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

類別:武俠仙俠 作者:那就微笑吧字數:3465更新時間:24/06/28 16:56:46
    沉默在大堂蔓延。

    金鴻虎視眈眈地看着。

    那種壓抑到極點的氣氛,一般人興許還真承受不住。

    然而陳雲卻一點都沒有壓力,不斷琢磨演技方面的事情。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

    金鴻似乎了耐心,他有些不耐煩開口道:“你想好沒有?”

    陳雲看看拖的時間也差不多了,深吸了一口氣道:“毋寧死,陳某亦不不入贅金府爲婿!”

    “好!好好好!”金鴻氣極反笑,站起身怒髮衝冠道:“既然你自尋死路,那我便送你上路!”

    說着,他怒氣衝衝朝外大喊道:“來人!”

    話音剛落,門外闖進來三名虎背猿腰的家丁。

    金鴻也不和家丁多廢話,直接伸手指着陳雲,“將這小賊綁了!”

    三名家丁上前便按住陳雲,直接來了五花大綁。

    陳雲這回連掙扎都沒掙扎,任由家丁們綁好。

    金鴻厲聲道:“我最後問一遍,你當真不怕死?”

    “死,我當然怕。”陳雲望向金鴻,毅然道:“金相國言我毀巧姑娘之清白,唯有以死才能謝罪,雲雖非大德之人,亦知女子清白如完璧,今日我陳雲若身死能換回巧姑娘清白,我願被相國殛於堂!”

    眼看陳雲被綁住,金鴻反倒顯得不着急了。

    他踮着步子來到陳雲身前,眯起眼皮子望過去,“你寧可身死亦不願入贅,是因爲實在忍受不了入贅之恥嗎?”

    贅婿簡單來說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僅要定居於妻子家,以妻子父母爲親父母,兒女要隨妻姓,後代還必須承嗣母方宗祧。

    而在古代,贅婿不僅是恥辱的身份象徵。

    甚至還是“奴婢”“罪犯”的象徵,飽受欺凌與歧視。

    例如《後漢書.嚴助傳》記載:“淮南俗,賣子與人作奴婢,名爲贅子,三年不能贖,遂爲奴婢。”

    所謂贅子,就是贅婿的意思。

    如果家人三年沒有來贖,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由於贅婿一般出身貧賤,因此大戶人家不會將嫡女嫁給他們,往往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

    因此可以說,贅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會作爲姑爺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學《詩經·葛藟》曾提到過贅婿的卑微地位:“終遠兄弟,謂他人父,亦莫我顧……謂他人母,亦莫我有……謂他人昆,亦莫我聞。”

    故而,入贅爲恥。

    “非也。”陳雲搖頭,“金相國願把家中唯一千金許配,在下並不覺得入贅金府爲恥辱。”

    金鴻驚奇道:“那你爲何不願意入贅我金家?我金家有萬貫家財,以後還能助伱平步青雲,我實在想不到你拒絕入贅我金府的道理,若是尋常人,恐打破頭顱爭先恐後想要入贅呢。”

    陳雲並沒直接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反問道:“金相國,我一直有一個問題想不明白,你見多識廣,能替我琢磨琢磨嗎?”

    金鴻點頭道:“什麼問題?你道來。”

    陳雲認真異常看向對方,“你說人死後會去哪?”

    金鴻一怔,笑道:“人死如燈滅,我如何知去哪?”

    他爲鍾離權所化,怎麼可能不知道人死後去哪?

    只是這些話不能說出來,否則會被看出端倪。

    嗯,鍾離權到現在都認爲他演技很好,一點破綻都沒有露出來。

    雖然鍾離權自信演技沒問題,但他總覺得哪裏不對勁,就好像陳雲的態度有點太自若了。

    陳雲點頭贊同,“是啊,人死如燈滅,那要萬貫家財有何用?難道生能帶來,死能帶去?”

    聞言,金鴻眼中閃過莫名光彩。

    門口扮演家丁的王老志、蔡如金與王仔昔亦是如此。

    陳雲繼續說下去,“饒你生前貴爲帝王,死後亦不過一捧墳,所以,我想問金相國,錢有何用?權有何用?”

    “人死後,權財自然無用。”金鴻贊同了一句,隨即便反駁了起來,“然,人生短短數十年,若是無權,要爲螻蟻,如若無財,飽受苦難,莫非你就不想此生過得錦衣玉食、揮斥方遒?難道你不想建功立業名垂竹帛受後世敬仰?人雖死,精神可長存。”

    陳雲輕輕搖了搖頭,“建功立業乃爲一國也,我心志向,普天之下,萬物蒼生,一切自然,故而陳雲,一心向道,但求長生,雨潤世間。”

    此言一出,震驚滿堂!

    萬物蒼生,一切自然?

    這番言論就如同老子所言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般,令人振聾發聵!

    何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這句話的大概意思是:人們依據於大地而生活勞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據於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萬物;自然氣候,天象變化遵從宇宙間的“大道”運行;大“道”則依據自然之性,順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尋常人建功立業,乃至帝王治國,不過教化一國臣民。

    而陳雲這番話卻表示出他之理想,乃提挈天地,把握陰陽,讓世間一切自然發展。

    此乃道家心懷大愛啊!

    道家倡導“大愛不愛”,也就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爲芻狗”。

    天地是無所謂仁慈的,它沒有仁愛,對待萬事萬物就像對待芻狗一樣,任憑萬物自生自滅。

    道常無爲,而無不爲。

    金鴻看向陳雲的眼神徹底變了。

    他終於知道眼前端坐着的少年郎,到底心懷何等向道志向。

    門口扮演家丁的王老志、蔡如金與王仔昔,俱是不敢置信望着陳雲。

    不止是他們,躲避在門口“看戲”的何仙姑與鄭文叔亦是如此。

    衆人全都被陳雲這番話弄得訝然不已。

    此等志向,可不是隨便誰都能夠說得出來!

    只是這種對道的領悟,不像是一個少年郎能有。

    化作金鴻的鍾離權甚至有些懷疑,這些話是不是有人提前教導好。

    他目光第一時間朝屋外候着的何仙姑、鄭文叔望去,又掃了掃門口的王老志臉頰。

    如果有人提前教陳雲,那也只可能是這三人。

    因爲蔡如金與王仔昔雖然修爲不弱,但對道感悟卻達不到這個層次。

    誰知當鍾離權望去之後,這三人目光之中都流露出意外、詫異之色。

    很顯然,何仙姑、鄭文叔與王老志聽到陳雲如此恢弘志向也很訝然。

    那麼,這番言論,基本可以宣告無人教導了。

    只是鍾離權還是多疑。

    認爲一十六七歲少年郎不可能悟出此等道理。

    他決定來一個狠的,看看真實情況到底如何。

    想到這,金鴻突然露出冷笑,“你之意思,無論如何都不會娶小女?”

    陳雲道:“是。”

    聞言,金鴻鬚髮皆張道:“你這小賊擅闖小女閨房,玷污其清白,又不肯負責任,當真認爲我金家好欺?好!今日我就將你殛於堂中,以你殷殷紫血,洗刷小女清白之恥辱!”

    言罷,他從腰間抽出腰刀,直指陳雲的頸項,“小賊,我再問你一遍,小女你娶是不娶?”

    陳雲毅然決然道:“若不能一心向道證得長生,陳某願殉身不恤!”

    “那你就去死吧!”

    金鴻猛然將刀尖狠狠刺向了陳雲的心窩!

    到這裏,陳雲依舊認爲對方是在演戲,沒有絲毫的擔心。

    他覺得,對方不會真的殺死自己。

    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事情是,金鴻竟然沒任何留手!

    噗嗤!

    刀尖擊穿皮肉,一下子刺進肋骨內部。

    一股劇烈的疼痛從心臟位置傳來,陳雲不敢置信地低頭望着被腰刀刺穿正血流不止的胸膛,臉色刷地一下子白了。

    難……難道我猜錯了?

    對方並非傳道觀高人所化?

    他真的無法相信,對方會將刀刺入自己心臟。

    此刻的金鴻面目猙獰,衣袖更是被陳雲胸膛噴涌出的鮮血染得殷紅。

    他幾乎癲狂地再問道:“小賊,你後悔否?”

    感受到生命力在流逝。

    陳雲疼痛的渾身抽搐,意識也變得有些模糊。

    今日的抉擇,後悔嗎?

    說實話,陳雲比任何人都怕死。

    而且察覺到先前所有猜測都是錯誤的。

    照理說,自己應該後悔的腸子都青了。

    可不知道爲什麼,當真的站在生死大恐怖之間,陳雲心一下子平靜了。

    人生短短數十年。

    若是不能得道成仙證得永恆,早死晚死都是死。

    如果入贅金府苟且偷生,斷了得道成仙機緣,那活着還有什麼意義?

    歐美著名女詩人艾米莉.狄金森在《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裏寫道: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見過太陽。

    是啊。

    如果我不曾知道這世上有成仙得道,也許我可以甘願平凡一生。

    但是……

    我見過光明!

    意識愈發模糊的陳雲,猛然擡起頭悽然一笑,口齒不清地念着《三國演義》第七十六回關雲長死前所言,道:“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毀其節,身雖隕,我志不可改!”

    說完,陳雲眼前一黑,徹底失去了任何意識。

    只是這樣的情形並未持續太久。

    下一刻,他的耳邊響起一陣大笑聲。

    “哈哈!”

    “好!好一個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好一個竹可焚而不可毀其節!好一個身雖隕,我志不可改!”

    “陳師弟還不速速醒來?”

    伴隨着大笑聲,陳雲只覺眼前一陣流光溢彩。

    緊接着,他便看到自己安然無恙站在晴天之下,雕樑畫棟全都不見了,取而代之是一片荒郊。

    嗯?

    我不是死了嗎?

    陳雲一陣疑惑,定睛一看,眼前赫然站立着何仙姑、鄭文叔、王老志、蔡如金與王仔昔;以及一位頭梳髽髻,髯長過腹,手執扇子,袒胸露乳,一副豪爽大氣模樣的中年男子。

    看其形象,此人正是鍾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