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敲骨吸髓
類別:
歷史軍事
作者:
孑與2字數:3230更新時間:24/06/29 00:11:11
李績對蘇定方道:“你去把惡犬弄成瘋狗吧。”
蘇定方點點頭,起身就離開了。
程咬金對李績道:“爲什麼不把雲初弄瘋呢?”
李績道:“他本來就是一個瘋子,如果再瘋的話,沒人能預料到他能幹出啥事情來。”
“你不是說他是現有的將軍中最沉穩的一個嗎?”
“是的,他只是看起來沉穩,實際上他是最瘋的一個,老夫總覺得他的身體裏裝着兩個鬼魂……”
程咬金道:“要不要通知韋,杜,竇,獨孤,裴那些人?”
李績瞅着程咬金道:“你想要那些人手裏剩餘的單據?”
程咬金道:“我們的損失總是需要找補回來才好。”
李績擔憂的道:“你去了怎麼說?”
程咬金道:“老夫會告訴他們,他們已經盡力了,接下來,就要看我們出手了。”
李績道:“事後如何自圓其說?”
程咬金道:“他們若是逃過一劫,老夫就說,天使遇襲,不可輕舉妄動,如果不能逃脫,老夫不用跟任何人解釋。”
李績道:“那就去吧。”
程咬金一口喝乾了杯中酒,起身就離開了英公府。
雲初沒有等到公孫回來,看樣子裴氏覺得雲初只是在嚇唬他們,不過呢,也就是因爲他們如此想,雲初才確定裴行檢與此事無關。
假如是裴行檢主持此事的話,這個時候,他自己就會過來,對面鼓,當面鑼的跟雲初把事情說清楚,也把自己的要求說清楚,然後看看兩人有沒有可以商量的點,再然後火併一番,以武力決出勝負。
事情談不攏直接訴諸武力,這在雲初看來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事關幾十上百萬貫的錢糧,就算是累世大族,也經不起這樣的損失,送百十條人命進去爭取一下是絕對合理的一件事。
公孫沒有回來,就說明人家覺得他雲初不敢拿人家怎麼樣。
雲初實在是想不通,自己背後是皇帝李治,這一刻他本身代表的就是李治的利益,他們憑什麼會認爲,自己處在劣勢的時候不會耍流氓動刀子?
瑞春拿給自己的旨意裏面說的很清楚,爲了挽救長安經濟,他如今身負着傳說中的,皇權特許,先斬後奏的權力,在使用了所有明面上的手段之後,他們憑什麼會認爲自己會選擇隱忍,吞下這口惡氣?
就憑裴婉瑩肚子裏的那個孩子嗎?
派來一個裴氏外室跟自己談條件,卻什麼籌碼都不給,就靠公孫那一身肉?
這也太兒戲了吧?
自己在這百花樓上大宴賓客了整整一夜,來的時候是眼前這些賓客,現如今,酒宴都要散了,還是那些賓客,一個不多,一個不少。
既然所有人都不想談,那就不要談了……
雲初見雲瑾又睡着了,就把這個孩子用自己的狐裘給包起來放在身邊,沒事多看看自己沉睡的光頭兒子,也比看那些腌臢之輩來的舒坦。
周興率領一百二十個來自洛陽的刑部捕快,站在驛站門口頗有些意氣風發的模樣,他很想知道,當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被自己抓進監牢之後,是不是還能表現出高貴的模樣。
滿世界的勳貴,周興就承認雲初這個勳貴是高貴的,且不說依舊在長安城流傳的雲初在百萬軍中七蕩七決殺透重圍的故事,僅僅是他昨晚剛剛作的那首《將進酒》,周興都理所當然的認爲雲初可以揹負高貴之名。
刑部的驛站就在西市後面的布政坊內,基本上所有從洛陽來長安公幹的人都會居住在各自衙門的驛站裏。
周興面對排隊站好的刑部捕快道:“長興坊裴氏,起居舍人裴炎府邸,本官已經得到確鑿的證據,此次壞長安流水牌子,導致長安大亂的罪魁禍首便是此人。
此次前往,本官要求,擒拿裴氏所有成年男丁,搜查裴氏各處庫房,地點,守衛幾何,本官隨後就會下發。
一定要仔細,此次與以往不同,管住自己的手,千萬莫要在此次搜查中心懷僥倖,貪瀆財物,所有財物都是過了明帳的,少一文,就掉一顆腦袋,莫怪本官言之不預。
此次搜檢,分四隊人馬,黃覺,程功,你二人隨本官直奔裴炎府邸,何清,商仲你二人帶隊直奔光行坊裴氏倉庫搜檢,若是遇到阻攔,殺無赦!”
隨着四位捕頭拿到了各自的任務單子之後,周興就帶着這一百二十人的武裝捕快,離開布政坊,此時,天邊微微亮,長安城坊門還未開啓,路上不見任何行人。
周興坐在一匹高頭大馬上,周圍盡是身材魁梧的捕快,耳聽得衆人馬蹄如雷,周興忍不住心頭的高興,腦海中已經開始幻想起居舍人裴炎在自己腳下婉轉哀嚎的場面。
馬隊才拐出光德坊外牆,就聽對面吐氣開聲,緊接着兩面飛輪就徑直向周興的面門飛了過來,周興大叫一聲,直接從戰馬上滾落,兩柄佈滿鋸齒的飛輪卻斬斷了身後捕快的脖子,眼看着鮮血狂飆,頭顱飛起。
“敵襲——”
落馬的周興狂呼出聲,其餘反應過來的捕快也紛紛大喊,聲勢駭人卻無人立刻出戰迎接對面涌出來的蒙面人。
“殺敵——”周興大喊一聲,抽出腰後的橫刀,迎着衝過來的蒙面人就衝殺了過去。
周興大喊着朝對手兇猛的劈砍了三刀,卻都被對方攔截下來,不等他再揮刀,他就覺得腰間一涼,只見對手正緩緩地從他腰上抽出一柄帶血的短刃,似乎在笑。
周興一口氣提不上來,低聲吼道:“殺賊!”
卻被身後的一匹無主的戰馬撞得飛了出去,重重的摔在牆上,吐一口血,將牆面染紅了一大片。
倒在地上的時候周興才看到自己麾下精銳的一百二十名捕快,此時正如被狼羣包圍的羊羔一般,才一個照面,就倒下了一大片。
“殺賊——”周興胸骨裂開了一般的痛,他知道自己今天要死在這裏了,扶着牆壁勉強站起身,揮刀砍向距離他最近的一個兇徒。
橫刀還沒有砍到對方,就被對方手裏的銅錘砸飛,粗大的錘柄趁勢搗在周興的小腹上,周興慘叫一聲仰面倒地。
殘餘的捕快們見侍郎被擊倒,紛紛鼓起餘勇奮力向周興身邊靠攏,誰料想,不管他們如何努力,每一次只能衝過去兩三個人,而這兩三個人轉瞬間就被拿銅錘的賊人給殺了。
眼看着黃覺的天靈蓋被砸開,身子軟軟的倒在周興面前,帶血的腦漿子緩緩流淌到周興的嘴邊。
周興猛然清醒過來,用胸中最後一口氣狂叫道:“跑啊——”
吼叫完畢,眼看着自己的部屬開始四散奔逃,周興吐出一口氣準備認命的時候,耳邊卻響起了尖銳的哨子聲。
久在長安生活過的周興知道,這該市光德坊的不良人。
開始,只是一兩聲尖銳的哨子聲,接着,哨子聲就此起彼伏的響起來,緊接着,就是囔囔靴聲四起。
賊人們都去追殺四散逃開的捕快了,周興躺在冰冷的地上,嘴角還沾染着幾片腦汁,他看到賊人們在哨子聲響起的那一刻,就逃走了,甚至都來不及殺他這個侍郎。
這絕對不是賊人們好心放過他,而是長安城裏的不良人們一旦吹響了哨子,附近裏坊的不良人們就會迅速的堵住所有道路,然後再慢慢的向裏推進,知道找到賊人爲止。
他們不是不殺他,而是沒有機會殺他。
一口血從咽喉處涌出來,周興奮力吐了出去,無力的嘟囔道:“殺賊啊——”
此時,雲初剛剛離開了百花樓,身上還殘留着濃重的酒氣,雲瑾依舊賴在他的背上不肯下來,雲初就乾脆揹着他下了百花樓。
劉夫子,陳丹生他們喝了太多的酒,至今沒有醒來,也罷,經歷了昨夜那樣美好的一個晚上,像他這種清醒不醉的人才是最荒唐的一個。
公孫到底還是來了,披着一件肥大的斗篷,懷裏抱着一柄劍,滿臉的哀怨與絕望。
雲初朝她揮揮手道:“不幹你的事情,你畢竟只是一個婦人而已。”
公孫道:“我要去揚州了。”
雲初道:“別傻了,在長安你至少還能活,去了揚州你死定了。”
公孫道:“爲何在長安我就能活?”
雲初隨意的道:“因爲某家慣愛老婦!”
說罷,就牽着棗紅馬,揹着兒子,就去了街角處的一個餛飩攤子,那個賣餛飩的老漢看起來很熟悉,以前應該經常吃他家的餛飩。
公孫目送雲初遠去,回想起他們在靜心庵的第一次相遇,假若自己當時不是貪慕裴行檢的風流豪邁的話,趁着雲初用長鞭剝掉自己衣衫的機會,委身與他,或許能過的比現在要好……
棗紅馬大口大口地吃着賣餛飩老漢不多的一點青翠的香菜,雲初雲瑾父子則賣力的吃着兩大碗餛飩。
等到父子兩個吃完了餛飩,棗紅馬也把人家的香菜給吃光了。
雲初摸摸袖子,看着兒子。
兒子剛剛也摸完了口袋,同樣看着父親。
半天,面對餛飩攤老闆希冀的目光,雲瑾拉着棗紅馬對老闆道:“我們用這匹馬抵飯錢!”
雲初連忙把棗紅馬拉過來,在雲瑾的小光頭上敲一下道:“賣你都不能賣它。”
雲瑾撇撇嘴巴道:“我就知道,什麼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喚美酒,都是騙鬼的話。
最好笑的是,那些人還真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