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九章 丟了一個對講機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文屹字數:2213更新時間:24/07/03 15:12:47
有人問孫傑:“你洗手了嗎?”
孫杰說:“沒有,爲什麼要洗手,我又不吃東西。”
李文勇氣笑了,踹了他一腳:“你講不講衛生?從廁所裏出來不洗手,等下全部摸在牌上,然後又吃東西。”
大家已經聽不下去,都在乾嘔了,都衝孫杰說:“嘔唔,快快快,孫杰快去洗手。把你那個對講機的外殼也好好用水擦一下。”
“孫杰,你這個混蛋,你也太不講衛生了,虧我還跟你待在一起這麼多年。要命啊。”
李文軍笑着提醒:“孫杰,那個對講機擦一下就好啊,不能泡在水裏,不然就廢了。這會兒我可找不到多的給你。”
孫杰罵罵咧咧去了:“你們這幫人太講究了。上個廁所還洗什麼手,跟個娘兒們似的。”
孫杰再次回來,一邊在身上蹭着手一邊坐下。
車子剛好緩緩進站了。
李文軍瞥見剛纔那個人急匆匆下車,疑惑地喃喃自語:“剛纔列車員說,這一個車廂的人都是到省城的。”
孫杰剛纔是拿着對講機去洗手的,可是回來的時候,手裏卻是空的。
李文勇和李文軍交換了驚訝的眼神,然後幾乎一齊跳了下去。
其他人嚇了一跳:“老大,你們幹什麼。”
“站住。”李文勇指着那人。
那人看李文軍他們追過來,嚇得臉色發白,拼命地跑。
站臺上人來來去去堵住了李文軍他們的去路。
李文勇拿起對講機把聲音調到最大:“小偷,站住。”
已經跑到站臺另一頭的那人懷裏立刻發出李文勇雷鳴一般的聲音:“小偷,站住。”
所有人都瞪着他,站臺上的乘務員朝他走過去:“同志,你等一下。”
那人往後退,還要跑。
李文軍抓過李文勇手裏的對講機,對着那人的後腦勺扔了過去。
“砰!!”
對講機正中那人後腦勺。
那人應聲往前栽倒,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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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軍和李文勇過去,摁着他,從他身上搜出了個對講機。
乘務員皺眉:“怎麼回事?”
李文勇說:“他是小偷,偷我們東西。”
這時候車上的乘警也下來了。
旁邊的乘客說:“這個東西是他們的,剛纔還在車廂裏用了呢。”
火車拉響了汽笛。
李文軍說:“我們要上車了,能不能把他抓到車上再審問。”
乘警點頭:“好,大家都不耽誤行程,剛好我也把他抓到省城站的派出所去。”
孫杰這時才說:“誒?我的對講機呢?”
其他人叫起來:“特麼的連我們的東西都敢偷。”
“真是不怕死。打死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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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給那人戴上手銬,和李文勇一起扶着那人上了車,在餐車裏找個座位,把那人放下。
李文軍接過孫杰手中沒喝完的汽水,對着那人臉上一澆。
那人哼了一聲,幽幽醒來。
睜開眼就看見一圈牛高馬大、凶神惡煞的男人們站在乘警後面陰森森地瞪着他,那人翻着白眼又要暈。
乘警拍了拍那人的臉:“喂喂喂,醒醒,裝暈也沒用。”
那人閉着眼,渾身發抖:“我怕他們打我。”
李文軍氣笑了:“偷東西的時候怎麼不怕。”
那人帶着哭腔:“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發現了。再說我也不算偷,是你們自己忘在洗手檯上的。我是撿來的。”
公安斥責到:“還敢狡辯。你都知道這是他們的,還拿走,不是偷是什麼?”
李文勇皺眉問:“誰讓你來偷的。”
李文軍剛纔睡着了,包裏有錢,這人都不偷,偏偏在看見對講機以後才動手,明顯就是衝着對講機來的。
一個陌生人,怎麼會知道對講機的重要,突發奇想的來偷這個?
肯定是有知道內情的人指使。
那人縮成一團:“剛纔在礦區站的時候,有人跟我說,你們身上帶了對講機,如果我能拿到一個然後立刻下車,坐下午那趟回礦區站,放在站臺值班室,就能從值班室那裏拿五十塊錢。我想着這個錢太好賺了,就動了邪念。”
李文軍氣笑了:“這東西,我賣給別人賣五百塊一個,你竟然打算五十塊就賣了。1979年頒佈的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五百塊錢絕對算是數額較大了,搞不好就是終身監禁,或者死刑。你還是老實交代,爭取坦白從寬吧。”
那人嚇了一跳,睜大了眼睛,臉色蒼白,說話都不利索了:“我我我真不知道這個東西值這麼多錢。”
李文軍看了一眼李文勇。
李文勇對其他隊員說:“我們先回去,讓公安同志好好審一下。”
李文勇也聽出這個賊話語裏的漏洞了:站臺上這麼多人,幕後指使人怎麼就精準地找到了合適的、也許是這列車上唯一的賊,來幹這件事。
再說偷一個對講機也沒有用,要偷就偷兩個。
說明想要這個的人不是衝着它的功用來的,而是有另外的目的。
這麼多人在這裏,這個賊壓力太大是不敢說實話的。
而且,知道他們身上有對講機的人,都是礦區的人。
等下萬一這個人供出一個不能讓太多人知道的名字來,就不好了。
李文軍才示意李文勇把其他隊友帶開。
其他人雖然不願意,卻也只能跟着李文勇離開了。
李文軍等身邊安靜下來,才說:“前兩天去電子廠偷東西的人是你吧。”
那人一愣,頭搖得像撥浪鼓:“不不不,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沒有證據不要血口噴人。”
李文軍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測。而且這樣一來,這一切就都講得通了。
郭銘哲其實那天已經捉到了賊,他知道李文軍他們會帶對講機坐火車去省城,就要挾這個人幫他偷對講機。
可惜,他沒有證據。
就算是讓這個人得手回去礦區站臺交接,郭銘哲也未必會出現。郭銘哲那麼狡猾,應該會換個時間,用別的方式聯繫這個賊。
這個賊不是礦區的人,連郭銘哲的名字和身份都不知道,而且偷公共財物比偷個人的東西,定罪要重得多。
這個賊肯定打死也不會承認他曾經去電子廠偷盜的是。
所以現在他們再逼問問他也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