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妖精叛亂
類別:
玄幻奇幻
作者:
睡神之風字數:3865更新時間:24/06/29 12:21:24
隔天,週三,早上的課是魔法史。
賓斯教授終於教完了中世紀歐洲巫師聯合會在13世紀到15世紀對歐洲魔法界的貢獻與推進。他進入了下一個課題——妖精叛亂。
妖精叛亂是由妖精發起的一系列反叛運動,用來反抗巫師對他們的歧視和偏見,這項運動在歷史上屢見不鮮,但是最具有歷史意義的只有三次。
第一次是1612年的時候在霍格莫德村發生,當時的三把掃帚酒吧被妖精選爲叛亂軍的總部,這場騷亂持日甚久,對霍格莫德村的商家和居民影響巨大。
第二次叛亂發生在1752年,這次的叛亂影響更加巨大,兩位魔法部長甚至因此而下臺——叛亂一開始的時候,當時的魔法部長艾伯特·布特沒太把它當成一回事,選擇了不作爲,畢竟在當時的環境,誰也沒想到平時看起來人盡可欺的妖精真正兇狠起來會那麼麻煩,後來事情越演越烈,他只能因爲處理不善而引咎辭職。
他的繼任者巴茲爾·弗萊克也沒比他好上多少,他在位的時間只有短短兩個月,是時至今日在位時間最短的部長——當妖精後來與同樣被邊緣化的狼人結盟後,弗萊克自覺情況已經超出自己能力之外,只能灰溜溜地辭職。
一直到當時的傲羅辦公室主任赫斯菲斯託斯·戈爾接替成爲魔法部長後,才成功地把叛亂壓制下去。戈爾當時已經收穫了極大名聲,但是他主張對異類使用強硬手段,拒絕了實行狼人康復計劃的獻議,這讓後世的史學家認爲他的作風最終只會導致更多的叛亂事件。
歷史學家的預測沒有錯,後來在18世紀末期,妖精的叛亂層出不窮——1762年那一次死了一個名叫瓦格特的妖精,另一場相當有名的叛亂則是邋遢鬼拉拉事件。
邋遢鬼拉拉被一名年輕的巫師侮辱了,他的頭被按進村中池塘裏,一直到差點窒息才被放出來。憤然與不甘之下,邋遢鬼拉拉再一次掀起了妖精叛亂,並成爲這一次血腥叛亂的首領。
時至今日,《非巫師的半人類待遇準則》被設立,妖精的基本權益受到了保障,雖然它們還是不可以持有魔杖,但是生活條件比過去好了許多,妖精叛亂事件也逐漸變得罕有。但是,還是有不少謠言說,在暗地裏,妖精顛覆集團依然在祕密地運作着,計劃着推翻魔法部的統治。
擁有不少內幕的謝林,便知道這些謠傳並不是空穴來風。
謝林罕見地舉起了手。他的舉動很快地吸引了一衆小巫師的注意——除了2年級赫敏發問那次,沒聽說過還有誰會在魔法史的課堂上提問的。
講臺上的賓斯教授正在非常枯燥地講解1612年的妖精叛亂,他擡起頭來,顯得非常吃驚。
“你是——”
“我是馬爾福,教授。我有個疑問,你剛剛說到,當時的叛亂總部在三把掃帚酒吧,可是叛亂的規模和三把掃帚酒吧的大小明顯不符,再說了,三把掃帚的位置太過明顯,說是四面受敵也不爲過,更缺乏各種利於防守的天然屏障,我實難想象,當時的傲羅得需要有多無能,才會無法攻進去,讓這場叛亂持續那麼久?”
德拉科剛纔一直張着嘴巴,呆呆地望着窗外,這時突然從恍惚狀態中清醒過來;達芙妮的腦袋從胳膊裏擡了起來;潘西的臂肘從桌上放了下去;而另一位原本就在專心聽課寫筆記的學生——莫瑞的眼神中則是閃過一道欽佩和仰慕。
賓斯教授眨了眨眼睛。他乾巴巴地說道:“這位同學,你說的很有道理,目前史學家的一致推斷是,當時的魔法部長性格有些猶豫不決,他還在奢望着妖精會自主投降,所以沒有嚴令傲羅們進攻,但是這個推斷的漏洞也不少……還有一個類似於謠言的推斷,那就是妖精其實在霍格莫德村的某處地下建立了一個祕密基地,那個祕密基地存放了讓魔法部也投鼠忌器的武器。叛亂結束後,妖精爲了保密,在撤離之前把所謂的密室和祕密武器都銷燬了——當然這個只是推斷之一,學習歷史我們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我明白了!謝謝你,教授!”
果然如謝林所猜測的那般,五樓密道通往的那間地穴空間其實是妖精的密室,而那個所謂的“聖火”如尼魔符顯然是傳說中妖精王族的核心傳承——妖族聖火。妖族聖火乃是妖精王族的其中一任國王拉格納克一世(Ragnuk the First)從地心深處抽取的地精之火凝練萃取而成,他更是以此聖火打造出了大名鼎鼎的“格蘭芬多的寶劍”。
格蘭芬多的寶劍也是因爲吸收了聖火裏“追求知識”的特性,所以擁有了完善自我的能力,能夠吸收一切能夠強化自己的東西,比如蛇怪的毒液。由此可見,由聖火所打造武器到底有多厲害。
看來當時的妖精並沒有成功將它們的祕密武器打造完成,而它們在匆忙撤離的過程中,也無法將聖火的痕跡徹底消除,所以才會留下那一道魔文。當然,當時的妖精們估計也沒想過會有巫師能夠在佈滿裂痕的石壁上注意到那麼一道不起眼的裂縫。
(注:拉格納克一世這個角色出自Pottermore“格蘭芬多的寶劍”那一章,原文中它是妖精國王,說明在十一世紀是有個妖精王國的存在的)
下午的課是黑魔法防禦課。
盧平教授教完了博格特、紅帽子、卡巴、格林迪洛、欣克龐克,終於開始教導更危險的黑暗生物了。
黑暗生物的定義十分廣泛,一般指天性嗜血好殺,或者天生擁有黑魔法能力的生物,目前最標準的定義是:會主動進入巫師世界、主動襲擊巫師的物種。
黑暗生物的分類體系也與神奇生物學不一樣——神奇生物學把物種根據它們的習性分類爲異類、獸類、靈體和非存在。而黑暗生物則是把物種分類爲魔物(Demon)、邪靈(Evil Spirit)和活死人(Living Dead)。
(注:人民社把Demon翻譯爲惡魔,但在作者心中,惡魔應該是長着雙角,背生蝙蝠雙翼,手提三叉戟的人形物種,類似暗黑破壞神那種,在英文應該是Devil才對。Demon是一種分類,所以這裏作者將之譯爲魔物。)
魔物一般都是實體的獸類或者異類,對人血或人肉有異常的渴望,常見的例子有紅帽子、卡巴、格林迪洛、馬形水怪等等,而天生擁有詛咒能力的矮豬怪、蛇怪、吃人魔(Orge)、母夜叉、狼人也屬於這個分類。
邪靈則是魔化後的幽靈的統稱,一般是因爲巫師或者麻瓜生前懷着極大的怨恨與不甘而死去,所以怨氣不散而轉化爲邪靈,比如報喪女妖是由被謀殺的女性所化成、欣克龐克則是不小心陷在在泥沼裏慘死旅人所化成。
活死人是一個很特殊的分類,和邪靈一樣,活死人也曾經活過,並且死後復生,但是活死人還能夠帶有部分生前的記憶和意識,甚至能夠擁有實體和思想——與其說死過一次,不如說是因爲某種和死亡有關的詛咒之力而變異成爲一個新物種。
這個分類裏有歐洲的吸血鬼和陰屍、埃及的木乃伊、非洲和南美的活喪屍,以及中國的殭屍。其中又以中國的殭屍最爲神祕。
殭屍也被稱爲飛僵,一般是由一羣被稱爲“養屍人”的黑巫師所煉製,全身長滿白毛、雙目赤紅如丹砂、如利刃般的牙齒露在脣外,身體不但不會腐爛,還堅硬得如銅皮鐵骨,據說最高級的殭屍甚至可以變化,變魃化犼。
(注:陰屍是個特例,它們沒有思想,沒有靈魂,其實就是一個行屍走肉的傀儡)
(注:木乃伊不是作者杜撰,出現在博格特那一章,是帕瓦蒂的博格特形態。中國的殭屍就真的屬於作者杜撰了。)
盧平教授對前兩種黑暗生物的類別皆已有所涉獵,今天要教導的則是活死人這個類別。當然,以盧平的能力是不可能教導關於殭屍的內容的。今天這門課的主角是在歐洲最爲常見的吸血鬼。
當然,這門課的目標可不是要教導小巫師們如何獵殺吸血鬼(事實上獵殺吸血鬼在《非巫師的半人類待遇準則》立法之後是非法的),而是當孤身遇上吸血鬼的時候應該怎麼辦。用人話來說就是遇到搶匪的時候,該怎麼逃跑,預防,或者求救,而不是教你如何放倒搶匪。
吸血鬼是一種以吸食新鮮血液爲生的人形異類生物,尤其喜歡人血。它們很好辨認,一般來說會有蒼白得可怕的臉龐,瘦削憔悴的臉型,開口時可以明顯看到又長又利的尖牙。
盧平教授告訴大家,吸血鬼並不是真的需要吸食人血,他們只是渴望鮮血味,現代社會中大部分的吸血鬼都會自己養些小動物,吸食它們的血液。他講着講着就跑題了,他正在向大家講述自己遊歷期間發生的事情,例如用了一根血腥棒棒糖搞定一名飢渴難耐的吸血鬼。
目前大部分的吸血鬼與狼人都會在魔法部的那裏進行登記,但並不代表就沒有漏網之魚。所以,該有的警惕意識和防範意識還是要有的,尤其是年輕女性或者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更是吸血鬼最喜歡吸血的對象。
除了儘量不要孤身一人在夜間出外之外,尤其是渺無人煙的荒郊野嶺,另一個可以防止被吸血鬼襲擊的方式就是護身符。吸血鬼非常厭惡大蒜的味道,所以在夜行之間在嘴裏咀嚼幾塊大蒜可以有效避免吸血鬼的襲擊,不喜歡吃大蒜的也可以配戴大蒜味的護身符,比如項鍊、圍巾之類的,甚至買瓶大蒜油塗抹在頸部也會有效果。
吸血鬼的尖牙帶有一種詛咒的力量,一旦被吸血鬼咬傷,只會有三種下場:承受不住詛咒之力而死;被詛咒之力完全剝奪了理智成爲只知道吸血的血奴;成功壓制住詛咒的力量而轉化爲新的吸血鬼。不論是哪個下場都糟糕至極,吸血鬼和狼人一樣,在巫師世界裏受盡了歧視,生活十分艱難。
還有一樣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吸血鬼都是天生的阿尼瑪格斯,他們不需要學習,就可以讓自身變化成一隻蝙蝠,在蝙蝠狀態下,吸血鬼還可以在白天出沒,而蝙蝠狀態的尖牙依然帶有吸血鬼的詛咒之力,所以辨認出僞裝成蝙蝠的吸血鬼也是十分重要的。
這是一堂純理論的課程,所以在盧平教授把關於吸血鬼的內容說完,並留下一篇關於如何利用大蒜防止吸血鬼襲擊的論文作爲作業後,就下課了。
隔天,週五,一大清早,海格就帶着巴克比克出發到倫敦去。他這次是去出席處置危險動物委員會的聽證會。
雖然謝林一班人並沒有隨行,但不妨礙他們聚在一起,等候着聽證會的結果——布雷斯有一面雙面鏡,只要結果一出來他就可以從他母親身上知道。
聽證會的結果在謝林的意料之內。
在聽證會上,沙比尼夫人一給出自己的證詞,整個委員會就馬上站到了他那一邊。而海格笨嘴笨舌的,完全枉費了赫敏費心費力爲他準備證詞的苦心,他非但沒把辯護詞說好,手裏的筆記還老往下掉,連日期都記不清楚。
受審結束後,委員會確定了巴克比克死刑的執行時間——6月6日,但事實上,巴克比克仍有上訴的機會。
聽到這個消息,斯萊特林的小巫師們都特別開心,剛好隔天就是霍格莫德參觀日,一夥人就約好了到三把掃帚那兒慶祝,由豪爽的布雷斯買單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