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

類別:網遊競技 作者:筆尖的夢想鄉字數:2512更新時間:24/07/03 11:30:44
    安仁縣與姚源縣的交界處,王浩八看着汪澄二和殷勇十樂呵呵出攤賣滷肉卷時,感覺自己手裏的山薯糯米粑粑不香了。

    他走了過來,還沒開口,就聽到殷勇十樂呵呵的說道:“不好意思,今日滷肉卷賣完了,您明日再來。”

    “你看我像是要買滷肉卷的麼?”王浩八冷着臉反問道。

    汪澄二和殷勇十擡頭一看自家兄弟,還沒來得及開口,就有一個將士走了過來問道:“王旗官,您是打算約定明日的滷肉卷麼?”

    “對、對啊!”王浩八尷尬的笑着點頭。

    “嘿,我就說能當官兒的肯定聰明,我咋沒想到預定呢?老闆,明日我也預定一個,多放些肥肉啊!”說着,那名將士就掏出幾個銅板,放在了籃子裏,並補充道:“我叫趙杆兒,明日我報名字拿啊!”

    “好好好”

    目送趙杆兒離開,殷勇十看向王浩八,問道:“你還預定麼?”

    “我定你奶奶個腿!”王浩八擡腳就想踢,但他生生忍住了,軍規不準他們欺辱百姓,發現了要打板子的。

    “二弟二弟二弟.冷靜冷靜!”汪澄二趕緊安撫住自家弟兄,訕笑着說道:“我們這不是收集一下情報麼”

    王浩八指着空空蕩蕩的盆子,壓着聲音說道:“伱們收集情報都沒想着給我留一個!”

    “對不住明日一定給你留一個.”

    “明日我不走這條線!”

    “那後日?”

    “.”王浩八呼出一口氣,看向汪澄二滿是無語,自己差點就被這個二貨給帶偏了。

    “大哥,你現在是怎麼想的?”王浩八看了一眼周圍,見將士們都在休息或者吃東西,便小聲的詢問道。

    “嗯”

    汪澄二神情一下子嚴肅了起來,他默默觀察了集市和校場學堂半大個月,然後又拉着三弟來擺攤,錢是真好賺.

    不對!

    歐大人帶的兵是真正的仁義之師,現在讓他領兵跟這些客人開戰,別說他下不了手,凡是在集市上賺了錢的人都下不了手。

    而且這段時間,汪澄二也感覺到作爲一支起義軍,讓他們打土豪打鄉紳,那叫一個熱血沸騰。

    叫他們管理地方時,那叫一個亂吶!

    他們佔領姚源縣大半年了,連縣裏有多少人有多少耕地都搞不清,之前能維持大局純靠朝廷給的壓力,大家才能擰成一股繩。

    現在歐藏華這麼一搞,起義軍內部已經出現成批離開的現象。

    畢竟人家明明比你強,不打你就算了,還照顧你的生意,你好意思再拿起刀劍去砍他麼?

    不能夠啊!

    “大哥.”殷勇十看着沉默不語的老大,悠悠開口道:“要不我們降了吧?.”

    汪澄二和王浩八同時看向老三,都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就歐大人真的不一樣,他每天都給百姓講課,而且誰都可以舉手問他問題,他也從未有過不耐煩的時候。而且現在這樣擺攤也挺好,我祖傳的滷肉配方賣得這麼好,我高興。”

    殷勇十一邊收拾着攤子,一邊樂呵呵的說道:“若是換做他人,我必然戰鬥到底,可若是歐大人,我服他。”

    大哥和二哥對視一眼,兩人都沒想到,連直腸子的三弟都佩服那位。

    “大哥,你回去之後好好想想吧!”

    王浩八看向汪澄二,認真的說道:“我擔心拖得時間久了,朝廷降罪下來,把歐大人調走,下一個當官的,可不見得會這麼好打交道難道大哥真想帶着弟兄們死戰到底麼?”

    汪澄二無語的看了一眼王浩八,這話好像說的他不想投降一樣。

    主要是之前詐降坑了陳金,他都不知道歐藏華會不會信他是真心投降的。

    早早收攤後,兄弟二人又跟着這羣起義軍商販順着山路走到了安仁縣。

    先進城吃了一頓,然後跟着大部分來到校場外,準備聽歐大人講《大明律》。

    此刻現場已經來了很多百姓,路邊各種攤販都在賣力的吆喝着,他們很清楚,一會兒歐大人開講,可就不能再吆喝了,不然就等着被百姓掀翻攤位趕出仁安縣城吧!

    畢竟這事兒之前就發生過。

    酉時一到,現場立馬安靜下來,就連最熊的孩子都知道,不能再鬧騰了。

    隨着歐藏華入場,所有人全部起立,有官身者鞠躬行禮,無官身者跪地行禮,合道:“拜見歐大人!”

    “免禮。”

    歐藏華的聲音很是溫和,傳到了現場每個人的耳朵裏:“今日我們要講得是《大明律》第十二卷·服舍違式。”

    很多人有一個誤區,以爲是從明朝開始,才規定各個階層穿衣的。

    事實上,在《禮記·王制》中,就規定不同身份穿不同衣服。

    西晉法典《晉令》中,就已經單獨出現了服飾的篇目《服制令》,規定只有第二品以上,才可以使用服飾禁物,這些禁物包括山鹿、白勃、遊毛狐、白貂領、黃貂、純金銀器等。

    對於製作奇異服飾的行爲,法律規定:“造異服者,依律治罪”。

    隨後的唐宋不斷完善這套律法,《唐律疏議》第二十六卷就有“舍宅車服器物違令”,明確規定諸營造舍宅、車服、器物及墳瑩、石獸之屬,於令有違者,杖一百。

    宋朝《宋刑統》第二十六卷就沿襲了唐律的條款,並做出了改進,規定若服飾於令有違者,杖一百。雖會赦,皆令改去之。

    不過我大萌的確達到了巔峯,老朱精力之充沛,連穿衣穿鞋戴帽子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而明太祖之所以連穿衣服都要管這麼嚴,原因之一就是漢人衣冠不顯。

    《明太祖實錄》就記載過,悉以胡俗變易中國之制,士庶鹹辮發椎髻,深檐胡帽,衣服則爲胯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衣窄袖短衣,不服裙裳,無復中國衣冠之舊。

    這也就是所謂的亂世用重典了。

    “農民許衣細、紗、絹、布。農家有一人爲商賈者,亦不得衣絀、紗禁官民步卒人等服對襟衣,唯騎士許服,以便於乘馬故也,其不應服而服者罪之.”

    “若違式膺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答五十,罪坐家長。”

    隨着歐藏華的講解,校場外不少商賈都下意識的緊了緊身上的衣服,按照歐大人的說法,他們現在已經觸犯了《大明律》。

    這時,一個少年郎在校場舉着手跳來跳去,一副他有問題的模樣。

    歐藏華沒有注意到他,還是左冷禪發現了,才提醒了一句。

    得到允許後,那少年郎才朗聲問道:“歐大人,若是我不知這條律法,穿錯了怎麼辦?”

    這個問題一出,所有人都豎直了耳朵,想聽一聽歐大人會怎麼回來,就連陳善都聚精會神起來。

    歐藏華平靜的回答道:“本官以爲,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不知者無罪,知之者懲罰。如何判斷是否知情才是關鍵,而這便是爲官者該考慮的事情。”

    陳善一聽,忍不住思索了起來,感覺歐藏華說的有些道理,所謂知縣,各掌其縣之政令,而賞罰之。

    畢竟知縣不能指望大字都不認識的農民,能夠理解因爲穿了某種材質款式的衣服而被罰答五十這種事情。

    人羣中,汪澄二和殷勇十對視一眼,忍不住嘆了口氣,要是每一個縣令都像歐大人這麼靠譜,哪裏會有這麼多起義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