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遭遇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放羊小星星字數:2325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零度酒吧。

    到了酒吧,程鋒這才想起來之前那通電話的事。

    「小勐」回來了,要不要叫他過來玩玩?

    雖然程鋒知道「小勐」從來不喜歡這種場合,但他還是忍不住想要邀請一下試試。

    單純的「小勐」,若是看到這花花世界,他還能像從前那樣嗎?

    帶壞他!

    然後讓沉冰重新認識他!

    當然,這是程鋒潛意識內的真實想法,很陰暗,連他自己都沒有清楚的認知到這一點。

    然而,撥通電話後依然是熟悉的盲音。

    艹!

    地下室那什麼破信號!

    連個電話都打不通。

    電話打不通,程鋒只能發了一條短信過去。

    大約過了十來分鐘左右,正在碼字的李傑察覺到了手機的震動。

    打開一看,是程鋒發來的短信,讓他去零度酒吧喝酒,地址也附帶在了短信中。

    李傑並不知道程鋒的陰暗念頭,但他還是沒打算去,直接無視了這條短信。

    畢竟,以程鋒的性格,去的場子能是什麼正經地方嗎?

    那種地方,李傑向來不喜歡,那裏的姑娘,不知道談過多少一天就分手的戀愛。

    碼字!

    繼續碼字!

    滴!

    滴!

    片刻後,QQ提示音響起。

    【紅茶:石頭大大,你這更新速度太快了,一天更新一萬字,你的存稿夠嗎?】

    【石頭:夠吧,我一天能碼兩萬字。】

    【紅茶:????】

    【紅茶:/震驚/震驚】

    【紅茶:兩萬????】

    【石頭:一般般吧,沒必要大驚小怪的】

    與此同時,魔都的一座辦公樓內,一位戴着眼鏡的小胖子,正一臉不可思議地盯着屏幕。

    他不是什麼編輯新人了,一天兩萬字的作者,他不是沒見過,他手底下就有這樣的。

    但每天兩萬字,還能夠保持如此高水準的,一個都沒有!

    這傢伙,天生就是吃這碗飯的!

    網文,最重要的是什麼?

    劇情,腦洞,文筆?

    這些當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更新,只要是寫在平均水準之上,更新越多,越能維持讀者的黏性。

    量大管飽,很重要!

    緩了一小會,紅茶立馬噼裏啪啦的回了一通消息。

    【紅茶:石頭大大,您碼字速度快,很好很強大,不過,我這邊建議您,公衆期間,每天最好更新4千到6千字。

    剩下的稿子,完全可以留在上架之後爆更。

    而且,更新快了,也不利於安排推薦。

    鬥破這本書才上傳不到十天,如今卻更新了十萬字,太快了一點。

    如果依照這樣的更新速度,最後上架,公衆章節估計要奔着五十萬字去了。

    ……】

    紅茶的一段長消息,無非是讓李傑減少點更新,方便安排推薦,按照慣例,一本書從簽約到上架,大概有四到五輪推薦。

    一輪一週,公衆章節的時間大概在兩個月左右。

    如果每天更新一萬,字數太多,最終受損失的是作者,畢竟,作者的收入是靠訂閱來的。

    千字三分錢,如果多出三十萬字,也就意味着少了九塊錢的收入。

    這個九塊,指的是一人九塊。

    鬥破現在雖然才十萬字,但每天的點擊次數、投票人數,以及評論次數的數據都很好。

    以紅茶本人的經驗分析,這本書一旦上架,訂閱人數最少也有大幾千人。

    一個人九塊,看起來不多,可若是幾千個九塊,那就是幾萬塊的收入差距。

    另外,如果能夠保持現有的水準,「石頭」完全有機會衝擊一下07年年度新人王的桂冠。

    一旦拿到了這個頭銜,後續的推薦資源肯定會更多。

    更多的新讀者,也就意味着更多的損失。

    因此,紅茶的建議完全是站在作者的角度,是爲了李傑好。

    不過,對於這點小錢,李傑卻不怎麼在意。

    【石頭:感謝編輯大大,不過,我還是打算一天更新一萬,畢竟,書評區裏催更的人很多,就當是回饋讀者了】

    看到這條回覆,紅茶不由無奈一笑。

    人家都這麼說了,他還能怎樣?

    觸手怪,任性!

    事已至此,紅茶只能拿着一天更新一萬的優勢,向上面多申請一點推薦資源。

    念及至此,紅茶從後臺拉出了一份數據,打印出來後,他便離開了工位,帶着這份數據去了總編辦公室。

    這塊瑰寶,也該見見人了。

    ……

    ……

    ……

    首都經貿大學。

    女生宿舍內,楊紫曦宛如一條死魚一般,雙目無神的躺在宿舍的硬板牀上。

    她沒想到,鄭娜娜竟然是那種人!

    幾天前,鄭娜娜帶着她參加了一場酒會,參加酒會前,鄭娜娜給她買了一條兩千多塊錢晚禮服。

    當時,楊紫曦還很感謝閨蜜。

    兩千多塊的裙子,白白送給了自己,她心裏感動的不要不要的。

    第二天,兩人好好打扮了一番,攜手參加了那場宴會。

    到了會場,楊紫曦才發現,事情和鄭娜娜講的有點不太一樣。

    參加晚會的人確實是有錢人,但就是年紀稍微有點大。

    另外,那些老男人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在打量着一件商品。

    那種感覺很不好。

    楊紫曦只是想找個有錢人,不是想找一個爹,所以,宴會沒結束,她就悄悄熘走了。

    事後,鄭娜娜倒也沒說什麼,又過了兩天,鄭娜娜跟她說了一件事,晚上有一個酒局,需要幾個充場的美女。

    【鑑於大環境如此,

    只要去,就給三千塊錢,而且人到場就行,不強迫喝酒。

    雖然鄭娜娜說的很好聽,但楊紫曦一眼就看出來了,這不就是去陪酒嗎?

    這種事,她當然是不願意去的。

    但架不住鄭娜娜軟言細語的勸說,不僅如此,鄭娜娜還保證,事後勻一罐限定版的海藍之謎的面霜給她。

    一聽娜娜要送自己海藍之謎,楊紫曦心動了。

    海藍之謎的大名,她早就聽說過了,但那高昂的售價,卻不是她買得起的。

    一罐30毫升的面霜就要一千三百塊。

    而娜娜口中提到的限定版,指的是500毫升裝的面霜,單單一罐就要一萬多港幣。

    (這個確實是07年左右的價格,貴是真的貴)

    然後,楊紫曦就半推半就的答應了。

    去了酒局,楊紫曦卻發現,自己又上當了,如果不是她機靈,跑得快,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