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元鈞劍吟起霄漢,長衣諄囑慈恩深

類別:武俠仙俠 作者:日曜明輝字數:3556更新時間:24/06/27 15:43:25
    是夜,恆壽偷偷扛着伏鶴一前往渡口,將他藏入一艘大船內。

    不久,少女穿着黑衣趕來。

    看着渡口停泊的一艘艘靈舟。她先鑽入恆壽藏人的那艘,找到伏鶴一。

    “果然在綵鸞靈舫。”

    檢查伏鶴一的狀態,伏流徽低語:“十九叔,抱歉了。侄女不方便帶你走。”

    她原本打算拉着伏鶴一一起離開。但思來想去,萬一伏鶴一半路反悔,跑去找伏北斗告狀,六哥哥不就麻煩了?

    就在她打算離開時,忽然看到桌上擺放的一口劍匣。

    匣上有一小撮土灰。

    “……”

    稍作沉思,伏流徽恍然大悟:“原來這裏露出破綻了?六哥哥在那兩撮土灰裏,暗藏某種祕術?”

    少女記下這個教訓,輕輕打開劍匣。

    除卻一口青鋒寶劍外,還有一張字條:“丫頭,你哥僅存的家底,好好保管。”

    “元鈞劍?”

    伏流徽緩緩撫摸劍身,眼神帶着幾分懷念。

    劍長三尺,寬三寸,無鋒無鞘。一面銘天清符籙,一面書“元鈞”篆刻,故又作天清元鈞劍。

    乃伏衡華之父生前佩劍,頂級寶器。

    然寶器需主人日夜溫養才能保持威能。衡華天天讀書,自然沒這時間。所以,他把寶器施加封印,鎖入劍匣埋在劍龍峯底。借地脈之力,減緩靈氣流失。

    察覺伏流徽渾水摸魚,打算偷偷離島,伏衡華專門啓出劍匣,留給她護身。畢竟伏流徽父母雙亡時,並沒得到多少東西,如今連把趁手飛劍都沒有。

    “多謝六哥哥。”

    元鈞劍對伏流徽的意義更有不同。

    她父母死後,被親兄長遺棄。伏家得知,將她帶回家中撫養,隨伏家排序。年少時,伏流徽隨衡華一起喊“爹孃”。而她的劍術正是伏衡華之父手把手教的。

    直到成年,她才知道那並非親生父母,而是舅舅與舅母。

    但幾十年的親情難以了斷。伏衡華父母死時,伏流徽的悲傷不比衡華少。然而伏流徽知曉分寸,沒有去跟伏衡華爭搶舅父、舅母的遺寶。

    當然,伏衡華父母遺物本也不多。

    除卻二人生前的遊記手札外,只有元鈞劍、玄火雀翎扇、千珍飾匣這三件法寶。

    清氣縈繞劍身,悅耳劍鳴錚錚作響。

    “許久不見了。”

    兒時,舅父教自己練劍,正是用這把元鈞劍。

    而比起伏衡華一心讀書,伏流徽則傳承其父的劍術。

    再看一眼昏迷的伏鶴一,伏流徽深深一拜後,收起劍匣離開。

    她和伏衡華年紀彷彿,自小一起長大,彼此之間很有默契。

    當日去琅環館時,她就察覺不對。夜裏,自行潛入琅環館見到昏迷的伏鶴一。

    但她知曉分寸,非但沒有告知衆人。反而時不時去丹若院,製造伏鶴一依舊在內的假象。

    就連仙鶴黃瓊,也是她取走御獸令牌後,先一步安置在島外,等着稍後過去匯合。

    可以說,伏家人一個多月沒有起疑心,全仰賴伏流徽周旋。

    ……

    紅日東昇,晨露漸稀。

    伏向風陪同一位美婦人走向琅環館。

    那婦人體態豐腴,慈眉善目,卻是當今蟠龍島的真正管事人。伏向風之母,張秋蘭。

    母子身後,還跟着兩位稚齡婢女,着粉紅花裙,雙平髻上插着時花。

    看着兩側盛開的鮮花,美婦人停下,輕搖牡丹絹扇:

    “小六這邊的花,開得比玉香軒漂亮。回頭,記得派人過來盯着。免得他離開,這邊的花凋謝。”

    身後婢女恭聲應是。

    向風看着婦人,欲言又止。見她想要走進琅環館,到底忍不住了:“母親,衡華只是出門見個朋友,不值得大動干戈。您何必親自過來?”

    “難得小六動了出門訪友的心思,我這當嬸孃的,自然不能坐視。”

    前幾年,張秋蘭才帶着幾位姑娘從外頭搬回蟠龍島。在此之前,都是衡華與伏丹維爺孫居住於此。她自感伏衡華過得清苦,不免多有些掛念。

    走入琅環館,便聽見裏面衡華對嘯魚說話。

    “這把椅子帶上。對,上面的東西都留着。這墊子甚得我意。外頭歇息時,我才不去坐石頭。還有,枕頭、竹蓆都帶上……當然,文房十八官不能落下,指不定回頭要用。

    “茶葉要備着,哎呀……別小氣,都帶上。就這點茶葉,指不定半道便用完了。”

    看到衡華張羅出島攜帶的東西,向風臉色變了。

    出島有那麼麻煩嗎?

    不就帶點丹藥,弄一枚乾坤戒指,回頭開船出島就是了?

    渴了,弄點溪水。餓了,吃辟穀丹。累了,找地方打坐,或者躲在船上歇息。

    “行了,就這些。先裝我戒指裏,回頭安置船上。來來,幫我梳頭。”

    向風和張秋蘭走進來,見一樓無人,便直接去了二樓。

    衡華正穿着單衣,坐在鏡子前,嘯魚在後面爲他束髮。

    要說穿越後,衡華最不習慣的事情之一,就是髮型。

    仙俠世界嘛,衡華本以爲大家都是修士,對衣着打扮不講究,胡亂打理下就成。

    可偏偏,他生在一個修行家族。

    家族風氣與修行門派、散修大不一樣。

    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族規禮教。

    越悠久的家族,越講究禮法。

    伏家傳承千年,要求族人重視禮教外貌。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及冠後的男子必須束髮,不許披髮或者短髮。

    衡華記憶尤深的,是自己未成年時習慣短髮。成年後一次閉關出來,嫌棄長髮麻煩,直接剃成寸頭。

    當天夜裏,他久違品嚐了一頓老爹的竹板飯。

    幾十年下來,地球二十年的習慣幾乎磨滅殆盡。衡華身上留下濃重的伏家子弟烙印。

    行事得體,君子之貌,仗義行俠……

    種種要求打磨下,拋開內心時不時涌上來的壞水,僅從外貌看,着實是一個從畫卷上走下來的如玉君子。

    奈何美玉裏頭是黑心的。

    “少爺要用哪個冠?”

    “就這個山形玉冠。對了,這次後面不要散發,全束起來——算了,還是高尾比較好點。”

    “都束起來吧。”

    張秋蘭走過去:“出門在外,全束起來比較方便。”

    哦?是嗎?

    衡華默默看向伏向風。

    他用金冠束髮,可後面留着高起的馬辮。抱劍站在門邊,看起來英姿颯爽。

    “哼,說你三哥多少次,他從來不帶聽的。”

    張秋蘭嫌棄地看向自家兒子。

    伏向風聳聳肩,裝作聽不到,扭頭看館外盛開的牡丹。

    衡華起身跟二嬸打招呼見禮。

    “二嬸,前些日子從您那借了些金線……”

    “不是已經還了嗎?沒事,你若再需要,直接跟二嬸說。反正這次金線挺多。”

    張秋蘭語氣有些不對。

    衡華低着頭,隱隱猜出幾分。

    這批金線雲錦,是白榆堂送來給老爺子治喪用的。

    二嬸能高興就怪了。

    張秋蘭拉着衡華再度坐下,摸着乖巧少年的腦袋瓜,心中一嘆:還是小六兒聽話,比我家那混小子……

    再看門口站着的向風,她搖搖頭。

    “來,二嬸親自幫你束髮。”

    說是親手盤扎,其實就是施展一個名叫“綰髻咒”的仙術。

    這個從詛咒巫蠱之術中改良的法術,利好天下不擅長編頭髮的修士。

    出關後,頭髮太長,太過雜亂?

    只需咒語輕輕唸誦,頭髮自動修剪爲正常長度,並自動盤結。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綰髻咒無法自動變化各種髮型。一個綰髻咒語,僅針對一種髮型。

    所以,需要施法者不斷調整。

    隨着咒法生效,衡華的頭髮自動飄起、結繩,然後扎入巴掌大小的山形小冠。

    張秋蘭略作調整,滿意地點頭:“不錯,不錯。多俊俏的小夥。回頭出門,記得多找幾個姑娘家,好帶回來看你祖父瞧瞧。”

    催婚?

    衡華梗了一下,看向邊上的伏向風。

    雖然修真家族和宗門不同,避免不了這種問題,但我現在談,是不是太早了?

    伏向風顯然不願摻和這個話題,站在窗邊望風景,避免戰火燒到自己身上。

    又過了好一會兒,見張秋蘭依舊在絮叨,他忍不住道:“娘,準備差不多,我們該出門了。”

    “急什麼?你弟還沒換衣服呢。”

    掃了一眼衣架上掛着的藍袍,張秋蘭皺眉:“這種衣服太過寬鬆,不方便行動。”

    衡華久不出門,在家裏自然懶散慣了。他的衣袍多是長衫深衣,怎麼寬鬆怎麼舒服怎麼來。

    但出門了,這類寬鬆衣物難免不便。

    比如伏向風,如今他雖然外頭套着一件長袍,但裏面是束袖入靴的勁裝。戰鬥搏殺時,將外面的紅袍一扔,立刻就能提劍跳水,跟水獸搏殺。

    看到架子上的衣物,衡華露出難色。

    三哥那樣的勁裝寶衣,他還真沒有準備。

    “我就猜到你外出衣服少,特意給你送來兩件。用你三哥衣服改的,新的,他還沒穿過。”

    張秋蘭拿出一藍一紅兩套窄袖武服長褲。

    衣服織工精良秀美,細密紋路暗藏兩個防護陣法。

    “紅色這套,有風火陣法。藍色這套,可以在水中行動。快,先試試。”

    衡華受不得嬸孃盛情,只得穿上紅色那套,又被張秋蘭耳提面命囑咐了好半天。

    伏向風幾次想要打斷母親,卻都被張秋蘭以母親的威嚴摁住。

    “急什麼?你弟多少年沒出門。這次出門,我多囑咐一些怎麼了?他又不是你,整天在外頭亂晃。”

    拉着衡華的手,張秋蘭說了許多注意事項。

    什麼不要隨意聽陌生人的話,注意跟着堂哥……記得不要走散,不要去太危險的地方……

    衡華面帶微笑,一一應下二嬸的囑咐。

    說到底,長輩如此諄諄囑咐,不都是爲了自己?

    這種暖心的善意,他當然要承情。

    “對了,你見的朋友是男是女?性格怎麼樣,家是哪裏人?”

    “娘,你就別問那麼多了。”

    眼看張秋蘭打算刨根問底,伏向風趕緊拉着衡華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