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470章刑事拘留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鵝城知縣字數:2084更新時間:24/06/28 17:06:29
當劉忠來到他家的時候,徐豪意識到不好了。
“劉局,我現在可以出去了嗎?”徐豪一見到劉忠就問。
劉忠看了他一眼說:“徐總,這是市局的拘留證,請跟我走!”
徐豪給嚇一跳問:“憑什麼拘留我?”
劉忠冷聲道:“憑什麼拘留你,不知道嗎?”
徐豪道:“我又沒有違法犯罪,爲什麼拘留我?”
劉忠看向徐豪道:“我們在春陽食品廠下面挖出一具男屍,徐總,這事還用我展開來說嗎?”
徐豪叫道:“與我沒有任何關係,你們不能拘留我!”
劉忠回了一句:“徐總,需要我們強制將你帶走嗎?”
看了看劉忠,徐豪只得跟着公安人員走了。
徐豪被正式刑事拘留!
當徐豪被拘留的消息傳出之後,整個北曲市沸騰了。
不說徐豪的大名所有人都知道,反正好多小市民都知道北曲市有一個黑道大哥豪哥,更不用說道上的那些人了。
此前市局所抓的那些黑惡分子,其實或多或少都與徐豪有一定關係,要麼與徐豪搞過合作,要麼曾經是徐豪的小弟。
只是後來徐豪真心想洗白,便退出江湖,讓手下的小弟放飛,也不再與其他黑惡分子有什麼交往,徐豪所要做的只需與政府人員處好關係,便能維持住他在北曲市的地位。
雖然徐豪不再混黑道了,但是有錢有勢還有關係,那些黑惡分子哪個敢不給他面子?
徐豪就有點像遠古大哥一樣,成爲年輕一代小混混心目中的偶像,但一般人根本見不到他了。
如今聽說遠古大哥突然出事,那真是震驚了不少人。
徐豪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史樹民知道後,很是沮喪,且不知所措,因爲徐豪畢竟是他的妹夫。
史樹民在律師的建議下,到京城找大律師過來給徐豪辯護,另外在北曲市再想辦法運作關係,看能不能把這事給擺平。
與此同時,祁偉中、高洋還有曹金榮,他們幾個人得知徐豪出事後,也挺悵然的。
還有那些與徐豪打過交道的政府人員,此時也在關注着這個事。
徐豪被拘留後一言不發,表示他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爲,劉忠親自審問他,他都不愛搭理。
無奈陳保親自來到審訊室,與徐豪見面。
“徐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沒想到十幾年前你犯下的事,還有重見天日的那一天。”
陳保坐在徐豪面前說。
徐豪桀驁不馴地回道:“陳局,我犯下什麼事了?你們有證據嗎?”
陳保道:“屍體就是證據。”
徐豪道:“屍體算什麼證據?你們看見我殺人了?”
陳保道:“還記得之前我找你的時候嗎?我當時並沒有講失蹤人被殺了,你卻主動講你不是殺人犯,你這叫此地無銀三百兩知道嗎?”
聽到這話,徐豪心裏一悸,沒想到他當初就說漏嘴了。
但他心裏一橫說道:“你當時找我不就是想說失蹤人被殺的事嗎?我辯白一下怎麼了?你們不能冤枉我,我是一名企業家,也爲政府做了不少事,你們不能把髒水往我身上潑。”
陳保道:“你找人作了僞證,如果事情與你無關,你爲什麼讓人作僞證?”
徐豪道:“我沒有作僞證,我當時就不在現場,失蹤案與我沒有任何關係。”
“我給你們看看他們的證詞,他們都說,你當初找到他們,讓他們作了僞證,現在你還有什麼可說的?”陳保說了證人的證詞。
徐豪道:“十幾年前他們幫我作證,現在居然說是作僞證,這真是沒天理了,說我讓他們作僞證,有證據嗎?我什麼時候說過這話,他們當時錄音了?”
看到徐豪想耍無賴,陳保說:“徐豪,你不要狡辯,所有的證據我們都會找,而且屍體本身會說話的,你不要覺得事情做的天衣無縫就找不到證據,這個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了,只要你能如實交代問題,便可以從輕處理,但如果你不如實交代問題,將來判你死刑那也是有可能的!”
聽到死刑兩個字,徐豪心裏禁不住一跳,但他還是說道:“陳局,我沒有犯罪,你們現在抓我是錯誤的,你們沒有證據,檢察院也不會批捕我,你們遲早會把我放出去。”
陳保反問:“是嗎?”
徐豪道:“我們拭目以待。”
徐豪很囂張,底氣很足,因爲現在的證據的確不利於警方,當初那名作證的村民說他見到三個人,而另外兩個人是誰,現在還不知道,如果能知道另外兩個人是誰,那就好辦了。
可是此時怎麼才能知道那兩個人是誰?
只有徐豪本人知道了。
回去之後,陳保召開會議研究,讓法醫儘快搞好dNA鑑定,進行物證搜索,查找蛛絲馬跡,尋找證據。
徐豪進去後,石雲濤很關心這個案子,得知案子進展不順利,石雲濤說了一句:“你們可以再查一查徐豪的其它違法犯罪線索嘛。”
陳保道:“之前也查了,沒什麼頭緒。”
石雲濤道:“要走羣衆路線,如今徐豪進去了,有些人就敢說出來一些事情了,你們可以對外發布公告,徵集有關徐豪的犯罪線索,不僅僅要查徐豪殺人的事,也要查他涉黑涉惡的事,要全面調查他才行。”
一語驚醒夢中人,陳保馬上明白了石雲濤的意思,於是乎,市公安局便對外公佈徵集徐豪違法犯罪線索徵集的通告,全面徹查徐豪的違法犯罪行爲。
而這一切,徐豪在裏面並不知道。
徐豪一直不交代任何問題,並且等着下一步檢察院不批捕他,到時公安機關不得不放了他。
而與此同時,史樹民也開始發力,請來了京城的大律師,過來要會見徐豪。
根據法律規定,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因此律師提出要求後,公安局還不能不給律師會見。
而與律師會見後,犯罪嫌疑人往往就會堅定不交代問題的信念,這對公安機關的辦案提出嚴峻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