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請我上春晚?得先談條件!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凱撒十七字數:2346更新時間:24/06/27 13:06:44
    這年頭,電影圈和電視圈是存在壁壘的。

    人家電影號稱是第七藝術,電視劇呢?娛樂大衆的玩意兒。

    所以,根本見不到電影導演下凡拍電視劇,也看不到已經成爲電影咖的演員回頭來演電視劇。

    所以,隨着林一誠將要拍電視劇的新聞出現,外界聲音各種吵雜。

    林一誠絲毫不在意,等再過十幾年他們就會知道,拍電視劇可比拍電影賺的多賺的快了,還不用承受票房壓力,多好!

    到時一堆所謂的電影咖紛紛轉戰電視圈,當然,這是後話,暫且按住。

    對於林一誠將要拍電視劇,觀衆則是很高興。

    看電影是要真金白銀花錢的,電視劇卻是有電就能看。

    所以很多人甚至認爲這是林一誠在給觀衆發福利,莫名的讓他的觀衆緣更好了一些。

    ……

    這天,正在畫分鏡頭的林一誠接到了宗帥的電話。

    春晚邀請他表演。

    也不意外,9月、10月一般就是春晚的籌備期,這個時候會確定大體的節目框架,選出擬邀約的演員。

    林一誠跟宗帥聊了一會兒後,最後說道:

    “首先是獨唱,我不接受跟人拼團!”

    “其次,要表演的節目我自己定,不用他們瞎指揮。”

    “最後,我最多參加三次彩排,沒那麼多時間。”

    “這些是先決條件。如果對方不同意,那就算了。”

    此一時彼一時,去年他心心念想要去春晚,可是沒機會。

    如今他已是“亞洲巨星”,不說家喻戶曉,也差不太多。春晚雖然對他有加成,但不再那麼巨大。

    《新聞聯播》哥都上過了!

    有些事他去年層次不夠不知道,但今年卻是能知道一些內幕消息。

    去年的春晚,本來他是可以上的,所謂的節目基本確定不好再安排,這方面的因素有,但都是場面話。

    關鍵是有人通過關係把他頂下來了,本來應該屬於他的名額被對方拿走了,臨時加塞上了春晚。

    林一誠也是有脾氣的,去年你對我愛答不理,隨意拿捏,今年你想一句話就讓我屁顛屁顛過去,憑什麼?

    不上你春晚,日子照樣過!

    至於當初頂替他的人,林一誠也早已小本子記下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咱們騎驢看唱本,走着瞧!

    ……

    分鏡頭畫累了,林一誠打開電腦,登錄上了新浪博客。

    新浪博客今年9月正式上線,邀請了一堆名人入駐。

    林一誠自然不會拒絕。

    沒誰比他更清楚博客的威力,更別提未來的微博。

    林一誠計劃着等微博推出的時候,說什麼也要參上一股,混娛樂圈,這個輿論陣地不能拱手讓人!

    博客出現之前的傳統媒體時代,明星們跟記者之間的關係是不平等的。

    說白了,身爲明星,你想多曝光,就要跟記者打好關係。

    你想澄清個誤會發表個聲明,要跟記者打好關係。

    什麼叫輿論喉舌?

    記者掐着你的脖子,讓你說話的時候你才能說話,這就叫輿論喉舌。

    所以明星們每年光是公關費就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明星們想說什麼,找到熟悉的記者,潤筆費一給,記者幫你拍幾張照片,回去唰唰幾筆,錢貨兩清。

    不給錢不打好關係?爲什麼報道你的消息給你版面呢?或者筆歪一下,給你壞個事兒。

    ……

    說回博客,它出現後,明星們總算有了個可以說話的地方。

    不過,能意識到這一點的人並不多。而能意識到的,都憑藉這個平臺,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好處。

    譬如徐才人,甭管人家的才華是不是只對王朔可見,但人家就是靠着博客大火特火,然後京圈的一些人捧着臭腳那麼一吹。

    嘿,四大花旦了人家!

    還有韓涵,前世在博客那叫一個翻雲覆雨,青年代表,意見領袖,要不是實在不允許,都要被投成魔都市長了!

    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博客頁面,想了想,林一誠才開始打字。

    “我是林一誠,這是我第一次寫博客。”

    “首先,給大家彙報一下,《瘋狂的石頭》已經於昨日下映,累計票房2億1200餘萬。”

    “我一直認爲不論導演還是演員,與觀衆之間的關係都是平等的。我們製作出作品,你們通過電影院或者電視機觀看。如果拍的不好,就不會看甚至罵幾句。”

    “說句大白話,我一直都認爲觀衆是衣食父母,沒了觀衆,我們什麼都不是。只有真誠對待觀衆,不糊弄觀衆,才能收穫觀衆的喜愛和支持。好了,先不矯情了。”

    “在此跟那些支持我的書迷、歌迷、影迷以及喜歡我的觀衆聊幾句。”

    “之前在網上看過你們的一些評論、帖子等,譬如問什麼時候再發專輯,爲什麼不繼續寫小說了之類。這裏做下統一回覆。”

    “專輯以後還會發,但時間不確定,畢竟我不是專職的歌手,以後可能會發幾張EP之類。”

    “小說確實封筆不再寫了,實在抽不出精力。勉強再寫的話,難免質量不佳,是對你們欺騙和傷害。以後會在博客發一些隨筆和感想之類,不需出版,你們也不用花錢,挺好。”

    “現在正籌備一部電視劇,《裸婚時代》,仍然是我自導自編自演,主要講述一對80後情侶的愛情故事,相信到時候會引起大家的共鳴。”

    “至於我爲什麼拍了電影又要回來拍電視劇的議論我也看到了,在我看來電影和電視劇都是一種載體,最終都是呈現給觀衆看的。”

    “如果題材適合電影,那我就拍電影,反之亦然。所以在我這裏,兩者並沒有什麼高下之分。”

    “最後發幾張分鏡頭腳本圖給大家看以下,滿足你們的好奇心。”

    “同樣,以後也會在博客分享一些劇組趣事、影視項目等等。”

    “能有今天,離不開大家的支持,亦會初心牢記,不斷努力,帶給大家喜愛的作品。”

    “最後,山河路遠,希望我們前方相見。”

    “林一誠,9月12日於京城。”

    接着,林一誠檢查了一下是否有錯別字,然後挑了兩張分鏡頭手稿,拍了照片,傳了上去,一起發佈。

    他的分鏡頭畫的還是不錯的,卡通風,雖然線條簡單,但表達無誤。

    可比姜聞的火柴人強太多了。

    等又忙了幾個小時,林一誠抽空看了眼剛纔發的博客。

    嚯!好傢伙。

    已經幾十萬的瀏覽量了,下面的評論也有十幾萬條。

    林一誠大體瀏覽了一番,挑着一些問題回覆了一下。

    雖然不走偶像派,但維持粉絲還是必須的,這是他的基本盤,當然不能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