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槍炮玫瑰

類別:網遊競技 作者:不愛吃草的羊字數:3722更新時間:24/06/29 12:21:18
    甘國陽半夜被一陣跺腳聲吵醒,他揉了揉眼睛看了下時間,凌晨兩點。

    這時,樓上又傳來咚咚的跺腳聲,隱隱還能聽到吉他、架子鼓的聲音。

    “謝特!樓上在開演唱會嗎?雷蒙那家夥不是說走了嗎?”

    甘國陽翻了個身,用枕頭蒙上腦袋,可是噪音依舊,讓他難以入眠。

    他不得不起身,從餐廳後門出來,再上到二樓,用力錘門好一會兒,雷蒙才施施然將門打開。

    一開門,甘國陽就聽到吵鬧的音樂聲,還有人在地板上跺腳,就是這羣傢伙沒錯了。

    “Woh,貴客,你也要加入我們嗎,甘?”

    “你看看都幾點鐘了,你們這是擾民!再說你不是走了嗎,爲什麼還住在這裏?”

    “走了,也還能再回來,不是嗎?抱歉,我忘記了,你這個年輕人每天都要早睡早起~朋友們,今天就到這裏,結束,結束吧!”

    裏面那羣朋克聽到雷蒙的招呼,停下了手裏的樂器,這羣人倒是聽勸,當然也可能是甘國陽2米的身高起到了震懾作用。

    “明天我們在埃利斯大街社區中心有一場籃球比賽,你們要不要來看看?”甘國陽對雷蒙道。

    雷蒙的眼神有些驚訝,他沒想到甘國陽會邀請他看比賽,他眼珠子轉了轉,道:“看比賽?你們和誰?打湖人嗎?”

    “當然不是,是和羅尚博球場的Cancer,二番戰。我們需要一些觀衆,你可以帶你的朋友來,畢竟你們是老客戶了。”

    “Woh,謝謝你把我們當做你們的客戶,伱們是一家不錯的餐廳。”

    “但它現在很可能要倒閉了,我和我弟弟試着用籃球賽給它做一些宣傳,希望你們能來。”

    甘國陽動用自己僅有的人脈,爲明天的比賽和宣傳助助聲勢。

    如果他能請動瑟蒙德當然更好,但兩人畢竟只認識一個多禮拜,關係沒到那個地步。

    雷蒙卻笑了,道:“用籃球賽給餐廳做宣傳,難道你還指望那些打球的小鬼到中餐廳來吃飯?還是說,給打球的傢伙們送外賣呢?”

    “死馬當活馬醫了,我們會送一些優惠券。”

    “好吧,我一定會去的,我也真想看看你打球呢。”

    兩人說着,一個頭髮蓬蓬像刺蝟的長臉年輕人湊過來,道:“爲什麼不試試讓我們在餐廳裏演出呢?那樣的效果可比籃球賽有用,畢竟你們不能在餐廳打籃球,但客人可以在餐廳裏聽音樂。”

    雷蒙介紹道:“這是傑弗瑞-伊斯貝爾,來自印第安納,是個吉他手。”

    伊斯貝爾接着道:“現在洛杉磯、薩克拉門託,還有舊金山的一些亞洲餐廳都這麼做。黃夫人餐館,還有貴賓花園,那個菲律賓老闆對這些很熱衷,效果不錯的。我看你們這裏也可以,不妨試一試。”

    甘國陽看着這些散發着頹廢氣息的朋克音樂人,無論如何也無法將他們和中餐館聯繫在一起。

    不過伊斯貝爾沒有胡說八道,在經濟衰退的大背景下,各家餐廳都在嘗試新玩意兒來吸引客戶,促進消費。

    在中產階級退出城區前往衛星城的情況下,那些嬉皮士、叛逆的年輕人成了主要的消費羣體。

    讓他們安安靜靜坐在中餐館裏吃一頓飯是天方夜譚,可如果有朋克樂隊在讓他們進來嗨起來,他們願意爲此付入場費和消費酒水。

    甘國陽思考了一會兒,說回去會和家裏人商量一下,並提醒他們明天一定要來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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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號週六下午,田德隆區埃利斯大街社區中心的露天籃球場,甘國陽三人和Cancer的二番戰,吸引了很多街頭的籃球手和周圍的街坊四鄰、小朋友們過來觀戰。

    這的確是甘家菜館做一波宣傳的機會,一個中華餐廳裏出了一支了不起的華人籃球小隊,是個吸引人的噱頭。

    籃球和足球這樣的集體項目,都有着很深厚的社區基因,是真正的從人民中來,到人民中去的體育運動。

    在美國,各式各樣的籃球場、籃球館遍佈城市和鄉村,街頭籃球是比NBA更爲悠久的體育文化。

    在球場上,不管你是什麼身份,公司高管也好,建築工人也罷,又或者像甘國陽這樣是個高中生兼中餐廳外送員,一旦你上了球場,這些場外的東西都不重要,人們只在乎你能不能投籃命中,能否搶到籃板球,是否會做出漂亮的傳球動作。

    加利福尼亞是西海岸籃球氛圍最濃厚的地區,人們崇敬那些街頭的籃球英雄。

    其中,北加州的街頭籃球風格偏向於強硬、整體、求勝,其中以奧克蘭爲代表。

    而南加州擁有更多的天賦,洛杉磯、聖迭戈,那裏出了很多真正的天才。

    舊金山的街頭籃球氛圍相對比較溫和,Cancer這樣的球隊已經是硬派,可是和奧克蘭那些野蠻人比起來,他們算溫柔的。

    對於甘國陽三人的挑戰,史蒂夫-拉文三人理所當然答應了下來,既然他們挑戰在先還贏下了比賽,肯定要接受對手的復仇戰。

    爲此他們推掉了一支奧克蘭球隊的比賽邀約。

    觀衆中有不少流浪漢、嬉皮士和邊緣羣體,甘國陽看到了雷蒙,還有那個伊斯貝爾,他們果然來了。

    “My God,這是你們今天比賽要穿的球衣嗎?”

    “沒錯,我弟弟設計的,他真他媽的是個天才。”

    甘國輝爲三人專門設計的一套運動衣——就是在他們三人的背心上縫上了甘家菜館的招牌。

    胸口是招牌,背後還給三人繡上了名字,都是甘國輝開洗衣店的老媽連夜給他們整上的。

    甘國陽看着陳星的球衣,後面繡着“ROSE”,問道:“你不是叫Tiny嗎?怎麼又羅斯了?”

    陳星道:“Tiny是我的綽號,Rose是我的英文名……胖輝,下次能不能別穿成這樣了,胸口印個菜館,很丟臉的啊。”

    “我甘霖娘啊,要不是你爸坑我們,我用得着出這種招嗎?好好打你的比賽,今天就算輸,也不能輸的太難看!”

    甘國輝鬥志滿滿,這一週他也沒少鍛鍊,爲了增強自己的體能,每天都出去跑步。

    Cancer依舊是懷特、皮特曼和拉文三人,卡普-拉文在場邊觀摩。

    卡普對比賽並不抱什麼期待,畢竟剛過去一週時間,能有什麼改觀呢?

    比賽開始,擲硬幣,Cancer隊率先進攻。

    拉文將球給到懷特,懷特一對一面對甘國陽。

    “我猜你要左轉身,是不是埃裏克,來啊,左轉身。”

    甘國陽貼着懷特,用語言干擾着對手。

    他知道,懷特的左手運球一般。

    在這個位置接球,左轉身是他的慣常動作。

    被甘國陽這麼一戳破,懷特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做動作了。

    陷入死球,只能將球傳出來,最後逼迫拉文強行跳投出手不中。

    甘國輝卡住位置,搶下籃板,出三分線,陳星接球假動作,持球突破。

    拉文貼很緊,同時他嘴裏提醒:“盯住阿甘!”

    他知道陳星和甘國陽之間慣常的配合,懷特緊貼甘國陽。

    沒有機會,陳星運球繞了出來。

    3v3,打配合的機會就那麼一瞬間。

    一旦錯過,就要看球員一對一的單吃能力了。

    懷特依舊對甘國陽進行3/4的繞前,阻止他接球。

    但這時,甘國陽左腳跨出,卡在了懷特腳前面,鎖住懷特。

    接着突然轉身向裏,被卡了一下的懷特回追不及,陳星吊傳到內線。

    甘國陽接球輕鬆上籃得手,打進了第一球。

    這是瑟蒙德教甘國陽破解繞前的小招數。

    用卡腳的方式阻止對手回追,籃下就是一片空檔。

    “謝特,你耍花招。”

    “正常的招數而已,沒有犯規。”

    懷特感覺到甘國陽似乎有了一些變化,他的心中有些不安。

    內線的對抗,既是技術和身體對抗,也是心理博弈。

    懷特進攻被看穿,防守被戲耍,心理已經矮了一截。

    場邊卡普-拉文皺着眉,心想:“只一週時間,這傢伙已經找到籃下對抗的竅門了?不太可能吧。”

    懷特心中懷着和卡普類似的疑慮,上一場他明明基本功那麼拙劣,這一場竟然開始會一些小動作了?

    巧合,一定是巧合。

    Cancer隊的進攻,拉文運球強過陳星試圖殺入籃下。

    陳星手上有動作,他的防守比上次更爲強硬。

    場邊的裁判沒有響哨,街頭的哨子沒有那麼緊。

    更何況他們是主場作戰。

    拉文的上籃遭到了甘國陽的干擾,沒有命中。

    甘國輝再度奮力抓下籃板球,他肥壯的身軀還是有作用的。

    球出三分線,甘國陽在剛剛同樣的位置和懷特爭奪。

    依舊是3/4的繞前,甘國陽再度伸腳卡位。

    懷特有所準備,在甘國陽轉身的瞬間,加速貼了上去。

    哪知道,甘國陽殺了個回馬槍,沒有轉身切籃下,而是回身卡位,將懷特擋在了身後!

    這傢伙是有後招的。

    陳星一個吊傳,甘國陽接球往裏頂了一步。

    懷特在失位的情況下根本禁不住這麼一頂。

    失去重心,眼看着甘國陽起跳,單手將球扣進了籃筐中!

    “Holly謝特……”

    雷蒙還有他的朋友們都張大嘴巴,忍不住尖叫起來。

    他們知道甘國陽籃球肯定打得不錯,但沒想到這麼厲害。

    這一扣把觀衆都給引爆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加入到圍觀行列。

    在田德隆區如果有大量的人聚集,要麼是發免費食物,要麼是有朋克樂隊的演唱會。

    這次是因爲有一個華人小子在打球,當真是史無前例。

    卡普不停摸着下巴,嘟囔道:“這小子真的進步了,還是說他上次是僞裝?難以置信,難以置信。”

    他正琢磨着,懷特在內線的進攻又被甘國陽給摁了下來。

    懷特開場顯然被打懵了,他的反應有些遲緩。

    而甘國陽蓋帽得手後跑到外圍,接甘國輝的傳球,零度角的中距離投籃得手!

    連中3球,Cancer隊叫了一個暫停,這麼打下去就完蛋了。

    暫停喝水時,雷蒙和伊斯貝爾擠過來,問道:“甘!甘!你們的球隊叫什麼名字?你太厲害了!”

    甘國陽道:“我們還沒有取名字,還要再想想。”

    上午商量名字時,他們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你們需要一個響亮的名字。你們是甘家菜館,叫Gun(手槍)怎麼樣?”

    甘國陽看着陳星背上繡的Rose,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想法。

    “叫Gun太普通太粗暴了,我覺得,不如叫Gun-and-Rose,你們覺得怎麼樣?”

    “槍炮玫瑰?”伊斯貝爾聽到這個名字,撓了撓頭,“我覺得這個名字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