司中標而獲取巨額利潤,給予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外,其他市W書記和市長都較廉政,敢爲天下先,這也是鵬城特區的經濟發展日新月異的主要原因。
孫健投資滬海,也是投資二位大佬和浦東開發這個百年難遇的大機遇!
一步先步步先!
重生者必須抓住這些難得的歷史機遇,不然枉活一生!
公司快速擴張也會面臨極大的風險,孫健不能犯任何錯誤,包括生活作風問題!
“孫總打算在鵬城特區投資多少資金?”
江城淘寶電器公司雖然沒有名氣,但江城鯤鵬軟件公司開發生產的PengHanka1.0,李書記用過,不愧是一款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計算機軟件,用過的人都愛不釋手,據說生產訂單排到了明年底,江城鯤鵬軟件公司從成立到如今,還不到一年,但開發和生產了好幾款市場上叫好的軟件產品,是一家擁有廣闊市場前景的高科技計算機軟件公司。
八五年,鵬城特區首次召開科學技術工作會議,第一次提出“科教興市”的發展戰略,在國內率先探索科技體制改革。
八七年初,鵬城特區政府頒佈了《鵬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鼓勵鵬城特區的科技幹部停薪留職創辦民間科技企業,鼓勵和歡迎特區外科技人員來特區興辦民間科技企業,全國各地的科技人員涌向鵬城創業,但時間太短,鵬城特區特別缺乏像江城鯤鵬軟件公司這種在國內都有名氣的高科技龍頭企業。
孫健不上門,李書記都打算派招商局的同志前去江城邀請。
“李書記,我打算將購買鵬城聯合信用銀行原始股後剩下的資金,全部投在鵬城特區,成立鵬城鯤鵬軟件公司、鵬城淘寶電器公司和鵬城順圓房地產公司,準備在鵬城特區大幹一場!”
按照八五年一月一日重新實行《鵬城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調整及優惠減免辦法》,在一類地區(羅湖區、上步區、蛇口區、沙頭角鎮內)的土地使用費標準,工業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六角,商業用地二十一元,商品住宅用地九元;在二類地區(南頭區、沙河工業區),工業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三角,商業用地十七元,商品住宅用地七元;在三類地區(一類、二類以外的地區),工業用地每平米每年一元,商業用地十三元,商品住宅用地七元。
土地使用費收費標準中不包含土地開發費和徵用土地費!
土地開發費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和小區及宗地開發配套費;徵用土地費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附着物補償費。
在鵬城投資建廠辦企業,購買土地的使用權,明碼實價!
新建企業在基建期間,按本辦法的標準繳納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使用費,工業用地一般二年的基建期,商業用地只有一年。
工業用地最長使用期限是三十年,商業用地二十年,住宅用地五十年,經營項目所使用的土地,按照規定年限期滿後,如需繼續經營,報經特區主管部門覈准,可以續約。
經批准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所使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禁止買賣和變相買賣土地,禁止出租和擅自轉讓土地;不得開採、動用或破壞地下資源和其他資源。
在土地使用範圍內,應按合同、協議書規定的用途進行建設,不得隨意改作他用。
鵬城淘寶電器公司要是在一類地區申請商業用地十畝(約六千六百六十七平米),一年需要繳納土地使用費就是十萬四千多元(沒有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徵用土地費),沒有盈利,每年也要繳納,三年不繳納,政府有權力收回土地使用證,土地上的建築被拍賣後,優先繳納土地使用費(下同)。
鵬城順圓房地產公司要是在一類地區申請商品住宅用地十畝,一年需要繳納土地使用費六萬餘元(沒有包括土地開發費和徵用土地費),沒有盈利,每年也要交!
鵬城特區所有的土地都是國有土地,標有用途,都有價格,按照鵬城特區城市規劃委員會制定的短期規劃和長期規劃,由鵬城國土局統一規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資格批覆土地。
建設項目需徵用土地時,均要向鵬城市規劃局申請,由市規劃局審批。
凡在本市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維修等永久性與臨時性的所有建築工程(包括農民建房),須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發給建築許可證後,方得施工。
自批准報建之日起,如超過半年尚未施工,除經申請獲准延期者外,原覈准報建的文件自行失效。
鵬城特區城市規劃委員會的主任就是李書記。
經批准成立的鵬城淘寶電器公司和鵬城順圓房地產公司,就是想在一類地區申請一百畝土地,鵬城市政府也會批准,兩家公司要符合鵬城城市發展規劃,還出得起錢!
不是你想在什麼地方要一大塊土地就能被批的!
這就是孫健喜歡的鵬城特區政策!
重生者用資金實力說話,不用看領導的臉色,免得拉關系走後面,行賄受賄,非法亂紀,留下污點,被人抓住把柄,得不償失!
按照《鵬城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自本暫行規定公佈之日起,土地使用費三年調整一次”的規定,下次調整土地使用費的時間是八八年一月一日。
八七年底,鵬城特區政府進行國內土地第一拍後,土地市場化,公開拍賣!
從八八年一月一日起,鵬城特區政府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將會採用前世政府土地出讓常用的三種方式:協議、招標和公開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