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大生意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孑與2字數:3272更新時間:24/06/29 00:11:11
    雲初靠在棗紅馬身上喝酒的時候,忍不住嘆了一口氣——政治生態不同了,自己辦事的方式也要要變一下。

    以前,瞞上不瞞下,是雲初經歷過的政治生態,現在,人家連搶劫,偷盜,違規這種事都不瞞着皇帝,雲初以前積攢的某些經驗就用不上了。

    娜哈在棗紅馬的背上蛆一樣的蛄蛹煩躁了,就順便騎坐在雲初的脖子上。

    雲初有些無奈,回到長安之後,像她這麼大的女孩子正是該學習認字跟學女紅的時候,就她這個比男孩子還要男孩子的脾性,如何能坐得住喲。

    老猴子是一個很好的老師,可是呢,自從進了玉門關,丁大有跟老猴子這羣胡商的協議就等於完成了。

    丁大有不願意讓別人看到他堂堂的折衝府都尉跟一羣不值錢的胡人混在一起,就早早打發老猴子他們離開了。

    雲初總覺得離開丁大有之後,老猴子他們好像也挺開心的,片刻都沒有在玉門關逗留,騎上駱駝就朝長安走了。

    看着把臉貼在哥哥臉上胡亂蹭的娜哈,雲初第一次發現自己從西域帶回來了一個禍害。

    這孩子皮膚不夠白,關屋子裏的養養可能就好了,這孩子不喜歡乾淨,這也不要緊,以後多找兩個嬤嬤照顧她衛生就好了,這孩子喜歡胡亂吃東西……這也不要緊,了不起以後自己經常下廚就是了。

    ……就是讓她穿唐人女孩穿的那種步奏繁瑣的衣服,以及唸書,寫字,女紅,這些會很難。

    再加上她的外貌,想要在大唐找一個好夫婿應該非常的難。

    唐人喜歡胡姬,而不是喜歡有一個金髮碧眼的老婆,這一點人家分的清清楚楚的。

    雲初的煩惱沒有經歷多長時間,就被丁大有喊去分贓了。

    人家的貨物多,人手也多,所以準備把這些貨物統統帶去長安交給皇帝賺取最大程度的利潤。

    雲初的貨物少,大多數又是金子,再就是幾十頭駱駝,丁大有體恤他,給他分的也是金子。

    所以,雲初現在手裏最多的就是金子,算了一下,至少有兩千兩金子。

    衆所周知,除過士族與勳貴之外,尋常人家是不用金子的。

    李義府現在爲了自己考慮,正在朝廷上積極推行五品以上官員就是士族的建議,就算是通過了,雲初也不知曉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成爲五品官。

    遠水解不了近渴,還是要想辦法把這些金子轉化成銅錢才行。

    可是呢,兩千兩金子轉化成的銅錢數量至少要好幾噸,就他跟娜哈兩個就算有駱駝幫忙,也沒有辦法弄去長安。

    於是,雲初又開始懷念老猴子在的日子了,這個老家夥在的時候怎麼看怎麼討厭,怎麼看怎麼危險,但是呢,自從老猴子自己上路之後,雲初發現自己幹什麼事情都不方便。

    帶金子去長安是不成的,大唐府兵一旦歸國,就會立刻成爲農夫。

    商州折衝府的府兵可不一定就是商州人,府兵們走一路散一路是常事,等走到長安的時候,丁大有身邊也不知道能剩下幾個。

    到時候自己跟娜哈兩個帶着兩千兩黃金進長安?

    雲初思前想後,覺得還是要找丁大有商量一下,如何處理這些黃金。

    丁大有聽了雲初的建議之後,呆滯了片刻道:“你準備把金子在這裏交給程處默,然後在長安讓程氏將兩千兩金子的銅錢交給你分給那些戰死的同袍親眷?”

    雲初搖頭道:“程處默至少要分給我三千兩黃金的銅錢,就這,我還是虧得很。”

    丁大有努力運轉一下自己不太靈光的腦袋想了好久才道:“你給他兩千兩黃金,等你到了長安,他不但要把兩千兩黃金的錢給你,還要多給你一千兩黃金的錢?

    憑什麼啊!

    程氏雖然不出什麼好人,可是呢,程處默那家夥粘上毛就是猴子,沒伱想得那麼傻。”

    雲初拱手道:“勞煩都尉走一遭,就這麼去問他,如果他真的聰明的話,就一定會答應,如果不答應,就說明他不是一個聰明人,我寧願帶着兩千兩金子跟着您混到長安。”

    丁大有斜着眼睛看了雲初一會道:“也好,何遠山他們的死我也有責,幫你當一個見證,保證讓程氏在長安把錢給你還是能辦到的。

    不過,你多要一千兩金子的錢,可能不成,真的,程處默那家夥精得很。”

    雲初笑嘻嘻的道:“您儘管去問,我覺得他有八成的可能會答應。

    其實這話最該跟都尉您說的,可惜,都尉在玉門關沒有根基,家裏也不夠富裕,要不然您才是最合適的。”

    丁大有把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一般。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你跟老子的關係還沒有好到白給你一千兩金子的地步。”

    “您去問問,說不定就成了呢?”

    “要是人家把我當惡客打出來呢?”

    “不會的!”

    丁大有見雲初如此堅持,看在他們大關令衙門在龜茲爲了掩護他突圍死戰的份上,就帶着拜帖去了程處默的都尉府衙門。

    雲初就帶着娜哈守在都尉府衙門口,等着丁大有的消息。

    兩個小時之後,丁大有就出來了,不懷好意的對雲初道:“人家說了,兩千兩金子放他這裏,再去程氏拿價值兩千兩金子的銅錢沒問題,這已經是看在戰死的同袍份上才給的臉面。

    至於你多要的一千兩金子,人家說了,讓你當面問他要,要的有道理,程氏有的是金子,如果沒道理,打斷你的腿,拔掉你的牙,不算欺負你。

    現在,要不要進去?”

    雲初笑着朝丁大有施禮謝過,就牽着娜哈的手踏上了都尉府衙門的臺階。

    丁大有站在外邊想了片刻,終究還是經不起好奇心的誘惑,也跟着走了進去。

    雲初留給丁大有的印象很好,至少是一個能辦事,且能辦成事的人,這孩子今年才十三,萬一嘴上胡說,惹怒了程處默被人家收拾一頓,他連喊冤的機會都沒有。

    當然,他也是真的好奇,雲初憑什麼空口白牙的就問程處默要錢,還是他娘的一千兩金子這麼多。

    丁大有再次回來的時候,發現程處默正坐在寬大的軟塌上瞅着雲初兄妹兩。

    而雲初正在給妹子剝葡萄吃。

    程處默看起來威風八面的像是要吃人,雲初卻表現得毫不在意,專心喂妹子吃葡萄。

    眼看着娜哈嘴裏塞滿了葡萄,程處默就敲敲軟塌的邊子道:“我現在就想聽聽你如何從我手裏掏走一千兩金子,說得好,一千兩金子給你,說不好,剛纔老丁應該把我的話傳給你聽了。

    我甚至連你拿來的兩千兩金子都不給你。”

    雲初掏出手帕擦擦娜哈嘴角流淌出來的葡萄汁水,笑吟吟的瞅着程處默道:“你不給,那好啊,回頭就去大慈恩寺請玄奘大師去問老公爺討要就是了。”

    原本有些得意的開始抖腳程處默突然聽到了玄奘大師的名字,立刻坐直了身子,而坐在一邊正在吃葡萄的丁大有也跟着劇烈的咳嗽起來。

    程處默盯着雲初看了片刻道:“如果你手裏的這筆金子跟玄奘大師有關,程氏再佈施一千兩黃金也算不得什麼,你應該明白有些事萬萬不能說謊,否則,後果就不是你用一顆腦袋能了結的。”

    丁大有也迅速停止了咳嗽,面紅耳赤的朝雲初喝道:“小子慎言!”

    雲初笑着安撫了一下有些受驚從而把眼睛瞪大的娜哈,對丁大有道:“都尉,您帶回來的那個姓石的胡人,名字叫做石磐陀,曾經追隨玄奘大師十七年寸步未離。

    他這一次之所以急着進長安,就是爲了見玄奘大師一面,他有很多問題要請教玄奘大師,而大部分的疑問都與我有關。

    這件事兩位都尉不用着急,等我們到了長安,真與假無所遁形。”

    丁大有隨即對程處默道:“有這樣一個胡人,前日方纔離去。”

    程處默點點頭道:“既然如此,給玄奘大師佈施一千兩黃金用來修建大慈恩寺也好,用來刊印經書也罷,程氏答應了。

    不過,這一千兩金子程氏只會送去大慈恩寺。”

    雲初瞅着程處默道:“我的金子,爲何要送去大慈恩寺?”

    程處默笑道:“玄奘大師只要開口,程氏就算傾家蕩產也會全力襄助,你何德何能可以一張嘴就拿走程氏的一千兩金子。”

    雲初站起來來到程處默眼前道:“就憑我已經給你程氏給了一個可以不用費力,就能賺上千千萬萬的大生意。”

    程處默疑惑地瞅着丁大有,丁大有無奈的攤開手道:“我也不知道。”

    雲初將牽着他衣角的娜哈重新安頓好,對程處默道:“我的兩千兩金子放在你這裏,等我回到長安,程氏再給我兩千兩金子的銅錢,這中間難道會沒有費用嗎?

    這中間我沒有花一個銅錢的原因,是我家都尉的臉面,以及那些戰死的袍澤的臉面當費用給了將軍是這樣吧?”

    程處默,丁大有齊齊的點點頭。

    雲初又道:“那麼,一個沒有我這些條件的商賈,要做我同樣的事情,將軍會收取多少錢?”

    程處默冷冷的道:“商賈把錢放在我這裏,不用運送沉重的銅錢,或者珍貴的金子,空身上路,到了長安有錢用。

    同理,商賈在長安賺到了錢,也不用帶錢上路,只需把錢放在程氏,來到玉門關之後,再從我這裏把錢拿走,你說的生意就是這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