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類別:玄幻奇幻 作者:瘋狂的石頭怪字數:2355更新時間:24/06/29 12:23:02
    騎在日蝕背上的洛薩,用頭巾裹住臉,此時正值正午時分,雖然已至深秋,但陽光還是酷烈非常,他麾下的衛隊裹着黑色或白色的袍子和頭巾,明顯都沒什麼精氣神。

    頭巾和罩袍不是薩拉森人專屬的打扮,而是處於這種氣候下,人們都會做出的選擇。

    “到樹蔭下休息一會兒吧。”

    洛薩攥着馬鞭,指向前方一片洋槐樹。

    他靠在樹蔭下,看着汗涔涔的士兵們,不禁笑道:“萊恩,帶幾個人去前面的村莊要一些水罐,再採買一些水果來給大家解渴。”

    萊恩應了句“是,大人”,便領着幾騎翼騎兵向前面的村莊行去。

    他出行的隊伍本就不小,離得老遠就引起了人們的矚目,估計要不了多久,這座村莊的頭人就會派人過來打聽消息。

    後世常有人說,埃及人都已被換種了,跟古埃及毫無聯繫。

    這話一點也不靠譜。

    最起碼洛薩一路走來,看到的居民,跟薩拉森人間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一些簡陋的科普特派教堂和神龕,依舊屹立在鄉野之間,有的跟拜火教的聖壇相隔甚至不足百米。

    不過會出現這種說法也不是空穴來風。

    畢竟早在公元前五百年,古埃及就被波斯人征服了。

    爾後又被馬其頓國王,着名的征服者“亞歷山大”攻佔,亞歷山大死後,在繼業者戰爭中,埃及又被亞歷山大的部將托勒密佔據,以此建立起了希臘化的王國。

    托勒密埃及的最後一任法老,就是人們衆所周知的埃及豔後克利奧帕特拉,她先是做了凱撒大帝的情婦,在凱撒被刺殺後,又做了馬克·安東尼的情婦。

    隨着馬克·安東尼敗於屋大維之手,埃及正式被納入了帝國的管轄內,成爲了一個行省。

    在五百餘年之前,薩拉森人佔據了埃及,並且延續至今。

    當初第一批進入埃及的薩拉森軍隊,僅有一萬餘人,爾後陸續遷移進來的薩拉森人,數目已不可考據,但阿拉伯半島上生活的薩拉森部落,人數想來也多不到哪兒去,最起碼,絕沒有當時保守估計,也在五百萬之多的埃及人多。

    混血,肯定是混血了。

    早在波斯人征服古埃及時,埃及人就已經混血了。

    拜火教化,也肯定是拜火教化了。

    但從血統上看,科普特人,仍舊是科普特人,畢竟人口基數在那擺着呢,沒經過系統的屠殺,或是大遷移,是沒可能將古埃及人滅亡的。

    現如今的埃及,既可以說科普特人佔多數,也可以說薩拉森人佔多數。

    因爲薩拉森人這個說法,實際上跟猶太人一樣,都是以宗教爲紐帶的,一種寬泛的概念。

    信仰基督教的科普特人,就是科普特人,信仰拜火教的科普特人,就是薩拉森人。

    而“科普特人”這種稱呼,廣義來講,就是指所有埃及原住民,狹義講,就是指仍舊堅守基督教的埃及人。

    “所以,現在該拿什麼來團結這些科普特人,讓他們心甘情願接受我的統治,爲我出錢出力?”

    洛薩婉拒了士兵們遞來的水袋,拍拍對方的肩膀,繼續自己的思考。

    靠“恢復基督正信”什麼的肯定是沒戲,人家薩拉森人在宗教自由這方面已經做得挺不錯了,科普特人只需額外繳納一筆“不信者稅”就能繼續信科普特教。

    靠血統就更別提了,法蘭克人跟薩拉森人在科普特人眼中也沒多大的分別。

    靠帝國的認同?

    這個乍一聽還挺靠譜的,畢竟洛薩跟拉蓋婭女皇的關係還不錯,若是向女皇求一個“埃古斯託普行省”總督的頭銜,她大概率是不會拒絕的。

    反正單靠希臘人,大概率是永遠不可能奪回帝國糧倉了。

    但問題在於,埃及人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帝國。

    就達米埃塔這座城市,早先就曾被東帝國的海軍突襲,幾乎被付之一炬,帝國的軍隊甚至還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隸,所以帝國總督這個頭銜,大概率只會使埃及人更加反感。

    洛薩腦袋裏突然冒出了個想法:“要不,我仿效亞歷山大大帝,自稱是阿蒙神之子,也給自己加個埃及法老的頭銜?”

    他忍不住笑了起來。

    如果這麼幹,估計就是手底下的法蘭克十字軍們要扯旗造他的反了。

    不過這思路其實也沒問題,就看他個人威望了。

    假如有朝一日,他的地位已經穩固,手頭實力也足以應對任何挑戰,完全可以宣稱自己是上帝之子,且上帝跟阿蒙神一體兩面,自己既是聖子,又是法老,還是耶穌的兄弟。

    這就叫哈布斯堡式三位一體。

    只不過,他若是有這種威望,哪裏還用考慮靠什麼來團結科普特人?

    洛薩被自己的胡思亂想逗得發笑,徑直走到前面的一座小土包上。

    眼前是一座規模不大的村莊,依附於達米埃塔城。

    這裏也算是自己的領地。

    但實際上是由地方頭人所控制的。

    “頭人”這種東西,往往跟當地領主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算不上貴族,但在地方上說話,甚至要比貴族還要響亮。

    讓娜父親就屬於這種,雖然沒有貴族頭銜,但也是當地村長級的人物,大概率還擔任着當地領主委派的一官半職,不然讓娜也不可能接受軍事訓練。

    再天賦異秉的小姑娘,也不可能拿起武器就能騎馬砍人了。

    沒多久。

    前去找水的萊恩,就帶着一個大腹便便的胖男人騎着馬向這邊趕來。

    胖男人有着深棕色的皮膚,看上去可能有些努比亞黑人的血統,擠出笑容問候道:“向您致敬,公爵大人,我是阿拜斯村的村長,偏僻之地,因您的到來而蓬蓽生輝。”

    “作爲您最謙卑,也最忠誠的僕人,您的任何要求,鄙人都會盡力滿足,犒勞大人軍隊的馬車稍後就到。”

    胖男人一邊笑着,一邊小心翼翼用圍巾擦拭着臉頰豆大的汗滴,在他看來,洛薩無非就是想要徵一筆額外的貢金。

    這個時代的國王和領主們,的確有這種帶着軍隊,巡遊自己領地收錢的傳統。

    其實在許多人眼中,國王,領主,跟強盜也沒什麼區別。

    “你們似乎在開宴會。”

    洛薩聽到遠處村莊裏,氣氛似乎很是熱切:“不知我是否有幸參與進去呢?”

    洛薩遙望着前方熱鬧非凡的動靜,微笑着詢問道。

    “當,當然沒問題。”

    “這是我們的榮幸,能請到您這樣的尊貴客人。”

    胖男人的高盧語說得明顯不太純屬,但最起碼會說,這就已經很罕見了,說不準這傢伙的父輩,還真有可能擔任過某位國王的宮廷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