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出來了,又進去了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放羊小星星字數:2472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次日。

    李傑收到了申城那邊傳來的消息,沈棟樑又進局子了,雖然他動刀沒造成什麼傷害,反而自己被暴走了一頓。

    但動刀子,性質就變了。

    拘留十五天,拘留結束,還得遣送回戶籍地。

    沈棟樑的申城之行剛剛開始,就要迎來結尾。

    畢竟,他是有案底的人,出來之後,不僅不悔改,反而在鬧市區打架鬥毆,還動了刀子。

    擱在官方眼中,他就是那種不穩定份子。

    誰知道沈棟樑下一次,還會不會繼續動刀子?

    與其放任這顆定時炸彈在申城,不如趁早遣送回老家。

    至於,沈棟樑接不接受?

    根本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誰讓他不佔理呢?

    等他拘押結束,會有專人送他上火車。

    火車票什麼的,派出所已經給他預定好了。

    得知沈棟樑的處罰結果,李傑當即往銀行跑了一趟,方兵這事幹得漂亮,必須要好好獎勵獎勵。

    對待自己人,李傑從來不小氣,直接給方兵的賬戶裏轉了兩萬塊錢。

    這兩萬塊,其中五千是給那個小夥的額外費用,另外一萬五是給方兵的獎金。

    半個月後,沈棟樑被放了出來。

    剛出拘留所的大門,他就坐上了警車,負責辦案的警員,親自‘護送’他前往火車站。

    不僅如此,辦案民警還領着他取票,跟着他檢票,親眼看着他坐上了前往鬆和的火車。

    同行的旅客看到警員一路跟着沈棟樑,懂行的立馬遠離了幾分,即使不懂的,也會下意識地避開。

    全程,沈棟樑都是一臉陰沉的表情。

    越想越氣!

    太他媽倒黴了。

    這都是什麼事嘛?

    好不容易在申城找到了一份掙錢的工作,累是累了一點,但賺的確實不少,起碼比他在廠裏那會掙得多。

    如果勤快一點的話,到年底,他少說也能存下兩萬塊錢。

    而現在,一切都泡湯了。

    不止是存錢計劃破產,連帶着生計也沒了。

    申城,他肯定不能再去了。

    畢竟,這回他可是掛了號的,繼續留在申城,聯防隊一查暫住證,他的老底就兜不住了。

    返回鬆和的路上,沈棟樑一直在想,要不要提前開始尋找計劃?

    兩萬,他雖然沒有存到,但幾千塊,還是有的。

    如果省着點花,這些錢至少能支持半年。

    只是,錢要是全花光了,下一次做小買賣,可就沒了本錢。

    再說了,截止現在,不論是老婆孩子,還是那兩個小兔崽子,他是一點線索都沒有。

    華國那麼多,茫茫人海,他怎麼找?

    想了一整天,沈棟樑放棄了搜尋計劃,還得繼續掙錢。

    一邊掙錢,一邊慢慢打聽,等有了明確的線索,再動身也不遲。

    何況,有了錢,辦起事來也會更加順暢。

    在申城溜達了一圈,錢沒有賺多少,但沈棟樑卻深刻的瞭解到了一件事。

    時代變了。

    錢,才是第一位。

    有錢人,就是了不起,就是不一樣。

    倘若他賺了大錢,根本就沒必要自己去找,花錢請私家偵探去找便是。

    屆時,他只需要等消息就行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那幫私家偵探接觸的人三教九流的都有,他們找人的效率比他單打獨鬥高多了。

    只是,費用也是貴。

    沈棟樑也不是沒有上門瞭解過,但費用太貴,他給不起。

    找一個人,十萬。

    而且不保證,一定能找到。

    收費貴,還不包找到人,沈棟樑腦抽了,才會花那個錢,起碼他現在不會花那個冤枉錢。

    假如他有一百萬的話,花個十萬試試水,也不是不行。

    然而,他現在哪有一百萬?

    一萬塊,他都沒有。

    兩天後,沈棟樑回到了鬆和市。

    他下了火車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局裏報道。

    報道沒別的意思,只是證明他確實回來了,等他報完到,當地機關會通知申城那邊,沈棟樑已經回到了戶籍地。

    辦理手續的過程沒什麼意外,經辦民警也沒說什麼‘好好做人’之類的話。

    因爲沒必要。

    沈棟樑又不是什麼大人物,何必浪費時間。

    況且,人家經辦人也和他不熟。

    沈棟樑辦好報道手續,走出局子時,天色已經黑了。

    擡頭看了眼漆黑的夜空,沈棟樑嘆了口氣。

    鬆和市是他的家鄉,但他現在卻連個投奔的人都找不到。

    天色已晚,他得先找個住處。

    兜裏的錢不多,沈棟樑住宿的標準只有一條,越便宜越好。

    反正他對居住條件沒什麼要求。

    能住人,就行。

    雖然鬆和市沒有朋友,但好歹也生活了那麼多年,沈棟樑自然知道哪裏住店便宜。

    不一會兒,他就來到了西城的一處小巷。

    眼前的巷子很窄,而且也比較陰暗,整條巷子大概五六十米,僅有巷子中間有一盞路燈亮着。

    路燈兩側,幾家店鋪門口的霓虹燈閃爍着暗紅色的幽光。

    來到這裏,沈棟樑就像回到家裏一樣,熟門熟路的找到了一家經濟實惠的小店。

    “老闆,一個人?”

    走進小店內,門口吧檯的老闆娘習慣性的問道。

    “是住店還是?”

    “住店。”

    “小妹,要不要?”

    沈棟樑一邊掏錢,一邊問道。

    “53號,今天在嗎?”

    聽到這裏,老闆娘瞬間明白,眼前這個男人是常客了,不然的話,也不會一張口就點‘53號’。

    而後,老闆娘低頭看了眼吧臺上的排班表。

    “53號在的,不過,她現在正在上鍾,還有二十分鍾下鍾。”

    “這樣吧老闆,我先給你開房間,等53號下鍾了,我直接安排她去你房間?”

    “也行吧。”

    老闆娘道:“押金200。”

    “給。”

    很快,沈棟樑就辦好了入住手續,拿着鑰匙來到了208號房間。

    放好行禮,他便拿着毛巾、臉盆去了東邊的公共浴室,這家賓館的房間沒有獨立衛浴,只有一間公共浴室,只有淋浴的那種。

    迅速解決個人衛生,沈棟樑急吼吼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間。

    這邊,他前腳進了房間,沒過一會兒,門口就傳來了一陣敲門聲。

    “老闆,在嗎?”

    聽到柔柔的敲門聲,沈棟樑的骨頭都輕了幾兩,只見他動作迅猛的跑到門口。

    打開房門,拉人入懷,一氣呵成。

    “老闆,別那麼急嘛!”

    幾個月沒嚐到肉味的沈棟樑,哪管得了那些,如果不是心疼錢,他恨不得撕了對方的衣服。

    正到了關鍵時刻,門口忽然傳來了一陣急促地拍門聲。

    砰!

    砰!

    砰!

    “開門!”

    “臨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