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7章古人非傲吏,兄弟不爲情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馬月猴年字數:5430更新時間:24/06/28 20:13:09
    告緡,是爲了獲利。

    在告緡盛行的時候,皇帝和官吏根本不管是不是誣告,反正他們只是需要獲取錢財,所以誣告盛行。

    可是當下,卻有一點不一樣,檢舉這個事情,只是受限於這些被抓捕起來的『罪犯』,他們唯一獲取的好處就是減輕自己的罪責,他們只能證明自己不是主事之人,換一個或許不需要砍頭的從犯位置。

    因爲擔心大規模誣告,就拒絕所有的出首檢舉,無疑就是那些腐儒或是貪官最爲喜歡的事情。

    不去解決問題,而解決出首檢舉的人。

    簡單輕鬆,一切都沒有問題了。

    而且當下這種檢舉,最爲關鍵的一點是,或許很多人其實並沒有意識到,張世平最後的一條減免律令,最重要的並非是減免,也不是獲利,而是『民告官』!

    注意,這裏的是『民』,是被列爲四民之一的商人,甚至是被排除了民衆基本權利,和贅婿罪犯並列的剝奪了一部分公民權的賤民,而不是飽讀詩書的『士』!

    士告官,就算是贏了,也沒什麼好說的。因爲士嚴格說起來已經不算民了,他們已經是一隻腳踩在了官吏的地盤上。

    但是『民告官』,就不一樣了。

    有權利脅迫或是壓迫民衆的,往往都是掌握權柄者。

    而面對這種欺壓,屁民除了罵幾聲之外,其實很難對應的做出任何有效的反抗。

    畢竟是烏合之衆,所以別管三聚氰胺涉事有多少,也別管滿門忠烈的一家子是不是和查家有世仇,反正過一段時間也都忘了,還是娛樂圈短視頻更香。

    而宛城當下,或許是機緣巧合,或許是情不得已,在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作爲四民之一的商人,出現了可以檢舉官吏或是相關罪行關係人來減免自己的罪責的律令!

    雖然不是固定下來的鐵律,但是也向『民告官』這個方向邁進了堅實的一步。

    檢舉告發,也是一種『告』。

    那些涉事的官吏很快就被拖了出來。

    驚慌失措,大失儀態。

    官帽官袍被扒下來之後,很多人,不僅僅是商人,連那些偷偷躲在家中,在門縫和窗戶縫隙裏面偷看的普通民衆,也不由得發出了近乎於相同的感慨……

    原來,這就是官啊……

    也是一個嘴巴兩個鼻孔……

    也是會流涕流淚拉屎拉尿……

    也會磕頭哀嚎啊……

    噗嗤一刀也是一樣會死的啊……

    宛城官吏原本在百姓心中神聖感,漸漸的消失了。

    普通百姓發現這些官吏他們平日裏面口稱代表了什麼什麼,似乎很牛牪犇逼,但是實際上什麼都代表不了。當沒有官官相護的時候,官吏脆弱得就像是一層肥皂泡,隨便在太陽下曬曬,便是啪的一聲,膜破了。

    沒錯,能不能告成功,最重要的不是『民』和『告』,而是有沒有『官護』,或者叫做『官官相隱』也行。

    官官相隱,是從親親相隱發展而來的。

    親親相隱,看起來似乎是爲了保護親情關係,但是實際上自周朝開始利用宗法制度維繫血緣關係進行分封制度之後,這一條律令就成爲了地方官吏以及鄉野豪紳給自己開的後門。

    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爽的時候便是將律法這個看起來嚴肅無比的檢察女官,綁起來變着花樣輪……比如某倭的各種學習資料……

    漢代將這一條親親相隱寫進了律法,而後來的封建王朝也由『親親相隱』變成『XX相隱』,什麼都能『隱』,變得多樣化,甚至連律法本身都開始隱起來。

    漢代開國約法三章,多麼簡單好理解!

    可是再往後,律法便是越發的複雜起來,而且產生出各種違背社會日常習慣的律法專門用詞,比如輕傷和輕微傷,就死活幾十年了都和日常百姓所認知的概念相違背。嘿,所有法律官吏都知道這事,可就是不改……

    能奈我何?

    到了封建王朝後期,一個屋檐,一個村鄉,皆屬於『相隱』的範圍。這種習俗代代傳承,也就使得後世在一些落後的邊緣山村之中,買賣人口依舊是『相隱』處理。

    這才是『民告官』最大的障礙,而一旦黃忠和龐山民不願意爲這些宛城官吏所『隱』的時候,在宛城這個地方內,這些宛城的官吏就自然失去了他們自詡爲堅固的外殼。

    古代華夏的封建王朝之中,其實根本不存在什麼『民告官』的土壤的。

    雖然表面上在封建王朝之中,皇帝爲了遏制官吏在地方上一手遮天,對於『民告官』甚至是採取了鼓勵的態度,比如在明朝若是頂着一本大誥律上告,官吏若是攔阻,便是從重治罪,也確實是在朱元璋時期有人頂着大誥告官成功過,但是仔細看看,那是『士』告官,和『民』還是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

    畢竟『民』連法律都看不懂,怎麼知道要告什麼?

    又要怎麼告?

    要走多少流程,要花多少時間?

    成本和收穫,是不是值得『一口氣』?

    在許多時候,若是自己一個人,這一口氣也就賭了,但是轉頭看看自家老小……

    就像是後世很多人宣稱自由的資本主義國家之中有什麼行政復議,但是又有幾個百姓真的懂其流程,能夠化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離開本職工作去做這個行政復議?畢竟都是上班時間,百姓要上班,負責行政復議的官吏也上班,甚至還比百姓上班更晚下班更早,想要複議的代價實在是太大,所以資本主義國家之中的所謂可以『民告官』的途徑,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很爛。

    處理『民告官』事件的,往往也只是官吏,皇帝大多數時間都要忙着其他事情,根本無暇顧及這些『小事』……

    因此在很多時候,『民告官』就是一個笑話,一個讓官吏看着普通民衆如何在泥潭裏面掙扎,來獲取娛樂感的笑話。

    而皇帝派遣出來的不管是巡風使問事制度,還是監察刺史御史制度,都往往是流於形式,甚至其本身就參與了各種腐敗。古代華夏的這些統治者們爲了確保統治穩固,整頓吏治、打擊貪腐,其實也是給了百姓告發官員的渠道。不過,由於朝廷的腐敗和官官相護的影響,大多『民告官』的途徑都很容易被堵塞,以至於百姓往往求告無門。

    或是即便是告了,也往往不了了之,毫無下文,等輿論過去了,官吏便是咬着牙表示『此風斷斷不可長』,便是跨省拿人不提。

    民告官,需要的不僅是勇氣,付出的往往是生命。

    甚至是還要搭上無辜者的鮮血……

    而現在於宛城之中,似乎產生出了一些異樣的變化。

    這種變化,讓某些人很害怕。

    黃忠在宛城開始緝拿商賈的時候,龐有聞起初還不怎麼在意。

    龐有聞是龐山民的親戚,按照輩分來說,還算是龐山民的五服之內的堂弟,算是比較親近的那種,小的時候光着屁股跟着龐山民一起長大,比龐統和龐山民的關係甚至都要親近三分。

    也正是因爲這一點,在最開始的時候,龐有聞根本沒在意。

    死幾個商賈能算是什麼事情?

    即便是臨死的哀嚎傳了過來,也就當做是窗外鳥雀呱噪罷了。

    可後來的變化卻開始讓龐有聞不安了起來,他堂哥龐山民竟然准許那些賤民,下賤得和贅婿囚犯一般的商賈,舉報他!

    這不可能!

    這簡直就是對於他的侮辱!

    先是下人急急來報,說是確鑿有人舉報於他,然後龐有聞又是派人去找龐山民,卻被龐山民給拒絕了,並不和其見面……

    知曉此事之後,龐有聞頓時心中一涼。

    『從事當斷不斷,必受其害!』站在龐有聞身側的一人說道,『如今殺機盈門,難不成要伸首受戮麼?!』

    『不!不不不!』龐有聞覺得那些商賈之輩的姓名如同草芥,但是他自己的性命那可就是珍貴無比,豈能輕易浪擲?『如今計將何出?可有什麼妙策?!速速道來!』

    『從事啊……既然龐宛城已然動了殺機,若是從事依舊什麼都不做,』那人沉聲說道,聲音不大,卻是嚇得龐有聞一個哆嗦,『定然是性命不保!』

    『不,不會如此!』龐有聞下意識的迴避現實,『堂兄不會如此,不會……』

    『若非龐宛城首肯,』那人直接戳破了龐有聞的希望泡泡,『誰會動從事呢,誰又有這個膽……』

    『主上!』堂下有僕從連滾帶爬的而來,神色慌亂,『黃將軍派了些許兵卒前來,要拿主上!』

    『大膽!大膽!攔住他們!』龐有聞大怒,『他怎麼敢?!朱先生,現在……現在應該如何?』

    朱先生,自然是姓朱,名野。

    朱野露出幾分殘酷的笑意……

    朱,是宛城之朱。

    也是南陽朱氏。

    南陽朱氏,並不出名。和大多數南陽士族一樣,在當下都不出名。

    南陽在東漢之中,是沒有大世家麼?

    也自然是有的,畢竟南陽是光武帝鄉,又是光武起兵時最早的追隨者,不可能沒有得從龍之功者。

    劉秀起兵時,就有南陽豪族李通家族、鄧晨家族毀家相隨,而在光武單車安集河北時,又有南陽一派的鄧禹、吳漢、岑彭等匯聚於麾下。征戰四方時,鄧禹經略關中、來歙安定隴右、吳漢攻滅公孫述,皆爲有功之人。

    後來在東漢朝堂之上,南陽人也是佔據了絕對的優勢,雲臺二十八將中,南陽籍者十三人;光武的開國三公:鄧禹爲大司徒,李通爲司空,吳漢爲大司馬,皆南陽人。

    也正是因爲這一點,所以光武在屁股坐穩了之後,便是開始對付南陽人。不過效果並不好,直至和桓時期,南陽人終於是犯下了大錯,連續押錯注了……

    陰氏在和帝時期,涉及了巫蠱,以祝詛之術詛咒鄧綏事發,幾被團滅,而南陽鄧氏則在太后鄧綏去世後,也幾乎是被連根拔除,少數族人依附大將軍樑冀而倖免,而正是這個樑冀又拖着後續的一幫子南陽士族子弟一同跌落了深淵。

    南陽宛城朱氏朱穆,當年與潁川李膺、汝南陳蕃齊名。時人將三人並列,稱潁川李府君,頵頵如玉山,然後讚許汝南陳仲舉,軒軒如千里馬,又稱南陽朱公叔,飂飂如行松柏之下。只不過在太學生詣闕上書之後,桓帝本身是以消滅梁氏而最終掌握權力的,所以對這些士人豪族結黨的行爲極爲敏感,再加上宦官勢力的推波助瀾,李膺等人的過激行爲,終於釀成第一次黨錮之禍。

    而在那個時候,由於朱穆已經死了,導致了南陽士人失去了領袖,名頭什麼的全數被潁川和汝南士人獲取,南陽士族子弟沒撈到什麼政治資本……

    在歷史上,南陽士族最後的一次押注,也同樣失敗了。或許是因爲身爲帝鄉,也或許是因爲劉備代表了東漢最有可能出線的劉氏皇家血脈?所以幾乎全部都選擇了劉備。

    結果麼,可想而知。

    在驃騎風雲而起之後,劉備沒有像是歷史上那版本的雄渾,也沒有手持漢家血詔,而老曹同學自然也就沒有像是歷史上那麼的跋扈,泄露稱王稱公的野心,至少在表面上還是給與漢帝足夠的尊重,還將自己女兒嫁給了漢帝做老婆,因此這些南陽帝鄉這些鱉行,自然是去球一聲,還是會習慣性的擁護漢帝沒商量。

    在南陽幾個大姓裏面,鄧氏、陰氏因外戚押錯注而基本上被團滅,殘餘幾個人或跑去了長安,或流離地方;而李通家族、吳漢家族、賈復家族、岑彭家族,大體上是吃爵位傳承,沒什麼出息的人才,基本上是全程打醬油吃老本,無經學無顯宦無政治影響力……

    來氏早早的逃亡到了川蜀,但是再一次的站錯隊,沒混出什麼名堂。樊氏投奔了曹操,在兗州之中任職,而朱氏麼,也就是朱野,覺得從一介小吏做起,實在是沒意思,而且他也比拼不過豫州幫和冀州派,所以乾脆留在宛城尋找機會。

    現在,似乎又到了押注的時候。只不過這南陽士族押注的慣例麼……

    似乎有些逢賭必輸的意思。

    只不過身處賭場,誰都覺得自己應該是贏家。

    龐有聞急急沿着街道往府衙之處而去,而在他的身後,則是跟着三四十心腹,也同樣是亡命之徒。龐有聞一邊往前,一邊回頭而望,他只希望能趕在黃忠回防之前,先一步趕到府衙之處,控制住龐山民,然後將宛城作爲進階之資,獻給曹操來換取功勳!

    既然龐山民已經不顧兄弟之情了,那麼他不仁,自然我可以不義!

    想到恨處,龐有聞不由得大喊了一聲,或是給自己手下振奮士氣,又像是給他自己鼓勁,『都拿出些力氣來!只要搶了府衙,全城必亂!我等援軍就在城外,待曹氏大軍到了城下,到時候就算是黃忠之輩,也無可奈何!你們也看到了,當下城中兵卒都在關注市坊那邊,這邊正是空虛!這就是機會,你我富貴的大好機會!』

    龐有聞說得倒也是沒什麼錯,沿途街道空空蕩蕩,沒有什麼人阻擋其中。

    看起來真就像是一個好機會。

    龐有聞之所以在宛城商戶之中搞手腳,還不是因爲有人花大價錢採購?而在宛城周邊,還有什麼大戶,能花得起大價錢?所以曹氏和龐有聞接觸,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這些事情都在龐有聞心中積攢着,在今天這一刻,就被全數引爆了出來!

    黃忠固然犀利無比,但是只要他們能拿下龐山民,稍微阻礙些時間,拖到曹軍得到消息撲城,那麼一切就是大功告成!

    賭麼,賭錢是一種賭,賭命同樣也是一種賭。

    什麼是亡命之徒,那就是只要有一點機會,就敢豁出性命去!

    雖然衆人都知道黃忠犀利無比,但是眼下黃忠在下城區南城牆附近,而他們一行人已經奔到了北城區,眼見着宛城府衙就在面前,哪還有什麼好說的?於是紛紛應答,表示要跟龐有聞一同進退,共同富貴。

    『鄧兄!』龐有聞急急說道,『到了府衙,我盡力引開護衛,但是未必能成,到時候就看鄧兄了!』

    除了留在家中攔殺黃忠手下兵卒,做些另外手段的『謀臣』朱野之外,在武力方面,南陽鄧龍,當下就成爲了龐有聞的依仗。鄧龍原本在劉表之下擔任軍將,後來隨着劉琮投降了曹操,再後來就變成了『下野人士』,被龐有聞剛好在新野野外給碰到了……

    若是論武藝,鄧龍自然比不上黃忠,但是當下也只能是相信鄧龍的武力足夠鎮壓府衙之內的護衛了。只要能順利的殺進府衙之中,然後抓住龐山民,黃忠必然投鼠忌器……嗯,有所顧忌,反正是這麼一個意思,到時候拖到曹軍殺來,便是萬事大吉!

    沒過多久,龐有聞等人便是拐過了街口,眼前已經豁然開朗,宛城府衙就橫亙在面前。周遭街道空闊空寂無比,平日裏人來人往的情形蕩然無存,家家閉戶,街面之上,冷冷清清,空空蕩蕩。因此當龐有聞等人一出現的時候,就引來了在府衙守衛的兵卒注意。

    宛城府衙,也算是一個小小的城中之城,正門寬大,周邊是用夯土爲牆,大概兩人高度,上面覆蓋了青瓦,倒也頗爲威嚴。在正門左近的護衛,見到了龐有聞等人前來,便是出聲高喝,令其止步。

    龐有聞忍住慌亂,舉起代表了宛城從事的官印,高聲喊道:『某乃龐有聞是也!城中有賊作亂!特來護衛使君!』

    『賊亂?』那護衛一愣。

    而就在此時,在城中某處,便是有黑煙大起,扶搖而上!

    還有些火頭莫名而生,引發得民衆聲聲大呼,一時之間頓時紛亂無比!

    遲疑之間,龐有聞已經帶着人到了近前。

    護衛看着龐有聞手中的官印,雖說心中略微覺得有些不對,但是習慣性的行禮問道,『從事這是……』

    龐有聞呼呼的喘息了一下,臉色便是一變,大呼道:『動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