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九章 沙戎王的拳頭
類別:
歷史軍事
作者:
李破山字數:2137更新時間:24/06/28 15:11:09
只在翌日清晨,三千人的西蜀護衛,便迎着魚肚白的天時,重新往鯉州方向行軍。
讓徐牧無語的是,昨日還割肉取信,但到了現在,蘇塵已經跟個沒事人一樣,和司虎騎着馬拉扯。
“委屈盛哥兒,再作一輪開路將。”
“主公說的是甚。”陳盛笑了笑,“若有事情,交予我便是。”
望州五個馬伕,也只有陳盛,矢志不渝地想要奔赴沙場。
擡起頭,徐牧心事重重。他現在只希望,讓飛廉送去的那封信,不會出現紕漏,完整地落到常老四的手裏。
西蜀與北渝,雖然相爭廝殺,但不管是他,或是常老四,都不願整個中原,再重蹈妖后的覆轍。
“牧哥兒,走了!”
“知曉。”
收回思緒,徐牧夾着馬腹,在一衆護衛的簇擁中,往前緩奔而去。
……
長陽,謝府。
坐在偏院的石階上,郝連戰張着嘴,饒有興致地嚼着一串糖葫蘆。在他的旁邊,隨從朝圖一臉都是焦急。
“王,都好幾次了,謝昶聯合世家,並無任何的進展。”
“他聯合成功了。”
“但北渝王拒不相見,這模樣,約莫是要暫時避開老世家們。王,若不然直接拋出條件,讓那些老世家與我等合作——”
朝圖的話還沒說完,半串糖葫蘆已經砸到他的臉上。
“你是傻子麼。”郝連戰冷笑。
“莫要忘,你現在也算半個沙戎人,算半個外族。你覺着給些銀錢富貴,這些個百年千年的中原世家,便會跟着我這個外族了?你真以爲,這中原天下都是犬呢?若真如此,滄州妖后當初就成功了。”
朝圖沉默下來,不敢接話。
“老世家所謀的,並不只是富貴,而是家族延續爲上。我一個外族入主中原,你覺得他們會幫?會立即妥協?”
“沒道理的。”郝連戰語氣悶悶。
留在謝府等待消息,已經六七日的時間,正如他的犬所言,並未有任何進展。說不得,南面的那位凌師,已經開始鋪局了。
伸了個懶腰,郝連戰站了起來,準備踏出腳步。
“王,要去哪?”
“問了個清楚,中原的北渝王,今日去了忠義廟,我想去見見。”
朝圖臉色大驚,約莫猜出了什麼。
“王,北渝王不好惹……聽人講,西蜀那頭老虎,若是沒吃飽,都未必打得過他。”
“犬,你很聒噪。”郝連戰皺了皺眉,垂下手,直接在朝圖的袍子上一扒拉,便扯了一截袍角,準備用作麻面。
“知不知,我若是打傷了他,老世家們就有機會了。”
朝圖顫着身子,不敢應答。他原先是中原人,自然清楚得很,內城的槍棒小狀元,是個怎樣的人物。
偏院外,剛好謝昶跑回來,一聽說郝連戰要去動手,也嚇得滿頭冷汗。
“莫不是,他帶了幾百個護衛?”
“非也……這般的時候,只帶了一個北渝的虎威將軍。”謝昶急忙開口。
“就一人?”郝連戰舔了舔嘴巴,“你先前說,他今日去忠義廟。而且那座廟裏,是不許人進去拜祭的。”
“確是,是袁侯爺的廟子。百姓要拜祭,只能在外頭的祭鼎,忠義廟裏只有北渝王才能出入。”
“這便是了,潛進去打傷他,有何不可呢?或許在中原,你們說他很厲害。但莫要忘了,在塞北草原,我郝連戰也是獨鬥羣狼的人。”
朝圖和謝昶二人,沉默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神裏,讀出了一種擔憂。
謝昶猶豫了下,終歸咬着牙。
“大王,還請深思,此番若是不成,恐打草驚蛇。天下皆知,北渝王文武雙全,先前便有內城第一高手之稱。當年遭燕州公孫祖背刺,更是帶着八萬人,將燕州軍殺了個對穿——”
“我亦有這種壯舉。”郝連戰並未在乎,“待你有空,便去塞北草原問問,我郝連戰打仗,是怎樣的霸烈。”
謝昶抹了抹額頭的冷汗,身子已經劇顫起來,還是鼓足勇氣再勸了一句。
“我的意思,請大王深思……深思,北渝王常小棠,真不是簡單的人。”
“深思什麼。”郝連戰搖頭,“我思量事情的辦法,一直很簡單,誰擋了路,或者什麼東西擋了,直接毀了,直接打過去就是。便如先前我在草原,一直想着入主中原,但北狄王庭卻偏偏擋我了——”
郝連戰咧了咧嘴,“所以嘛,你們也看見了,我把北狄王庭,整個給打爛了。若不是顧慮那些投誠的北狄部落,我當真要將拓跋一脈的人,殺個乾淨的。”
“莫要想的太複雜,這世道便是如此,你拳頭大了硬了,一路打過去就是。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明白了這種道理,你弱人欺,你強人敬,天下間的事情,就沒有拳頭解決不了的。一拳不夠,那你便再打一拳,直到解決爲止。”
抓着那截袍角,郝連戰眯眼一笑,踏着腳步沉沉往外走去。
……
“誒少爺,我又忘了打酒!”
“常威,你狗曰地速去打酒!”
忠義廟外,常四郎只擡頭,遠遠看了一眼廟裏的金身,便痛從心來。有那麼一瞬間,他發現自個,好似是全天下最孤獨的人。
“少爺,槍槍槍!”
要去打酒的常威,急急忙忙將抱着的梨花木亮銀槍,拋了過去。
“你驢兒草的,抱着去打酒不可?”
“少爺,還要買燒肉呢!”
常四郎罵罵咧咧,接過了槍,想想又忽然不對,這附近還有不少的百姓在祭香,睜着眼睛看向他呢。
咳了兩聲,常四郎邁起腳步,帶着一身的寂寥與孤獨,邁入了廟子中。
“不許驚擾本王!”常四郎瞪着眼睛,將廟門閉上,待回過頭,原本瞪着的一雙牛眼,在見着那座金身後,驀然變得發紅。
“小陶陶誒!”
……
忠義廟外的長街,尚有不少百姓來往。
一個虎背熊腰的莊稼漢,約莫是第一次進城,穿着髒兮兮的麻袍,眸子裏的目光,不斷透出冷光。
他回過頭,看着一個帶劍的世家子,嘴角咧出笑容。只轉了身,便往前跟了過去。
一般來說,他頗喜歡重沉的武器,譬如斧頭,譬如馬刀,但現在,不過是殺傷一人,用劍的話,便當入鄉隨俗了。
莊稼漢笑了笑,冷冷垂下手,捏住了發皺的麻面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