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京元與身體記憶(3)
類別:
科幻靈異
作者:
火龍果大亨字數:2011更新時間:24/06/27 19:31:36
身處這個房間,躺在這張牀上,京元能感受到那個人的存在。
“他”閉上眼睛,這間隔音很差的房子,總是很吵鬧,樓上的小孩在看着電視,鄰居家的夫妻有時爭吵,窗外是汽車經過的聲音,路燈的光傾斜了樹的影子,在窗邊彎腰。
這裏總是吵吵鬧鬧的,充滿人間煙火。
京元坐起來,在這個空間四處遊走,“他”是個很有計劃的人,會提前把要做的事情,寫在便利貼上,一條條粘在書桌的桌面,他有分門別類的賬本和記事本,每一天他都會習慣性地翻開本子看。
拉開厚厚的窗簾,推開鏽蝕的窗,冷風灌進來,冷白色的月光照亮了那張書桌,很舊的便利貼,紙張因爲氧化泛黃,連帶着字跡也變得模糊。
非常工整且一板一眼的字,上面記錄着一件件小事情,“起牀之後記得把肉拿出來解凍”,“明天值班,記得寫值班報告”,“交電費”.
每晚睡之前,“他”都會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寫下來。
桌上放着一張合照,裝在相框裏,一個長髮女人挽着“他”的手,穿着白色的連衣裙,戴着一頂遮陽帽,微微笑着,碎髮被風擾亂,朝着身後飄去。
他們站在海邊的公路上,身後,碧藍色的海波盪漾,“他”露出一口白牙,身前擺着一輛摩托車,對着鏡頭招手,身後飛過一羣海鷗,能看到公路下面的沙灘,有很多人在嬉戲。
那一天的陽光很明媚,天空純淨的像是洗過,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像是鑽石一樣閃着光。
京元久久凝視着這張照片,他不認識照片裏的那個女人,可是卻盯着她的臉看了很久,手指輕輕拂過她的笑臉,覺得她很美,好像能聽到她的笑聲。
她是誰?真想和她認識一下?
心裏莫名其妙冒出了這樣的想法,這種情感並非來自於他本身,像是殘留在他身體裏的某種突兀的情感。
他在抽屜裏找到了一本相冊,一本很厚的相冊,相冊上全是女人的照片,在遊樂場,在商場,在餐館,昏暗的路燈下,朦朧的雨霧中,有一些是合照,但更多的是抓拍照。
相冊旁邊放着一臺有品牌的照相機,就是用這臺照相機拍攝的。
照相機下面壓着一張賀卡,寫着“祝阿守生日快樂”,這臺很貴的照相機是她送的生日禮物,被用來抓拍和她約會的瞬間。
忽然覺得很悲傷,她大概已經死了吧。
隱約間,想起了那枚夾在筆記本裏的戒指,“蘇婉清”,大概是她的名字,那是“他”愛着的女人,或許走到了談婚論嫁的那一步。
那枚戒指,“他”沒有戴在手上,而是夾在筆記本裏。
京元突然明白了“他”爲什麼要這麼做,因爲“他”怕戒指弄髒,又想時常拿出來看看,於是在本子裏用小刀割出一個小方格,這樣每天翻本子,清點物資的時候,就能把戒指拿出來,放在手心撫摸一會兒。
寫完了東西,就把戒指放回那個小方格,然後把本子夾好,扣上外皮,裝進旅行包裏。
手心攥着那枚冰冷戒指的時候,是不是會想起他們相愛過的時光?
京元不知道,他並不是“他”,雖然得到了前身的各項技能,但他從未得到過任何的記憶。
那段時光是一個祕密,只屬於“他”和她的祕密,是絕不會讓外人知曉的祕密。
京元只是一個外來者,如果不是那枚戒指,他甚至猜不到女人的名字,他不知道那段感情是如何發生的,不知道是誰先主動,不知道他們約會了多少次才確定關係,也不知道她坐在摩托車後座的時候,是不是會抱着“他”的腰。
一個人真的能愛的這麼深麼?
明明連記憶都不存在了,身體卻還在懷念,還在回憶那段早已消逝的時光。
“他”獨自遊蕩在這座城市裏,揹着槍和旅行袋,隨行的是一隻瘸腿狗,那些熟悉的街道,和她一起散步過時走過的街道變得荒廢破爛,到處是喪屍和佔據道路的汽車,夜晚來臨,“他”坐在燭火前,朝外扔着飛盤,逗着那條傻傻的小狗,拿着那本筆記,寫寫畫畫,把冰冷的戒指攥到發熱。
世界一片死寂,“他”回憶着把“他”撫養大的嗓門很大很要強的母親,回憶着“他”愛過的女人,回憶生命中那些最重要的時刻,好像只要“他”不忘記,這世界就還有一部分屬於“他”和“他”愛着的人。
縱使這世界已經一片破敗,“他”的心卻未死,一直爲那些早已不存在之物跳動着。
“那才是真正的孤獨吧。”京元心想。
他覺得他大概體會到了那種孤獨感的百分之一,來自身體的強烈感情,重新喚醒了他人類的那一部分。
恍惚之中,如同大夢初醒,他把手放在胸口,哪怕是微弱的跳動或者震動也感覺不到。
他依然感覺不到自己的心跳,卻真切地感覺到了自己還活在這個世上。
“季守”,京元看着照片上的那個名字,他佔據了這具不屬於他的身體差不多有半年的時間,終於知道“他”的名字。
京元打開衣櫃,看見衣服被整齊地分成兩份,一份是工作用的警服,是交警服,另一份是日常穿的常服,掛在衣架上,擱在衣櫃裏,每一件衣服都被熨燙的很整齊,沒有褶皺,因爲放置在衣櫃裏,即便擱置了很多年,也沒有蒙上什麼灰。
回頭看自己的身體,幾乎是赤裸的,光腳光腿,只穿着一條破舊的短褲。
倒是沒什麼污漬,因爲菌羣能幫助他清理身上沾着的血污和髒東西,況且在身上留有血的味道,會更容易被追蹤,因爲即便是那個不像人類的他,也仍然保持着身體的整潔。
之所以不穿衣服,是因爲衣服太容易破了,對他來說也起不到什麼遮擋的作用,鞋子對他來說,也完全是沒用的東西,他能使用菌羣模擬出更好用的鞋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