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專業的賊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赫赫愛嘚瑟字數:2213更新時間:24/06/27 11:21:28
    “一個能夠用嗎?竟胡扯。”

    尹紅拿出手機,繼續問我:“那個女人地址在哪?我現在叫人過去。”

    “春風路。”

    樸國昌一個人,若是與對方動手打拼,想要留住那個小三,很難。

    “糟了,時間來不及,三虎的場子就在春風路附近。”

    聽到春風路時,尹紅眉頭緊皺。

    看來,他的人距離春風路很遠,很難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沒關係,我的人能擋住。”我坐進尹紅奔馳車的副駕駛,一副勝券在握。

    論打鬥能力,樸國昌都未必能打過一個,何況,對方一定會去一幫人增員。

    但是,想要拖住時間,不一定需要靠武力。

    樸國昌有的技能,那羣莽夫未必有。

    “你太自信了,雙拳難敵四手,就算他是武打冠軍,也擋不住那羣人。”尹紅顯然是不相信,她啓動車輛的同時,撥通了一個電話號碼,派人增員。

    她不信我,我也就沒什麼好繼續說下去的必要。

    跟她,我不需要解釋太多,我也懶得解釋。

    若不是爲了幫尚崇熙鋪路,我都懶得搭理她。

    她打電話增員的同時,我給樸國昌發了一條短信,給他下達了最後的指令。

    “我聽小志說,尚建民那個老東西生病了,快不行了,得了什麼病呀?”

    在趕往春風路的路上,尹紅用一種近乎於得意的口吻,在問我。

    似乎在她的心裏,民叔死了,對她是一種幸事。

    “你很開心嗎?”我冷聲問。

    “談不上開心,畢竟在一起那麼多年,也有感情。”

    她假惺惺的說了一句後,繼續追問我:“什麼病呀?還能活到年三十嗎?”

    距離年三十,還有一個月,她這哪裏是關心,完全就是在詛咒。

    至於說感情?

    聽着讓人噁心。

    如果她真的念及和民叔的感情,她也不至於在民叔最落魄的時候,選擇背叛,並且卷走了所有的財產。

    “白血病。”我點燃一根香菸,完全不顧及在車裏抽菸,她會不會同意。

    如果她不同意,可以選擇給我攆下車。

    只不過那樣,姓高的小三,就要被帶走了。

    “白血病?”

    尹紅遲疑了一秒,然後偏頭看向我:“好你個小渾蛋,你這次過來,就是想給兒子騙過去給那老東西移植骨髓吧?”

    “對。”

    事實就是如此,沒什麼隱瞞。

    “草,那老東西不還有一個姑娘嗎?你怎麼不去找他姑娘,偏偏要盯上我兒子?”尹紅冷哼一聲。

    姑娘?

    民叔還有一個女兒?

    這件事,我跟民叔在一起生活這麼多年,還是頭一次聽說。

    可看尹紅這姿態,也不像說謊的樣子。

    “他有一個女兒,在哪呢?”我問。

    這如果是真的,那對我來說,可是一種震驚的消息。

    “在哪我就不知道了,跟她同學生的,兩個人也沒結婚,要不是因爲他有一個女兒被我知道了,當初我也不至於在那種時候卷錢跑路,給他一個人拋棄。

    這老東西一輩子沒做過一件好事,給人家種了孩子,還不娶人家,什麼混賬東西吧。”

    尹紅這一番話,說的真切:“那孩子年紀估計都得比你大,找她做骨髓移植真好,我家兒子還沒長大,做那種手術肯定有影響。”

    完全不像說謊。

    看來,民叔還有很多祕密在隱瞞我。

    “把你嘴巴放乾淨點,你什麼東西,在自己老公最困難的時候背叛他呀。”

    雖然聽起來,她講的冠冕堂皇,但她是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說民叔?

    人不分善惡,就算再惡毒的人,如果他對你好,那你就沒資格說他是一個惡人。

    民叔拋棄了那個同學,讓其懷孕,那個女同學,如何咒罵民叔,我都能接受,因爲民叔有錯,這件事做錯了,對方罵他,打他,都是應該的。

    可是尹紅不行。

    民叔對尹紅夠好,沒有做過對不起尹紅的事情,她就沒資格說民叔半個不字。

    她在民叔最落魄的時候,背叛了民叔,她更不是一個東西!

    在我呵斥尹紅之後,整個車內的氣氛,陷入了沉默。

    “你知不知道,他那個姑娘在哪生活?”我還是想追問出下落,救民叔。

    對於骨髓移植的手術,我一直不死心,我不想讓民叔死,他是我的親人,我要讓他好好的活下去。

    哪怕手術的成果概率不能達到百分百,哪怕前面是千難萬險,我也要趟過去。

    “不知道。”

    “你知道那個女同學姓什麼嗎?”我繼續追問。

    “姓黎吧?好像就黎明。”

    黎明?

    這個名字,對我來說太陌生,從未聽民叔提起過。

    這條線索太廣闊,想要調查起來,難!

    ......

    偌大的上海,可不是一個小小的原江市能比。

    遼闊的面積,從我們所在的位置,開到春風路的路程,堪比從原江市,開到下屬木原縣的距離了。

    將近一個小時,我和尹紅才趕到了位於春風路,姓高的小三所在的住房樓下。

    此時的單元門口,已經堆積滿了人。

    兩夥人正在發生着爭執,一方爲首的人,正是先我們一步趕到春風路的老高。

    上海太大的,區跨區,路過路,在沒有導航的年代,尹紅只能憑藉指示牌和記憶力,朝着春風路走去。

    相反,姓高的經常來這個地方,對於走哪條路,哪條街,他都是輕車熟路,自然比我們更迅速。

    我和尹紅匆匆下車。

    幾個五大三粗的男人,看到尹紅後走了過來:“紅姐。”

    “什麼情況?”尹紅問。

    “現在沒見到人,三虎那幫人叫門,也沒人開。”對方回答道。

    “人是不是早就跑了?”尹紅追問。

    “不知道。”那個男人搖頭。

    “人沒跑,還在屋子裏了。”我淡淡的說。

    我之所以能夠保持淡定,是因爲我有百分百的把握。

    姓高的叫來再多人,也沒有用,只要我不開口,他們短時間內想帶走那個小三,不可能。

    “你怎麼知道,你的人在裏面?”尹紅想到了問題的關鍵,看着我。

    “嗯。”

    樸國昌的戰鬥能力不行,可別忘了,他是榮門的人。

    專業的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