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只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放羊小星星字數:2151更新時間:24/06/28 13:41:32
    得知候貴平案另有隱情,原身便開始了深入調查。

    在尋找真相的過程中,原身先後結識了鑑定中心主任陳明章,平康縣刑警副大隊長朱偉,三人成爲了查案鐵三角。

    原身、朱偉衝鋒在前,陳明章在他們背後做支援。

    隨着調查的一步步深入,阻力越來越大,一次次接近真相,一次次被幕後真兇摧毀關鍵線索。

    直到十年後,候貴平案依舊沒有大白於天下。

    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爲卡恩集團背後的人沒有倒!

    只要它背後的人不倒,卡恩集團就不會倒!

    只有魔法才能打敗魔法,同樣的,也只有權利才能打敗權利,想要憑藉一腔熱血就鬥倒卡恩集團,難!難!難!

    所以,李傑暫時的計劃是一邊祕密蒐集證據,一邊一步一步的往上爬,等到時機成熟的那一刻,在打出手中所有的王牌!

    一擊即中!

    既然要做,就要一擊致命!

    (劇中的幕後黑手只是一個知州的女婿,簡直是毫無邏輯,一個知州的女婿敢這麼囂張嗎?如果真的是這樣,吳副檢察長怎麼可能對案情諱莫如深,整個司法體系又怎麼會視而不見。

    當然,主要是爲了過審,原著中大BOSS的級別非常之高,表面上看卡恩集團背後是金市【也就是清州市】常務副知州,但是其背後還站着更高的人,通天的那種)

    至於方法,可以參考人民的名義,如果換做是侯亮平來查這件案子,其背後的阻力顯然會小很多,起碼對方不敢明目張膽的威脅你的家人。

    鐵三角中的另外兩位李傑也有安排,朱偉可以走隱忍路線,力求破案和升官之間的平衡,畢竟很多陳年舊案並不是靠辦案人員的執着就能解決的,而是由於其他案件的牽扯方纔迎來轉機。

    法醫陳明章則還是走原劇中的創業路線,不過這次李傑會扶植他創業,爭取儘快上市。

    等到三個積蓄了足夠的力量再去掀開真相,否則只能是以卵擊石。

    兩天後,李傑迎來了首個休息日,這一天,不用吳愛可提醒他就離開了宿舍,開着不知道幾手的夏利,一路向着吳家趕去。

    途中路過煙酒店的時候,下車買了一瓶茅臺酒,現在茅臺還不是日後的‘白酒一哥’,白酒市場上如日中天的還是五糧液,直到06年,茅臺的市值才第一次超過五糧液。

    在那之後,茅臺發展的勢頭就如同滔滔江水般,綿延不絕,起飛的速度令其他白酒望塵莫及。

    同時,茅臺的價格也是一飛沖天。(今年國慶前一瓶尼瑪要3000多,比平時漲了小一千,簡直離譜啊,雖然很快就被壓下去了)

    雖然這時候的茅臺還是個弟弟,但是一瓶的售價仍舊高達300多,十天的工資就這麼沒了。

    付完錢,李傑兜裏只剩下一百多塊的現金,即使算上卡里的,身上也沒有一萬塊。

    窮啊!

    得想辦法搞點副業,賺點零花錢。

    公職人員如何合法的賺錢?

    當年明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李傑完全可以走他的路線。

    一時不煩二主,題材也寫明朝好了,名字就叫《明朝那些事》,對於明史,李傑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畢竟他是在明朝生活過的,不僅生活過,還進了內閣。

    雖然笑傲江湖世界和真正的明朝有點不一樣,但是在大方向上兩者的區別並不是很大。5599

    當初在進入笑傲江湖副本之前,李傑基本上通讀了《明史》(清朝修的)、《明實錄》(明朝官方修的,每一任新皇登基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給前一任皇帝修實錄,全篇一千多萬字)、《國榷》(明朝人談遷參照明實錄私人修的,官方記載肯定要避諱,有些事情不夠公正)、《明會典》(官修正書,規範典章制度,以行政法規爲主的法典)等等一系列叢書。

    退一步來說,即便沒有笑傲江湖副本的經歷,憑藉李傑翻閱過的資料也足以寫出一本明史通俗讀物。

    李傑相信,這本書的質量一定會高於原版的《明朝那些事》,等到書籍出版之後,經濟條件就會好轉很多。

    當然,李傑是不會用自己的本名來寫的,因爲一旦書籍出版,以他的水平,不論是銷量還是名氣,肯定都會超越原版。

    屆時勢必會給領導留下一些不好的印象。

    領導心中必然會有疑問。

    你哪來的時間寫書?

    什麼?

    用業餘時間的寫的?

    誰信啊?

    即便領導相信,也沒法堵下悠悠之口。

    適當的遮掩是非常必要的。

    在進入副本之前,李傑列出了幾個人選,首要人選自然是原身的父親,由於劇版和版都沒怎麼提過江陽的家庭背景,一時間沒法直接確定人選。

    進入副本之後,李傑第一時間翻閱了腦海中的記憶,此世他是出生於一個普通家庭,真正的那種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教師。

    而他的父親恰好是歷史老師,用父親的名義來出版再合適不過。

    披了這層皮,未來他用錢也好解釋,花自己家裏的錢總不犯法吧?

    吳愛可的父親是清州市都察院副檢察長,理所當然,家裏是住在市裏,基本上一放假她就會回市區的家裏,李傑之前去過好幾次,倒也是熟門熟路。

    沿着記憶中的路線,很快,李傑便找到了吳家。

    咚!咚!

    沒過多久,門後就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吱呀!

    吳愛可打開大門,看到李傑立馬展顏一笑,旋即目光下移,注意到他手上提着的酒和水果,臉上又憑添了幾分喜色。

    然而,當她看清楚李傑手上提着的是茅臺酒時,臉色立馬就變了,心疼道。

    “你買這麼貴的酒幹嘛,有錢也不知道存着,我爸嘛,給他喝幾十塊的水井坊就行,沒必要買茅臺。”

    “下次不準買了啊!”

    李傑看到她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模樣,想笑又不敢笑,忍着笑意點了點頭。

    “好,下次不買了,錢留着娶媳婦用!”

    吳愛可聽到這句話,紅着臉啐了一口。

    “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