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老地方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赫赫愛嘚瑟字數:2241更新時間:24/06/27 11:21:28
    “我自己會小心的。”

    古南山已經將目標定準了我,有錢能使鬼推磨,本地江湖人怕得罪聶家,外地江湖人不會怕。

    該來的躲不過。

    我沒必要爲了那些未知因素,擾亂自己的心情。

    “小心駛得萬年船,前提是,你得有掌舵的能力,沒有掌舵的本事,一點風浪就容易翻。”

    聶老闆說着,他坐正身體,雙手撐在膝蓋上,從沙發站了起來。

    他邁步走到他的辦公桌前,拉開辦公桌下的抽屜。

    在我目光的注視下,他從裏面拿出了一把手槍。

    “看看,這個舵,合不合手。”

    聶老闆將手槍放在辦公桌上,衝我招了招手。

    我走到面前,伸手拿起了這把槍。

    聶老闆出手,自然不會是破爛仿製貨,這把手槍極爲精緻,槍柄位置,還有花紋實木的裝飾。

    拿在手裏,分量和質感,與我送給李三的那把,完全是兩種東西。

    “很合手,不過,這個東西被官方抓住,那是重罪,我總不能隨身攜帶。”我把玩了一會兒,將這把手槍放回原位。

    我拿槍做局害過人,在內心,我對這個東西就會發怵,我怕風水輪流轉,有一天,李三的劫難,落在我身上。

    “放心吧,你是我聶雲端的人,在原江市就沒有哪個不開眼的警員,能抓得了你!”

    聶老闆將手槍朝我的方向推了推,他語氣堅定。

    若是別人,我會認爲是在說大話,畢竟,公安又不是他家開的,他憑什麼有資格大放厥詞。

    可這句話出自聶老闆之口,這讓我不得不信。

    “謝謝老闆。”

    這一次,我沒再拒絕,收起了這把手槍。

    聶老闆搞的是賭博行業,他需要我這樣的高手老千。

    他需要我,他就不會害我,如果我被抓了,對他而言是一種損失。

    在這方面,他不會騙我,以聶家在原江市的勢力,也有能力在官場上,保我周全。

    普通人持槍被抓,會被判刑,對於聶家來說,持槍被抓只是一句話的事兒。

    與聶老闆又閒聊了一會兒。

    聶老闆晚上還有一個飯局,我也離開他的辦公室。

    走下樓。

    二樓是賭場大廳,我的腳步頓住,我知道江凡就在拿到大門之內。

    我想要進去看看她。

    可是,當我準備邁動腳步時,糾結的情緒,彷彿向我的雙腿灌入了沉重的鉛,邁動每一步,都顯得格外困難。

    走到賭場大門的門口,兩個負責開門的安保人員,看着我,打了聲招呼,便要打開大門:“東哥。”

    “不用開門,我不進去。”搖了搖頭,既然分手了,就要學會放下。

    男人,拿得起,就要學會放得下!

    轉身離開,正當我走到樓梯口時,一道熟悉的聲音,叫住了我:“小東。”

    聲音略顯憔悴,這道聲音我卻永遠都難以忘記。

    是江凡。

    轉過頭,我看向江凡。

    她和我最開始認識她時一樣,冷酷的臉,沒有任何的表情。

    在見到我目光所望時,她擠出了一抹微笑:“跟老闆聊完了?”

    “嗯。”

    我點了點頭,同樣露出一抹笑。

    笑容是苦澀的,心裏五味雜陳,點點滴滴的回憶,涌上心頭。

    “民叔的手術,還順利嗎?”她問。

    “挺順利的。”我說。

    一問一答後,我們兩個人都陷入了沉默。

    “這地方不好打車,我送你吧。”沉默了兩秒,她說。

    賭場地方偏遠,聶老闆這裏有專門接送賭客的專車。

    她想要送我,是一個藉口,她應該有話要跟我講。

    “我開車了,沒有車的日子不方便,就買了一個。”我婉言拒絕了江凡。

    在我的心態還沒有徹底的沉穩下來時,我不想與江凡有太多單獨接觸的時間。

    這樣只會影響我的情緒和心態。

    “好。”她點了點頭。

    “我先走了...凡姐。”

    我們已經分手,稱呼也要改變了。

    算是一句告別後,我衝她微笑點頭,給予彼此基本的尊重後,我轉身下樓。

    愛意隨風起,不能隨風散,需要時間的磨滅。

    ......

    坐着賭場的專車,我讓司機開車給我送到我與江凡第一次去的那家歌舞廳。

    那一次,我聽到我迄今爲止,聽過最動聽的《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在距離歌舞廳五百米外,我提前下了車。

    看着面前的熟悉胡同口,我的嘴角不禁泛起一抹笑容。

    那一天,我與江凡得罪了六道凱。

    被六道凱的小弟追殺一路,就在這個衚衕內,我與江凡手牽着手,驚險的逃過一劫。

    現在回想起來,那一晚的逃亡生涯,都是那麼的浪漫和刺激。

    一路向前走,走到了歌舞廳門口。

    現在是晚上六點,歌舞廳還沒有到火熱的時間,零零散散幾桌客人,顯得有些冷清。

    “兄弟,這個位置讓給我坐吧。”

    那一晚,我與江凡坐的位置被三個年輕人佔了。

    不知出於什麼心理,今天,我就想要坐在我和江凡之前的位置,點之前點的東西,唱一首,之前江凡唱的歌。

    “那麼多空位,其他地方不能坐呀,非要.....”

    他的話沒說完,我從錢包中拿出五百塊錢拍在了桌子上。

    他的話在見到錢時,戛然而止。

    用錢能解決的事情,沒必要浪費口舌,這個社會,金錢能解決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

    “好嘞哥。”

    年輕人立馬換了一副笑臉,伸出手,便要拿走五百塊錢。

    就在這時,一隻手,按住了他。

    “哥,是你呀?”

    年輕人同桌的一個人,驚詫的開口。

    我目光轉向他,在看清他的臉時,我認出了這個人。

    他的外號叫眼鏡。

    那一晚,他們跟王業發生爭執,被攆出了金沙歌舞廳,我在門外善意的提醒過他們幾句。

    “嗯,你怎麼跑到這邊來了?”我微笑點了下頭。

    “金沙鬧出人命,我們幾個犯忌諱,就來這邊玩了。”

    眼鏡拽下五百塊錢,遞給我:“哥,錢你拿回去,不就是一個座位嗎,我們去那邊。”

    上一次,眼鏡的沉穩就讓我刮目相看,他這個人,日後能成大事。

    他身上的很多品質,都遠超同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