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八章調查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赫赫愛嘚瑟字數:2266更新時間:24/07/23 16:42:05
抵達潯江口時,已是第二天的下午。
我回到潯江口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狀元。
見我進門,百無聊賴的狀元從牀上站起身,而在他的牀上,不止躺了他一個人。
還有一個年紀二十歲左右的清秀女孩。
女孩身體在被子的遮蓋下,只露出一個腦袋和光潔的肩膀。
看着牀頭疊放的女士衣物,可以確定,這個女孩在被子下,一絲不掛。
狀元也只是穿了一個小褲衩。
“東哥,你回來了。”
狀元拿起上衣套在身上,目光瞥了一眼牀上女子,尷尬的笑了笑。
“嗯。”
我並不會因爲他牀上多一個女子而惱火,這是我答應的事情,在我的許可之內。
只要他不出這個屋子,他的牀上躺一羣女人,我也挺多誇他一句身體不錯。
“穿好衣服,跟我下樓。”
我已經確認了兇手是哪個,接下來,就要讓狀元幫我調查一番。
雖說,在尹紅那裏我已經得知了大概,知道韓小寶現在是郎鄉市知名企業家,但我還想瞭解更多的消息。
何況,距離尹紅瞭解到的信息,已經過去了不知道多少年,時過境遷,當初的韓小寶,還是不是現在的韓小寶,都是一個未知數。
說不定他遭受什麼天譴,得了絕症,已經成爲一具屍體,這都有可能。
“來了。”
狀元穿好衣褲,在幾名小弟的看管下,我們一行人走出房子,來到樓下的網吧。
還是那個網吧,還是那個位置。
“大哥,要查誰?”狀元打開了他的電腦界面,詢問我。
“韓小寶,也是河間人,現在可能在郎鄉市。”韓小寶跟我爸是一個村的。
我現在的戶口祖籍就在河間下屬的村,韓小寶也一定是那裏。
“好。”
得到我的線索後,狀元在鍵盤上一陣快速的敲擊,很快,屏幕上出現了幾個人的照片。
我一眼辨認出了韓小寶,雖說,電腦上顯示的照片,與十年前的他不同。
但是,無論一個人的體態發生什麼變化,五官特點是不會變的。
“就是他。”
我指着韓小寶的照片:“我要他的詳細資料,越詳細約好。”
狀元點開,裏面有韓小寶的個人資料,包括他名下有幾家公司,結過幾次婚,都有記載。
“寶華集團董事長,我草,老大你要查這個人不一般啊。”狀元看到韓小寶旗下的公司後,半張着嘴巴,驚訝說道。
“你知道?”我詫異的問。
“知道。”
狀元點頭:“我們之前去郎鄉做過局,被我們盯上的豬仔就是寶華集團的高管。
寶華集團這是大企業,別說在良鄉,就是在整個省裏都有很大的名氣。”
聽到狀元的解釋,我意識到,報復的難度比想象中能難。
如果韓小寶只是一介普通人,找到他,弄死他,找個地方把的屍體處理掉,就這麼簡單。
只要做的夠乾淨,警方很難找到線索,就算有線索,以現在的科技水平,他們也找不到我們。
但是,現在情況有所不同。
韓小寶是大公司董事長,寶華集團用狀元的描述來說,那可是在當地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韓小寶身邊一定會配有保鏢,而他出入的也都是高端場合,想要綁架他的難度很大。
其次,如果他失聯了,全市的警方可能都會在第一時間出動,尋找韓小寶的下落。
總體而言,殺死一個普通人很容易,殺死一個有權有勢的人,很難。
難,不是放棄的理由。
韓小寶是朗鄉寶華集團的董事長,他的下落基本可以確定,就在朗鄉。
“再給我查一下李鐵,應該也是河間人。”我說。
“好。”
狀元繼續在電腦上一頓操作,叫李鐵的人很多,即使是縮小了年齡區間,還有幾十人。
而在我一一看過照片後,卻搖了搖頭:“放大到整個省。”
我不確定李鐵是不是河間人,但他肯定是這個省份的人,他的口音很地道。
狀元照做,這次的目標是幾百人。
照片裏,我一一看過,自信觀察,卻還是沒有李鐵這個人。
“你這個系統會不會不準?”我微微皺起,問。
“會,人口普查沒有錄入的,系統就不會有。”狀元說。
思考了一番,我想到了一個人。
李鐵有一位妻子,這位妻子是朗鄉市人,當年民叔在朗鄉混得風生水起,李鐵這個人性格悶,不善於跟女孩子溝通。
他的這位妻子是民叔給他介紹的,是當年民叔手下的一個會計員。
我很清楚記得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響亮,潘紅花。
這個名字過於老土,所以在當時,我記得格外清楚。
“查一下潘紅花,郎鄉人。”
想要追蹤到李鐵,從潘紅花下手是最好的線索。
他們兩個人領證結婚,在配偶欄上,肯定會有登記。
很快,在狀元的操作下,我找到了潘紅花。
她的婚姻狀態是喪偶!
而她的丈夫名字,李鐵!
李鐵死了。
果然是人過境遷,當初民叔這羣兄弟中,李鐵是最年輕的,他現在如果還活着,應該也才四十歲出頭。
我不關心他是怎麼死的。
他是害了民叔的劊子手,民叔現在的殘疾就是他一手造成。
死了,我不覺得可惜,罪有應得。
他死了,對我而言,算是一個好消息,我可以省去一個麻煩。
“老大,你找的人死了。”狀元說。
“我知道。”
在他告知我之前,我自己就已經看到了。
“行,韓小寶活着就行,他可別死了。”我點燃一根香菸,淡淡的說。
李鐵的仇,人死債爛,這個恩怨算是了結了。
我總不能去把人家的墳地挖了,把屍體丟進糞坑裏。
好在,韓小寶還活着。
如果他死了,我會覺得十分可惜,因爲,他是出賣民叔的罪魁禍首,也是他親手扣動扳機,害死了我的父親。
他必須要死在我的手裏,我才痛快!
雖說,他是誤殺。
小時候,他對我也十分不錯。
沒辦法,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任何的情義都要拋在腦後。
殺人就應該償命。
我要讓他死在我的手裏,爲父報仇,也是在消除我心中多年來的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