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三一章 不是省油的燈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解剖老師字數:2101更新時間:24/06/29 13:59:46
    近千萬元存在銀行中,一年就有一百七十多萬元的利息收入,投資出去,幾年後就可以翻倍,這等實力在鵬城的大中型國企中都沒有幾家,民間企業中沒有一家!

    年輕人意氣用事?說出去沒人相信,但當事人就在自己眼前,一個陽光自信的年輕人,濃眉大眼,一雙清澈的眼睛,透出超過他年齡的睿智。

    國內什麼時候出現了像孫健這麼年輕的千萬富翁?自己太孤陋寡聞了!

    但孫健就願意將近千萬元的資金拿出來購買鵬城聯合信用銀行銀行的原始股,這批原始股不保本付息,也不準退股,相當於免費借給鵬城聯合信用銀行錢生錢,這種膽識在國內罕見!

    鵬城特區政府各級幹部上門做思想工作,粵省本地的幹部職工也沒有人願意購買這批沒有保證的原始股,銷售艱難,到如今,銷售還不到四成,一旦發行截止日到期,銷售出去的股票不到五成,股票發行失敗,這是本地幹部職工對特區政府發行股票投出的的不信任票,上上下下茶飯不思。

    遠道而來的孫健在王康上門勸說下,看過招股說明書後,願意解囊相助,說是看好鵬城特區的經濟發展,願意成立鵬城鯤鵬軟件公司鵬城聯合信用銀行需要鵬城鯤鵬軟件公司買多少萬股?賣給對方多少萬股的決定權放到我這個一把手的手上,考驗我的膽識?

    孫健的這筆鉅額投資就是送給我的投名狀,看我敢不敢接?

    在國內外聲名鵲起的江城鵬城鯤鵬軟件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公司,成立鵬城鯤鵬軟件公司,這是找我要免費的土地!

    按照八五年重新修訂的《鵬城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調整及優惠減免辦法》第五條規定,經鵬城市科技發展中心審定,鵬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具有世界先進技術水平的項目,自批准用地之日起,免繳土地使用費五年,五年後再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三年。

    技術特別先進的項目,可免繳土地使用費。

    要是開發出PengHanka1.0的江城鯤鵬軟件公司不是技術特別先進的項目,鵬城如今就沒有技術特別先進的項目!

    這小子也不是省油的燈!

    久經官場、老謀深算的李書記哪能看不出孫健的打算?但這是擺在陽光下的交易!

    老人示意,請孫健坐下,祕書秦立華微笑着給孫健端上茶。

    “謝謝!”

    孫健雙手接過茶杯,喝了一口,放在茶几上,在木質沙發上正襟危坐,一陣陣電扇風從頭頂飄下,會客室的空調沒有打開,敞開門的會客廳不是很熱。

    炎熱的夏天,鵬城比火爐江城涼爽。

    秦立華與王康一起退了出去。

    “歡迎孫總到鵬城投資!”

    李書記拿起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水,首先表明態度,看看小子有何打算?提什麼條件?

    “李書記,我這次也是打算來鵬城特區見見世面,在候機室碰到滬海電子計算機廠的趙廠長和鄧總工程師,前來參加中國計算機發展鵬城公司開業典禮,中國計算機發展公司也是鯤鵬軟件公司的大客戶之一,就想着買個花籃找王總混頓飯吃,就乘坐他們的接送車到了鵬城特區,在藍天賓館的自助餐廳內,通過中國計算機發展公司的王總介紹,鵬城聯合信用銀行的王總找我購買原始股票。”

    孫健一五一十告訴眼前的老人,他不是專門前來購買鵬城特區本地人都沒有人要鵬城聯合信用銀行的原始股,他願意投入大筆資金購買原始股只是一種巧合。

    鵬城特區第二任領導樑書記對鵬城特區經濟發展提出“三個爲主”,即產業以工業爲主、資金以引進外資爲主、產品以外銷爲主,採用“三來一補”的經濟政策,即“來料加工“、“來料裝配“、“來樣加工“和“補償貿易“。

    國家給優惠政策和少量的城市建設資金,絕大部分城市發展資金都是由鵬城市政府想辦法解決。

    這個時代,全國各地對企業和個人生產生活所需要的土地實行國家統一劃撥,無償使用政策,但鵬城特區在八二年就頒佈了《鵬城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對土地實行徵購、徵用或者收歸國有。

    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使用土地,應向鵬城市人民政府申請,經批准並完備應辦手續後方得使用;凡未經批准而直接與原土地使用單位或個人洽談用地者,所簽訂的合約,一律無效。

    客商在本特區投資設廠、興辦各項事業,需要使用土地者,可憑鵬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合同、協議書及投資興辦事業的有關資料填寫用地申請表,經市規劃部門覈准並辦理土地使用費的繳納手續後,定點劃線,發給《土地使用證書》。

    規定城市土地限期使用和按年收取土地使用費。

    鵬城房地產公司就與香江建業有限公司簽訂營建商住大廈協議,這是內地收取土地使用費的第一次嘗試!

    鵬城特區口蛇工業區啓動職工住房商品化改革,邁出了內地住房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八七年五月,《鵬城經濟特區土地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出臺,決定採用公開拍賣、招標、協議等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

    年底,鵬城將敲響國內歷史上土地拍賣“第一槌”,這一拍來自李書記的大膽創舉。

    正是由於鵬城的改革實踐,八八年七屆全國人大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將第十條第四款修改爲:“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從此,國有土地商品化,地方政府通過拍賣土地,手頭有了錢,城市建設蒸蒸日上,城市面貌日新月異,房地產開始蓬勃發展!

    鵬城市政府已經先後出臺《鵬城經濟特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鵬城經濟特區國營企業股份制試點的暫行規定》、《鵬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和《鵬城經濟特區土地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正在籌辦鵬城經濟特區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