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七章 霍去病,還是霍光?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太清妖道字數:3667更新時間:24/06/28 17:10:01
    輕歌曼舞,細肢搖擺。

    細綢薄紗,淺吟低唱。

    鼓樂聲逐漸的轉爲平淡,一隻有些冰冷的手從側畔握過來,握在了李治的手上。

    皇帝有些酒醉的頭腦,瞬間清醒許多。

    側過身,看向一旁的有些擔憂的武后,李治輕輕點頭,表示自己還算清醒。

    李治低頭看向右側上首的李絢,李絢已經和麾下衆將碰杯痛飲起來,神情豪爽。

    但仔細看,卻能發現,他神色間的酒意十分驚人,看起來雖然一片熱鬧,但動作之間已顯遲鈍。

    李治擡頭看向整個大殿之中,一片觥籌交錯,但好在衆卿都還有節制。

    除了奉命敬酒的李顯和李旦,其他人也沒有胡亂走動,更別說喝的失態的。

    這種場合,每個人的心底都還是保有一份最深的敬畏的。

    看起來有些酣醉,但卻保有最後的一絲清醒,這個時候,卻是最容易說真話的。

    李治並不是太相信什麼酒醉說真話的事情,他這些年見過太多酒後肆意狂放的人,但在清醒之後,卻都自己嚇出一身冷汗的人。

    酒後會讓人放下世俗的約束,但真正的世界,是清醒之後,約束之下的剋制。

    只有剋制之後的選擇才是最接近真實的,而不是用酒後的胡話去。

    就像現在一樣,每個人看似喝的不少,但在敬畏之下,還保留着一份清醒。

    這種狀態最容易問出真話。

    ……

    一杯酒飲盡,李絢再度對着孫仁師拱手,然後這才坐下。

    老將軍已經被調回長安,日後說不定再也沒有了並肩作戰的機會。

    李絢多敬老將軍幾杯,感謝他數年來竭盡全力的支持。

    孫仁師雖然殺伐之功並不顯著,但調運糧草卻是從來沒有出過差錯。

    尤其在最後一戰,直接從昌都殺到了吐蕃,將李絢左軍的威脅徹底解除,讓他可以專心在邏些之上,功莫大焉。

    皇帝同樣將一切都看在了眼裏,授他周留郡公,晉右屯衛大將軍,任右散騎常侍,調任長安,隨侍禁中。

    這本身就是一種極大的獎賞……

    “二十七郎。”李治的聲音突然在前方響起,李絢頓時轉身,然後收斂神色,拱手道:“陛下。”

    李治微微擡手,李絢鬆了口氣,這才將手放了下來。

    “還記得朕當年和你所言,朕問你你是願做霍去病,還是霍光,伱當時是誰都不願。”李治笑眯眯的一句話,四周聽到這句話的羣臣已經全部安靜了下來。

    李絢感慨一聲,點點頭道:“臣那個時候還年輕,無法體會陛下的用心良苦,但若是今日,陛下再問,臣覺得臣會做衛青,長平侯一身戎馬,赤膽忠心,臣也願陛下的功績能夠超越漢武,盛極古今往來。”

    李治一愣,隨即忍不住的笑了。

    衛青,衛青。

    相比於霍去病,衛青活得夠久,軍功更甚,相比於霍光,衛青對朝政干涉更少,一生縱橫,卻總始終都是被漢武帝握在手裏的一把刀,爲他開疆擴土,平滅匈奴,最後安然辭世。

    至於說之後,衛家因爲巫蠱之禍遭受了一些牽連,但僅僅是一些而已。

    除了衛青長子衛伉因牽而被誅殺,衛子夫因不願受辱而自殺外,衛伉的子嗣以及衛青的其他後代並沒有受到牽連。

    當然,衛家在朝廷的實力被徹底的清除一空,這也是巫蠱之禍真正的結局。

    李絢願意去做衛青,皇帝用之則征戰沙場,搏命取勝,皇帝閒之,則臥享安樂,心安一生,至於死後的家族之事,若能如衛家一般保留絕大多數血脈,也是榮耀之事。

    朝堂,向來進容易,退極難。

    無論是霍去病,還是霍光,都無法和衛青相比,史書是真的貶低了衛青。

    衛青才是真正值得效仿的人臣典範。

    尤其是對皇帝來講。

    衛青貫穿一生的忠,才是最令人滿意的。

    想到這裏,李治看着李絢忍不住的笑了起來,這個傢伙,還是拐彎抹角的表忠心。

    李治身體滿意的微微靠後,眼神有些迷離的說道:“二十七郎,做首詩吧,今日盛景,怕是他日再難有現,做首詩讓史書銘記。”

    “喏!”李絢沉沉的躬身,然後長吐一口酒氣,神色沉吟,片刻之後,他緩緩開口道:“賦性生來本野流,手提竹杖過幷州。

    飯籃向曉迎殘月,歌板臨風唱晚秋。

    與生俱來人中首,唯吾與天同齊壽。

    兩腳踏翻塵世路,一肩擔盡古今愁。”

    殿中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徹底的安靜了下來,李絢的聲音雖輕,但卻清晰的傳進了所有人的耳朵當中。

    不少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一絲嫌棄,這首詩實在做的太庸俗。

    但這一絲嫌棄瞬間就消失無蹤,羣臣的臉上轉眼就堆滿了讚賞,因爲此刻皇帝的眼中,就滿是讚賞。

    “賦性生來本野流,手提竹杖過幷州。飯籃向曉迎殘月,歌板臨風唱晚秋。”

    李治輕輕的念着這兩句詩,恍惚中他看到了年輕的自己,從幷州,受詔前方長安的場景,曉風殘月,歌板晚秋。

    “與生俱來人中首,唯吾與天同齊壽。兩腳踏翻塵世路,一肩擔盡古今愁。”李治忍不住的念了出來,隨即有些好笑的搖頭。

    這“與生俱來人中首”,天下間只有他一人,“與天同齊壽”,李治也想。

    “兩腳踏翻塵世路,一肩擔盡古今愁”,這便是皇帝,也只有皇帝。

    李治擡頭,看向李絢,說道:“不錯,這一首詩,足夠朕安眠一年了。”

    “陛下身體康健,臣從邏些找到了不少珍奇藥草,陛下可令有司斟酌使用,必定千秋萬年,壽與天齊。”李絢沉沉躬身。

    殿中羣臣這個時候同時站了起來,躬身讚道:“陛下千秋萬年,壽與天齊。”

    “哈哈哈哈……”

    ……

    酒宴散去,不知不覺中,天色已黑。

    從兩儀殿出來,李絢就被勃倫贊刃給纏上了。

    “大帥,你不能不管,末將可是跟你一起廝殺拼命出來的,末將對安西四鎮人生地不熟,還請大帥多加指點。”勃倫贊刃沉沉的對着李絢躬身,滿臉的擔憂。

    勃倫贊刃被任爲安西都護府副都護,一開始的時候,他還無比的開心,但是沒有多久,他就徹底的反應了過來。

    他雖然能帶着一萬軍前赴安西,但是若是不能迅速的站穩腳跟,那麼他這一萬軍很有可能會被人直接肢解切割。

    哪怕這些人是他從老家帶出來的同族也是一樣,絕對會有人因爲利益而背叛他。

    所以他迫切的需要一個能夠在當地站穩腳跟,並且保住自己利益的方法。

    可他如今在長安,更是人生地不熟,如今唯一能夠找的上的助力只有李絢。

    李絢不僅是邏些道大總管,還是當朝嗣王,右衛大將軍,太子賓客,皇帝親信,宰相孫婿,這種事情不找他找誰。

    李絢有些苦笑的看着勃倫贊刃,說道:“國公,絢其實也未曾去過安西,如今的安西都護府都護好像是杜懷保。”

    “不是杜懷保,是王方翼。”史暕跟在一旁,接口說道:“前年絳國公徵突厥,爲了防止西突厥動亂,所以奏請陛下,調庭州刺史王方翼爲副將,檢校安西都護。”

    李絢頓時沉默了下來,其他衆將也都同時沉默了下來。

    勃倫贊刃頓時察覺到了氣氛的不對勁,一時間滿臉驚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李絢輕嘆一聲,說道:“國公直接前往上任便可,若是有人找國公的麻煩,報本王的名字便可,不過國公上任安西副都護之後,記得多與喀州多聯絡,陛下可是有命,要我等溝通西域的。”

    “喏!”勃倫贊刃驚訝的拱手,讓沒有想到李絢的名字在西域竟然也這麼好用。

    四周的衆將並沒有解釋什麼,因爲他們都清楚,王方翼這個安西都護是做不久的。

    大唐無數軍將,王方翼實際上也數的上,甚至只要給他足夠的施展空間,他的才華未必輸給裴行儉,但可惜,他是王皇後的親堂兄。

    王方翼之所以這些年依舊能夠在大唐軍政上層穩穩站立,原因就在於他的祖母是高祖皇帝的親妹妹同安大長公主。

    王方翼和皇帝也是三代之內的表親。

    正是因爲如此,王方翼在王皇後被廢,太原王氏沉寂多年的時候,依舊能從肅州刺史,做到庭州刺史,如今又做到了安西都護的位置,可誰都又清楚,他這個位置是做不久的。

    皇帝如今調勃倫贊刃前往安西,恐怕就是有着調整之意,至於其他……

    李絢搖搖頭,邁步向前走去。

    衆將思索之間,也都跟了上去。

    後方,武承嗣緩步而行,目光落在李絢身上,心中不由得輕嘆一聲,南昌王……不,彭王已經成了成了氣候。

    隨即,武承嗣又忍不住的搖搖頭,想起之前李絢在兩儀殿寫的那首詩,他忍不住的感到有些好笑。

    能夠將拍馬諂媚說的那麼清醒脫俗,整個大唐也沒有幾個人能比得上南昌王的。

    與生俱來人中首,唯吾與天同齊壽。

    兩腳踏翻塵世路,一肩擔盡古今愁。

    武承嗣忍不住的再度冷哼一聲,皇帝是人中首不假,但壽與天齊就是一種誇張了。

    更別說,還有一肩擔盡古今愁,你把當朝宰輔,尚書,無數朝臣都放到哪裏去了。

    只有“兩腳踏翻塵世路”,或許還沾點邊,皇帝的確掌握着整個大唐所有人的生死殺……

    “周國公。”一個聲音突然在身側響起,武承嗣頓時回神,轉身看去,然後趕緊拱手:“見過韓王!”

    韓王李元嘉點頭道:“宗正寺明日要爲彭王戴冠,還請周國公一併前來見禮。”

    武承嗣眉頭一挑,隨即拱手道:“承嗣明日必定前往。”

    “麻煩了。”韓王李元嘉說完,然後邁步向前走去,身後一衆宗室相繼跟隨。

    武承嗣心中凜然,彭王從來就不是一個人,他的身邊,還有大唐無數的宗室。

    莫名的,武承嗣想到了自己身上。

    他雖然升任了禮部尚書,但卻感覺自己掌握的實權,遠遠比不上自己做祕書監,還有汾州刺史時。

    禮部尚書,除了能夠在朝廷大策上說上幾句話,至於其他職權範圍內的權利,就少的可憐。

    可偏偏武承嗣在朝廷大策上並沒有多少能讓皇帝感到眼前一亮的東西。

    甚至就連武后都對他有些失望。

    他還比不上南昌王。

    不,是彭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