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鑽石唱片
類別:
科幻靈異
作者:
放羊小星星字數:2272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2001年12月31號。
阿美瑞卡唱片協會公佈了一組數字。
林肯公園的首張專輯《hybrid theory》以501萬8742張的年度銷量,打破了沈淼淼創下的年銷數據,成爲千禧年以後最暢銷的專輯。
此消息一出,阿美瑞卡那邊的保守派頓時舒服了。
場子,總算找回來了。
和沈淼淼相比,林肯公園好歹是阿美瑞卡土生土長的樂隊,是自己人。
不過,林肯公園的新專輯銷量雖然大爆,但論全專輯的歌曲傳唱度,並不如沈淼淼。
搖滾,固然熱血澎湃,但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搖滾。
除此之外,在阿美瑞卡唱片協會公佈的數據中,沈淼淼的第一張個人專輯,正式突破千萬。
一張專輯,拿下鑽石唱片!
如今,沈淼淼暫時還沒有拿到協會頒發的鑽石唱片認證,她缺的只是手續而已。
只要繳納一筆費用,阿美瑞卡唱片協會就會把鑽石唱片發到她的手上。
榜單一經公佈,國內這邊的媒體,當即又沸騰起來。
單張唱片賣出一千萬張是什麼概念?
雖然國內也有號稱專輯銷量破千萬的神專,但由於缺乏權威的數據統計,是否真的達到千萬,一切都是存疑的。
畢竟,國內的盜版市場很是猖獗,並且各家唱片公司的數據也不互通。
國內的唱片數據,更像是一個巨大的黑箱,除了製作公司,沒有人知道某張專輯的具體銷量。
而沈淼淼的首張英文專輯不一樣,阿美瑞卡那邊的唱片行業,體系成熟,在榜的數據,都是值得推敲的。
沈淼淼的個人首專,定價是12.99美刀一張。
1000萬X12.99,總銷售金額約等於1.3億!
美刀!
國內的媒體一推算出這個數據,各種各樣的報道頓時充斥着各大版面。
《一年半,狂賣十個億!沈淼淼征服阿美瑞卡唱片市場!》
《恐怖的吸金能力,一年!十個億!》
《沈淼淼到底賺了多少錢?》
《請教她沈五億!》
《有史以來最賺錢的歌手——沈淼淼》
錢,永遠是熱門話題。
在各大媒體的通告下,國內儼然颳起了一場‘金元’風暴。
2001年,全國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過0.41萬/人。
而沈淼淼的新專輯,一年狂賣十個億,這筆錢,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
哪怕只能拿到其中的一半,也是99.99%的人一輩子賺不到的錢。
不過,雖然沈淼淼賺錢賺得多,但眼紅的人卻沒那麼多。
人家掙得是US叨樂!
掙得是阿美瑞卡的錢,賺的是外匯。
不僅不眼紅,大部分反而很自豪。
放眼全亞洲,沈淼淼也是蠍子拉屎,獨一份的存在。
瞧瞧小日子、小棒子,聊起其他的事,一副趾高氣昂的,但一聊起沈淼淼,那態度,用諂媚來形容,也不算過分。
部分國內媒體,甚至單獨開了一個新聞版塊,專門翻譯小日子、小棒子誇沈淼淼的新聞。
你還別說。
頭幾個嚐鮮的媒體,還真嘗到了甜頭,頭幾次的報紙,一度賣到了脫銷的地步。
後來,各路媒體紛紛跟進,人一多,流量分攤開,收益遠沒有之前那般耀眼。
但那幾家先嚐螃蟹的媒體,也不吃虧。
憑藉着搬運工式的報道,直接打開了知名度,後續的銷量雖然有所下滑,但和之前相比,那儼然是天差地別。
京城。
沈淼淼的專輯銷量一出,李傑也不可避免的接到了不少電話。
其中,大部分是以恭喜爲主。
王霏也打了電話過來,電話中,她還提議下次有空一起聚聚,本來,李傑是準備答應的。
但一聽謝逼王也在,他立刻找了個藉口推了邀約。
謝大廚,他很不喜歡。
眼看李傑拒絕了聚會邀約,王霏雖然有點失望,但也就一點。
‘爾軍’老師是出了名的難約。
有人說他脾氣不好,有人說他恃才傲物,有人說他瞧不起人,但不論外界風評如何,有一點是無可置疑的。
在音樂創作領域,‘爾軍’老師的金字招牌,絕對是全亞洲最響的。
沒有之一!
沈淼淼出道至今,能夠取得今天的成就,誰也無法忽視‘爾軍’的作用。
同樣的,去年出道的女歌手孫妍梓也是一樣。
一張專輯,爾軍老師的五首歌,每一首都是橫掃各大榜單的存在。
去年,孫妍梓能夠紅透半邊天,‘爾軍’就是最關鍵的推手。
沒有‘爾軍’,孫妍梓絕不會火成那樣。
另外,王霏當初拿到的那首《因爲愛情》,也是紅遍大江南北的金曲。
一斑窺豹,爾軍老師出道至今,成功率百分之一百!
金曲率,百分之百!
如此不可思議的表現,不知道饞哭了多少唱片公司。
業內一直有消息,索尼音樂豪擲一個億,只爲請‘爾軍’老師出山。
注意!
這一個億只是簽字費而已。
其他的銷量分成,年薪,獎金,製作費用,統統另算。
這事,還真不是空穴來風。
李傑確實收到了索尼的邀約,一個億簽字費也是事實,不過,人家索尼也有要求。
一年要爲索尼旗下的簽約歌手,製作一張專輯,並且,這張專輯裏至少要有三首歌是李傑本人創作的。
量身定製的那種。
當然,索尼給出的製作費用也很大方,單單製作費用,一張專輯就是一百萬美刀。
詞曲費用,另算,分成,另算。
不過,李傑本人對此一點興趣也沒有。
別的不說,單單小日子的身份,這條路就被堵死了,別說一個億RMB,就是一個億美刀,也休想讓他出山。
即使出山捧人,他自己開公司不香嗎?
以李傑的能力,捧一個火一個,基本不是問題,但話又說回來,那樣的日子,太累。
一旦開了公司,不可避免的要和其他人打交道,勾心鬥角,那是避免不了的。
人心最易變,你把人捧紅了,約紅,人家要的就會越多。
這一點,是不可能杜絕的。
因爲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
所以,與其浪費那些心思,不如安安穩穩賺點錢,過過小日子。
整天勾心鬥角,太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