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神
類別:
科幻靈異
作者:
一夜二夜字數:3058更新時間:24/06/28 15:48:55
神是有位格的,這是以每一位神的權柄和司職決定的。
簡單來說司職的範圍越廣,權柄越大,實力也就越強。
在這個宇宙之中,被認爲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神賦予的,從這個宇宙誕生之初,之中的一切都被賦予了不同的意義,並且這種意義逐漸的化爲了具體的事物。
這就是自然誕生的神明。
其中應用最爲廣泛的,或者說是最常見的十二種現象,全都具現出來了一個符合自身氣質的神明。
也就是十二主神。
這些神明代表了這個宇宙運行的法則,以及其中所蘊含的宇宙奧義。
他們既代表着曾經的宇宙,也代表着正在進行着的宇宙。
同樣的。
未來也依舊是他們。
嚴格來說,只要宇宙不爆炸導致毀滅,這十二主神就不死不滅,永遠存在。
當然,雖然說是這麼說。
但因爲自身屬性的關係,並不是說這十二主神都是同樣的強大,他們之間還是有強弱之分的。
並且這個強弱,還會隨着時間的推移發生改變。
對了,順便說一句。
時間同樣也是十二主神之一。
這是十二主神中最特殊的存在。
雖然他也有具體的形象,但卻從未有過任何一個人見過這位時間大神的真身。
即便是同爲十二主神,司職空間的那位跟他的關係最好,也從未見過真正的時間大神到底長什麼樣。
或許是因爲他認爲只有這樣,才符合他作爲時間這一特殊屬性所賦予的意義吧。
至於聰身心,也就是布瑪這一等級的神明,嚴格來說,他們並不能算是真正的神。
他們只能在這些主神麾下行事,依照的是主神的意志,而他們自身並沒有權柄,所擁有的力量,都來自於主神本身。
或許是因爲主神越強大,管轄的範圍越大,工作量也就越大。
而主神畢竟是只有一個人,他就像是一臺超級主機的核心,不能事無巨細的全都處理掉。
作爲一個內核大腦,他要做的事情就是將所有的工作分配下去,包括相應需要的權柄和力量分配給吩咐到的從神或者神僕。
嚴格來說這二者並無明顯區別。
從神實際↑就是從神僕升上去的。
他們之間的關係就相當於是內核控系統中大小核心的關係。
大核(從神)心負責處理復雜事物,而小核(神僕)心則是負責處理簡單事物。
這也就是一開始,派去李義那的只是一名神僕。
而現在因爲接連的重視,主神蓋亞派來的上升爲了從神布瑪。
可即便是如此,分配到他身上的權柄和力量都不會太多。
一般情況下,類似觀察者這一類的任務,分配到的權柄力量,大致相當於被觀察者這個世界中最強大的神明稍微要強上一線。
可別小看這僅此一線。
在神明之中,這一線之差就足以決定很多事情了。
簡單來說,強上一線的足以秒殺弱那麼一點點的。
神明之間的距離可不像人類。
看似一線之差,可要用數字衡量的話,那必然就是天文數字。
這也就是爲什麼修普諾斯一上來就感覺到布瑪身上那一股強大的力量原因所在了。
當然,作爲人類世界之中同樣數的上號的強大神明。
儘管從權柄到實力,都被這位來自主神的代理人全方位碾壓。
可修普諾斯依舊有自己的方法算計這個自大到沒邊的“神之代理人”。
別忘了,這裏可是夢境。
而他是誰?
睡神!
夢境就是他最強大的主場。
作爲一個自尊心極強的神,又怎能容忍一個外來者在他的地盤指指點點外加搞破壞的?
所以,別看修普諾斯表面恭恭敬敬的樣子,實則他早就已經把這個只是被賦予了權柄而趾高氣揚的人看作死人一個了。
在聽完了對方的”教誨“之後,修普諾斯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笑容,依舊是一副”諂媚“的樣子。
”您說得對,這些我都會抓緊去辦的,上神的吩咐我也會立刻去辦妥,那麼上神接下來還有什麼打算?“
布瑪瞥了他一眼,眼中充滿了蔑視和不屑。
心說果然是鄉下小地方,沒見過他們這種大人物,只要稍微散發一點主上的威壓,就能將他治得服服帖帖的,絲毫都不敢反抗還不算,簡直就是當作祖宗來伺候了。
布瑪也沒有想太多。
他很滿意。
畢竟從來都是他服侍人的,難得有這種被人服侍得經歷,自然是要好好得享受一番。
這也就是爲什麼古代的許多欽差到了地方之後,都不想走了的緣故。
有被人伺候還能拿好處的地方,誰想回去伺候人還得花錢?
權力(權柄)可真是個好東西!
布瑪不由得爲自己在心中暗暗得點了個贊。
聲音從鼻子裏吐了出來,一副傲氣四射的樣子。
“嗯,那好吧,我就姑且先找個地方休息,你在前面帶路吧!”
“欸,那就請往這邊走。”
說着,修普諾斯連忙上前一步、兩步、三步。
就在他按照對方的吩咐,越過布瑪走到他前面去的那一瞬間。
那張原本和善的笑臉,突然一變。
頓時,異變陡生!
還是那張笑臉,可跟剛纔的笑容比起來,修普諾斯的臉一下子變得陰森了起來。
那是冷笑!
或者說,殺人的微笑!
就在剛剛,修普諾斯利用自己在夢境空間中的最高權柄,設定了一條只在短時間內,並只對自己生效的規則。
這是他身爲領域主宰的權柄。
只要在夢境之中,只要他還在,那麼這條權柄就是有效的。
並且,無人能夠反抗。
就算對方的實際權柄和實力都要強於他。
而這條臨時的規則生效的時間,也只有區區的一秒鐘不到的時間。
但,那已經足夠了。
對於一個神明來說,一秒鐘時間,已經足夠做任何事情了。
甚至對於神明來說,一秒鐘,很有可能是一個普通人的一生。
當然一個神明面對另一個神明,一秒鐘就還只是一秒鐘。
甚至更短。
因爲畢竟是非人,超凡力量已經大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地步。
更多的時候,時間在這些神明眼中已經沒有了概念,或許只有時間大神下場時,他們才會感覺到時間的流逝。
而一旦感覺到時間的流逝,這位被偷襲的從神就會產生警惕,並開始應對偷襲。
可惜的是,時間大神並不站在他這一邊。
或者說,以時間大神的位格,顯然還看不上這種小角色之間的戰鬥。
嗯,好像也不對。
這不是戰鬥,而是單方面的屠殺。
就在修普諾斯臨時制定了規則,並在下一個呼吸還不到的時間內完成了構成這條規則的條件:
當我越過一個人的時候,我將超過他(臨時生效,時間一秒鐘)。
就是這條看上去好像是在說廢話的規則,類似於問空調師父你是在做什麼的規則。
布瑪突然就感覺到了呼吸不順暢。
在0.5秒鐘的時間想通其中關節並產生警惕之前,他就已經無法再次感覺到呼吸了。
就在他因爲那條簡單的跟廢話文學差不多的規則而中招之後,修普諾斯早已經將幾乎所有能夠一口氣釋放出來的招數能力,統統的,跟不要錢似的放到了布瑪身上。
其中有詛咒、催眠、暗示、混亂、心靈震撼、心靈控制、心靈打擊......
修普諾斯明白自己只有這一次機會。
一次以弱勝強的機會。
而這個機會則是他幾乎消耗了所有的神力換來的一秒鐘。
在這一秒鐘之內,眼前這個比他權柄更高,實力更強的主神代理人,就是個活靶子,他只需要將自己所有的攻擊控制技能一股腦的招呼過去就完了。
至於能不能成功,就看他是否能在這一秒鐘(其實是0.5秒,因爲在半秒鐘之後,布瑪就反應了過來,所以實際生效的技能和權柄壓制,也就只有布瑪還沒反應過來的這半秒鐘時間),能夠一下子把對方給打死!
弒神!
修普諾斯雙眼充血,幾乎要將牙根咬碎一般,狠狠的將一個又一個的技能朝着對方身上不停的傾斜。
那麼結果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