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買房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放羊小星星字數:2201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申城。

    “哥,你不多留幾天?”

    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女,小腿一蕩一蕩地坐在沙發上,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大哥,她的臉上不免露出幾分不捨之色。

    雖然大哥遠在敕勒川那邊,但少女依然記得小時候,哥哥對她有多好。

    而今,他們兄妹之間可謂是聚少離多,一年到頭,也見不了幾次面,就這,還是這兩年的變化。

    幾年前,她們一家人幾年也見不上一次。

    “不了,那邊還有事。”

    李傑笑了笑,轉而道:“再說了,我前兩天不是和你說了嘛,再過幾年,等那邊的事上了正軌,我就回來了。”

    “嘁。”

    少女噘着嘴,臉上擺滿了不信。

    “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

    “要我說啊,哥,趁着知青回城的風,你就該回來了。”

    “我提醒你一句,你可是家中的獨子,嫂子也是家中的獨女,現在,媽,還有秦伯伯、秦伯母,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

    “是,是。”

    聽着少女的嘮叨,李傑呵呵一笑。

    “我都知道了,這話,你也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

    “等那邊的事,處理好了,我肯定回來。”

    幾年前,李傑定下的計劃的是留在那邊,但現在的情況,又有了幾分變化。

    去年,秦母被檢查出來患有糖尿病。

    以當下的醫療環境,糖尿病的特效藥暫時還未被引入,所以,這個病,更多要靠調養。

    如此一來,搬到敕勒川的計劃,自然流產了。

    畢竟,那邊的醫療條件,不比申城。

    秦母去不了,秦父肯定要留在申城,好好照顧老伴,他們一不去,高母也就懶得去了。

    因此,李傑和秦楠商議了一下,最終決定改變計劃,兩三年之後,他們就準備返回申城。

    另外,到了那會,家裏的孩子正好也到了上小學的年紀。

    “英華!”

    “別在那打擾你哥。”

    這時,高母從門外走進了屋子,板着臉趕走了女兒。

    小丫頭,一天天的給兒子灌迷魂湯,也不知道是跟誰學的。

    其實,站在高母的角度,她雖然想兒子,但兒子在那邊做的事,更讓她感到欣慰。

    如果兒子和兒媳婦不回來,她也不會多說什麼。

    一切都看孩子自己的想法。

    當然。

    如果兒子和兒媳婦選擇回來,她肯定是舉雙手雙腳贊同。

    等到高英華離開了屋子,高母踱步來到李傑面前,低聲道。

    “志華,你跟我老實說,那個錢是怎麼來的?”

    “你沒有幹什麼違法的事吧?”

    看着高母一臉憂心的樣子,李傑無奈道。

    “媽,你放心吧,那個錢,都是正兒八經來的。”

    “肖健,你還記得嗎?”

    一聽到這個名字,高母連連點頭,雖然這幾年肖健上門的次數少了,但逢年過節,還是會託人送東西。

    “我跟他,一起做了點生意。”

    時間進入了八十年代,肖健的事,也不用藏着掖着了,於是,李傑稍微和高母透露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媽,你也知道,我經常要去花都。”

    “花都那邊更靠南一點,開放的氛圍更濃厚。”

    “就說喇叭褲吧,這東西,最早就是花都那邊流行起來的,然後慢慢傳到了咱們這邊。”

    “我和肖健的關係,你也清楚,我找了個門路,讓他幫忙倒倒貨,從花都拿貨,然後再到咱們這邊賣。”

    “那這錢,也未免太多了?”

    “個體戶能掙那麼多錢?”

    顯然,高母的心中仍然留有疑慮,畢竟,那個賬戶裏的錢太多了,足足有五千塊。

    太嚇人了。

    半個萬元戶啊!

    高母這輩子也沒有見過那麼多錢,再說了,在他的觀念裏,個體戶也不可能掙那麼多錢。

    “媽,您老就放心吧。”

    李傑微微一笑:“那個錢,絕對乾淨。”

    “這樣吧,換一個說法,如果那錢不乾淨,我能存到銀行裏嗎?”

    “您說,是不是這個理?”

    高母再次確認道:“真的?”

    “真的!”

    看到高母這般表現,李傑心裏想着,如果您老知道真正賺了多少錢,估計沒病也會嚇出病來。

    早在開放政策出現的時候,肖健就率先響應上級號召,幹起了個體戶。

    有之前十年打下的基礎,李傑和肖健的產業,就跟吹氣球似的,越吹越大。

    並且,有李傑在背後出謀畫策,肖健賺的錢,壓根就沒有踩紅線。

    簡而言之,那些錢乾淨的不要再乾淨,哪怕有人查,也沒有任何問題。

    至於,肖健本人有沒有做別的事,李傑就不清楚了,但縱觀過去這些年的表現。

    肖健多半不會那麼做的。

    能夠正兒八經的賺錢,誰願意敢違法的事?

    “那行吧。”

    半晌,高母猶豫道。

    “那些錢,我幫你存着,你和楠楠的負擔重,以後回來了,花錢的地方多。”

    “對了。”

    說着,高母忽然想起一件事。

    “要不,那錢用來買房子,怎麼樣?”

    “隔壁弄堂的任老師,他們老兩口準備去首都,跟他們的小兒子一起住,他們這一去,估計不會回來了。”

    “所以,他們老兩口就商量着,準備把房子賣了。”

    “任老師家?”

    李傑摸了摸下巴,真算起來,任老師和他老丈人還是同事關係。

    “嗯。”

    高母點頭道:“就是他們家,就是,他們家的房子賣得不便宜,50多平,總共要6000塊。”

    6000塊,擱在當下,絕對是一筆鉅款。

    不過,高母這些年,也存了不少錢,即使存摺裏的錢不夠,她添一點,也夠了。

    如果再不夠,她還能去找親家公他們商量商量。

    “那就買了吧。”

    李傑道:“媽,等會我再去取點錢給你,把錢給補齊了,咱們一次性付清。”

    6000塊買一套弄堂裏的老房子,簡直是血賺。

    即使現在的錢購買力更強,但再過個二三十年,這片區域的房子都是歷史文物保護建築。

    有錢,想買也買不到的那種。

    “不用。”

    高母搖頭道:“你媽我有錢,那一千塊,我給你補上了,不過,等你妹妹出嫁,嫁妝就得你來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