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第二世4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拂刀字數:2263更新時間:24/06/27 12:07:41
    裴珩一陣臉紅。

    平時他們這些公子哥在一起,從來都不提“錢”這個字,必定要提的時候,也會換種說法。

    “孔方公”,“黃白之物”。

    總之,說出這個字就像被銅臭薰臭了一樣。

    一定是被黎靈那個問題把腦子搞亂了,才會脫口說出這個字。

    可是心裏又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問他。

    “衣食住行哪一件不是用錢買來的?”

    “不提錢是因爲不缺錢,真到無米下鍋的時候,還能做到如此清高,視錢財如糞土嗎?”

    晚上裴珩沒有去歌廳,而是等在歌廳門外。

    黎靈下班出來,他迎了上去。

    “黎小姐,你說得對,我現的還沒有賺錢的能力,不該揮霍父母的錢財。”

    “我現在沒有車,你還願意讓我步行送你回去嗎?”

    黎靈打量一眼他身上的學生制服,笑了笑沒說話。

    默默看了一眼路邊的黃包車,邁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管這話有幾分真誠,能堅持多久,起碼這一刻裴珩的眼神是很真誠的。

    裴珩跟在她身邊,想說點什麼,又不知從何說起。

    嚴格意義上來說,兩個人脫去酒客與舞女的身份,只是陌生人。

    這個時候提起與身份有關的話題顯然不適合。

    裴珩沉默半晌,眼看快到昨晚黎靈下車的路口,終於憋出一句話。

    “我對你沒有惡意,也沒有看不起你,只是想和你交個朋友。”

    黎靈停下腳步,擡頭眸色深深的看着他。

    “我也很想和你交朋友,但是你太窮了,除了父母給你的,你一無所有。比我還不如。”

    “你什麼時候能賺錢養活自己了,再來找我吧。”

    這是黎靈的真心話。

    不管她讓自己變得多優秀,從事過舞女這一行,就是她身上永遠無法抹去的污點。

    也已經註定,裴珩的父母不會接受她。

    她只能要求裴珩做出改變,變得強大,不需要依附父母。

    到時兩人完全可以去另外一個城市生活,或者出國結婚,選擇會多得多。

    當然,她也可以自己賺錢養裴珩。

    雖然難,辦法總是有的。

    但是,長期不對等的關係,難免滋生其他矛盾。

    她辛苦賺錢養家,他卻嫌棄她不溫柔不浪漫,再搞個小三小四什麼的。

    這種受累不討好的事她才不做。

    總之,裴珩自己立不起來,別人再着急也沒法用。

    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黎靈都沒有再見到裴珩,不知道他是生氣不理她了,還是有了別的找樂子的地方。

    黎靈心裏不擔心不着急是不可能的。

    卻又一直抱着一點希望,裴珩輪迴十世百世,本質上也還是裴珩,一定不會甘心當軟骨頭的。

    這段時間她也很努力。

    當舞女雖然不體面,地位低下,收入卻比普通女工高得多。

    黎靈把歌廳當成後世的那魚,不得罪酒客也不迎合,踏踏實實靠每天的打賞也能賺點小錢,生活也漸漸好了起來,並且在月初搬了家,新房子也沒有好太多,至少是個獨門獨院,不用再聽別人的閒言碎語。

    弟弟的體弱是孃胎裏帶出來的,光吃藥作用不大。

    更需要平時的調養和適當運動。

    新房子的小院比之前大一倍,黎靈沿着院牆種了一圈青菜,讓弟弟每天幫忙澆水鬆土。

    黎靈每天會去菜市場買一小塊肉,給弟弟煮一點瘦肉粥,再加點青菜下去。

    運動多了,營養也比之前好了。

    弟弟起初走動一會兒就氣喘吁吁小臉發白,一段時間後情況也漸漸好了很多。

    生病看醫生的次數也減少了。

    黎靈和弟弟的生活在一天一天變好。

    裴珩這段時間卻深受打擊。

    他從來不知道自己這樣笨,想破腦袋也沒能想出一件賺錢的工作。

    起初他想買詩。

    這個行當自古有之,很多後世推崇的大文豪都做過,不丟人。

    可是接連幾次投稿給報社,都如石沉大海,沒有得到迴音。

    真的很扎心!

    他一直認爲自己頗有文采,詩社每次舉辦詩會,他的作品都能名列前茅。

    一定是報社那些人不懂詩!

    但是,懂不懂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賣詩這條路走不通。

    裴珩又想到了寫小說。

    這種東西上不得大雅之堂,不過是些筆墨遊戲,用來打發時間的東西而已。

    以前他是有點看不起那些小說作者的,即使對方是熱銷榜上的榜一大哥,也不被他放在眼裏。

    不過,爲了賺錢嘛,受些委屈也是能接受的。

    奈何小說投稿到報社,同樣沒有被發表。

    裴珩有點崩。

    自以爲傲的才華一再被否定的感覺,沒有經歷過的人不會懂。

    裴珩一氣之下約上之前經常一起玩樂的同學,在最好的餐廳擺了一桌。

    酒菜都要最好的,吃着喝着,感覺心情好多了。

    他又不是窮得吃不上飯,等他畢業想做什麼父母都會幫他安排好,爲什麼要自己賺錢那麼辛苦?

    他就應該趁着現在縱情享樂,才不負青春年少大好時光!

    酒足飯飽一行人走出餐廳,邊商量着接下來去哪消遣。

    裴珩一眼看到了馬路對面的黎靈。

    天氣進入初冬,黎靈穿着一身舊得發白的棉旗袍,頭上包着塊格子圍巾,身邊跟着個十來歲大的小男孩,正在向黃包車車伕推銷棉手套。

    手套是藏青包,厚厚實實,一看就是自己做的。

    黎靈笑得溫婉甜美,聲音輕柔,“大哥你先戴上試試,感覺好再買。”

    “用的都是全新的厚棉布和山東來的棉花,掌心這裏加了一層皮子,幾年都用不壞。只要兩塊錢,真的很划算的。”

    車伕試戴後,有買的有不賣的,黎靈都笑盈盈地道謝,收到的錢交給身邊小男孩,讓他收起來。

    轉身時也看到了裴珩,目光意味深長地從他和他身邊的公子哥們身上掃過,拉着小男孩走開了。

    裴珩突然感覺臉皮發燙,甚至不敢去看黎靈。

    同學催他:“看什麼呢這樣出神,我們已經商量好去千樂門舞廳跳舞,就等你了。”

    “我突然感到頭疼,不去了。”

    裴珩逃也似的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