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殊途同歸的本質
類別:
玄幻奇幻
作者:
昔年瞳影字數:2186更新時間:24/08/01 18:58:47
兩位站長離開了,會議室裏還剩下趙妤曦和謝研歧。
“我親自給他們開會,當面向他們傳達我的命令,他們還敢陽奉陰違。但他們兩個比起那些有問題卻不來問的,還是稍微好一些。你覺得呢?”
趙妤曦對那兩人很失望。無論是堅持的還是不堅持的,都讓她感到局勢不容樂觀。
院長已經給了標準答案,謝研歧只需附和:“我也覺得他們比那些人稍微好一些。”
“你也參加了會議,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院長,法令上寫着斬立決,但爲什麼您手下留情了?”這個問題,謝研歧百思不得其解。以院長的性格,她竟然會容忍站長違背法令!她竟然願意讓步!這還是那個位高權重、說一不二的趙妤曦院長嗎?
“我能發出法令,也能收回法令,但我想做的事不會變。10月16日,法令公開。10月20日,就已經有人要被斬立決了,他在四天內就用完了所有次數,也算是‘人才’了。陶澤連這樣的人都敢保,他也是個人才。等他和那個人產生矛盾後,他就會明白斬立決是個多麼正確的決定。”
趙妤曦說了“不給他增加困難”,這話是真的。但是,把那樣一個人放在他身邊,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困難,而且,這個陶澤是站長無法克服的。
終有一天,他會發現他的尊嚴比對方的生命更重要。不是因爲他把他的尊嚴看的很重很重,而是,他會把對方的生命的價值和意義看得很輕。
當對方被他視爲仇人時,即便他還保持的清醒,知道生命寶貴,他也不願意讓這個人順順利利地活下去。兩的相處還會繼續,一週24個小時,甚至更長,但那時的相處就可能是極特殊情況了,比如說,對方臥牀不起生命垂危。
只要不提出“斬立決”,他的職位就不會受到影響。在職權允許的範圍內,他可以用各種手段處罰對方。這些處罰在結果上比斬立決輕得多,但過程就不好說了。也許這時他在嘴上還是會否定斬立決,但他早就在心裏認同了這種做法。
當第一個人死後,他的堅持將會徹底崩塌,或者,他用同樣的方式對待第二個人,讓第二個人也經受各種各樣的折磨,而後英年早逝。
當然,這種英年早逝和斬立決是有區別的,它相當於推遲後的、時間不確定的、過程更殘忍的斬立決。形式變了,但本質不變。
趙妤曦能想象得到陶澤口是心非的模樣,或是,他心悅誠服的模樣。而且,這一天不會太遠。因爲,那個人在四天內支付了兩百多次酬金。雖然他會看待站長的權力、能力的份上,收斂一些,收斂90%吧,但那又如何?誰能忍受身邊有一個每天踐踏自己尊嚴五次的人?
不可否認的是,這樣的人是有的。趙妤曦曾經見過,見過不少。他們中的一部分人沒有正常人的智商、收入遠低於平均水平。陶澤顯然不是這樣的人。他身居要職,他享受了太多人的讚揚和吹捧,他的自尊心比一般人更強烈。
事情沒發生在他身上,他的善意超過惡意,事情發生在他身上,他的善意會在很短時間內消耗殆盡。他會意識到,只要這樣的人還活在世上,就會有很多人的善意被消耗殆盡。爲了及時止損,他必須做出選擇。斬立決也好,給出嚴厲處罰也好,反正他不會再像以前一樣收點罰金敷衍了事了。
“對。他不理解您的良苦用心。一個人在四天內被維護尊嚴令處罰兩百多次,這樣的人死不足惜。”
“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到執行的時候就會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遇到問題不能迴避,大家意見不同,那就按各自的想法做事吧。等到最後,對錯分明了,及時改正錯誤就可以了。”
“這一天一定很快就能到來。”謝研歧真心認可了院長的做法。不管外人是怎麼看待趙妤曦院長的,至少在她眼中,在她與院長相處的過程中,她發現這個年輕的女生有一顆與力量適應的心。
“你把會議內容做個總結,發給那些站長。以後再遇到要被斬立決的人,他們就有兩個選擇,讓他們自己選,承擔選擇的後果。等那一天到來了,他們就不用再面臨選擇了,他們會按照我的話去做,大家都輕鬆。”
“是,我明白了。”
“今天跟你說的話,你記得保密,不要跟別人說。那些站長做出不同的選擇之後,你負責監督他們,我不想看到有人再一次違背我的命令。”
“是。”
會議結束後,趙妤曦給沒參加會議的站長發了消息,問他們是否遇到了即將被斬立決的人、是否已有人被斬立決。
站長給她的回覆,讓她很不滿意。十條回覆中,有三人遇到了即將被斬立決的人。但他們把自己的意見藏了起來,沒有執行斬立決,他們在觀望,在等着其他人先邁出那一步。這種工作態度是有問題的!
趙妤曦讓站長把那些即將執行斬立決的人的個人經歷詳細寫一寫。她想從這些人裏面挑取一個作爲典型,讓她成爲第一個因連續觸犯維護尊嚴令而被斬立決的人。
他的個人經歷都將公之於衆,人們會從他的故事中得知究竟什麼樣的人才會面臨被斬滅絕的危機。同時,這也在向人們證明,維護尊嚴令不是寫着玩的,“斬立決”三個字是會變成事實的。
不久之後,那些站長都發來了詳細的彙報。
加上陳代玉的彙報,共有四人即將被斬立決。只有一個人是因爲多次獲取酬金而面臨被斬滅絕的危機,另外三人都是多次支付酬金。
趙妤曦本來想捨棄多次獲取酬金的那個人不看。把這個人做成典型,世人會驚恐交加。
她有理由猜測不僅是世人,就連有些站長也不認爲獲取200次應該和支付200次同罪。他們會認爲自己的尊嚴受到踐踏了,拿出法令維護尊嚴,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而且,維護尊嚴令就是用來維護尊嚴的!
但是,“維護”是有限度的。世間哪有正常人會拿着維護尊嚴令在幾天之內要求其他人向他支付兩百多次酬金?這不是在出賣自己的尊嚴換取錢財嗎?這種行爲顯然不應該被鼓勵。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想,那麼尊嚴就徹徹底底被金錢壓在下面再也不能翻身了。
用法令維護尊嚴,這是可以的,這件事應當鼓勵,但是,用法令出賣尊嚴,這就太惡劣了。趙妤曦很想看看這是個什麼樣的人,這人也算得上是“人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