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861章高風亮潔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鵝城知縣字數:2119更新時間:24/06/28 17:06:29
    與趙發民見完面後,侯貴仁向石雲濤作了彙報,認爲趙發民舉報的情況可能存在,但是深層次的原因,趙發民卻不想講,老是想讓省紀委調查省國土廳。

    石雲濤想了想說:“先調查一下礦產的情況,趙發民一個農民是如何得到那麼大的鉬礦的?這個事情先查清楚。”

    侯貴仁聽了石雲濤的話,馬上去調查鉬礦的情況了,趙發民本來是舉報的,結果卻是先被調查了。

    這一調查不要緊,發現趙發民在得到這個鉬礦的時候簡直是空手套白狼,花了不到一個億,竟然得到了一個價值百億的大礦!

    一發現這個情況,侯貴仁吃驚了,便聯繫趙發民,問他當時礦產交易的情況,趙發民便說他受讓這處鉬礦的時候是合法的,崔燕是非法的,這都是省國土廳在搞的鬼。

    侯貴仁問過趙發民這一次事之後,趙發民突然間不再舉報了,而是打起了官司,將崔燕告上了法院,走法律途徑了。

    侯貴仁再聯繫趙發民,趙發民不接電話了。

    侯貴仁很是奇怪,同時也感覺趙發民受讓礦產的時候,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石雲濤來不及去顧及趙發民舉報的事,此時經過研究,決定將夏江華給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夏江華現在正待在省政府辦公廳賦閒,被免職之後,就沒安排什麼工作,他也不好從事什麼工作,原來是市長,現在給免了,怎麼好再去幹服務性的工作。

    夏江華現在就想着被免職之後,給個處分,讓他平安無事就好。

    夏江華也是有背景的人,其岳父是江省前省委副書記,他原來在北都市一個區當區長,後來調到中州市當了副市長。

    從副市長一直幹起,八年時間當了市長,雖然不是最年輕的市長,但是也是比較年輕的了。

    如果這次不受楊華牽連,市委書記肯定能當上的。

    作爲一個有背景的人,夏江華原不必向楊華行賄,可是爲了儘快當上市長,他便孤注一擲,用了手段。

    行賄的資金來源於其妹妹,但是他在中州市工作這幾年,與一個老闆關係比較密切,他爲這個老闆做了不少事,而這位老闆便把好處給了他妹妹。

    所以他也是存在問題的,只是比較隱蔽,但再隱蔽,只要想查,那也是查的出來的。

    省紀委查到這個情況以後,就把夏江華給留置了。

    夏江華的岳父在得知夏江華向楊華行了賄,差點沒氣半死,他沒想到夏江華會幹出這麼愚蠢的事。

    夏江華的岳父人品很好,他覺得夏江華以後一定會發展很好,但沒想到夏江華會把持不住自己,做出了違法違紀的事。

    等到夏江華被留置後,這位前省委副書記直接給向羣寫了信,要求省委嚴肅處理夏江華,不要看任何人的情面。

    向羣就把信轉給了省紀委,陳平做了批示後,交給了石雲濤。

    夏江華的老岳父可謂是高風亮潔,這樣的老幹部真是不多,比如劉波家的老爺子,那是護犢子厲害,但是也沒卵用。

    石雲濤就把夏江華老岳父的那封信念給夏江華聽,夏江華聽的淚流滿面,他實在是辜負了老岳父的期望了。

    如果他一直聽他老岳父的,不可能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然而在此之前,他一直覺得他老岳父太迂腐了,人不爲己,天誅地滅,高風亮潔有屁用啊。

    這就是腐蝕人的那一套理論給害的,而這種理論之所以流行,不就是陰謀的一部分嗎?弄的你相互爭權奪利,這就是削弱你了。

    查處了一個腐敗官員,如果能起到警示作用那肯定是很好的,然而讓人感到吃驚的是,有人並不以爲然,並不能從中吸取教訓,反而就像沒看到一般。

    爲什麼會這樣?不是他們失去了畏懼之心,其實他們心裏也害怕,但是那種自私自利的心理已經從理論上被別人給重塑了。

    在這種自私自利理論的支配下,有的官員會下意識地去撈取好處,免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

    理論支配權是一種很重要的權力,如果理論支配權不掌握在自己手裏,那就會被別人佔領。

    如果在一個基本倫理都不講的國度,什麼事情都是幹的出來的,什麼禮義廉恥,都是不配存在的,所以被人扶起來的老太太會訛人,因爲在她眼裏也只有利益,沒有道理。

    一個只在乎所謂小民尊嚴,而毫無家國情懷的地方,那就是一個自私自利最嚴重的地方,沒了公心,全是私心,不知這小民尊嚴從哪裏來。

    夏江華被查處之後,緊接着,北都區一名區委書記也被查了。

    此人向楊華行賄五十萬元,從區長提拔爲了區委書記。

    這事也很奇怪,既然已經當上了區長,下一步接書記不是自然而然的嗎?然而這位區委書記大人,非要向楊華行賄。

    真是官迷心竅啊。

    結果因爲行賄暴露出來,連帶着他整個人都被查了。

    後來一問,這位區委書記就說,他當時擔任了區長三年,正好區委書記要調走,在這個節骨眼上,如果接不上區委書記,區長三年就白乾了,下一次就沒機會當上區委書記了。

    就是說,如果不找楊華,就有可能過了這個村就沒那個店了,而找楊華,花五十萬,就能保證當上區委書記。

    這位區委書記很善於抓住機會,但正因爲他善於抓住機會,導致他出了事。

    把五十萬一送給楊華,楊華一方面可以幫他疏通市裏的關係,另一方面當市委把人選報到省委組織部的時候,楊華就可以一路綠燈,讓擬用人選不會發生任何的意外。

    想一想,當個官真不容易,明明板上釘釘的事,如果有一關沒有擺平,說不定事情就黃了,這位區委書記顯然是這樣想的,他就怕事情到了省委組織部會有變數,因而提前花錢給楊華,確保事情萬無一失。

    至此,因爲受到楊華牽扯,已經留置了兩名幹部,剩餘幹部也在陸續處理中,而這名區委書記在被查處最後,舉報了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