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初見盜獵者蹤跡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木懷春字數:3437更新時間:24/06/27 12:58:24
    “真冷啊!”

    常寧搓揉着被凍的生疼的手,並將手放在嘴邊依靠呼出熱氣讓手能暖和一點。

    常寧這次大意了,他光想着上山尋找庇護所,沒有考慮到越往山上走氣溫就越低這個實際情況。

    “再往前走走吧,如果還沒有合適的能充當庇護所的地方,今晚就難熬了。”

    看着天邊已經被地平線遮擋住一半的夕陽,常寧內心充滿擔憂,他甚至做好了找個避風的山坡湊合一宿的打算了。

    人在荒郊野外沒有一處遮風擋雨的地方,就好像隨風飄搖的無根浮萍,整個人都不會踏實,沒有安全感。

    天色漸漸的變暗,皎潔的月光和璀璨的星河逐漸取代還有一絲光芒的夕陽。

    它就像一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僅剩的一點光芒遲遲不見消失,執着的模樣彷彿在留戀這壯美的山河。

    “下山吧。”

    常寧直到太陽落山了,他都沒有找到適合當作庇護所的地方。

    山上的氣溫正在急速下降,常寧身上穿的是春季作訓服,並不保暖。

    一旦在野外生病,他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用衛星電話求援,然後被高中隊告知明年再來。

    好不容易熬到了“流浪叢林”只要再挺過sere就可以進入狼牙了,常寧怎麼可能允許自己在這種關頭被淘汰。

    上次吃飯還是昨天晚上在集訓營食堂的時候,常寧已經一天滴水未進了。

    下山後他來到之前佈置陷阱的草甸子這邊,查看陷阱是否有收穫。

    “咦!”

    常寧喜上眉梢,他看到了一隻毛茸茸的東西在拼命掙扎。

    陷阱已經開始鬆動了,獵物掙扎一次,陷阱就會有搖搖欲墜的感覺,但陷阱總能牢牢的套住獵物不讓其逃脫。

    見此,常寧一個箭步快速來到陷阱旁,獵物察覺到有生物靠近又死命的掙扎。

    常寧一把擒住獵物的脖子,將其提起一看原來是一隻灰兔,看起來並不大只能作爲常寧的一頓口糧,要是省着點吃勉強能堅持兩天。

    “這也算失之桑榆收之東隅了吧,庇護所沒找到晚餐卻是有着落了。”

    常寧將陷阱拆除後,提着兔子走向一條山上積雪融化形成的溪流,笨拙的處理起兔肉。

    爲了最大化利用這只兔子,常寧將它的內臟沒有扔。

    雖然手頭上沒有調味品處理,內臟的腥味讓人難以下嚥,不過以現在的條件常寧也沒有資格嫌棄,有的吃就不錯了。

    將血液和皮毛挖個坑處理掉後,常寧提着白嫩的兔肉回到避風處開始生火。

    生火的方法也是十分具有原始氣息,他用鑽木取火。沒辦法,常寧身上沒有生火的工具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

    鑽木取火的原理大家都懂,但是它並沒有看起來那麼簡單。

    必須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如果沒有技巧很難將火升起來。

    通過常寧不懈的努力,終於有火星子出現了。他小心的捧着收集到的一點火絨,輕輕的吹氣。

    眼睛被煙燻的通紅,眼淚更是止不住的往下流。

    這一切都是值得,有了火常寧在野外就能生存下來。

    將兔肉串好並架在火上,耐心的轉動着。

    放眼望去,遠處的青草被風吹出波浪狀,天上的星河清晰可見。

    如此壯麗的風景沒有人和常寧一起欣賞,讓他有一種“今宵絕勝無人共,臥看星河盡意明”的感覺。

    沒有添加調味品的兔肉上除了染髮着蛋白質被炙烤的味道之外,還有肉類特有的腥味。

    這些都是小意思,常寧連生的都吃過,烤熟的自然也沒問題。

    “味道還不錯。”

    能吃和美味是兩碼事,常寧將兔肉稍微咀嚼兩下強忍着反胃的衝動囫圇吞下。

    最後還剩下一半,他準備留着明天再吃,畢竟也不是次次運氣都能這麼好,可以打到獵物。

    荒郊野外的,能省則省。

    吃過兔肉,常寧又將水壺架在火上燒水,順手把下午撿來的木柴放在火堆旁烘烤幹水分,這都是今夜保證火不滅的物資。

    看着水壺中開始冒泡的熱水,常寧忽然想到了菜鳥a隊的其他人。

    “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樣了?”

    與此同時,菜鳥們在宿舍外的空地集合。

    灰狼挨個檢查他們的背囊,輪到鴕鳥的時候,見灰狼盯着自己也不說話,鴕鳥有些心虛:“灰狼我臉上沒有花吧?”

    灰狼笑笑:“花是沒有,到是你身上裝着什麼東西可要好好搜搜了。”

    “灰狼,你放心搜!”

    鴕鳥故作大方的說道,其實他心虛的模樣已經將他暴露了。

    “當然要搜了,而且對你一定要好好搜!打開你的背囊。”

    鴕鳥依言打開背囊,灰狼上前往裏看,發現並沒有什麼違規的物品出現。

    ‘難道鄧振華轉性子了?’

    這個傘兵偷奸耍滑的是個能坐着絕不躺着的主,灰狼絕對不會相信傘兵不夾帶點私貨。

    趁灰狼搜查他背囊的間隙,鴕鳥對着身旁的衛生員擠眉弄眼。

    面對得意洋洋的鴕鳥,衛生員也只是笑笑不說話。在老鳥面前耍小聰明,他不覺得鴕鳥能過得了灰狼這關。

    “傘兵,把你的頭盔摘下來。”

    灰狼在背囊中什麼也沒搜到,直起身子發現鴕鳥的頭盔戴的有點高,他馬上就猜到鴕鳥把東西放進頭盔裏了。

    “啊?

    這……,灰狼……”

    “少廢話!快點!”

    鴕鳥支支吾吾的模樣讓灰狼更加篤定鴕鳥私藏了東西。

    “譁啦啦~”

    東西散落一地,全是各種各樣的零食,而且還是高熱量的零食。

    “灰狼,你知道的,野外求生食物不好找,所以……嘿嘿。”

    “行,還知道帶高熱量的食物,證明我們都訓練還是有效果的。

    菜鳥去到那邊選五塊磚頭背上!”

    灰狼板着臉,語氣讓人不容置疑。

    “每個人負重四十公斤,去那邊過稱,少一克都不行!”

    這些準備工作都做好後,灰狼帶着菜鳥a隊所有人上車,並在車上給衆人分發眼罩,示意讓他們戴上。

    “報告!”

    小莊在帶上眼罩之前鼓起勇氣打了報告。

    “我知道你想問什麼,常寧因爲情況特殊,已經先你們一步進行任務了。

    他沒有被淘汰,你不用擔心。”

    見是小莊,高中隊立馬就猜到他要問什麼了。

    隨後高中隊給大家介紹完狼牙的特色“流浪叢林”項目,就隔一段路從車上扔下一個人,總之就是不能讓菜鳥們搭夥結伴。

    而常寧就不會有這個顧慮,他的任務地點和a隊的其他人相隔了好幾個省。

    除非常寧會飛,要不然他在任務結束之前很難和戰友們相見。

    深夜,一聲突如其來的槍聲將常寧從睡夢中驚醒。

    “剛纔那聲略微有些沉悶的聲音絕對是槍聲!”常寧面色凝重喃喃道。

    入伍至今尤其是在集訓營,常寧摸過許多型號的槍械,不管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他或多或少都練習過。

    “那聲槍響好像不是自動步槍射擊的聲音,怎麼感覺是土槍。”

    常寧口中的土槍就是私人製造的獵槍,想到盜獵團伙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錢裝備自動步槍,帶上自制的獵槍也說得過去。

    聽槍聲,盜獵者距離自己休息的地方不遠。常寧趕緊熄滅火堆,向着槍聲的方向快速潛行過去。

    既然碰上了,作爲軍人自然是不能充耳不聞當作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趕路的途中,陸陸續續又有幾聲槍響傳來。

    常寧不由得加快了速度,他害怕慢了抓不住盜獵者。

    至於說危險,當兵打仗天經地義,而且他做的還是特種兵,本來就是一個在刀尖上跳舞的職業。

    要是害怕危險不去做,那還當什麼兵,趕緊趁早退役還能留下個好名聲。

    如果因爲貪生怕死被部隊給退了,到地方上都不好做人。

    常寧的速度已經非常快了,可當他趕到現場時,留給他的只有滿地狼籍。

    幾頭藏羚羊的屍體散亂的擺在地上,身上的皮已經被人給剝了,露出粉嫩嫩的肌肉組織。

    遠處開始有不知名的動物的吼叫聲傳來,而且聲音越來越近,慘綠色的眼眸在黑夜裏若隱若現。

    顯然現場濃重的血腥味將這片土地上的獵食者給引來了。

    這裏不是久留之地,常寧順着盜獵者留下來的車轍印追了上去。

    他不能眼睜睜的看着犯罪分子肆無忌憚的犯罪而沒有作爲,高中隊給他武器也許就有這方面的意思。

    天可憐見,高中隊給常寧手槍完全是爲了讓他防身的。

    結果常寧理解錯了,發現盜獵者的蹤跡,一個人興沖沖的追了上去。

    當然,常寧也不是個莽撞人,從槍聲上判斷,這夥盜獵者手中就只有土槍。

    這種槍不能連發,上彈也麻煩,他依靠手槍完全可以做到火力壓制。

    身懷利刃,殺心自起。

    手裏有了什麼好用的東西,大家總會想着試試手感。常寧現在一身殺敵本領,還沒見過血,自然也想試試。

    在軍營,大家都一樣,他也沒什麼特別的。但到了外面碰到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自然是要試試自己的本事了。

    面對持槍的盜獵者,常寧殺了他們算不上違反軍紀。

    而且正面衝突,不是敵死就是我亡,面對這種局面常寧也不可能因爲顧慮軍紀就放棄擊斃這夥犯罪分子。

    常寧離去不久,藏鈴羊的屍體就被一羣肉食動物給圍住了,這是一場對於它們來說的饕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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