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好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一碗魚生字數:4478更新時間:24/06/28 19:23:33
    時令剛過小暑,天就已經熱得不成樣子。

    孟時頭杵在公交車的車窗上,目光散漫的看着高樓在蒸騰的熱氣中扭曲,心裏想着是不是應該回老家一趟。

    這個世界的自己連親媽都可以兩年不聯繫,屬實是個閘總啊。

    不過老媽的脾氣也是硬,這幾天孟時給她打電話不接,發消息不回,真是讓人頭疼。

    另一個世界,孟時是母親眼裏的驕傲,上學時成績出衆,畢業後工作體面,按部就班的依照“媽媽的期望”生活着。

    而這個世界的孟時正好相反,不僅叛逆而且成績稀爛,混完高中就在老媽“你出去以後就不要回來了”的罵聲中,爲了所謂的夢想開始獨自在這座城市漂泊着。

    孟時“上輩子”也曾幻想過這樣的情況,但父母離異,母親也沒有再婚,從小就家裏唯一男人的他做不出這種事情。

    “西天口衚衕到了,要下車的到後門下車。”

    售票大姐的吆喝聲,把孟時從散亂的思緒中拉了出來。

    從有空調的公交車上下來,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熱風瞬間把人包圍,這感覺有點酸爽。

    擡手在眼前揮了揮,試圖把公交車碾起來的灰塵驅散,然而除了把空調殘留的最後一絲涼意弄沒之外,並沒有半點卵用。

    西天口衚衕……

    記憶裏可不是這名,不過好在位置和公交路線沒有變,不然還真沒法找。

    而且這倒黴名字,配合昨晚剛理的頭,透着一股子要去極樂世界往生的味道。

    孟時摸了摸自己的小圓寸,把揹包裏的“疆界”運動相機拿出來,開機拍着胡同口,說道:

    “總感覺這西天口衚衕裏會竄出來一個光頭,拉住我的手說出‘你與我西方有緣’這句堪比‘道友請留步’的名言。”

    “原孟時”的工作是在一家民謠清吧唱歌,工作的時間從晚上八點開始到凌晨,日子過的很清閒,於是想着白天找點事情做。

    計劃了一大堆之後,花了大幾千塊錢,買了一臺“疆界”運動相機及一整套的配件,準備拍一些記錄生活的短視頻,當一個vloger。

    然後,除了剛買的那幾天拍了一下夜晚酒吧街的紅男綠女,外加去了一趟故宮,就再也沒在室外用過。

    不用的主要原因在於,一個人舉着相機在大街上拍,還要時不時地自言自語,面對別人投來的目光感覺很羞恥,拉不下這張臉。

    看別人的視頻感覺挺簡單,但當自己舉着個相機拍東西才發現,看和做完全是兩碼事。

    而且拍一個有質量有內容的短視頻,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一個不到十分鐘的短視頻,從開始構思題材到拍攝素材加上最終的剪輯,不順利的話一週的時間都搞不定。

    所以之前孟時的vloger事業,因爲臉皮不夠厚還有懶狗屬性,還沒有開始就直接宣告結束了。

    當時註冊的嗶站賬號,之後上傳的也都是翻唱歌曲的視頻。

    而如今的孟時臉皮厚,其他人投來的目光對他沒有絲毫的影響。

    就像現在,誰看他,他就對着誰點頭微笑,反正四目相對先別過頭的不會是他。

    至於對方會不會覺這人是不是有病,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簡單的概括一下,這叫不要臉……呸,叫不自閉。

    成功的把幾個一直瞟過來的目光抓住,並且把對方笑自閉後,大步向衚衕裏走去。

    眯起眼睛看着被太陽曬的泛光的地面,孟時對今天出門選擇的衣服感到很滿意。

    他現在穿着鬆垮垮的白色跨欄背心、土灰色的寬大五分褲,揹着一個小的雙肩包,腳下蹬的是一雙夾腳拖鞋。

    舉着相機對着自己上下拍了一下,笑道:“我現在這個造型是不是很有夏天的感覺,背心和大褲衩是昨晚剪完頭髮之後,在夜市的攤上買的,擺攤的大姐沉迷於我的美色,兩套才要了二十五塊錢。”

    “這個價錢,大姐可能有點小賺,但我絕對不虧。”

    孟時邊走邊拍,移動鏡頭拍着腳下鱷魚牌黑白花紋的夾腳拖鞋,說道:“我這雙拖鞋南方的朋友可能會有印象,舒服又耐艹,強烈推薦。”

    拖鞋是從家裏帶來的,剛上高中時候買的,現在高中畢業已經兩年還沒壞。

    不過腳趾和後跟位置已經被磨出了凹陷下去的腳丫子形狀,拖鞋底部也整體薄了一層,看着有些寒磣,但穿着真的很安腳。

    說着,孟時到了胡同口的樹蔭下。

    下午兩點多,天正熱的時候。

    就走這麼短短的一小段距離,背心胸前和背後已經被汗弄得貼在身體上,提溜着領口,前後擺動煽了一下風,這才舒服了一點。

    “四九城的衚衕,名字一般都是和它的功用是一致的,就像炮局衚衕在大明那時候是造大炮的,缸瓦市賣缸瓦的、花市賣花的,皮條衚衕……”

    孟時舉着相機有的沒有的一頓嘮,感覺挺好玩。

    他都想好了,剪輯的時候這裏加上電視沒有信號的圖案,再“嗶”一聲,代表皮條衚衕只是他皮一下,並不是真實存在。

    可惜的是這個世界沒有人知道皮條衚衕是謙大爺他們家。

    玩梗沒人知道,真是寂寞啊。

    要不找個人一起說相聲去?

    嗶……

    沿着胡同口往裏,拐個約摸七八分鍾就到了目的地,一間沒有名字的小館子。

    “四九城這種小館子大多都沒有名字,本就是做鄰里街坊的生意,沒那麼多講究,約飯的時候說一句哪條衚衕哪一家,也就知道是哪裏了,當然我也不打算和你們分享這裏的位置,這是我獨享的moment。”

    孟時運用自如的放洋屁。

    掀開熟悉的門簾,冷風襲來。

    空調可真是個好東西啊。

    “一碗炸醬麪!一個醬骨頭!”

    這個點小館子裏沒有客人。

    孟時嚎一嗓子,把撐着腦袋打瞌睡的老闆嚇了一激靈。

    老闆還是孟時記憶裏的模樣——面相“核善”的七十多歲小老頭。

    看到老頭這張臭臉,孟時整個人都輕鬆了。

    對比其他穿越平行世界有着雄心壯志的前輩們,孟時這幾天心裏最惦記的除了關係僵硬的老媽,就是只有小老頭這裏的醬骨頭和炸醬麪了,想來也是沒出息。

    但是重生之後沒有變成孤兒就已經足夠讓人開心了,還要啥自行車啊。

    而且老頭炸醬的手藝也真沒的說,四九城裏有名的什麼某某居,某某齋,和他比不了。

    可惜的是這麼好的手藝沒個傳承,等老頭幹不動了,這家店也就沒了。

    “關於這老頭的事情記得挺牢,老婆叫啥名字倒給忘了。”

    孟時自嘲的搖了搖頭。

    他現在腦子裏關於另一個世界的記憶就好像那種夢——沒睜眼的時候明明感覺非常的清晰完整,但一睜眼除了朦朦朧朧的知道自己做了個夢,其他具體內容全都模糊了。

    不過只要不停提醒自己確實做過這樣一個夢,一些細枝末節還是會時不時的冒出來一點,這種感覺還挺好玩。

    而且說不定不是把老婆的名字和長相忘了,而是壓根就沒娶過老婆,就一個人孤獨終老了呢。

    這麼一想心裏就舒服多……

    嗶……

    打開小冰櫃的門拿了瓶龍象啤酒,又熟門熟路的從冰櫃頂的報紙下面把電視遙控找了出來。

    “雞……”

    開幕雷擊。

    默默的又把電視關了。

    孟時腐朽的審美沒有隨着重生而“進步”,有點欣賞不來這種流行。

    拿着啤酒在冰櫃旁的位置坐了下來,桌子上沒有開瓶器,也就懶得起身去找,把瓶蓋的鋸齒卡在塑料凳子上,用力往下一按,很輕鬆就把瓶蓋起了開來。

    拿起啤酒蓋看了一眼,發現裏面一個字都沒有。

    這才想起來現在這個時間,啤酒、飲料,已經沒有“再來一瓶”和“謝謝惠顧”了。

    想到這一點,突然感覺喝啤酒飲料的樂趣少了一大半。

    當年孟時在小賣部最高的記錄——整整抱走了五瓶沒有蓋子的冰紅茶。

    想起這種零碎小事,孟時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

    沿着杯壁壓着啤酒沫,慢慢的倒了一杯啤酒。

    噸噸噸一口幹了。

    再給杯子裏滿上帶沫子啤酒,小小的砸吧了一口。

    “哈~”

    舒服了。

    夏天和空調、冰啤酒太配了。

    擡頭看了眼牆上的小板子。

    小館子的菜單是用筆寫在一塊小板子上。

    小老頭每天早上出門買什麼就寫什麼,具體一天賣什麼沒個定數,全憑的是緣分。

    沒有在板子上找到西瓜。

    可惜了。

    不然再來半個冰鎮西瓜,直接抱着用勺子擓着吃,想想都讓人覺得美。

    孟時打量並回憶着關於這家小店的種種回憶,小老頭端着醬骨頭從廚房出來了。

    他的衣着打扮的和孟時沒有什麼兩樣。

    孟時穿個大褲衩加背心,翹着二郎腿、舉着啤酒杯不着四六的靠在牆上,目光渙散的像個無所事事的懶散二流子。

    而穿着同款的小老頭,活脫脫星爺電影裏的火雲邪神的翻版。

    總之,此刻的老少倆看着都不像什麼好人。

    小老頭把盛在盤子裏醬紅色的大骨頭放在桌子上,對於用小型三腳架固定在桌子上的相機,並沒有像孟時意料中那樣感到好奇。

    因爲他孫女就一天天舉着個相機到處拍,說是用視頻的方式記錄分享生活,叫握……握什麼來着?

    洋文,記不住了。

    雖然小老頭不是很懂,但感覺挺有意義,當然如果孫女能多拍拍他那就更好了。

    唉,妮子長大了和自己沒有小時候那麼親了。

    現在的年輕人可真是趕上好時候了,小時候就算放開了想,也想不到短短幾十年國家就發展到了這樣的地步。

    有時候夜裏睡不着躺在牀上,想起點煤油燈的光景,再看看現在的四九城,感覺就跟做夢一樣。

    小老頭看孟時年輕又沒有活力的樣子,不由的在心裏感慨了一番時間如流水。

    確定之前沒有見過之後,於是開口說到:“炸醬麪要等半個小時,不能催。”

    他家的醬是小碗幹炸,現做的,炸一次就一家人吃的量,不像一般飯店一次炸一大鍋。

    他今天買完菜回來,又去公園下棋下到十點多,然後一琢磨天也不早了,索性中午就沒開門,所以到現在還沒開火呢。

    小老頭現在開店更多就是圖一樂,消磨消磨時間,不爲賺錢。

    孟時想說“你是不是又下棋去了”,話到嘴邊又忍了回來。

    在這裏,兩人第一次見。

    不過另一個世界兩人關係很不錯。

    每次小老頭喝醉了,總愛開玩笑要把孫女安排給孟時,而且張口就要把衚衕裏的院子給孫女當嫁妝。

    小老頭這人死摳,喝他兩口自釀的酒都心疼,這種批話孟時自然不會當真。

    不過每次說起這個話題,只要老頭的兒子在,總會被嚇的一張臉煞白。

    攤上這麼個爹,談笑間女兒和院子都要白給了,他沒當場抽過去算是心理素質過硬。

    想起這事,孟時忍不住咧嘴樂了。

    老頭看孟時也不回答他,光舉着啤酒杯在那傻樂,眼神都變了。

    用他孫女的話說:這人看起來不太聰明的亞子。

    孟時感受到了小老頭看二傻子的目光,不以爲意,依舊咧着嘴笑呵呵的說道:“兩樣面切條,面要鍋挑的。”

    “鍋兒挑”指的是面直接從鍋裏起來不過冷水,端上來的時候呼呼直冒熱氣。

    老頭微微有些詫異,這笑起來跟個二愣子一樣的小子有點門道——無論冬夏,炸醬麪鍋挑的最地道。

    大部分人知道麪條過冷水勁道,但是鍋挑的面掛醬,味道足,香。

    不過老頭可不會跟其他飯店老闆一樣,擡手奉承一句“您會吃”。

    他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就徑直去了廚房。

    孟時看他這幅樣子都不稀的理他。

    老頭面相核善,板着臉不說話的時候,屬於“今天我要打死在座的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那種類型。

    但混熟了之後其實嘴特貧,人也隨和。

    這小老頭明明是個老小孩,但平時卻偏偏喜歡擺出一副高冷的做派。

    這是病,灌他三兩菊花白下肚也就治好了。

    不過現在可沒空管他,眼前的醬骨頭太饞人了。

    孟時看着醬紅色的骨頭心裏歡喜的緊,也不拿筷子,直接對着醬骨頭上手,拿起來啃下來一塊帶着筋的肉。

    還是熟悉的味道。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