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再遇樸國昌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赫赫愛嘚瑟字數:2272更新時間:24/06/27 11:21:28
我想不通她爲什麼對我這麼好。
我與她只見過三次面,第一次還是以坑她的角色,與她相識。
按照正常的人邏輯,她就算不記恨,也會對我,對我們這羣老千心生厭惡。
但是,她居然出人意外地保釋我,並且不知道從哪瞭解到我的家庭狀況後,還主動幫助民叔聯繫國內有名的專家爲其看病。
張赫這個人的種種舉動,讓我揣測不透。
“謝謝。”
我勉強擠出笑容,笑得連我自己都覺得很尷尬。
剛纔的決絕與現在的妥協,簡直是自己拿起拖鞋,甩了自己一巴掌。
可是我沒辦法不妥協。
這件事關係到民叔的命,無論什麼時候,民叔在我心中的地位都是第一位。
江凡走進我的心裏,卻永遠無法替代民叔在我心中的位置。
江凡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她會理解我。
從張赫的別墅離開,我打了一臺出租車,趕去金鼎國際酒店。
江凡的行蹤,我一清二楚,她去任何地方都會給我打一通電話,把她的行程安排告訴我。
聶老闆有幾個外地的‘朋友’來原江市賭牌,江凡,劉峯今晚在金鼎國際酒店,與對方玩牌。
金鼎國際酒店,位於城市中心,在步行街的盡頭。
給江凡回了一條消息,讓她結束給我回電話後,我開始在步行街上溜達起來。
即使是冰天雪地的十點多,步行街上,依舊車水馬龍,熱鬧非凡。
這裏,就像哈爾濱的中央大街,成爲了全市人民夜晚的散步的聚集地。
各式各樣的小吃,小玩具,套圈射擊,遍佈整條步行街。
“大嘴巴爆米花,新鮮出爐的大嘴巴爆米花.....”
“烤地瓜,烤地瓜,咱家地瓜人人誇....”
“烤魚腸,紅腸,鄉巴佬腸.....”
周圍吆喝聲不斷,漫步在步行街上,我走走停停,等待江凡的電話。
她正在賭局上,我不能打擾,提前去金鼎酒店,也是坐在一樓大廳裏等待,因爲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哪個樓層。
走着走着,我看到前方聚集了很多人,圍成一個圈。
從衆心理,與獵奇心理,都是人性本能。
看着周圍人都往那邊聚集,我本着好奇的心,也想過去一探究竟。
走近去看,仗着身高優勢,我看到裏面是一羣雜技表演,喝汽油,噴火,將沾滿火焰的木棍,塞入嘴中。
表演被圍得裏三層,外三層,我只能透過人羣,看到一部分。
“好!”
“厲害!”
每次表演一個絕活時,周圍人都會鼓掌叫好,嘖嘖稱奇。
每一個行業,都是勤學苦練而來,他們的表演,與我的千術一樣。
只不過,隔行如隔山,儘管知道這種表演暗藏玄機,或者是運用了一些物理原理,也是我這個外行漢學不來的東西。
因爲看不到全景,很快,我便失去了興趣。
正準備離開時,我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在人羣邊緣鬼鬼祟祟。
對着一位正在認真觀看雜技表演,脖子上還騎着一個三四歲小女孩的寶爸,進行盜竊。
皮膚黝黑,個頭小巧,像土豆子成精,正是那天在百貨大樓偷我手機的樸國昌。
他的動作很快,一兩秒的功夫就已得手。
這種人羣密集,尤其是所有人還在專心做其他事情的地方,最適合小偷下手。
他偷完寶爸的錢包,沒有選擇離去,而是將目標盯準了另外一位專心看表演的大媽。
“喂,幹什麼呢?”
熟人見面,當然要打聲招呼,我走到樸國昌的背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或許是做賊心虛的本能反應,他撒腿就要跑,被我一把抓住肩膀的地方,制止住他逃跑的步伐。
他猛地回頭瞪向我,反手的功夫,將他那把小刀變了出來。
“東哥!”
當他看到我的臉孔時,緊張的表情僵住,隨即整個人放鬆下來。
收起了刀,臉上浮出一抹諂媚的笑容:“原來是我東哥在,險些把你當捕快。”
他的說話方式,還是那種獨特的押韻。
聽得我是渾身不自在。
“咱倆這算不算冤家路窄呀,每次一個人逛街都能碰見你。”
我用‘冤家’來形容,並不過分,因爲我和他初識,是因爲他偷盜我的錢財,算是不打不相識。
是‘冤家’也是朋友。
我跟樸國昌很有緣分,我這個人不喜歡一個人逛街,除了陪江凡外,我無聊的時候,會去四海棋牌室,或者去醫院陪民叔。
唯獨的兩次逛街,都巧合地碰到了他。
“不羨冤家不羨仙,離合悲歡若等閒嘛,嘿嘿嘿。”樸國昌再次押韻。
這小子玩押韻已經走火入魔,以至於,爲了押韻,已經不說人話,他說的東西,我根本聽不懂。
卻又覺得很耳熟。
“那叫不羨鴛鴦不羨仙吧?”我想起來了,上學時,語文老師曾說不羨鴛鴦不羨仙。
只不過,被這小子篡改了詞。
“差不多,差不多。”樸國昌撓了撓頭,一副無所謂的樣兒。
“有小偷,我錢包丟了!”
正當樸國昌與我扯皮的時候,被偷錢包的寶爸,察覺到錢包被偷,突然大喊起來。
“走吧,去那邊聊。”
我摟住樸國昌的肩膀,朝人羣外走去。
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救世主,別人丟了錢包與我何幹?
即使我知道偷錢包的人是誰,我也不可能出賣樸國昌,幫助一個陌生人。
每一個行業的存在,都有每一個行業的生存方式。
榮道靠偷竊爲生,那是人家的生存之路,我改變不了整個社會現狀,又何必裝出一副大義凜然。
再則說,比起小偷,老千行業又能高尚到哪裏去?
我們是靠做局坑錢爲生。
小偷偷的東西,至少對失主的總體生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我們做局坑人,會讓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比起小偷,老千更爲罪孽深重。
行業就是這樣。
如果社會治安加強,個人防範意識加強,小偷就會減少。
如果賭鬼能從自身上拒賭,收斂貪慾,又怎會輸得傾家蕩產呢?
我們又不是搶劫犯,不會拿刀架在別人的脖子上讓他賭。
十賭九詐,不賭爲贏。
上了賭桌,染上賭癮,就算我不贏,也遲早會輸給別人,結局是註定的,我自然不會留手!