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陳江湖的燕京之旅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放羊小星星字數:2375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第53章陳江湖的燕京之旅

    90年代,有人說燕京是華夏的好萊塢,這個比喻雖然不太準確,但從藝術人才的集中和影響來看,它又不算過分。

    在文藝工作者的心目中,燕京是任何城市都無法取代的。

    哪怕李春啵(小芳)、楊玉瑩(風含情水含笑)、毛擰(濤聲依舊)等羊城唱片新勢力紅遍大江南北,依舊無比跟燕京比。

    所以。

    陳江湖沒有任何猶豫,直接北上燕京。

    初來乍到,陳江湖的發展並不順利,不論在哪,圈子都無處不在。

    燕京影視圈有圈子,音樂行業,同樣也有圈子。

    古典樂是一個大圈子,流行樂又是一個大圈子,流行樂內部,又能分成晚會歌手、流行樂、搖滾圈幾大類。

    搖滾圈內部又能細分成好幾個圈子。

    本地的,外地的。

    已經簽約的歌手,簽約歌手內部,同樣有山頭,有港臺公司簽約的魔巖三傑,也有京城本土公司簽約的歌手圈。

    除此之外,不同的搖滾風格,又能細分成大大小小的圈子。

    有些甚至以飛不飛葉子來劃分。

    飛?

    那就朋友。

    不飛想入圈?

    先飛?

    不飛?

    哪裏來,哪裏去。

    是以,初到燕京的陳江湖,連個門路都找不到,哪怕他的技術不錯,但圈子根本進不去。

    雖然他有大哥給的二十萬,但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

    最後,陳江湖只得在舞廳找了一份現場伴奏的活。

    彈一晚上,只有50塊。

    關鍵彈得還不是什麼搖滾歌曲,而是他不太喜歡的流行歌曲。

    不過,爲了生計,他沒得選擇。

    陳江湖唯一比較奢侈的地方就是租房,他租的那套房子,一個月租金800塊。

    一間50平方左右的筒子樓。

    燃氣、暖氣入戶。

    雖然談不上多好,但在北漂一族中,絕對算是豪華出租屋。

    其實,如果不是二哥在燕京,陳江湖多半不會租這麼貴的房子,沒辦法,二哥偶爾會過來看他。

    倘若住的太差,消息肯定會傳回老家。

    到時候,北漂之路還沒開始,估計就得斷了。

    老爹那邊好說,怕的是老媽那邊。

    雖然初到燕京沒能找到機會,但是金子總會發光,過了一個多月,陳江湖換場子了。

    從最初的小場子,換到了萊曼特歌舞廳。

    萊曼特歌舞廳是燕京最好的幾大歌舞廳之一,94年開業,一開業就火爆京城。

    在那裏,陳江湖認識了不少圈內人。

    有從杭城趕赴京城的老鄉周訊,也有燕京本土的駐唱歌手沙包亮。

    陳江湖跟周訊關係更好一點,畢竟他們都是浙省人,衢州距離烏義縣又很近。

    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嘛。

    當然。

    他們只是朋友,沒有亂來什麼的,畢竟他們都有男女朋友,陳江湖的女友跟着他一塊來燕京。

    怎麼也不能辜負了人家。

    周訊的情況也差不多,她是爲愛來的燕京,她的男朋友竇彭是知名歌手竇威的堂弟。

    接着,在周訊的介紹下,陳江湖總算找到了入圈的門路。

    此後,除了駐唱之外,他也兼職接一些專輯錄製的活。

    慢慢地,憑藉技術,他在圈子內聲名鵲起。

    合作的藝人,越來越大牌。

    田振、韋瑋、竇威、崔建、孫南等人,都是他的客戶之一。

    很快。

    李傑便從江海口中得知了小弟的經歷。

    看到江湖也闖出了名頭,他心裏其實挺高興的。

    江湖這小子小時候頑皮歸頑皮,卻有一股子韌性,認準一件事,十頭牛都拉不回來。

    除了老爺子的棍棒。

    眼見江湖發展的還可以,李傑也熄了打招呼的意思。

    讓他自己去闖一闖也好。

    樂手雖然不如臺前的歌手那般風光,但江湖玩音樂的初衷,也不是爲了追求成名去的。

    因爲喜歡,才做。

    何況。

    成名之後也有利有弊。

    真成了大明星,那是一點個人隱私都沒有,天天有記者跟着,想必江湖也不會喜歡那種日子。

    這一天。

    李傑提着一瓶黃酒,帶着老婆孩子一起回了一趟陳家村。

    朝陽現在已經是一位小學生。

    五道槓!

    學習成績全年級第一。

    繼陳江海之後,陳家又多了一個‘別人家的孩子’,如今,在陳家村的孫子輩中,朝陽的名氣大的不行。

    遇到哪些不愛學習的孩子,家長們就直接把朝陽搬了出來。

    一時間,朝陽也收到了很多小學僧的怨念。

    “爺爺,奶奶,我回來啦!”

    一到老家,朝陽立刻撒丫子跑進了小院。

    聽到大孫子回來了,陳金水和王嬸全都跑了出來,看到孫子的那一刻,陳金水的臉上堆起了褶子。

    “哎呀,我的大乖孫!”

    一把抱住孫子,陳金水揉了揉他的腦瓜子。

    “這才幾天沒見,你怎麼好像又長個了?”

    “嘿嘿。”

    朝陽笑嘻嘻的說道:“是長個了,長了三公分,昨天晚上剛量的身高。”

    “三公分吶?”

    陳金水笑得合不攏嘴:“在這麼長下去,你就快比爺爺高咯。”

    “個子再高,爺爺你在我心目中都是最高大的人。”

    朝陽這小子,嘴巴甜的不行,馬屁張口就來。

    聽到這話,陳金水哈哈一笑。

    “還是我家乖孫好。”

    “阿大。”

    接着,李傑跟駱玉珠先後跟老頭子、老太太打了個招呼。

    “伱們今天怎麼回來了?”

    看到一家子人都到了,陳金水順口問了一句。

    “哈哈,沒什麼事,就是回來看看,朝陽說想你們了。”

    這話是實話。

    要不怎麼說隔代親呢,朝陽這小子跟陳金水特別親,每次回來,陳金水都樂得不行。

    要是隔個一個禮拜見不到,他就會跑進城裏看孩子。

    反正也不遠,開個車只要二十分鍾。

    是的。

    陳金水也會開車,90年剛學的,這年頭的駕駛證很好拿,考試也比較簡單。

    學會之後,李傑給他買了一輛桑塔納。

    價錢也不貴,也就13.8萬,如果把稅費之類的東西算上,落地價十六萬的樣子。

    折算成稿費的話,大概賣個六七萬冊就夠了。

    小錢。

    真的只是小錢。

    重要的是安全,摩托車那玩意,肉包鐵,不太安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